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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书《要》篇“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辨证

2020-11-16刘永昆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言辞夫子子贡

孙 航,刘永昆

(1.天津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天津 300387;2.廊坊师范学院 期刊部,河北 廊坊 065000;3.山东大学 易学与中国古代哲学研究中心,山东 济南 250100)

《要》篇在理论上构建了中国古代易学德义优先的诠释范式,为此后易学的发展起到了定向与规范的作用。自它面世以来,学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作为一大疑难问题始终困扰着我们。为方便起见,录其文于左:

子贛(贡)曰:“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霝(灵)之趋;知(智)谋远者,卜筮之蘩(繁)。’赐以此为然矣。以此言取之,赐缗之为也。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夫子曰:“君子言以(矩)方也,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察其要者,不其辞。《尚书》多於矣,《周易》未失也,且又古之遗言焉。予非安其用也,予乐[其]辞也。汝何尤(忧)于此乎?”[1]116-117,[2]243

一、“以此言取之”“君子言以矩方也”与“察其要者,不其辞”

(一)以此言取之

“以此言取之”称“以言”,即“以言取之”;“君子言以矩方也”称“言以”,即“以言矩方”。可见,两者结构相似。不仅如此,在具体的语境中意义还密切相关。换句话说,“以此言取之”预示着“君子言以矩方也”之义涵。

“以此言取之”的理解,其关键在于“取”字,然而对它的解释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1994年,廖名春先生率先做出解释,将其笼统译作“择定”。[3]662000年,赵建伟先生始对其专门解释,明确释为“取法、衡量”。[4]270自此,“取”字的理解作为一个专门而具体的问题被提了出来。2004年,郭沂先生将其解为“接受”。[5]472008年,张政烺先生提出新说,将其读为“诹”,训为“谋”,[6]165刘彬先生从之。[7]30或许是有感于学界的论争,2012年,廖先生专门探讨,将其明确解作“治理、实行”。[8]5针对这些意见,《集成》裁断去取,认为张政烺先生之说“似迂远,‘取’即一般意义之‘取’字”,而赵建伟“取法、衡量”、廖名春“择定”之说于义为胜,[1]116似是未曾注意廖先生的后一种说法。无疑,这些说法各有所见,但哪个更为贴切呢?我们知道,“以此言取之”之“此言”非他,乃谓“夫子它日教此弟子”之言,即“德行亡者,神灵之趋;智谋远者,卜筮之繁”;“之”,则指“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橐”之行为而言。可见,其义是以昔日所言为尺度“取”今日所为,犹如以尺度物,测其长短。验之诸说,赵建伟先生的“衡量”一解最为有得。

总之,此处子贡是以夫子昔日之言质疑其今日“老而好《易》”的行为,所谓“取”只不过是个形象的说法。子贡所谓“以此言取之”,即以昔日言辞衡量今日行为,启示着“君子言以矩方也”的意蕴,预示了“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察其要者,不违其辞”等理解的方向:以言论行。

(二)君子言以矩方也

这句话与“以此言取之”前后相承,意义密切相关,彼此可以互相启发。

理解它的关键,在于对“矩方”的解释。学界分歧的产生,正在于此。对此,率先做出解释的是池田知久先生,他引《说文》,大概是将“矩”解为“规矩”,而未及“方”。[9]71994年,廖名春先生合而观之,将“矩方”解为“矫正使方”,将“君子言以矩方也”理解为“君子言语要有规范”,其实是以“规范”解“矩方”。[3]66后来,邓球柏先生将其理解为:“君子讲话都有一定的原则”,是取“矩方”之义,将其理解为抽象的“原则”;[10]481赵建伟先生说:“方,合于法度”,似是将“矩方”理解为“合于法度”;[4]270郭沂先生认为“矩”“方”同义,将“矩方”理解为“法度、准则”;[5]47连劭名先生以“矩方”为“法则”,将“君子言以矩方也”理解为“君子之言行为天下法则”;[11]406于豪亮先生以“言以矩方”为“言语合于法度”,是解“矩方”为“合于法度”。[12]205虽然言辞有异,但总体上和廖先生的“规范”说一脉相承。与此不同,李学勤先生将其释为:“君子之言如画方以矩,不能言行不一”,[13]60刘彬先生从之。[7]31这是将“矩方”理解为“画方以矩”,即“以矩画方”。诸家之说大略可分为两类,即规范说与画方以矩说。虽然存在差异,但并非没有相通之处,只是侧重各有不同:前者侧重的是君子之言本身的规范性,后者侧重的是言语的尺度功能。从语境来看,如“察其要者,不违其辞”,这里更注重君子之言的尺度功能。又《论语·为政》曰:“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后从之。’”与“君子言以矩方也”言虽不同,意义却相一致,都在强调言行一致的重要性和言之于行的尺度功能。因此,画方以矩说具有较大的合理性。

总之,“君子言以矩方也”,即君子说话犹如以矩画方,言行一致,对紧接着的“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的理解具有限定作用。

(三)察其要者,不其辞

此言紧随“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之后,其理解对后者意义的探索同样具有限定作用。不过,对它的理解,同样存在不少分歧。

应该说,廖先生读为“诡”,释为“违背”的意见,与具体的语境是比较契合的。何况“”从走危声,与从辶韦声之“违”有通转之理。因此,以“”通“违”,取“违反、违背”之义,应无问题。又上句说“君子言以矩方也”,是将言行一致作为判定君子与否的标准,此亦然。联系“夫子老而好《易》”的内容,实际上是将讲求“亲德行”“近智谋”作为君子的重要品质,而将“趋神灵”“繁卜筮”视为“非君子”之行为。可见,言行是否一致,是否亲德行、远神灵,是判定君子的重要尺度。正因为这关乎“君子”之辨,所以“夫子”才会不厌其烦,反复陈述自己言行的一致性,以释子贡之疑。也正是从这种言行的一致性出发,“”之“违反”义始有着落。由此可见,它是说审察今日“老而好《易》”之行为,其要旨不违背过去“德行亡者”云云之言辞,即行不违辞,言行一致。

第二,“其要”与“其辞”。对“辞”之字形的认识有一个曲折的过程,从释为“德”到“杂”,从“福”到“应”再到“辞”。[7]102现在看来,为“辞”字无疑,指言辞。[7]31-32,[15]147-148,[1]117如前所述,无论是“以此言取之”,还是“君子言以矩方也”,其着力构建的是言行并立的二元合一理论,而“察其要者,不违其辞”也不例外。“言”“辞”一义,这里“言”已然呈现,那么“察其要者”应该是就“行”说的。联系具体的语境,“其辞”并非别有所指,而是指“夫子它日教此弟子”之言:“德行亡者,神灵之趋;智谋远者,卜筮之繁”。如是,“其要”之义随之可见,即“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橐”之行为的实质内涵,也就是廖先生后来所说的“孔子‘老而好《易》’的本质”。[8]6这么看来,池田先生以“其要”为“《周易》中的‘古之遗言’等”,[9]7廖先生起初以为是《周易》的关键,[3]67邓立光先生说是“《周易》所蕴含之道德内容”,[16]21赵建伟先生说是“《周易》的精髓”,[4]270郭沂先生以为是“《易》之要”,[5]48刘彬先生以为是“《周易》的要旨”[7]32等近似诸说,皆有可商。

总之,“以此言取之”是说以昔日之言衡量今日之行;“君子言以矩方也”从之得义,是说君子之言犹如以矩画方,言行一致;“察其要者,不违其辞”顺上得义,谓考察今日之行的要旨,没有违背昔日之辞。其中,“言”“辞”同义,只不过“言以矩方”之“言”取普遍义,“此言”之“言”与“辞”取具体义,特指夫子昔日所说“德行亡者”云云。三者话题前后相同,一以贯之,共同限定了“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的内涵。

二、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

此言素为难解,是帛书《要》篇研究的一大拦路虎。短短十字,除去四个虚词、“羊”字两见外,实际上只有五个字,却有四个存有争议。①刘彬先生先是以“前”通“翦”、“羊”通“祥”、“至”为“得”、“弗”通“祓”、“巧”为“巧避”,后是以“前”是“前面、先前”、“羊”为“屰”、“至”通“致”、“弗”读如字、“巧”为“善”,前后发生了较大的转变。若以先前认识为准,五字皆存争议。为简便起见,此仅就其后来的定论为说。参见刘彬:帛书《要》篇新释五则,周易研究,2009年第2期,第3-4页;刘彬:帛书《要》篇校释,第30-31页;刘彬,等:帛书《易传》新释暨孔子易学思想研究,第244页。

(一)“前”与“至”

在存有争议的四字中,“前”与“至”两者的分歧相对较小,且易于理解。

第一,“前”,其字形并无异议,对其意义的理解则有不同:多数读如字,取“前面”、“先前”之义,如邓球柏、赵建伟、郭沂、刘彬、连劭名等先生皆持此说;廖名春先生则“疑通翦”,取其翦灭之义(详见表1)。从文本结构来看,“夫子曰”的内容即“君子言以矩方也……汝何忧于此乎”是对子贡质询的直接回应,言行前后一致与否是其共同的核心话题,而且“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是就子贡而言。从时间上讲,“子贡曰”的内容在“前”,“夫子曰”在“后”。因此,“前羊而至者”之“前”就是时间上在前之义,即前面、先前。

第二,“至”,字形明确,诸家并无异议。对于字义,或以其显而易见,学者多不措意,独刘彬先生明确训释:“至读为致,指招致”。[7]31不过,从诸家对“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整体意义的解读看,廖名春先生似是将其理解为“得到”,邓球柏先生以为是“出现”,赵建伟先生以为是“显现”,郭沂先生以为是“以至于”(详见表2)。“前羊而至者”,即“至前羊者”,其中“至”为动词。因此,“以至于”之说显然不合。由“子贡”与“夫子”问答之前后言行是否一致的核心话题可知,所谓“前羊而至者”是说子贡前面“夫子”今日行为与昔日言辞不合的结论之“至”,或者是说“至”这样的结论。这样看来,“至”即“达至”,与“得到”同义。

表1 学界“前”字形义归纳表

表2 学界“至”字形义归纳表

表3 学界“巧”字形义归纳表

总之,“前”“至”非别有他义,只是取其一般意义而用之,不必凿高就深,辗转为解。

(二)“巧”与“羊”

对于“巧”与“羊”的理解,争议较大,尤其是后者。

第一,“巧”,陈松长、廖名春先生率先隶定,疑之为“好”;池田先生作“巧”,虽然不确定,以之“或者也许是‘好’字”,但首发之后,廖名春等诸家莫不信从,如裘锡圭、赵建伟俱明确指出释“好”误,当作“巧”。对于字义,廖名春先生于1994年首发之,读“巧”如字,释为“伪”,即“虚浮不实”。与此一脉相承,2009年,刘彬先生亦读如字,但解“巧”为“善”的释义则大相径庭。2012年,廖先生否定旧说,认为“‘巧’当训为美妙、美好”,实际上是采信了以“巧”为“善”的意见。与此不同的是,赵建伟先生读为“考”,郭沂、丁四新、连劭名等先生从之,其中赵建伟、郭沂、连劭名取“考察”“探究”义,丁四新先生谓:“考,成也”(详见表3)。从具体语境来看,“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是夫子反驳子贡质疑自己今日行为违背昔日言辞之语,其中“巧”是指子贡质疑夫子的言辞而言,表达的是夫子对子贡“前羊而至”之观点的反对。反对他什么呢?前面子贡质询夫子晚年喜好《周易》的行为违背之前的言辞,此处是夫子予以反驳,应是说子贡的观点不对。据此而言,廖先生以“伪”解之的“虚浮不实”之说,较之他者似更妥帖。而且,这与子贡善于言辞的特点,无疑也更为切合。那么,具体言之,何谓“巧”呢?子贡“以此言取之”只是进行简单的泛泛之“取”,而没有深入分析以“察其要”,就得出结论。泛泛“取”之,不“察其要”而成其说,岂非“巧”哉!

第二,“羊”,陈松长、廖名春先生率先隶作“羊”,读为“祥”。[17]434在以后的多个版本中,廖先生一直坚持此说,影响最大。邓球柏、赵建伟、丁四新等先生,是形、义兼从;池田先生先作“手”,[9]6后改为“羊”,[18]43裘锡圭、[19]297《集成》作“羊”,应是单从其形;郭沂直接写作“祥”,是单从其义。无论何者,想必皆是受其影响。其中,裘锡圭先生曾提到:“或疑二‘羊’字实当释‘屰’,读为‘逆’,待考。”后来,张政烺先生直接将其隶为“屰”,读为“逆”,不知裘先生谈及的“或”与张先生是否一人。刘彬、曹菁菁等先生从之。此说别开一义,使学界对于“羊”字的理解又进一层。与张先生之说一脉相承又大为不同的是,连劭名先生直接写作“逆”,以为是指《说卦》“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是故易逆数也”之“易”(见表4)。此说认为“祸福吉凶皆本自人之德行,故先于筮而至”,是将“前羊而至者”理解为“先于筮而至”,虽有一定道理,但偏离文本较远,只是从一个侧面说明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在帛书中,“羊”与“屰”形近,往往混同,因此才会有隶定字形的分歧。尽管如此,作为单字出现,“羊”之字形与此处还是存在或隐或显的差异的。[7]30-31,[15]147所以,当以隶作“屰”为近是。退一步讲,无论如何隶定,从具体语境看,此字都当因“屰”取义,读为“逆”。

从文本内容来看,“子贡曰”与“夫子曰”一问一答,皆是就夫子前后言行一致与否这一话题而言,其中后者从前者得义。从文本结构来看,“君子言以矩方也”统率下文,提出言行合一的“君子风度”,是下文言说的依据和判断是非的尺度,即论点得以提出的原理;“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是针对子贡的质问而言,说明自己言行一致,是论点无疑;“察其要者,不违其辞”是论证方法;“《尚书》多於矣,《周易》未失也,且又古之遗言焉。予非安其用也,予乐[其]辞也”是论据,意在支持论点。从原理到论点,从方法到论据,前后相续,莫非后者从前者得义。其中,论据部分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尚书》多於矣,《周易》未失也,且又古之遗言焉”,强调《周易》本身的价值;二是“予非安其用也,予乐其辞也”,突出自身的学习宗旨,共同证明“夫子老而好《易》”行为的合理性。据此,从子贡质疑夫子今日行为与昔日言辞不合,到夫子自证言行一致,“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是作为子贡观点的反面而存在的。将吉祥说与违逆说放到这个语境中,无疑后者更为贴切。而且,取“违逆”义,“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与“察其要者,不违其辞”之“违”亦相一致。这么看来,廖名春、邓球柏、赵建伟、郭沂等先生对“君子言以矩方也,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的翻译皆未妥帖,而李学勤先生所说的“君子之言如画方以矩,不能言行不一”,刘彬先生继之而发的“君子之言如画方以矩,前后是一致的。我前面喜好读《易》的做法,好象违反了我以前对你们讲的话,而招致了你的责备。实际上并没有违背我原来的话,我这样做是对的”,虽得其大旨,终欠圆满。

一言以蔽之,“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是批评子贡说:你前面得出的我今日行为违反昔日言辞之说,不是我行为违反言辞而是你的言辞虚浮不实。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察其要者,不违其辞”,即考察事情的关键,今日行为没有违背昔日言辞。体现在哪些方面呢?一是客观的,即“《尚书》多於矣,《周易》未失也,且又古之遗言焉。”一是主观的,即“予非安其用也,予乐[其]辞也。”简而言之,是说前面违背之说的得出,即前面所谓的违背,不是违背而是不实之言。

三、结语

经过上述讨论,应该说帛书《要》篇“夫子老而好《易》”章“以此言取之”之“取”理解为“衡量”方更为妥当,说的是以夫子昔日“德行亡者,神灵之趋;智谋远者,卜筮之繁”的言辞衡量今日“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橐”的行为。“君子言以矩方也,前羊而至者,弗羊而巧也。察其要者,不违其辞”,说的是:“君子之言犹如以矩画方,前后一致。你前面得出的所谓‘违背’,不是违背而是不实之言。因为考察行为的要旨,没有违背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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