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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模式与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理论机理与实证检验

2020-09-29江永红申慧玲

江海学刊 2020年5期
关键词:门槛规制升级

江永红 申慧玲

内容提要 环境规制是促进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不同环境规制模式对于就业技能结构有异质性影响。从环境规制强度来看,我国环境规制正在由传统命令型为主向市场型为主转变,但空间上“东高西低”的非均衡特征依然明显。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影响存在产业结构门槛效应;随着产业结构水平的提高,命令型与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影响呈现先抑后扬的“U”型特征,市场型环境规制则表现为逐步增强的促进作用。目前只有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跨过了门槛值,大部分中西部省份仍未跨过门槛值。从三种环境规制模式的交互作用来看,提升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有助于增强命令型与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因此,应当重视环境规制的异质性,根据不同地区产业结构水平,采取差异化的规制模式,从而缓解结构性失业,实现环境规制与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双重红利”。

引 言

为了彻底扭转以过度消耗自然资源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方式,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污染控制力度。据统计,2018年全国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8.6万件,罚款总额达152.8亿元,创历史新高。持续的高强度环境规制在显著改善我国环境质量的同时,也必然影响微观企业的成本函数、投资行为与创新行为等,进而改变企业关于高、低技能劳动力要素的配置决策,最终对我国就业技能结构产生深刻影响。随着产业结构升级进程加快,我国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有技能劳动者1.65亿人,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21.3%;高技能人才4791万人,仅占技能劳动者的29%。技工短缺现象已经从东部发达地区蔓延到中西部地区,并且从季节性短缺演变为经常性短缺。在此背景下,如何运用环境规制促进就业技能结构升级成为实现绿色发展与稳定就业良性互动的关键。

环境规制究竟是就业“杀手”还是“助手”,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焦点。欧美国家的研究大多认为环境规制对整体就业的净影响很小,甚至两者之间不存在某种显著关系①,这可能是因为在欧美国家受环境规制约束的企业多为资本密集型而非劳动密集型。相比较之下,我国劳动力丰裕且经济发展依赖高碳行业,环境规制所引发的就业效应极有可能被放大。既有文献认为,环境规制与我国就业规模之间呈显著的“U”型关系②。随着我国失业风险出现由“总量失业”向“结构性失业”转化的趋势,学者们不再仅关注环境规制对就业总量的影响,而是将研究范围扩展至对就业结构的影响。有研究认为,环境规制带来的劳动力再配置主要在高、低污染行业之间发生,因而宏观上更易导致劳动力供需错配及产生结构性失业。③但也有学者指出,实施环境规制能够有效推动高技能劳动力对低技能劳动力的替代,具有优化就业结构的作用。④并且,环境规制不仅可以直接调整就业结构,还会通过引致产业升级效应与产业转移效应间接扩大高技能劳动力需求,使就业技能结构向高级化方向发展。⑤值得注意的是,既有文献大多忽略了环境规制模式的异质性,往往仅将环境规制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这样得出的结论具有一定片面性。事实上,我国环境规制模式多样,不同模式调整就业结构的有效性存在明显差异,如市场化的节能减排政策被认为具有更为显著的就业结构优化效应。⑥将环境规制简单划分为正式与非正式两种类型,可以发现,它们均能提升就业技能结构,但后者作用效果强于前者。⑦这表明,不同环境规制模式对就业技能结构的调整作用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充分考虑环境规制异质性。

当前,由于新冠疫情在全球蔓延,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业形势面临严峻考验,亟需寻找有效途径以预防规模性失业与结构性失业。因此,本文试图从环境规制视角出发,探索稳定就业、优化就业结构的新途径。本文主要将环境规制细分为命令型、市场型与公众自愿型三类,利用熵值法测度环境规制强度,并分析不同环境规制模式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异质影响,以期为实现环境规制与就业结构升级的“双重红利”提出有效建议。

环境规制影响就业技能结构:理论机理与研究假说

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的影响取决于成本效应、投资变动效应与创新补偿效应三者的综合作用。首先,实施环境规制促使企业增加环保支出,挤压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成本,企业为追求短期利润,将降低研发力度,导致对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相对减少。因此,成本效应不利于就业技能结构升级。其次,实施环境规制会使得企业投资行为呈现短期化倾向。⑧为了降低不确定性,企业更愿意进行短期投资而不愿更新升级现有的技术与装备以扩大生产规模,这将降低企业对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因此,投资变动效应不利于就业技能结构升级。最后,实施环境规制会促使企业主动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活动以抵消治污成本,这将使企业增加对高技能劳动力的雇佣数量,并加速对低技能劳动力的替代。因此,创新补偿效应有利于就业技能结构升级。

不同环境规制模式对就业技能结构的影响有异质性(如表1所示)。命令型环境规制是政府利用强制性的行政命令约束企业排污行为的规制模式,例如制定行业污染排放标准、限制企业的污染排放量等。这些措施促使受规制企业采用高成本的能源节约方式来达到减排标准。⑨实施命令型环境规制不仅对企业的污染行为施加了更多约束,而且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因而最易导致企业投资的短期化偏向。因此,短期内,命令型环境规制引发的成本效应与投资变动效应远大于创新补偿效应,将抑制就业技能结构升级。但从长期来看,企业基于降低成本的需要而逐渐产生创新需求,将会加大对高技能劳动力的投入,进而促进就业技能结构升级。市场型环境规制是通过市场机制来使企业自发调整自身排污决策与排污技术水平的规制方式,如征收排污费、排污权自主交易等。这类规制模式不仅能够在排污企业之间有效地分配污染排放削减量,降低全社会的污染控制费用,还可以持续刺激排污企业积极进行清洁技术创新,尽量降低环境污染控制成本。同时,市场型环境规制可以被企业视为一种投入要素而内化于生产经营决策中,从而有助于消除企业投资短期化倾向。因此,市场型环境规制所带来的创新补偿效应足以抵消其引发的成本效应与投资变动效应,进而能够有效促进就业技能结构升级。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则是企业及公众自发产生的一系列环境保护行为。这类规制模式不具有强制性,且发挥效力的时滞长⑩,从而对企业行为的约束力较弱。短期内,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将增加企业承担的治污成本,引发成本效应,抑制就业技能结构升级。但由于不具有强制力,其引发的抑制作用小于命令型环境规制。长期来看,随着环保主义深入人心,企业将愈发重视清洁生产,将增加绿色技术创新活动,促进高技能劳动力对低技能劳动力的替代,带动就业技能结构升级。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1:市场型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表现出逐渐增强的促进作用,而命令型与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均表现出先抑制后促进的“U”型作用。

表1 三类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的异质性影响

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的影响程度会随着产业结构水平的高低而发生显著变化。一方面,产业结构通过合理化与高级化的演进推动污染密集型产业比重下降,同时促进内含高新技术、清洁技术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壮大。前者直接减少了对低技能劳动力的需求,后者则加速了高技能劳动力对低技能劳动力的替代。另一方面,产业结构升级所带来的“新技术”“新管理”作为新的生产要素不断注入传统产业,能够有效增强环境规制给企业带来的创新补偿效应,使得对与创新活动相匹配的高技能人才需求日趋增加。因此,加快产业结构升级有助于实现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的优化作用。为了充分探究环境规制调整就业结构的作用,有必要将产业结构水平引入分析框架。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2:提升产业结构水平有利于实现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

中国环境规制强度及其变动趋势:基于熵值法的测度

本文构建如表2所示的测度指标体系,并运用客观赋权法中的熵值法,测度我国环境规制总体强度以及命令型、市场型与公众自愿型三类环境规制的强度。

表2 环境规制强度测度指标体系

分析2006~2017年东、中、西部与东北地区的环境规制强度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首先,东部地区总体环境规制强度有下降趋势,而中西部地区却处在缓慢上升状态。根据图1(a)可见,我国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环境规制强度呈现相反的变化趋势,这是因为环境规制推动了污染密集型产业的梯度转移,重污染产业向环境规制强度相对宽松的中西部地区转移,倒逼中西部地区提升环境规制强度。其次,各地区环境规制正在由命令型为主向市场型为主转变。根据图1(b)与图1(c)可以发现,命令型环境规制强度大幅下降,而市场型环境规制则呈现显著的上升态势。自2000年以来,我国环境政策经历了由强制性的命令型环境规制政策主导到多元化政策共存的演变,其中以绿色税费政策、绿色信贷政策为代表的市场型环境规制政策发展尤为迅速,这体现出我国污染减排由末端治理转向全过程治理的积极变化。再次,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在波动中缓慢上升。如图1(d)所示,随着公众参与环保意识不断增强,环境认证、环境听证等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政策逐渐受到关注,移动设备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也拓展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途径与方式,推动了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的蓬勃发展。最后,各类环境规制强度在空间上呈现“东高西低”的非均衡特征。通过图1可以看出,东部地区各类环境规制强度均高于其他地区。主要原因在于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东部地区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更加严厉的环境政策,因而导致环境规制强度表现出明显的地区差异性。

(a)地区总体环境规制强度(b)地区命令型环境规制强度

(c)地区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d)地区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强度

不同环境规制模式对就业技能结构的异质影响:基于面板门槛模型的实证检验

(一)面板门槛模型的设定

为了探讨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的调整作用,本文依据Hansen的方法构建非动态面板门槛模型。式(1)、式(2)分别表示单、双门槛模型。

ESS=α0+α1ERSit×I(q≤μ)+α2ERSit×I(q>μ)+α3ISUit+α4LNGDPit+α5FDIit+α6EDUit+α7R&Dit+εit

(1)

ESS=α0+α1ERSit×I(q≤θ1)+α2ERSit×I(θ1θ2)+α4ISUit+α5LNGDPit+α6FDIit+α7EDUit+α8R&Dit+εit

(2)

其中,i表示省份(i=1,2,…,30);t表示时间;被解释变量ESS为就业技能结构;ERS为环境规制;ISU为产业结构水平;LNGDP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FDI为外资利用水平;EDU为教育水平;R&D为研发强度;εit为误差项;I(*)为指示函数;q为门槛变量;μ、θ为待估计的门槛值。

(二)数据来源与变量说明

本文选取2006~2017年中国内地30个省(市、区)的面板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西藏因缺失值过多而未被纳入样本。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相关年份的《中国环境年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

被解释变量为就业技能结构(ESS),采用各省就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人员占比表示。核心解释变量为环境规制(ERS),包括总体环境规制(TERS)、命令型环境规制(CERS)、市场型环境规制(MERS)以及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PERS),采用前文测算结果。控制变量包括:产业结构水平(ISU),采用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表示;地区经济发展水平(LNGDP),采用以2006年为基期计算的实际GDP取对数表示;外资利用水平(FDI),采用以2006年为基期计算的实际外商直接投资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表示;教育水平(EDU),采用每万人拥有的高等院校数量表示;研发强度(R&D),采用各省科研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表示。

本文采用LLC检验、HT检验、IPS检验三种方式验证面板数据的平稳性。虽然有部分变量未通过HT检验、IPS检验,但全部变量都通过了LLC检验,表明选取的所有变量均为平稳变量。

(三)面板门槛模型检验

表4中模型1、2、3、4选取产业结构水平为门槛变量,其中,模型1以总体环境规制为核心解释变量,从整体上考察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的影响;模型2、3、4分别以命令型、市场型、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为核心解释变量,分类考察三种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的异质影响。门槛效应检验结果与参数估计结果分别如表3、表4所示。当产业结构水平较低时,市场创新活力不足,使得环境规制带来的创新补偿效应有限。此时,命令型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是由于命令型环境规制具有强制性,且“一刀切”的实施方式未能充分考虑各个企业减排能力的差异,所有企业只能被动接受。为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企业需要尽快购置治污设备,甚至关闭部分重污染项目,加剧了企业的成本负担,同时政策不确定性也引发了企业投资行为的短期化倾向。因此,就命令型环境规制而言,成本效应和投资变动效应占主导地位,不利于就业技能结构升级。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使企业为维护自身品牌形象而不得不开展治污行动以回应公众的环境诉求,同样将引发成本效应和投资变动效应,从而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产生负向影响。但由于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对企业污染行为约束力不强,其产生的负向影响远小于命令型环境规制。相对于前两种规制模式,市场型环境规制能够更好地推动就业技能结构向高级化方向发展。经验研究表明,在提升绿色技术创新效率、节约管制成本方面,市场型环境规制优于其他环境规制模式。由于市场型环境规制主要通过利益调节影响市场主体的节能减排行为,具有不确定性小且灵活度高的特点。这一天然优势使其能够不受低产业结构水平的限制,依然可以减弱成本效应与投资变动效应并激发创新补偿效应,从而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产生显著的正效应。当产业结构水平跨过第一道门槛值后,命令型、市场型与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影响均为正;当跨过第二道门槛后,影响效应仍为正且更加明显。可见,各类环境规制模式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影响均存在双重产业结构门槛。其中,命令型与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影响呈现“抑制—促进—加速促进”的“U”型特征,而市场型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影响则表现为逐步增强的促进作用。由此,本文假设1得证。同时,随着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逐渐增强。由此,本文假设2得证。

表3 面板门槛效应的检验结果

表4 模型1、2、3、4的门槛估计结果

为检验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的调整作用是否具有空间异质性,本文依据产业结构水平门槛值对样本省份进行分类后发现,经济发达、产业结构水平较高的东部省份已经跨过了第一道门槛,实现了环境规制与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双赢”,其中北京、上海已经率先跨过第二道门槛,进入了加速促进的阶段。这是因为东部经济发达省份的产业升级质量高,大批绿色低碳的新兴产业蓬勃兴起,催生了对高端人才的巨大需求。同时,地区内“人才+项目”“人才+技术”等多种发展模式吸引各类具有高技能水平的创新型人才不断流入,实现本地区就业技能结构加速升级。经济欠发达、产业结构水平较低的中、西部省份则未跨过门槛值,仍处于环境规制抑制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阶段。这是因为中、西部省份经济发展方式粗放,绿色创新效率低,并且人力资本匮乏,导致环境规制无法促进就业技能结构升级。可见,产业结构水平的不同导致了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影响呈现明显的区域差异。

由于市场型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最为明显,因此表5中模型5、6选择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为门槛变量,分别以命令型、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为核心解释变量,进一步检验不同环境规制模式间的交互作用如何影响就业技能结构升级。门槛效应检验与参数估计结果分别如表3、表5所示。模型5显示,当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较低时,提高命令型环境规制强度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抑制作用并不显著;一旦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跨过门槛值,提高命令型环境规制强度将显著促进就业技能结构升级。这是因为市场型环境规制能够有效消除命令型环境规制对企业研发活动的成本约束,改变企业投资行为短期化倾向,从而加速高技能劳动力对低技能劳动力的替代。进一步研究发现,随着我国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不断上升,全部省份均已跨过相应门槛值,市场型环境规制与命令型环境规制组合使用能够显著提升就业技能结构水平。模型6显示,实施市场型环境规制有助于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促进就业技能结构升级,虽然在规制强度小于门槛值时,这种促进作用并不显著,但一旦规制强度大于阈值,促进作用将会大幅增强并且十分显著。这是因为市场型环境规制能够缩短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发挥效力的时滞,同时弥补其强制性弱的短板,从而使得公众的环境诉求更好地促进企业绿色生产行为,进而带动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目前只有上海跨过了门槛值,因而仍需进一步提升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以推动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更好地促进就业技能结构升级。可见,市场型环境规制不仅自身能够有效提高就业技能结构水平,而且其与命令型和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相结合还可以增强这两类规制模式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因而在实践中需要充分重视市场型环境规制。

表5 模型5、6的门槛估计结果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我国30个省(市、区)2006~2017年的面板数据,运用非动态面板门槛模型检验不同环境规制模式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异质影响,结论如下:(1)我国环境规制正在经历由命令型为主转向市场型为主的积极变化,但环境规制强度依然存在“东高西低”的空间非平衡特征。(2)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影响存在双重产业结构门槛效应。其中,总体、命令型、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影响表现出“抑制—促进—加速促进”的“U”型特征,而市场型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影响则表现为逐渐增强的促进作用。(3)目前只有经济发达的东部省份跨过门槛值,实现了环境规制与就业结构升级的“双重红利”。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省份则仍处于环境规制抑制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阶段。(4)提升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有助于命令型与公众自愿型环境规制促进就业技能结构升级。

基于上述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健全绿色技术创新及应用体系,大力扶持清洁生产行业发展与污染密集型产业转型,使我国各个地区特别是中西部不发达地区尽快跨过门槛值,实现环境规制对就业技能结构高级化的倒逼作用,从而助力挖掘“人才红利”,提升就业质量。(2)在充分运用市场型环境规制的基础上,采取多种规制相结合的手段,实现环境保护与就业技能结构升级的“双重红利”。(3)充分考虑地区差异性,因地制宜地选择环境规制模式与强度。对于跨过门槛的东部地区可以实施更高的环境规制强度,以加快促进就业技能结构升级,而对于未跨过门槛的其他地区应探索符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的规制模式,以避免“一刀切”方式可能带来的失业风险。(4)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劳动者的技能培训,保证高技能人才有效供给,以满足市场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促进我国就业技能结构向高级化方向发展。

①Eban Goodstein,“Jobs and the environment: An overview”,EnvironmentalManagement, 1996, 20(3), pp.313~321.

②李梦洁、杜威剑:《环境规制与就业的双重红利适用于中国现阶段吗?——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经验分析》,《经济科学》2014年第4期。

③王勇、李雅楠、李建民:《环境规制、劳动力再配置及其宏观含义》,《经济评论》2017年第2期。

④王美晓:《环境规制对就业的影响研究——基于地级市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当代经济》2017年第35期。

⑤张先锋、王瑞、张庆彩:《环境规制、产业变动的双重效应与就业》,《经济经纬》2015年第4期。

⑥申萌、王叶:《节能减排的就业结构优化效应:一个文献综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8年第6期。

⑦沈宏亮、金达:《异质性环境规制、工业企业研发与就业技能结构——基于空间面板杜宾模型的实证研究》,《软科学》2019年第8期。

⑧汪海凤、白雪洁、李爽:《环境规制、不确定性与企业的短期化投资偏向——基于环境规制工具异质性的比较分析》,《财贸研究》2018年第12期。

⑨李斌、陈崇诺:《异质型环境规制对中国工业能源效率影响的实证检验》,《统计与决策》2016年第3期。

⑩王红梅:《中国环境规制政策工具的比较与选择——基于贝叶斯模型平均(BMA)方法的实证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6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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