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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族文化艺术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初探

2020-09-06刘玲

参花(上) 2020年10期
关键词:遗产保护文化艺术鄂伦春族

摘要:鄂伦春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浓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民俗资源。我们要在保护鄂伦春族文化艺术遗产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民族文化艺术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从而促进鄂伦春族的经济发展。本文从鄂伦春族文化遗产现状和经济的转型与发展现状两方面进行客观的论述和分析,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民族经济与文化。

关键词:鄂伦春族 文化艺术 遗产保护

由于鄂伦春族文化艺术生存发展的环境在不断变化,鄂伦春族文化艺术也必须随之改变以求发展。我们应加大对鄂伦春族文化艺术的保护力度,为鄂伦春族文化事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鄂伦春族文化艺术遗产保护

(一)语言与文字

鄂伦春族有自己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通古斯语族的北支——即通古斯语支,与鄂温克语和赫哲族的奇勒尔部落语言接近。民族内部均用本民族语言进行交际,有方言差别。多数人兼通汉语,还有部分人会说满语和俄罗斯语。鄂伦春族只有语言,没有本民族文字,到17世纪以后,传入了满文,只有少数人掌握。到19世纪初,传入了汉文,从此开始通用汉文,也有部分鄂伦春族使用蒙古文。这对鄂伦春文化的传承极为不利,加之人口逐年减少,语言的保护与传承已经成为鄂伦春人目前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在鄂伦春族中,汉语的使用及推广已经非常普遍,鄂伦春语已呈现出逐渐被汉语同化甚至取代的趋势。现今族中除部分年龄较大的人尚使用鄂伦春语外,已基本通用汉语。在黑河新生鄂伦春族乡及逊克县新鄂鄂伦春族乡,50岁以上的鄂伦春人还能够用鄂伦春语言自如地交流、表达情感。三四十岁的鄂伦春人就几乎只能听懂一些简单的对话,但不能进行交流,几乎不会说。20多岁的年轻人,几乎不听也不说鄂伦春语。幼儿园里鄂族小朋友由于从小接触汉语,几乎没有几个懂鄂伦春语的,更谈不上交流。即使是老人,鄂伦春语也是掺杂着汉语使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鄂伦春族历史文化相关的研究开始逐渐步入繁荣时期,研究队伍不断扩大,使鄂伦春族历史文化研究进入了专业研究与群众性的业余研究相结合的新的发展阶段。《黑龙江鄂伦春族研究》《鄂伦春族民间文学》等著作中收集的作品,内容上涉及了鄂伦春人起源探索、信仰、崇拜、“莫日根”英雄业绩、狩猎生产、婚姻爱情等。黑龙江省民族研究所出版的《鄂伦春传统民歌》,由鄂伦春民间文艺研究组搜集整理了155首鄂伦春民歌;作曲家暴侠历经20多年的搜集整理,编写的《鄂伦春族民歌选》,分类收录了山歌、猎歌、酒歌、情歌、儿歌、故事歌、“吕日格仁”舞歌、萨满歌曲共计200多首,留存了珍贵的研究资料。

语言的问题关乎民族的存亡,语言一旦消失,靠语言传承的鄂伦春族文化必将走入消亡,如柬达温、摩苏昆,这些文化瑰宝就真的只能作为历史资料而封存于博物馆中。国家为解决这一问题实施了很多举措,如在鄂伦春族小学生的课堂上开设鄂伦春语课,从娃娃抓起,让语言有传承,让文化有发展。从鄂伦春人自身来说,每个人都有义务保护自己民族的语言和文化。我们也应该行动起来,为鄂伦春族的文化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民间口头文学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鄂伦春族人民为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创造了丰富多彩、具有浓郁特色的文学艺术作品,它不仅是鄂伦春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文化宝库中的艺术珍品。由于没有自己的文字,所以鄂伦春族文学的形式主要是口头文学、民间文学。尽管有如此的局限,人们还是创作了大量的内容丰富的文学作品,并且以口耳相传的形式一代一代地流传下来。民间故事、传说和民歌很多,流传广泛,是鄂伦春族口头文学的主要形式。此外,还有神话、传说、童话、谚语、谜语、歌谣、寓言、笑话、歇后语等文学形式,也都是鄂伦春族口头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20世纪80年代以来,鄂伦春族的民间文学采集工作者孟淑珍在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鄂伦春族乡采集到多篇说唱形式的长篇故事,为鄂伦春族口头文学发现了新的重要创作形式。

鄂伦春族的神话不仅保存在一些内容生动的神话故事中,而且还保存在民族的诸多风俗、礼仪、禁忌活动、歌谣之中。神话反映了鄂伦春族先民的世界观,向我们讲述了天地万物、日月星辰和人类自身的由来,以及鄂伦春族的来历;讲述了各种动物同人类之间的超自然的关系;讲述了萨满神异的存在。长期以来它不仅是鄂伦春民族的历史百科全书和生活百科全书,还具有规范一代代鄂伦春人行为和道德的作用。

鄂伦春族的民间传说几乎反映了该民族人民生活的一切方面:有的讲述了民族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重大事件和具有重大影响的英雄人物;有的讲述了远古时代民族迁徙的经过;有的反映了大、小兴安岭和黑龙江一带山山水水及各种风物特色的由来和形成的历史;有的讲述了各种动物的特性、萨满的神奇故事、人民的风俗习惯等。

鄂伦春族的民间故事是口头文学中数量最多的一种形式,也是人民最喜闻乐见的一种形式。故事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和无穷无尽的神妙幻想,是人民伟大创造力的惊人体现,它表达了人民美好的理想、愿望以及征服自然、反抗压迫、争取幸福、争取胜利的伟大信念。

鄂伦春人一方面通过民间故事向下一代传授自己丰富的狩猎经验,另一方面教育人们分辨是非,培养青少年勇敢、正直、诚实、善良、乐于助人、慷慨大度等优秀品質,让人们了解民族、地方和氏族的历史。民间故事在人民生活中起着巨大的教化作用和娱乐作用。

(三)音乐表演艺术

鄂伦春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在长期的狩猎过程中,创造了自己独具风格的表演艺术,而音乐就是其中之一。鄂伦春族的传统音乐是以各种民歌,即“柬达温”为主要曲调的,其曲调高亢、辽阔,并伴有延长音和颤音等修饰音。“柬达温”的曲调一般是固定的,但在演唱时歌词可以即兴。喜怒哀乐等不同的思想感情,也可以通过音调的高低和节奏的快慢来自由表达。同一个曲调,可以唱出悦耳动听的喜歌,也可以唱出潸然泪下的悲歌,其中的关键是对演唱技巧的掌握。鄂伦春人大都具有很强的即兴编词的能力,无论是在举族欢庆的节日里,还是在迎宾送客的家宴上,他们都能触景生情,即兴作词演唱。尤其是那些优秀的老歌手们的表演,不仅曲调优美动听,而且语言流畅,用词丰富,押有韵脚。

鄂伦春人每当喜庆之日或劳动之余,只要听到歌声,无论男女老幼都会随着节奏翩翩起舞。鄂伦春族的舞蹈节目很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依和讷嫩”“吕曰格仁”“得勒古嫩”“红普嫩”“恰尔克嫩”“希那给”等。这些舞蹈的共同特点,就是都会边歌边舞,是在自唱或伴唱的旋律中进行的。

“摩苏昆”是鄂伦春族传统音乐文化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这种题材丰富、体裁单一的表演艺术形式世世代代流传于各鄂伦春族聚居区。尽管摩苏昆历史悠久,流传广泛,但却一直鲜为外界所知,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引起鄂伦春族研究者及有关部门的注意。经过不懈的努力,多方收集、挖掘和抢救,目前收集到的摩苏昆作品有数十篇。

鄂伦春族的音乐表演艺术是中华民族民间传统音乐中的奇珍异宝,具有浓厚的历史文化价值以及鲜明的艺术特色,保护鄂伦春族音乐表演艺术对于保护鄂伦春族的文化艺术有着弥足珍贵的意义。

二、经济的转型与发展现状

鄂伦春族的经济转型经历了三次具有历史意义的飞跃:一是1951年至1958年逐渐走出深山,实现定居过程中的狩猎合作社经济向多种经济的过渡;二是1958年至1988年历时30年由单一的狩猎经济发展为农林牧副多种经济并存;三是1996年1月以后放下猎枪,彻底告别狩猎业。20世纪80年代后,党和政府采取了“尊重少数民族的传统习惯,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猎则猎,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生产方针。身处林区的鄂伦春族在从事护林任务、清林生产和进行天然幼林抚育工作的同时,大力发展木林深加工企业,努力增加群众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90年代以来,以农业作为主业在鄂倫春族聚居的甘奎乡、诺敏镇、古里乡、南木乡迅速发展,主要农作物有大豆、小麦、玉米、油菜、谷子、马铃薯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得到很大发展,有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农牧业技术培训推广工作,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社会化服务网络。I992年开始,鄂伦春自治旗先后被列入国家二期、三期农业综合开发计划。1993年全旗粮食产量首次突破10万吨大关,1998年虽然遭受了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粮食总产量仍达到了106973吨。为了让足不出山,对外面的世界知之甚少的鄂伦春人尽快富裕起来,特别是实行禁猎后,为振兴民族经济,保证鄂伦春猎民整体生活水平,鄂伦春自治旗狠抓猎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和脱贫致富工作,加大引导、扶持力度,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猎区农业和多种经营。根据每个猎区乡镇的实际情况,采取因地制宜,一地一策,一户一办的措施,帮助猎民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保证农业丰产增收的前提下,手把手地帮助鄂伦春猎民搞起塑料大棚,种植黄芪、贝母、天麻等药材和蔬菜。利用地处大兴安岭的特殊地理环境和十分丰富的柞树资源,养殖黑木耳。人工饲养鹿、熊。一些猎民饲养起家禽、搞个体运输、制作民族手工艺品,致富之路越走越宽。鄂伦春地区的经济已由“林农为主”向“农林为主”转变。“八五”期间,鄂伦春自治旗把发展非国有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突破口,形成了以矿泉水、木地板、北芪茶、植物油、山野菜为龙头的小型企业。1993年至1996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连续四年实现翻番,跨进了内蒙古自治区前列。1998年乡镇企业完成现价增加超过8亿元,实际入库税金2971万元,就业人数超过6万人。同时加大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力度,实施退耕还林还牧工程和林业天然林保护工程,并积极开发旅游业等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1991年,在鄂伦春自治旗成立40周年之际,鄂伦春民族博物馆在阿里河落成。这座充满北方狩猎民族特色的博物馆,陈列着800多件文物和大量图片,分林海猎民、攫取经济、传统工艺、物质文化、精神文化五个部分向世人展示鄂伦春民族在历史长河中生存发展的历史和文化。随着时代的变迁,旅游开发赋予了鄂伦春文化艺术以活力,鄂伦春传统工艺随着旅游经济的兴起而得到了复兴。鄂伦春民族工艺品的桦树皮工艺品、特色木雕、刺绣、毛皮制品、木质器具等方面的民族工艺品比较受游客欢迎,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经济发展时期。在促进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实现了对鄂伦春族文化艺术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一)刺绣

刺绣是鄂伦春族的一种传统工艺。此种工艺基本上已经失传,只有少数年长者还会。从鄂伦春族社会的历史发展来看,在鄂伦春族社会历史的初期,刺绣工艺水平应该不是十分发达。这可以从刺绣的种类、颜色、图案以及出现的频率中看出来。以狩猎文化为主体的鄂伦春人,在传统的生活中基本上是食肉衣皮的,他们只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因此许多精美的刺绣作品应该产生于其发展的后期。刺绣往往出现于衣服的领口、袖口及开衩处,以及婴儿摇篮的背部、烟荷包、腰带、小皮包、皮手套、被子、祷子、马褡子上等。传统皮制衣服的样式是有性别差异的,男性皮袍(鄂伦春语称“尼日艾依苏恩”)的袖口、领口有简单的刺绣花纹,它是前后开衩的,在开衩处有刺绣花纹。女士皮袍(鄂伦春语称“阿西苏恩”)的刺绣相对较多,也较为复杂些。且女士皮袍是左右开杈的,刺绣花纹在两边。刺绣的图案多以云卷纹为主,尤其是皮袍袖口及开衩处的图案。其他的图案还包括:各种树叶形状或其变形、蝴蝶、花鸟、星星、铜钱、团花等。领口、烟荷包的边、腰带的图案往往是一些简单的二方连续图案。这些图案形象、生动,讲究对称美,有很强的审美价值和突出的民族特色。尤其是皮手套上的图案,一般是花卉和虫草,刺绣在熟成白色的狍皮上,异常鲜艳、漂亮。鄂伦春人的刺绣方法很独特,包括两种:一是类似汉族和其他民族的用针线直接在皮子或布上刺绣;另一种非常特别,是把皮板或布料剪成各种花纹,然后缝在皮子或布制品上。这往往与皮制品的拼接技法相互呼应,所制成的东西美观大方,极具民族特色。

(二)毛皮制品

鄂伦春人传统的毛皮制品的种类相当丰富,有皮衣、皮帽、皮靴、皮袜子、皮手套,甚至有皮兜、小皮包等,且制作精良,式样美观,具有耐磨、抗寒的特点,实用性和审美性都很强。由于长期的狩猎生活和冬季高寒的气候特征,鄂伦春人的毛皮制品的制作工艺十分发达,除了品种多,制作精良外,其独特的手工技法也十分突出。

(三)骨角制品、木制品

鄂伦春人传统的骨角制品有骨筷、烟具、指环和骨坠,木制品有弓箭、刀斧柄、马鞍、马镫、枪架、犴哨、神偶等,比较特别的是在两块橄榄形或圆形木板中间蒙褶鼓皮制成的风匣或风囊,这是铁器加工中的鼓风器。在现代鄂伦春人的生活里,骨制品已经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骨头的用处还有两个:一个是制作桦皮制品的骨具——“托克托恩”;另一个是挂在小孩摇篮上的辟邪之物。

鄂伦春民族桦树皮工艺品、特色木雕、刺绣、毛皮制品、木质器具工艺品具有浓烈的民族气息与独特的文化气韵,鄂伦春族旅游经济的发展也是对鄂伦春族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有效途径。

三、结语

为更好地保护鄂伦春族文化艺术遗产与经济发展,我们还应在保护文化艺术的力度和挖掘的深度上下足功夫,在语言的保留、史料的搜集、人才的培养培训、鄂伦春族文化艺术产业开发上,要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制定一个总目标,寻求观念、机制、政策等多方面的支持。

参考文献:

[1]吴雅芝.最后的传说——鄂伦春族文化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

[2]王兆明.新生乡鄂伦春族乡志[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

[3]闫沙庆.鄂伦春民族教育现状调查与发展对策研究[J].民族论坛,2011(22):47-52.

[4]相华.浅论鄂伦春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J].黑龙江民族丛刊,2011(05):137-142.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黑龙江省鄂伦春族传统音乐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可持续发展研究”(项目编号:2019B004)。

(作者简介:刘玲,女,硕士研究生,黑河学院,教授,研究方向:音乐教学)(责任编辑 刘冬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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