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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大般涅槃經》摘抄本研究*

2020-05-07景盛軒

古籍研究 2020年2期
关键词:系統涅槃敦煌

景盛軒

經普查,敦煌文獻中共有《大般涅槃經》常規寫卷2875號,非常規寫卷55號。非常規寫卷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細字寫經,二是摘抄本。經調查,敦煌《大般涅槃經》摘抄本共有52號(1號存疑),其中南本《大般涅槃經》摘抄本2號,北本50號(1號存疑)。南本是伯3026號背和俄敦12285號,拙文《敦煌南本〈大般涅槃經〉寫卷考辨》已有叙録,此不贅述,這里主要討論北本的摘抄本。

一、 敦煌北本《大般涅槃經》摘抄本集綴(1)集綴是綴合和集合的合稱。寫卷關係中的“集合”術語,用以“著録該遺書與哪一件或哪幾件遺書雖不能直接綴接,但原屬同一遺書”。術語參見方廣錩主編《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敦煌遺書總目録·館藏目録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6年,凡例,第8頁。

敦煌北本《大般涅槃經》摘抄本可確定的有49號,它們是:北敦20號、北敦429號、北敦473號、北敦1785號、北敦1957號背1、北敦1957號背4、北敦2193號、北敦2838號、北敦3270號、北敦3386號、北敦6207號、北敦6611號、北敦6999號、北敦7894號1、北敦7894號背、北敦9444號、北敦9448號、北敦11419號、北敦11533號背、北敦11603號、北敦15367號、北敦15769號、斯2375號、斯2593號1、斯4678號背、斯7741號、斯7808號、斯7904號、斯8081號、斯8250號、伯2157號背、伯2342P2號、伯2575號、伯2822號、伯4536號、俄敦1816號、俄敦1817號、俄敦5507號、俄敦5781號、俄敦6748號、俄敦16002號、俄敦17696號、俄弗271—2號、羽299—3號、羽300號、羽555號、首博32.558號、津藝82號、傅圖18號。存疑1號:北敦2773號。

在這49號中,有25號可以集綴,具體可分爲八組,下面逐組介紹。

第一組:俄敦6748號+北敦15769號

(1) 俄敦6748號,見《俄藏》13/192B,卷軸裝殘片。1紙,如圖1右上部所示,存9行,行存寫卷上部7—8字。原卷無題,《俄藏叙録》擬題“大般涅槃經卷第一至卷第二”,今定名“大般涅槃經(北本)鈔”。楷書,有朱筆斷句。唐寫本。

(2) 北敦15769號(罔69),見《國圖》144/208A—B1。卷軸裝殘片。3紙,長56.1厘米,高29厘米。前部如圖1左部所示,前後皆殘。存34行,行17—20字。原卷無題,《國圖目録》擬題“大般涅槃經(北本)卷二鈔”。楷書,有朱筆斷句。唐寫本。

按:上揭二號皆爲《大般涅槃經》卷二摘抄。據行首字推算,俄敦6748號滿行約17—20字。二號内容前後相承,可以綴合。綴合後如圖1所示,接縫處邊緣吻合,北敦15769號右邊緣的殘筆恰可補全俄敦6748號末行的“羅”字殘形。又二號行款格式相同(行距、字距、字體大小相近,行約17—20字,皆有朱筆句讀),字迹書風似同(皆爲楷書,可比較二號共有的“是”“無”“之”等字,如表1所示),可資參證。

圖1 俄敦6748號+北敦15769號(前部)綴合圖

表1 俄敦6748號、北敦15769號字迹比較表

第二組:俄敦16002號+俄敦17696號

(1) 俄敦16002號,見《俄藏》16/269B。卷軸裝殘片。1紙,如圖2上部所示,前後殘缺。存6行,行存寫卷上部4—9字殘。原卷無題,《俄藏》《俄藏叙録》未定名,今擬題“大般涅槃經(北本)卷一七鈔”。楷書。有朱筆句讀。唐寫經。

(2) 俄敦17696號,見《俄藏》17/145B。卷軸裝殘片。1紙,如圖2下部所示,前後殘缺。存7行,行存寫卷下部9—11字殘。原卷無題,《俄藏叙録》擬題“大般涅槃經卷十七梵行品第八之三”,并説與現刊本“有很大差異”(2)邰惠莉主編:《俄藏敦煌文獻叙録》,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948頁。。按原卷實爲摘抄本,可定名爲“大般涅槃經(北本)卷一七鈔”。楷書。有朱筆句讀。唐寫經。

按:據殘存文字推斷,上揭二號皆爲《大般涅槃經》卷十七摘抄殘片。比照《大正藏》,二號在摘抄中有省略和改寫現象。如《大正藏》“二了了見云何相貌見”,俄敦16002號作“二了了見相見者”,又《大正藏》“菩薩摩訶薩觀第一義空悉無所見……無所得者名爲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俄敦17696號僅作“菩薩名第一義空悉無所見無所名阿耨”。二號内容前後相接,存在綴合可能。綴合後如圖2所示,接縫處邊緣大體吻合,原本分屬二號的“常”“如”二字皆可復合爲一。又二號行款格式相同(皆有烏絲欄,行距、字距、字體大小相近,有朱筆句讀)。比較二號共有的“是”“無”“亦”“得”等字,如表2所示,字迹書風似同,由此判定二號確可綴合。

圖2 俄敦16002號+俄敦17696號綴合圖

表2 俄敦16002號、北敦17696號字迹比較表

第三組:俄敦1816號+俄敦5507號

(1) 俄敦1816號(孟2656),見《俄藏》8/356A。卷軸裝殘片,1紙。如圖3右下部所示,前後皆殘,存16殘行,行存中下部5—10字。存文起“[若有不隨佛](所)説(者是)[魔]”句,訖“(無)生是故如來名常住”句。楷書。有烏絲欄。有朱筆斷句。原卷無題,《俄藏》擬題“大般涅槃經如來性品摘抄”。《孟録》稱原卷淡黄紙,紙長25厘米,紙高14厘米,爲7—8世紀寫本。

(2) 俄敦5507號,見《俄藏》12/166A。卷軸裝殘片,1紙。如圖3左上部所示,前後皆殘,存11殘行,行存中上部5—10字。中有經題“大般涅槃經卷第[十一]”;存文起“[即是如]來(貧)[女人歡喜]”句,訖“那羅(延身節)[頭相拘]”句。楷書。有烏絲欄。有朱筆斷句。原卷無題,今據殘存文字推斷,擬題“大般涅槃經卷七至十一摘抄”。根據行款和書風判斷,原卷爲7—8世紀唐寫本。

按:據殘存文字推斷,上揭二號皆爲《大般涅槃經》卷七摘抄殘片。據完整文本推算,滿行16—20字不等。二號内容前後相承,可以綴合。綴合後如圖3所示,接縫處邊緣大體吻合,原本分屬二號的“者”“量”“憂”“則”“衆”五字皆得復合爲一。又二號紙色相同(皆爲淡黄紙),行款格式相同(皆有烏絲欄,皆有朱筆斷句,行16—20字不等,行距、字距、字體大小相近),字迹書風似同(比較二號共有的“是”“菩”“薩”“迦”“葉”“如”“來”“故”等字),可資參證。二號綴合後,所存内容參見《大正藏》T12/卷七406B5—6,406C24—29,407B23—28;卷八416A3—11;卷十一429B16—18。

圖3 俄敦1816號+俄敦5507號綴合圖

第四組:北敦11533號背+斯2593號1

(1) 北敦11533號背(L1662),見《國圖》109/258A。殘片。1紙。長8厘米,高10厘米。正面爲官文書,背面即本文獻。如圖4右部所示,共6行,行5字殘。前後殘。所抄内容起“(如是)[等法若不守護]”句,訖“(不説有佛性)也”句。相應文字參見《大正藏》12/405A18—23。楷書。書法幼稚。9—10世紀歸義軍時期寫經。從行款看,蓋爲經文摘抄,可定名爲“大般涅槃經卷七摘抄”。

(2) 斯2593號1(翟1895),見《英圖》45/246A—247A,《寶藏》21/323A—324A。卷軸裝。長130.4厘米,高28.8厘米。斯2593號正面包括2個文獻,《英圖》叙録分别命名爲:(一) 《大般涅槃經(南本)鈔》(擬);(二) 《龍勒鄉殘文書》(擬)。前者《英圖》編爲斯2593號1,共6紙,紙張大小不一;紙8—16行,共78行,行20餘字。如圖4左部所示,前後殘。卷中寫有《大般涅槃經》卷次數及品名:“廿三”“廿五卷”(“卷”字爲行間校補)、“卌一”“卅卷”(二字在行間校補)、“大涅槃經卷第卌一遺教品”。抄寫及粘貼次序混亂。原卷無題,《寶藏》《新編》皆定名爲“大般涅槃經卷第四十一”,不確。《英圖》定名爲“《大般涅槃經(南本)鈔》(擬)”,不妥,當爲北本《大般涅槃經》及其《後分》摘抄,故宜擬題“大般涅槃經(北本異本)鈔”。楷書。書法幼稚。有朱筆行間校加校改字。9—10世紀歸義軍時期寫本。

按:上揭兩號皆爲《大般涅槃經》摘抄殘片。二者内容相關,行款格式相同(皆無欄綫,抄寫字距、行距草率),書法幼稚,比較二號共有的“佛”“性”“持”“因”“三”“藐”等字(見表3),字迹書風似同,因此二號當爲同一人書寫,可以集合。

表3 北敦11533號背、斯2593號1字迹比較表

圖4 北敦11533號背+斯2593號1集合示意圖

第五組:斯2375號B+北敦9444號…北敦9448號A

(1) 斯2375號B(翟1709),見《英圖》39/288B—295A,《寶藏》19/1A—7B。卷軸裝。麻紙。寫卷後部如圖5右部所示,尾題“大般涅槃經卷第廿二”,尾題後有空白。該件抄有《大般涅槃經》卷第八、二十一、二十二的内容,共七段,前6段爲一人書寫,今編爲斯2375號A。最後一段爲另一人書寫,今編爲斯2375號B。所抄内容見《大正藏》T12/卷廿二495C23—497A19。硬筆楷書。有朱筆斷句和校改。8世紀唐寫經。

(2) 北敦9444號(發65),見《國圖》105/377A—377B,亦見IDP。卷軸裝殘片。黄褐色薄皮紙。長42厘米,高29厘米,如圖5中部所示,首尾殘。2紙,共23行,行16—18字。該件共由三段文字組成,抄有《大般涅槃經》卷第二十三的内容。楷書。有乙字符。7—8世紀唐寫經。

(3) 北敦9448號A(發69),見《國圖》105/380B—381A。卷軸裝殘片。薄皮紙。長38厘米,高29厘米。前部如圖5左部所示,首尾殘。3紙,共29行,行16—25字。該件抄有《大般涅槃經》卷第二十三、二十五、二十七的内容,共由三段文字組成,前二紙爲一人書寫,今編爲北敦9448號A,中有“大般涅槃經卷第廿六説”十字,所抄内容見《大正藏》T12/503C16—21;516A24—B2。第15行有“臨捨命之時,不能誦文,即囑後人積柴一車,疑燒草命”云云,疑爲雜寫。楷書。7—8世紀唐寫經。

按:以上三號皆爲《大般涅槃經》摘抄,三號字迹書風似同(參表4),行款格式相同(行約18字左右,皆有烏絲欄,行距、字距、字體大小相近,硬筆書寫),内容前後相關,應該爲同一抄寫系統之殘卷。比較三號共有的“所”“復”“涅”“無”等字及構件“亠”“辶”的寫法,三號當爲同一人書寫。

表4 斯2375號B、北敦9444號、北敦9448號A字迹比較表

圖5 斯2375號(後部)+北敦9444號…北敦9448號(前部)綴集示意圖

第六組:北敦11603號……伯2342P2號+斯4678號……斯2375號A……北敦15376號+津藝82號

(1) 北敦11603號(L1732),見《國圖》109/296A。卷軸裝殘片。長26.2厘米,高20.2厘米。如圖6-1右部所示,前後均殘,通卷下殘。1紙,共17行,行約18—19字。寫卷第10行有卷次“卷第五”,原卷無題,《國圖目録》擬題“大般涅槃經(北本異卷)鈔”。硬筆楷書。有烏絲欄。有朱筆斷句。爲7—8世紀唐寫本。

(2) 伯2342P2號,見《法藏》12/161A,《寶藏》118/380A,亦見IDP。卷軸裝殘片。灰褐色紙。1紙。長14.9厘米,高28厘米。如圖6-2右部所示,前全後缺,存9行,行22—24字(第7—9行下殘)。首行有經題“大般涅槃經卷第□”。經文跟在經名後空二字直接抄寫,存文起“善男子明無明亦復如是”句,迄“即見佛性成無上道”句前五字止。相應文字參見《大正藏》T12/411B17—C1。《法藏》定名作“大般涅槃經卷第八”,《索引新編》定名作“大般涅槃經九行”,今定名爲“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八摘抄”。硬筆楷書。烏絲欄。有校加字。有朱筆斷句。唐寫本。

(3) 斯4678號背(翟5342),見《寶藏》37/303B—304A。斯4678號正面爲《佛説相好經》,寫於白紙之上,背面即粘有本經,寫于乳黄軟紙之上。長129.54厘米,高28.5厘米。如圖6-2左部所示,前後皆殘,存19行,前18行行22—23字(原卷圖版顯示20行,詳審19—20行當爲原卷脱落殘行,19行6字,20行11字,今移並作一行)。原卷無題,《翟目》定名作《涅槃經》,《索引新編》擬題作“大般涅槃經卷第八”,實爲北本《大般涅槃經》卷八經文摘抄。硬筆楷書。有校加字。有朱筆斷句。唐寫本。

(4) 斯2375號A(翟1709),見《英圖》39/288B—295A,《寶藏》19/1A—7B。卷軸裝。麻紙。長462.8厘米,高28.6厘米。12紙,紙22—29行,共267行,行20—23字。紙張大小不一,第1至7紙有烏絲欄,第8紙有上下邊欄,豎欄爲折疊欄,第9、10紙爲烏絲欄,第11、12紙爲折疊欄。寫卷前部如圖6-1左部所示,卷首有污漬、破洞。該件抄有《大般涅槃經》卷第八、第二十一、第二十二的内容,共七段,前6段爲一人書寫,今編爲斯2375號A。寫卷第122行寫有卷次“大般涅槃經卷第廿一”。硬筆楷書。有朱、墨筆行間加字。有朱筆斷句、塗改、删字卜符、删句圈符。8世紀唐寫經。

(5) 北敦15367號(新1567),見《國圖》143/112B—113A。卷軸裝。長48.6厘米,高26.3厘米。後部如圖6-3所示,首尾脱。1紙,28行,行17字。寫卷第25行寫有卷次“卷第卅四”,原卷無題,《國圖》擬題“大般涅槃經(北本異卷)鈔”。硬筆楷書。有朱筆斷句及校改。7—8世紀唐寫本。卷尾有今人僞造“敦煌令印”,上角有蘇州碼子7。

(6) 津藝82號,見《津藝》2/90A—99A。卷軸裝。軟潢寫經紙,長681厘米,高26.5厘米,包首書“虔誠供奉/涅槃遺教品”。14紙。前部如圖6-3所示,前脱後缺。紙28行,行14—17字。原卷無題,《津藝》分析成“大般涅槃經”和“大般涅槃經後分遺教品第一”兩個文獻。寫卷有卷次“卷第卅五”(第86行)、“卷第卅六”(第128行)、“卷第卅七”(第181行)、“憍陳如品第十三”(第259行)、“卷第卌一遺教品”(第310行),故該卷係敦煌本《大般涅槃經》卷34—41摘抄,當擬題“大般涅槃經(北本異本)鈔”。硬筆楷書。有朱筆斷句和校勘。有刮改。唐寫本。

按:以上六號皆爲《大般涅槃經》摘抄,六號字迹書風似同(參表5),行款格式相同(行約20字,皆有烏絲欄,行距、字距、字體大小相近,皆有朱筆句讀和校勘,前4號不同摘抄段間約有2字空白),内容前後相關,應該爲同一抄寫系統之殘卷。伯2342P2號和斯4678號二號内容於“即見佛性成[無上道]/譬如虚空雷震雲起”句前後相接,存有綴合的可能性。比較北敦11603號和斯2375號二號共有字形,如“是”“涅”“男”“子”“爲”“無”等,寫法一致,故二號可以集合。北敦15376號和津藝82號二號内容於“所有土也善男/子有人捨身還得人身”句前後相接,中無缺字,存有綴合的可能性。二號接縫處皆爲失粘所致脱落,邊緣整齊,横向烏絲欄可以對接。比較二號共有的“爲”“是”“之”“無”等字寫法,二號當爲同一人書寫。

表5 北敦11603號……伯2342P2號+斯4678號……斯2375號A……北敦15376號+津藝82號字迹比較表

圖6-1 北敦11603號及斯2375號A(前、後部)對照圖

圖6-2 伯2342P2號+斯4678號綴合圖

圖6-3 北敦15367號+津藝82號綴合圖

第七組:俄敦5781號……北敦6999號+伯4536號……北敦2193號+傅圖18號

(1) 俄敦5781號,見《俄藏》12/243B。卷軸裝殘片,1紙。如圖7右部所示,首尾殘,存寫卷上部文字8行,行2—8字殘。存文起“[善男](子諸佛)[世尊所得涅槃]”句,訖“[一切衆](生)[愚癡無智]”句。原卷無題,《俄藏叙録》擬題“大般涅槃經卷第十如來性品第四之七”。按:從存文來看,所抄經文并不連貫,實爲經文摘抄。可分爲兩部分,1—3行爲第一部分,摘抄内容大概結束於“二乘得二涅槃”,之後可能接抄“佛告迦葉若諸菩薩勤加精進欲護”14字,之後是殘片所存第4行“正法以是因緣所[得眷屬不可沮壞迦葉菩薩復白佛]”迄第8行,是爲第二部分。相應文字分别參見《大正藏》T12/423A17—19及423B22—C1。硬筆楷書,有烏絲欄,有朱筆句讀。爲8—9世紀寫本。

(2) 北敦6999號(北6608;翔99),見《寶藏》94/337A—340B,亦見IDP。卷軸裝,3紙。長119.6厘米,高26.6厘米。如圖7右一所示,首殘尾脱,存73行,行17字。所抄經文并不連貫,爲經文摘抄。原卷無題,《國圖目録》擬題“大般涅槃經(北本)鈔”。内容摘自北本《大般涅槃經》卷14—16部分經文。硬筆楷書。有烏絲欄。首殘尾脱,紙張有褶皺、裂痕。通卷朱筆句讀。7—8世紀唐寫本。

(3) 伯4536號,見《法藏》32/22B,亦見IDP。卷軸裝,1紙。長45.8厘米,高26.6厘米。如圖7中部所示,首尾皆脱,正面存28行,行16—18字(末行行首殘缺,存11個全字3個殘字)。原卷無題,《索引》定名爲“某佛經(殘存卷第十六後半廿六行)”;《索引新編》定名爲“大般涅槃經”,并説明“殘存卷第十六後半及卷第十七的前部,共廿六行”;《法藏》定名爲“大般涅槃經”。今定名爲“《大般涅槃經》卷第十六、第十七摘抄”。全卷硬筆楷書。有朱筆句讀。大約爲8—9世紀寫本。

(4) 北敦2193號(北6557;藏93),見《國圖》30/405A—405B。卷軸裝殘片,1紙。長39.5厘米,高26.5厘米。如圖7中部所示,首脱尾殘,共28行,行17—21字(尾4行上殘)。存文起“信故不能受持”,訖“佛法將滅不久”;又起“世尊迦葉如來有是經不”,訖“[十一部經所不説故故名爲藏如](人七寶不)出”。相應文字參見《大正藏》T12/472A13—16及472A18—B16。原卷無題,《國圖》定名爲“大般涅槃經(北本)卷一八”,不妥,當爲“大般涅槃經(北本)卷一八摘抄”。硬筆楷書。有脱文。有朱筆斷句及校加校改字。《國圖》定爲7—8世紀唐寫經。

(5) 傅圖18號,見《傅圖録》152—160頁,亦見IDP。卷軸裝,6紙。紙長197.3厘米,高25.7厘米。如圖7左部所示,紙28行,共117行,行17字(首紙2行下殘,在修補紙上有鉛筆寫所缺文字)。所存内容爲《大般涅槃經》6段,第16行有“卷第廿”、87行有“嬰兒行品第九”、116行有尾題“要第二”、117行有題記“維開元十一年四月五日寫了”。《傅圖録》命名爲“大般涅槃經集要”。硬筆楷書。有烏絲欄。有朱筆斷句和校加字。唐開元十一年(723)寫經。

按:以上5號皆爲《大般涅槃經》摘抄,五號行款格式相同(俄敦5781號滿行亦約17字,皆有烏絲欄,行距、字距、字體大小相近),字迹書風似同(參表6)。内容前後相關,應該爲同一抄寫系統之殘卷。北敦6999號和伯4536號二號内容於“二者自念我今所/生爲是何處”句前後相接,中無缺字,存有綴合的可能性。此二號接縫處皆爲失粘所致脱落,邊緣整齊,横向烏絲欄可以對接。北敦2193號和傅圖18號内容前後相承,可以綴合。綴合後如圖1所示,接縫處邊緣大體吻合(二號中上部綴後仍有缺損),原本分屬二號左右邊緣的“人七寶不”四殘筆殘形皆可復合爲一。五號集綴後如圖7所示,俄敦5781號、北敦6999號+伯4536號、北敦2193號+傅圖18號之間尚有殘缺,不能直接綴合。

表6 俄敦5781號、北敦6999號、伯4536號、北敦2193號、傅圖18號字迹比較表

圖7 俄敦5781號……北敦6999號(首尾)+伯4536號(首尾)……北敦2193號(首尾)+傅圖18號(首尾)集綴示意圖

第八組:北敦3386號……羽555號……北敦6611號

(1) 北敦3386號(北6610;雨86),見《國圖》46/284B—298A,《寶藏》100/547B—561B。卷軸裝。長1061厘米,高25.5厘米。單紙長40.0厘米。如圖8所示,前脱後全,27紙,紙23行,共605行,行17字。寫卷有卷次“卷第五”(第38行)、“卷第六”(第60行)、“卷第七”(第161行)、“卷第八”(第200行)、“卷第九”(第333行)、“卷第十”(第501行)。《國圖目録》擬題“大般涅槃經(北本異卷)鈔”。楷書。有烏絲欄。有朱筆斷句和校改。7—8世紀唐寫本。

(2) 羽555號,見《秘笈》7/235A—247B。卷軸裝。黄麻紙。長963.5厘米,高25.4厘米。如圖8所示,前脱後全,25紙,每紙23—24行,共547行,行17字。尾題“大般涅槃經要卷第二”。題記“清信女汜四娘受持,同學人優婆夷廿人開元十年正月十七日寫了。集録修撰老師馬同子寫”。寫卷有卷次“卷第十三”(第18行)、“卷第十四”(第47行)、“卷第十五”(第133行)、“卷第十六”(第224行)、“卷第十七”(第276行)、“卷第十八”(第363行)、“卷第廿”(453行)、“大般涅槃經嬰兒行品第九”(519行)。《秘笈》擬題“抄出寫本大般涅槃經要卷第二”。楷書。有烏絲欄。有朱筆斷句。唐開元十年(722)寫本。

(3) 北敦6611號(北6602;鱗11),見《國圖》91/81A—93B,《寶藏》100/493B—505B。卷軸裝,長949.6厘米,高26.2厘米。如圖8所示,前脱後全,25紙(第6紙爲修補頁),紙23—25行,共539行,行17字。該件抄有《大般涅槃經》卷第三十四到《後分》卷上的内容。寫卷有卷次“卷第卅四”(第126行)、“卷第卅五”(第226行)、“卷第卅六”(第262行)、“卷第卅七”(第318行)、“卷第卅八”(第369行)、“大般涅槃經憍陳如品第十三”(第393行)、“卷第卌”(429行)、“卷第四十一遺教品”(第442行)、“應盡還源品”(第522行)。《國圖目録》擬題“大般涅槃經(四十二卷本北本)鈔”。楷書。有烏絲欄。通卷有朱筆斷句及行間校加字。有武周新字“圀”。7—8世紀唐寫本。

按:以上三號皆爲《大般涅槃經》摘抄,三號内容前後相關,紙幅相當,行款格式相同(紙約23—25行,行17字,行距、字距、字體大小相近,皆有朱筆句讀),字迹書風似同(皆爲楷書,可比較二號共有的“之”“所”“於”“亦”“惱”等字,如表7所示),足以證明三號屬於同一抄寫系統,可以集合。根據羽555號尾題和題記可知,該集合件爲“大般涅槃經要”,唐開元十年(722)寫本。

表7 北敦3386號、羽555號、北敦6611號字迹比較表

圖8 北敦3386號……羽555號……北敦6611號集合示意圖

二、 《大般涅槃經要》輯考

在上揭8組綴集中,後三組抄本的篇幅較大,它們是:

Ⅰ. 北敦3386號……羽555號……北敦6611號

Ⅱ. 俄敦5781號……北敦6999號+伯4536號……北敦2193號+傅圖18號

Ⅲ. 北敦11603號……伯2342P2號+斯4678號……斯2375號A……北敦15376號+津藝82號

第Ⅰ組,爲卷4—10、12—20、34—41的摘抄文字;第Ⅱ組,爲卷10、14—20的摘抄文字;第Ⅲ組,爲卷4—5、8、21—22、34—41的摘抄文字。以所抄文字在《大正藏》中的出處爲參照,通過比較(表8),發現以上三組所抄内容多有相同(相同内容在表中出處頁碼下劃横綫),由此可以推斷它們當出自同一文獻。

羽555號有尾題“大般涅槃經要卷第二”,傅圖18號有尾題“要第二”,因而推斷它們所據母本當名爲“《大般涅槃經要》”(下簡稱《經要》)。該文獻不見歷代大藏及經録收載,當是一種存于敦煌石窟的藏外文獻。

考北敦6611號和津藝82號都有卷次數“卷卌一”,羽555號和傅圖18號的尾題都出現在第二十卷摘抄文字之後,卷次爲“卷第二”“要第二”,由此可以推測“《經要》”是從42卷本四帙《大般涅槃經》寫卷中,每一帙輯録出一卷,共四卷。上揭北敦3386號、伯2342號、斯4678號、俄敦5781號等爲《經要》卷第一殘卷,羽555號、北敦6999號、伯4536號、傅圖18號等爲卷二殘卷,北敦6611號、津藝82號等爲卷四殘卷。

又北敦429號(北6601;洪29),見《國圖》6/429B—440A。卷軸裝。長約918.7厘米,高28.3厘米。25紙,共534行,行24字。該號爲《大般涅槃經》卷第27—30的摘抄。卷中有“大般涅槃經師子吼菩薩品第十一,廿七”“大般涅槃經卷第二十八”等卷次名,其中第225行寫有“大般涅槃經卷第二十九要略”。“要略”或爲“經要”的另一種説法。若此,則該號和上面第Ⅲ組的斯2375號A,皆爲“《大般涅槃經要》卷三”的殘卷。

根據羽555號和傅圖18號的題記,二號《經要》殘卷分别抄於開元十年(722)和開元十一年(723)。其中羽555號題記稱此《經要》爲“清信女汜四娘受持”,“汜四娘”爲“清信女”而不稱“優婆夷”,或爲將受或初受三歸五戒的女性。該《經要》由“同學人優婆夷廿人寫了,集録修撰老師馬同子寫”。二十人寫此《經要》,可能是各有分工,抄寫的是全部四卷,不僅僅是羽555號一號而已(3)由二十人摘抄一部佛經,這也許是某一“抄經社邑”的行爲。參趙青山:《6—10世紀敦煌地區抄經史》,北京:民族出版社,2019年,第361—366頁。。因此我們看到《經要》的字體常不統一,所用紙張大小也有所不同,大概就是“卷出衆手”的緣故。又“馬同子”單列,稱爲“集録修撰老師”,應該是對《經要》進行朱筆校勘者。

表8-1 Ⅰ、Ⅱ、Ⅲ組集綴件所抄内容對照表

表8-2 Ⅰ、Ⅱ、Ⅲ組集綴件所抄内容對照表

三、 《大般涅槃經要》所據全本分卷考

敦煌所存《大般涅槃經》摘抄本中大多會標明所抄出的卷次。從《經要》所列卷次來看,該《經要》是從42卷本《大般涅槃經》中輯録出來的。因此,可以根據每一卷次下所抄的内容,分析出《經要》所抄42卷本的分卷情况。

具體的做法是,首先找出有卷次的摘抄本,然後以《大正藏》本爲參照,調查某卷次所抄的前後文字在《大正藏》中的分卷歸屬,并同敦煌本分卷系統(4)參景盛軒:《〈大般涅槃經〉異文研究》,成都:巴蜀書社,2009年,第317—332頁附録:《敦煌北本〈大般涅槃經〉分卷考》。進行比較,進而判斷該摘抄本所據全本的分卷。例如摘抄本北敦2838號,8紙167行,抄有《大般涅槃經》卷第三至第六的内容,第35行有卷次“大般涅槃經卷第四”,第36行始以“爾時如來復告迦葉善男子汝應當善持是經”句,查該句卻見《大正藏》本卷三,由此推斷全本卷四分卷與《大正藏》本不同,而與敦煌本如北敦15361號同。又北敦2838號第34行所抄文字爲“於鏡中見諸色像”,這正是敦煌本卷三如中國書店15號的結束文字。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可以判斷摘抄本北敦2838號所據全本卷三、卷四的分卷:卷三起“佛復告諸比丘”,訖“於鏡中見諸色像”,相應文字參見《大正藏》T12/379A13—384C25;卷四起“爾時如來復告迦葉善男子汝應當善持是經”,訖“無去來者名阿那含”,相應文字參見《大正藏》T12/卷三384C27—卷四390B7。

用同樣的辦法,分析《經要》中的卷次及所抄内容,可以得出其所據全本的分卷情况。

北敦11603號,第10行題“卷第五”,第3—10行爲卷四,所抄内容起“如來不爾於無邊劫集聚”句,訖“[而爲演説]無上法故”,相應文字參見《大正藏》T12/390B26—C7。考《大正藏》T12/390B26—C7之間的内容卻在卷五。第11—17行,所抄内容起“云何名藏迹不可尋者”句,訖“若一人(具八則爲最)[勝所言涅槃者無](諸)”。相應文字參見《大正藏》T12/391B24—C4。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由此可以推斷全本卷四結束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五391B5,全本卷五起始文字見《大正藏》卷五391B6。

北敦3386號,第38行題“卷第五”,第56—59行所抄文字卻見《大正藏》本卷六397B23—27,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可以推斷全本卷五結束文字見《大正藏》本卷六398A12。聯繫北敦11603號進行綜合分析,得出《經要》所據全本卷五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五391B6—398A12,分卷方法與北敦14211號(南北混雜本)同。

北敦3386號,第60行題“卷第六”,第156—160行所抄文字卻見《大正藏》本卷七403A11—14,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可以推斷《經要》全本卷六結束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七404A29。聯繫《經要》所據全本卷五分卷綜合分析,得出《經要》所據全本卷六内容見《大正藏》本卷六398A13—卷七404A29,分卷方法與斯2864號同。又根據卷間内容承接關係,可以推知《經要》所據全本卷七起始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七404B1。

北敦3386號,第161行題“卷第七”,第195—199行所抄文字卻見《大正藏》本卷八410B26—29,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可以推斷《經要》全本卷七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七404B1—卷八411A6,分卷方法與北敦13845號同。

北敦3386號,第200行題“卷第八”,第319—332行所抄文字卻見《大正藏》本卷九417A15—29,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可以推斷全本卷八結束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九417B13。聯繫《經要》所據全本卷七分卷綜合分析,得出《經要》所據全本卷八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八411A7—卷九417B13,分卷方法與北敦13846號同。又根據卷間内容承接關係,可以推知《經要》所據全本卷九起始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九417B14。

北敦3386號,第5011行題“卷第十”,第598—605行所抄文字見《大正藏》本卷十428B4—12,這正是《大正藏》本和敦煌各本的結束文字,因此可以推斷《經要》全本卷十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十422C6—428B12。進而推知《經要》全本卷九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九417B14—422B27。

羽555號,第224行題“卷第十六”,第269—275行所抄文字卻見《大正藏》本卷十七463A9—14,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可以推斷全本卷十六結束文字可能爲《大正藏》本卷十七463A14。

伯4536號,爲《大般涅槃經》卷第十六、第十七摘抄,第27行題“卷第十七”,第21—26行所抄文字亦見《大正藏》本卷十七463A9—14;第28行所抄卷十七的内容參見《大正藏》本463A25—26。由此推斷全卷第十七開始於《大正藏》本463A15。聯繫伯4536號進行綜合分析,得出全本卷十六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十六457B19—十七463A14,分卷方法與斯5296號同。又根據卷間内容承接關係,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可以推知全本卷第十五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十五451B13—十六457B19,分卷方法與俄弗80號同。

羽555號,第276行題“卷第十七”,第341—362行所抄文字卻見《大正藏》本卷十八468C4—25,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也可知全本卷十七的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十七463A15—十八468C25,分卷方法與斯1832號同。又根據卷間内容承接關係,可以推知全本卷第十八開始於《大正藏》本卷十八468C26。

羽555號,第519行題“大般涅槃經嬰兒行品第九”,第520—547行所抄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二○485B14—C14,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也可知全本卷二○的結束文字可能在《大正藏》本卷二○486A12。

北敦429號,第1行題“大般涅槃經師子吼菩薩品第十一,二七”,第96行寫“而不能知一切衆生悉有佛性”,第97行題“大般涅槃經卷第二十八”,第98行“善男子復有眼見諸佛如來十住菩薩眼見佛性”。第98行卷二八下所抄文字見卻《大正藏》本卷二七,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可以推知全本卷二七以“而不能知一切衆生悉有佛性”終,卷二八以“善男子,復有眼見”始。敦煌本卷二七寫本如斯2197號、斯6534號,卷二八寫本如北敦13861號,它們的分卷情况正與北敦429號同。由此可以推定全本卷二七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二七522B6—528A4,卷二八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二七528A5—534B10。又根據卷間内容承接關係,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可以推知全本卷第二九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二八534B11—二九540C14。進而推知卷第三○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二九540C14—三○546C28,卷第三一開始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三○546C29,結束文字可能爲《大正藏》本卷三一552A20。

北敦6611號,第126行題“卷第卅四”,第119—125行所抄文字卻見《大正藏》本卷三二560A11—17,第127—147行所抄文字卻見《大正藏》本卷三三563A24—B15,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可以推定全本卷三三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三二557B13—三三562C20,分卷方法與北敦13866號同;卷三四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三三562C21—三四568B21,分卷方法與斯2131號同。又根據卷間内容承接關係,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進而推知全本卷第三二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三一552A21—三二557B12,分卷方法與斯1685號同;進而上推卷第三一結束文字爲《大正藏》本卷三一552A20,確定無疑,分卷方法與斯4382號同;又可推知卷第三五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三四568B22—三五574B6,分卷方法與北敦13868號同。

北敦6611號,第262行題“卷第卅六”,第263—288行所抄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三六574B14—C11,第309—317行所抄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三六580A21—B2,根據卷間内容承接關係,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可推知全本卷第三六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三六574B14—580C15,分卷方法與斯2855號同。

北敦6611號,第318行題“卷第卅七”,第319—341行所抄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三七580C23—581A16,第348—368行所抄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三八586C3—24,根據卷間内容承接關係,結合敦煌本的分卷系統,可推知全本卷第三七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三七580C23—三八586C24,分卷方法與北敦13870號同。又進而推知全本卷第三八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三八586C24—三九592B26,分卷方法與斯2927號同;卷第三九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三九592B27—四○598B15,分卷方法與斯2150號同;卷四○起訖文字見《大正藏》本卷四○598B16—603C24,分卷方法與斯740號同。

《經要》所以摘抄的《大般涅槃經》卷四一、四二,分卷遵從《大般涅槃經後分》,此不贅述。

以上分卷系統的考證結果,可以表列如下(表9):

表9 《經要》所據全本分卷情况簡表

由於敦煌本《經要》并不完整,摘抄内容提供的資訊也有限,《經要》所據全本卷一至卷三、卷十二至十四、卷十九、卷二一至二六等卷的分卷情况尚不清楚,待搜集到更多資料後予以補考。

四、 《大般涅槃經要》所反映的摘抄思想

佛教在隋唐時期臻于鼎盛,故使佛經翻譯活動也極度發達。據《開元録》著録統計,此時歷代翻譯典籍總數合計達7028卷(5)方廣錩:《中國寫本大藏經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24頁。。如此浩瀚的佛典,即使學者皓首也難窮經,更何况對普通信衆來説,更是望而卻步。單就北本《大般涅槃經》而言,全經40卷,約40萬字,初學者在短時間内很難把握要義。出於學習和宣講佛典的需要,促使了“抄略”和“纂集”這一類著作的出現。佛教類書《法苑珠林》卷99《述意部》第一云:“但以經論浩博,具録難周,記傳紛綸,事有廣略。所以導達群方,開示後學。設教緣迹,焕然備悉。訓俗事源,鬱爾咸在。搜檢條章,討撮樞要,緝綴紙筆,具列前篇。”(6)(唐)道世撰,周叔迦、蘇晉仁校注:《法苑珠林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03年,第2839—2840頁。説的就是這種情况。僧祐《出三藏記集》卷五云:“抄經者,蓋撮舉義要也。”(7)(南朝梁)僧祐:《出三藏記集》,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217—218頁。但是對一部佛經,摘抄哪些内容,如何摘抄,往往反映出摘抄者對佛經要義的理解和實用傾向。例如伯2575號正反内容一致,共抄17個文獻。正面第7個、背面第8個都是《大般涅槃經》卷第四十的摘抄。所抄内容起“佛告文殊師利”,訖“一面”,相應文字見《大正藏》T12/602A10—B4。但該號背面第6個文獻爲“阿彌陀佛經略説咒”,第7個文獻爲“焰口陀羅尼經”摘抄,其間雜以《大般涅槃經》卷第四十摘抄文字,可見這是咒語集抄,摘抄者關注的是《大般涅槃經》卷四十的咒語部分。又如北敦7894號正面抄有“《大般涅槃經》卷四”和“佛經目録”。《大般涅槃經》摘抄内容起“不聽聲聞弟子食肉”句,訖“菩薩清净之食猶尚不食况當食肉”。相應文字見《大正藏》T12/386A13—B14。可見是摘抄者關注的是佛教“不聽食肉”的内容。

通過對《經要》殘卷所抄各段的關鍵詞和高頻詞進行分析,可以看出摘抄者關注《大般涅槃經》的以下幾項内容:

1. 佛性

湛如認爲《大般涅槃經》的核心思想有四:(一) 涅槃四德與三德秘密藏;(二) 一切衆生皆有佛性;(三) 第一義空佛性;(四) 闡提成佛論(8)http://read.goodweb.net.cn/news/news_view.asp?newsid=76746顯密文庫>涅槃思想研究>試析《大般涅槃經》的核心思想(湛如)。。任繼愈認爲:“涅槃四德也是佛性四德,所謂‘佛性常樂我净’是。”(9)任繼愈主編:《中國佛教史》(第三卷),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第179頁。由此可以看出《大般涅槃經》的最核心的思想是“一切衆生皆有佛性”。在《經要》中,摘抄最多的内容也和佛性有關。例如北敦11603號3—10行,關鍵詞爲“如來性不藏”,11—17行,關鍵詞爲“如來性大”,如來性即佛性;伯2342P2號+斯4678號關鍵詞爲“佛性”;斯2375號69—89行,關鍵詞爲“佛性爲常”;津藝82號87—108行關鍵詞爲“衆生佛性”;俄敦5781號主要内容爲“一切衆生有佛性者,佛與衆生有何差别”;羽555號133—223行、276—362行所抄内容中也有關鍵詞“佛性”和“第一義空”。可以看出,《經要》主要是一部“佛性”學説的論點匯抄。

2. 一闡提

《大般涅槃經》對佛教史影響最大的思想除了“一切衆生皆有佛性”外,就是關於“一闡提”的討論。在《經要》中,也有多處内容和“一闡提”有關,如斯2375號166—174行主要内容爲“一闡提斷善根”;北敦3386號333—500行,關鍵詞是“除一闡提”。不過從殘存的摘抄文字來看,反映的是一闡提罪孽深重,流轉生死,不得菩提,不能成佛。有意思的是,《經要》也摘抄了不少和“殺(煞)”相關的内容,如伯4536號,1—7行有“云何名殺”,北敦3386號161—199行有“殺生”,羽555號224—275行、453—547行有關鍵詞“殺”,傅圖18號17—87行大段内容和“阿闍世王”及“煞”有關。摘抄者把“一闡提”“殺”和“阿闍世王”關聯,可能存在爲現世像“阿闍世王”這樣有惡行的人尋求“辯解”的動機(10)參陳朗:《中道之空——論〈涅槃經〉中佛陀對於弑父罪行的“辯解”》,《佛學研究》,2015年總第24期,第228—241頁。。

3. 譬喻

劉全波曾撰文認爲,中古佛教出現了一股重視講誦佛典的學風,隨着講誦佛典的深入,需要在浩瀚的佛經中汲取、駕馭大量的故事、譬喻、典故,於是佛經“抄集”“纂集”類佛教類書就出現了(11)劉全波:《論中古時期佛教類書的編纂》,《敦煌學輯刊》,2017年第2期,第147頁。。《經要》的摘抄者也特别注意譬喻的抄録。例如斯2375號89—113行抄“鴛鴦鳥喻”;津藝82號153—173行抄“暫出還没喻”;傅圖18號88—115行抄“嬰兒喻”;北敦3386號38—59行抄“瓶不空喻”,161—199行抄“貧女金藏喻”,200—332行抄“象牙生花喻”“空中宅舍喻”“春夏冬日喻”,333—500行抄“如蠶處繭喻”“蛇脱故皮喻”“果樹無變喻”;北敦6611號1—41行抄“盲人摸象喻”等等。通過譬喻,可以讓深奥的佛法變得通俗易懂,使人欣然受化。

4. 名數

這里所説的名數,是指含有數字的佛教術語。湯用彤先生在《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中論南北朝釋教撰述時説:“梵胡譯本,中國自著,日積月累,遂極煩多,因常有纂集之舉”,“北齊法上撰《增一法數》四十卷,爲一種辭典之創作,或亦可附入群經纂集之類。(《僧傳》謂曇宗作《數林》,當即《房録》所載王宗之《佛制名數經》,或亦此類書。)”(12)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405—406頁。王宗的《佛制名數經》,是“名數”類著作較早見諸經録者,不過該書早已亡佚。北宋施護編有《佛説法集名數經》,是這一種類書的賡續,當代陳義孝編《佛教數詞術語》(13)陳義孝編:《佛教數詞術語》,臺北:常春樹書房,1988年。,仍然可以看到“名數”類纂集傳統的影響。《經要》的摘抄者也對《大般涅槃經》中的“名數”内容十分關注。如津藝82號53—75行的“十二因緣”,75—85行的“四大名色”,321—339行的“四念處”;北敦3386號38—59行的“三歸依”,60—160行的“四依”;羽555號133—223行的“十二部經”,224—275行的“三念”“四無礙”,276—362行的“道有二種”“五法佐助”,363—452行的“人有三品”“五行”“法有二種”;北敦6611號43—118行的“三事勝”“八不思議”等等。這種含有數詞的術語,便於學者記誦。通過“名數”,可以以簡馭繁,達到快速掌握佛經要義的目的。

除了以上摘録内容外,《經要》還抄録了諸如“色”“空”“慈”“唇口乾焦”“半偈捨身”“衆生起信”“十四音”“無有父母”等方面的内容,反映出了一種“經世致用”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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