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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构建“三不腐”机制路径探索

2020-09-10中共长沙市委党校课题组

清风 2020年1期
关键词:长沙市执纪监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总结,提出了构建“三不腐”机制的重大论断,并步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指出要“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要“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三不腐”的内涵从此正式明确。2019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明确了“三不腐”机制是有机统一的,这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指明了方向。

“三不腐”机制的理论基础

目前的“三不腐”机制,无论从提法上还是内涵上,都更加契合实际、更加科学有力,是党中央在实施反腐败斗争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智慧结晶,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

“无赖假定”理论。英国哲学家休谟曾提出著名的“无赖原则”,即假定所有的政治人物都可能成为无赖,因此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必须建立一套可靠的预防机制,将这条无赖的道路堵死。休谟之所以要做无赖假定,是因为他认为人的本性是趋利的。腐败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人为一己之利对公共利益的侵害。人虽然具有社会性,但其自然属性,比如各种欲望会时刻存在。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往往会铤而走险,不断扩大自己的利益。所以,在治理腐败的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人的欲望,通过外在机制将其克制,这人才“不敢腐”。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理论。国家诞生后,权力就成了不可避免的存在。在政治学领域,阿克顿的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论断耳熟能详,其深刻揭示了权力是腐败存在的必要条件,腐败是公权力异化的结果。人具有趋利性,若手中的权力难以得到约束,就会利用这个权力满足自身欲望。所以,西方政治学界提出了权力制约理论,其核心就是以权力制约权力,通过将集中统一的国家权力分由不同的机构行使,使各机构之间相互牵制约束。我们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也认识到了权力制约的重要性,所以不断强调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而让人 “不能腐”。

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理论。马克思哲学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同时能够反作用于社会存在。腐败作为一种社会存在,当其肆意蔓延时,就会形成腐败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选择,助长新的腐败。只有不断弘扬廉洁文化,提高每个人的道德水准,才能遏制腐败文化,形成人人向廉的氛围。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很多严以自律的修身之道,只有不断传承、借鉴、实践,才能逐步做到“不想腐”。

系统论。系统意指由部分构成的整体,主要强调几个组成因子之间不是割裂的,也不是简单相加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只有将这个系统整体看待,把握好各要素之间的关系,系统运行才能达到最优化目标。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 “三不腐”只有一体推进,才能充分发挥预防和惩治的整体合力。

“三不腐”机制的内在逻辑

一个行为的产生,有其主客观原因。腐败行为之所以能够发生,就是因为腐败成本低,防范腐败的制度不健全,人缺乏抵制腐败的定力。也就是说,敢腐败、能腐败、想腐败是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治理腐败必须从这三个方面综合入手。

“不敢腐”是“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前提。“不敢腐”是腐败治理的开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复杂,因此党中央空前加大了反腐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抓。从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强烈的腐败动机和较低的腐败成本是腐败发生的直接原因,进而导致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人民公仆变成人民敌人。构建“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就是要执纪执法机关严格发现、揭露和查处腐败,使违纪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让抱有侥幸心理的人对腐败行为望而生畏。不敢腐氛围的形成是一个治标的过程,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了条件。

“不能腐”是“不敢腐”“不想腐”的有力保障。“不能腐”是腐败治理的关键。“不能腐”主要是从法治、监督等方面着手,通过这些外部规定,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不能腐”机制建立后,当个体面对腐败诱惑时,就会分析腐败的风险和收益,进而强化其不敢腐的心理和不想腐的自觉。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为不敢腐、不想腐提供了重要保障。

“不想腐”是“不敢腐”“不能腐”的思想防线。“不想腐”是腐败治理的目标。不想腐,一方面是通过文化教育等手段实现个体道德素养的提升,实现君子慎独。另一方面是通过一定的激励保障机制,让公职人员失去腐败的动力。腐败,归根结底是由人的欲望驱动的,制度的建立,惩戒的实施都需要靠人来执行,如果一个人没有坚定的信念,没有廉洁的价值观,即使制度再完善、惩戒再严厉,也难免火中取栗。因此,要用思想的力量涤荡灵魂,为不敢腐、不能腐构建一条思想防线。

长沙市“三不腐”机制的实践路径

随着“三不腐”机制的构建,我国在反腐方面取得了开创性、历史性成就,党风、政风、民风都逐渐转好。在这样的背景下,长沙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纪委国家监委、湖南省纪委监委的部署要求,将一体推进“三不腐”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标本兼治效应,将反腐败斗争和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2017年,中共长沙市委下发了《关于巩固不敢腐氛围构建不能腐不想腐機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意见》,打通了执纪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构建“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政治纪律,强调政治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为此,长沙市强化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对违反政治纪律的情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长沙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行为,加强对民主集中制、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强化作风建设标杆意识。“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中央八项规定是推进作风建设的指南,深刻改变了中国。为确保八项规定精神在长沙落地生根,长沙在坚决贯彻省委“约法三章”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长沙实际,将整治违规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2项任务纳入检查范围。2018年,全市自查自纠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5.69万平方米、违规公款吃喝费用1356万元、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851起、变相公款旅游问题156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36起,违规钱款均已补缴、退还到位。三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长沙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把腐败存量减下来、把增量遏制住,持续形成震慑。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查处的重中之重。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干预司法活动,买官卖官、贪腐贿赂、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教育及医疗卫生等领域,直接查办、挂牌督办一批典型案件,严肃查处“小官大贪、小吏大腐”,着力消除乡镇(街道)执纪审查“空白点”。改进执纪审查方式。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严肃处理。建立纪律处分决定执行监督平台,强化案件执行过程的监管。

长沙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各级纪委加强了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的监督,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一次情况。对一把手出现重大问题,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严肃追究纪委书记的责任。

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一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长沙把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生命线,各级党委书记当好“领头人”,各级纪委和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其他部分协同推进,一气呵成高质量完成市、县两级监委组建任务。同时,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充实监督执纪一线力量,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长沙严格程序、权限、时限,全要素试用《监察法》赋予的“12+2”种调查措施,依法依规使用留置措施。加强纪法贯通,在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审理等环节上,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有效解决监察措施使用、移送起诉、刑事审判等与司法执法机关的法法衔接问题。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不断完善。2018年1月,长沙市金融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周练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该案案情复杂、手段隐蔽,是长沙市监委成立后的第一案,如何运用《监察法》查办该案,并无先例可循。为此,长沙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案情汇报,提出一些可行性意见。在大家的努力下,该案违纪违法问题水落石出。二是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派驻监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机制。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全覆盖与高质量,是改革的两个关键点,体现了量的要求和质的提升有机统一。全覆盖意味着监督要不留空白,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瞪大眼睛、伸长耳朵。派驻监督的高质量,根本在于严格监督、科學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为此,长沙市坚持“聚焦、精准、有力”原则,适应改革要求,始终突出政治监督这个根本,创新开展“嵌入式”“下沉式”“驻点式”“协同式”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更大战略性成果,为长沙高质量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政治基础。具体而言,长沙市纪委监委聚焦重大事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开展“嵌入式”监督;紧盯群众关注的问题,开展“驻点式”监督;主动出击,深入一线,开展“下沉式”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开展“协同式”监督。2019年1月至10月,长沙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共开展各类监督检查800余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监督建议书130余份,处置问题线索680件,立案128件。三是完善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打铁必须自身硬。作为执纪监督的主体,纪委监委人员必须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做党章党规党纪的忠实捍卫者。为严防“灯下黑”,长沙市坚持刀刃向内,健全内控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重点在执纪审查环节设置“防火墙”。2017年,长沙市纪委集中印发《干扰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长沙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办案回访制度》《长沙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廉洁家访制度》三项制度,将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纳入广泛监督之下。

构建“不想腐”的文化机制。一是深化廉洁宣传教育。“不想腐”是一种自律,是一个人在无人监督的时候,也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法乱纪的事。为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长沙深入挖掘湖湘廉政文化内涵,积极推进立体化、阵地化、大众化宣传,使廉政文化广泛覆盖、深度渗透。自2010年起,长沙将每年的3月23日定为长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日,每年都精选主题和内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市纪委设计建设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突出六大纪律,充分运用声光电、数字技术、模拟场景等表现形式,打造了一个互动式、体验式廉政教育立体空间,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整理违纪干部忏悔录,能公开的都要公开,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打造“廉洁长沙”品牌。“廉洁长沙”逐渐成为长沙一张靓丽名片。在橘子洲地铁站和省政府地铁站,各类形式的廉政文化公益广告随处可见。在地铁2号线开通之际,长沙市纪委监委、长沙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着力打造“文明城市、廉洁长沙”的廉政城市名片,将廉政文化元素融入地铁建设,设置了名为“青莲号”的廉政专列,同时将橘子洲地铁站打造成廉政文化的集中展示平台,命名为“橘子洲·青莲站”,“青莲”“清廉”音意相连,旨在呼唤廉政文化自信,传递廉政文化正能量。地铁1号线,长沙打造廉政文化主题站“升级版”省政府·清风站,围绕“清风雅韵、廉脉绵延”主题,将湖湘廉政文化与审美艺术结合。

此外,长沙市首个廉洁文化示范点在浏阳市沙市镇秧田村耕读文化园内挂牌开馆。该园依托秧田村“勤”“耕”“廉”“俭”等家风家教和地方特色打造而成,按照全域乡村旅游建设的标准设计景点标识,全线引入语音导览系统,通过讲述村史沿革,品读乡贤故事,重温家风家训,展现乡风文明,让大家在参观学习中接受文化洗礼,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启迪。

本文系长沙市社科规划一般项目:长沙市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经验及其路径创新研究结项成果(项目编号:2019csskkt16)。作者系中共长沙市委党校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陈果、甘艳、闵志群、余庆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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