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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抓好惠民立法 加快重点领域立法

2020-04-27宋婷婷

公民导刊 2020年4期
关键词:公共卫生人大常委会条例

宋婷婷

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机制建设,立足管用有效,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立法计划民生导向突出

3月12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向社会公布,共涉及37件立法项目,除了结转2019年审议项目3件,还包括13件审议项目、2件审查自治县立法项目、19件预备项目。值得注意的是,立法计划审议项目中,与改善民生、维护民权直接相关的立法项目占30.8%,2020年立法计划的民生分量较重、民生导向比较突出。

立法计划是年度立法工作的项目表、施工图。由此来看,关切民生、改善民生,将是今年我市立法工作的一大重点。

烟草的危害不言自明,群众对立法控烟的呼声极高。因此,市人大常委会拟于今年启动制定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通过科学划定控烟场所、建立多部门监管执法机制等措施,减少和消除烟草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拟于今年启动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将对接上位法的修改情况,进一步理顺各级红十字会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级红十字会法定职责,规范信息公开、款物募集等行为,确保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在依法开展备灾救灾、人道主义救助等方面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拟修订信访条例,完善诉访分离、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访终结等制度机制,维护信访工作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该法规案拟于今年7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事实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回应群众关切,立法紧扣民生。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邹钢表示,市人大常委会在编制立法计划过程中,坚持在“聚智”上拓途径,注重广纳良言。

据了解,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公开、开门立项。在立法计划草案编制之初,即向市级相关部门、区县人大常委会、相关科研院校、市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汇聚民意、集中民智,进一步扩大了立法项目的来源。其间,共收到市级有关部门申报的立法建议项目54件,区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立法建议9件,社会各有关方面提出的立法建议23件。立法计划草案形成后,再次向市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区县人大常委会等有关方面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近20件。

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

岁末年初,一场新冠肺炎疫情突袭大江南北。在这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冲击下,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重要性愈加凸显。在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中,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有序推进公共卫生领域关联性立法成为重要内容。

今年2月10日,《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完善疫情防控相关立法”“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结合我市地方立法实际而及时制定的法规性决定,以确保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此外,今年立法计划中的“一号”预备项目《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备受关注。邹钢表示,该条例本不属于5年立法规划项目,现新增为预备项目,目前正加快推进论证咨询、法规起草等工作,力争尽早转化为审议项目。下一步,在全面总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其他相关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报告与信息发布、联动响应措施等开展全面调研、进行细化规范。

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除加快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立法外,还将同步有序推进公共卫生领域关联性立法,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法规的立法修法工作。

邹钢表示,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公共卫生领域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开展专项清理,坚持问题导向,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立改废释”,缺什么补什么,哪项弱强哪项,不断优化我市公共卫生领域法规结构,打通制度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立法工作如何更好推进?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机制建设,创造性地開展地方立法工作,推进年度立法计划有序实施,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力求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

在健全科学立法机制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关于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和《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有效解决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问题,不断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

“只有把立法工作植根于人民,寻求全社会认同的立法‘公约数,才能立出有效管用的法。”邹钢说,市人大常委会健全落实民主立法机制,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立法咨询专家、区县人大常委会等立法参与作用,并探索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注重立法公开,扩大立法民主,回应社会关切,从民意中把准立法方向、汲取有益营养,使每一项立法都拥有扎实的群众基础。

在健全落实依法立法机制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法规案审议环节的把关,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原则,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更好发挥立法机关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坚持在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上下功夫,对相关法律关系从地方立法层面加以引导和规范,做到保护公民个人权利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探索实践“小切口”立法方式,深化弘德立法机制建设,遵循把握立法规律,突出地方立法特色,确保立法“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健全完善协同立法机制。邹钢说,根据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关于“着眼于推动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围绕区域发展战略和特点抓好协同立法”的精神,市人大常委会今年还将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等中央战略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开展关于区域协调发展立法问题的课题研究,聚焦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等领域探索推进相关协同立法,并指导4个民族自治县探索区域协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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