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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生新时代法治教育的时效性研究

2020-04-17刘多元

青年时代 2020年2期
关键词:法治教育校园欺凌中职生

刘多元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校园安全在社会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基于此,本文对“预防校园欺凌”进行阐述,并提出“新时代”背景下运用法治教育预防校园欺凌的对策,以期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参考。

关键词:校园欺凌;法治教育;中职生

一、校园欺凌事件的特点

校园欺凌频发目前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中小学校园欺凌更易成为关注的对象,而中职生的校园欺凌问题常被忽视。事实上,相比较于普通中学生,中职生的校园欺凌现象更为普遍且较为严重。笔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中职生校园欺凌事件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偶发性

中职生校园暴力案件呈现出犯罪诱因简单的特点,主要诱因是学生之间的偶发事件或平时恩怨的琐事。在肢体暴力发生之前,往往有一段矛盾积累期,偶尔的语言冲突或是一句不中听的话语等。一些小矛盾、小瓜葛的“软欺凌”积累到一定程度,就会成为极端暴力事件的导火索。偶发性导致学校预防校园欺凌比较困难。

(二)暴力性

2018年,最高司法报告显示,2015-2017年的校园暴力案件中,超过一半因发生口角、小摩擦等琐事引发,因抢劫、敲诈勒索、强迫卖淫、侮辱、强奸等犯罪行为的案件占18.08%。

校园暴力案件中,11.59%的案件中受害人死亡,31.87%的案件中受害人重伤,38.54%的案件中受害人轻伤。

校园暴力案件中,手段越来越残忍,从简单的语言暴力到拳打脚踢,从肢体冲突到用管制工具,从轻微受伤到打人致死,从一人暴力到多人群殴事件。事件处理比较复杂,涉及人员多,如学校、家长、公安、法院等不同的主体,案件结案程序复杂、时间长,不好协调。

(三)重复性

学生间的偶尔捉弄、开开玩笑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较常见,但欺凌行为一旦发生,就会反复出现。如果旁观者对欺凌行为默不作声,或者叫好,就会助长欺凌者的行为,导致欺凌现象越来越多。弱者越弱,强者越强。欺凌者得到了助长,被欺凌者忍气吞声。中职生青春期阶段心理处于动荡期,对性和暴力充满好奇。一些校园暴力事件参与者就是通过暴力事件寻求刺激,在侮辱他人中追求快感。同时这几年校园暴力案件由男同学之间慢慢的发展到女同学之间,部分女同学的手段比男同学手段甚至更为恶劣。

(四)团伙性

中职生是人处在由儿童到成人的过渡阶段。性格特点是城区来的学生大多思想活跃,性格开朗、乐观,接受新事物快,观点变化也快,自信,能说会道,属于外向型;但说得多,做得少,吃苦精神不够。农村来的学生劳动观念较强,能吃苦,为人正直,生活节俭;缺点是胆怯,较孤僻,性格内向。中职生在性格上既有初中的幼稚,又有青年人的血气方刚,争强好胜,喜欢表现自己,希望得到同学、老师、家长的尊重,因此在心理和情绪上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比如冲动、急躁、反抗等。同时中职生缺乏一定的认知能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极易受到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或有不良行为的人的影响,走入歧途。但由于中职生力量还比较单薄,在遇到矛盾或冲突时往往感觉到自身力量不够,会叫同学或社会上朋友,去欺负某个同学。如果你也叫,我也叫,重复几回,就变成了团伙间的群殴。事件的性质也就会悄悄发生变化,变得比较严重。

二、中职生新时代法治教育的现状

(一)法律知识不足

虽然中职生的知识水平较初中得到了提升,但法律意识却较为淡薄,尤其是对合法与违法、犯罪间的边界不清晰,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不明确。好多事件在事后的调查中发现,很多学生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违法要么不清楚,要么模糊,混淆了玩闹行为和违法、犯罪的界限。同时课堂教育形式单一,教师以讲解、案例分析为主,学生被动接受知识,因而缺乏学习兴趣,部分学生上课还打瞌睡、玩手机、吃东西,课后不看书也不复习。

(二)法律意识薄弱

当代中职生法律意识薄弱,對法律知识的了解太少,绝大部分学生接触法律知识是在有限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学习中;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过于表面,不能将已有的法律知识内化为内心自觉遵守的行为习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也仅仅是为了完成学习任务,没有把学习知识化为自己的行动。

(三)对法律缺乏信任

生活中一些特殊人群的奢侈腐败、权钱交易,导致当代中国法律不仅没有被普遍认同,反而成为了社会公众嘲弄的对象,甚至走向对立,导致部分中职学生崇尚权力,迷恋金钱,认为有了权力和金钱就能为所欲为,从而颠倒是非,不惜以身试法,如要钱、偷钱、用刀捅人、偷盗等,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四)法律行为缺失

笔者调查发现大多中职生都认为现在学校的法治教育课有作用或作用一般;认为现在学校有必要开设法治教育课,可以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说明我国法治教育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同时也说明了法治教育课的重要性。

但是从实际效果看,不尽人意。笔者在问卷调查中有一个题是这样的:发生法律案例中类似的案例你如何去处理,偶尔想起来或想不起来的占到一半以上的同学,说明同学们没有把法治知识化到具体的实际行动中,如何把知识固化为学生自己的行为是对我们思想政治课教师一个新的考验。

三、预防校园欺凌事件中法治教育的策略

中职生校园暴力的动机是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校园暴力的动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分析,中职生的各种需要是内因,而外在刺激是外因。我们知道,外因要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学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中职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从而提高中职生的法律意识。

(一)法治教育坚持“以人为本”

如今的教育理念更加强调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教师需要树立全新的法治教育理念,做到学生为本的,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让学生对学习更有自主化,改变法治教育不受重视的现状。让学生对学习有更多的体验,有利于学生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成为一位德智体美育全面发展的,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建设法治校园、法治班级,以案例来带动学生学习法律的积极性,让学生对法律的理解由感性阶段上升到理性阶段。教师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专业特色展开教学设计,运用直观教法,让学生顺利接收多元信息,以提升其法治意识。

(二)增强学生的协商意识

社会多元背景下存在利益和文化的差异。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出现矛盾是非常正常的。出现矛盾之后如何去解决却又千差万别,有人喜欢有暴力,有人喜欢心平气和地解决,还有比如找领导告状、家长闹事等。敢于表达自己想法的同时也要学会倾听不同人的声音,学会包容。培养中职生倾听、包容能力,学会去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另一个办法。

(三)高度重视各种有关法律方面的宣传

学校教育不仅是课堂上的宣讲教育,学校的法治文化环境对中职生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养成具有重要影响。学校应充分利用校电视台、广播站、报纸、宣传栏等媒体,多层面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介绍法律法规,传播法律文化,宣传法治人物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

在与学生利益有关的事项上,尤其在学生违纪处理、宿舍使用、学籍事务等方面,切忌利用手中权力资源,轻视甚至漠视学生权利保障。要做到信息公开,使学生在正式程序中获得表达民主愿望的机会,消除学生对规章制度的抵抗情绪,进而树立学生对法治的信心。

(四)开设法律有关课程,传播法律知识

观念不是与生俱来的,一个人的法制观念需要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文化氛围中逐渐形成,学校应把提高中职生的法治观念作为对中职生素质培养的组成部分,比如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充分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中职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

《职业道德与法律》学科,是法治教育的骨干学科。要在这些学科的教学中挖掘法治教育内容,增强法治教育,分层次、分阶段,适时、适量、适度地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地法制教育。

(五)深化中职生《职业道德与法律》相关课程的教学改革

改革法治教育内容,提高预防中职生犯罪的实效性教学,遏制和惩处违法行为。适当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让学生掌握核心知识点,适应新时代社会需要。适当减少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内容,這一部分的内容枯燥难懂,与中职生的生活关系不太密切,笔者认为应该适当缩减。

语文、数学等各专业课学科蕴涵着丰富的与法制教育相联系的内容,比如财会专业会计法、学前教育专业教育法、工业类学习安全法规、护理专业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等。教师要在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挖掘法制教育因素,对学生进行法治文明、公平正义、恪守规则等方面的教育。各相关学科对学生渗透法制教育,要充分运用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事例,学科史上的有趣材料作为教学资源,利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提高中职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

四、结语

中职学校校园普法已刻不容缓,如果中职学校能将传播法律知识与实践活动相结合,更生动地引导学生了解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条例,并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及时给予正向引导,就能避免许多因法律知识匮乏酿成的悲剧。

参考文献:

[1]范忠信.中国法律传统的基本精神[M].

[2]郭道晖.法的时代精神[M].

[3]季卫东.通往法治的道路——社会的多元化与权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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