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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基金揽储骗局

2020-06-29顾健

检察风云 2020年10期
关键词:三板股权上市

顾健

伪基金上市新三板揽储,竟然承诺不盈利也分红

企业上市可以拓宽融资渠道,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利润和发展机遇,因而上市成了许多企业主梦寐以求的目标。主板和创业板市场上市门槛相对较高,因此对许多中小微企业而言,选择通过门槛相对较低的新三板上市,成了他们运作上市的首选渠道。

新三板是指全国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市场,是为那些还未上市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股权交易的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新三板其实是一个交易模块,企业可通过在新三板挂牌实现上市。

深圳巨潮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潮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2015年11月巨潮公司更名为“深圳智潮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潮公司”),注册地位于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中区,法定代表人为曾诚(另案处理)。曾诚非常擅长包装宣传自己的公司,对外宣传公司是经营股權投资基金管理、股权投资、资产管理的公募基金,并号称公司已对外投资19家公司,以此彰显公司的实力,吸引投资人注意。

广州人周琼丽1981年出生,虽然只有大专文化程度,对金融证券却很内行,并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曾诚也许正是看中周琼丽的专业资格条件,在巨潮公司成立的时候,将周琼丽纳入自己的旗下。周琼丽入职巨潮公司后受到了公司的提拔重用,入职第二年就担任业务经理,两年后晋升为融资部总监,专门负责股权类融资。2016年1月,周琼丽调任曾诚实际控制的广州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半年后升任总裁,并最终成为智潮公司及关联公司的控股股东。

周琼丽能够得到提拔重用,当然离不开她出色的工作能力和业绩。2015年6月,巨潮公司开始由周琼丽等员工具体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以巨潮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名义,不断以内部股权认购及委托投资“百商汇股权”“森果科技”等项目为名融资。

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直接关系到融资的效果,必须要让员工全力以赴。为调动员工发展投资客户的积极性,曾诚鼓吹巨潮公司将通过自融的方式上市新三板,并承诺公司成功挂牌新三板之后,将会拿出股权1%的资金奖励员工。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奖励政策出台后,周琼丽和其他公司员工都格外卖力,四处发展投资人。

为吸引客户投资,周琼丽等人向客户宣传时,均承诺巨潮公司没上新三板前即可按照不同的投资金额比例优先分红10%、11%、12%不等,半年分红一次,且收益率不受盈亏浮动影响,保证兑付。既然是以经营股权投资为主业的公司,本身就是专业融资的企业,在吸引投资时自然会加分不少。这些业务员对外承诺如此高的回报,以及巨潮公司要在新三板挂牌上市等信息更吸引了投资者的目光。

据受害人刘婕证实,周琼丽与自己丈夫是同学。2015年,周琼丽向其介绍投资巨潮公司的“新三板”项目,声称该项目将于深圳上市且可翻十倍收益,承诺上市前至少有10%的分红收益返还给投资人。6月25日,经不住诱惑的刘婕委托周琼丽帮其办理签订了认购巨潮公司股权投资协议,总共投资90万元。

也许正是这种超高的收益回报率和上市预期让客户丧失了警惕性,大把地将手中余钱投入巨潮公司。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巨潮公司就轻松融资4000万元,周琼丽一个人就贡献了1000万余元。曾诚也没有食言,在公司还没有在新三板上市的情况下便提前兑现承诺,按照每名员工发展投资的业绩,将收到的投资款的1%的股权奖励给员工。

资金链断裂,公募李鬼现形

刚开始的时候,巨潮公司还能信守承诺,按期向投资人支付约定的高额收益。周琼丽的客户刘婕就先后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6月总共收到分红5万元。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在一众投资人坐等巨潮公司上市,并以原始股东身份分享资本盛宴的时候,他们却不再收到巨潮公司承诺支付的分红收益,这时才发觉原来是一场骗局……刘婕前后通过两次分红收回投资5万元,实际损失85万元。

确实,巨潮公司运作的所谓股权投资及上市新三板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局。然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人们事后发现,不光巨潮公司的资本运作是假的,巨潮公司所谓的基金管理人身份也是假的,其根本没有吸收公众存款的资质。公募基金是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事实证明,巨潮公司就是在冒充公募基金的身份集资圈钱。

按照相关规定,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的复函证实,巨潮公司、智潮公司均为未经该局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的复函证实,截至2017年9月1日,巨潮公司、智潮公司不具备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反馈的信息显示,2014年6月4日,智潮公司在该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但因其自登记之日起未依法在该协会备案任何私募基金产品,遂于2017年1月被依规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据查,巨潮公司对外宣传的投资项目仅少部分有实际投资经营,资金主要用于“以新偿旧”,即拆东墙补西墙,将新客户的投资款用于对客户分红。故一旦新的资金供应不上,资金链发生断裂,谎言就立马被揭穿。周琼丽供述称,巨潮公司每个项目都是亏钱的,本金也没收回来。至于所谓的“新三板上市”也是虚构的,巨潮公司根本没有开展挂牌新三板的业务。

2016年11月底,巨潮公司因资金紧张,无法再按照规定分红给客户,投资人发觉被骗后,纷纷向警方报案。

秋后算账,控股股东领刑八年

2017年5月26日,杨东俊等人报案称,巨潮公司以“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巨潮内部持股”等项目为名承诺投资后以7%—15%的高额利息回报。2017年6月,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决定对巨潮公司、智潮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17年12月周琼丽被广州铁路公安处的民警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2018年1月24日被逮捕。

2018年10月8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琼丽犯集资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8月至2017年4月间,巨潮公司、智潮公司及其下属关联企业先后以内部股权认购及委托投资“百商汇股权”“森果科技”等项目为名,向客户承诺投资上述项目可获取7%至15%不等的年化收益,且收益率不受盈亏浮动影响,以保证兑付等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骗取客户投资款。经查,上述投资项目仅少部分有实际投资经营,且基本未盈利,客户投资款项主要用于“以新偿旧”。其间,被告人周琼丽与同案人曾诚等人以巨潮公司、智潮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名义与刘婕、杨东俊等99名受害人签订《股权投资认购协议》《资产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等合同,累计收取被害人投资款人民币4509.4万元,案发前已返还人民币287.7975万元,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4221.6025万元。

2019年12月1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周琼丽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周琼丽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周琼丽的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本案集资参与人;追缴不足部分,责令退赔。

案后思

掩卷沉思,本案给投资人的教训是多方面的。首先,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先弄清相关公司有无公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可否吸收公众存款。其次,对于类似巨潮公司“旱涝保收”的认购协议,一定要提高警惕。总之,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本文除周琼丽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黄灵  yeshzhwu@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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