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司机醉酒驾驶 网购商业险能否拒赔

2020-04-01邵静怡王楠楠

民主与法制 2020年9期
关键词:保险单保险条款交强险

邵静怡 王楠楠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 亲人两行泪。”行车不规范分级别,酒驾是不规范中的不规范,酒驾出交通事故,哪怕车辆各种保险都买上,想拿到赔付也一波三折,更别说若构成醉驾,还需承担刑事责任了。

两车相撞,一人醉驾

2018年11月初的一天深夜,秦振喝了点小酒,觉得这时间路上没什么人,交警也不会上路检查,就开车上了路准备回家。可惜天不遂人愿,行至路口,却和正在掉头的田安安的车辆撞上了,两个人都没事儿,车辆可没那么幸运,都得送去大修。这下子,交警想在办公室休息都不行,半夜三更接到报警电话就得来给这两个乖乖在现场等候的司机处理事故,还得带着秦振去医院抽血。血液检测结果可不得了,秦振静脉血乙醇含量高达212.7mg/ml,要知道,80mg/ml的血液酒精含量就已达到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秦振光是酒精含量就足以站上刑事被告人席了,更别提还有发生交通事故这一情节。经过交警大队事故认定,秦振醉驾,田安安开车在没有禁止掉头的路口掉头时,妨碍了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通行,两人在事故中过错相当,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11月底,安徽省临泉县法院判决秦振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囹圄之灾少不了,民事责任也得承担。秦振在秦投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机动车损失险,田安安在田投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三者险、机动车损失险。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都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责任保险,前者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后者是投保人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按照法律规定,发生事故后,首先应该由交强险进行赔付,对于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再按照责任进行划分。机动车损失险也属于商业保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简言之,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别人”,机动车损失险“保自己”。若是几项保险均能赔付,别说给田安安造成的损失了,就连秦振自己车辆的损失也能挽回。

保险协议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纠纷。2019年1月初,田安安将秦振、秦投保险公司、田投保险公司诉至临泉法院,1月底,秦振又将田安安、秦投保险公司、田投保险公司诉至临泉法院。由于田安安滴酒未沾,不管是“保别人”还是“保自己”的险种,田投保险公司都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付。秦投保险公司就不乐意了,认为秦振醉驾惹祸就该自行承担“保别人”的责任,不能让保险公司替他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保险限额内赔付田安安的损失。至于秦振自己的车损,他醉驾毁车,自陷险情,机动车损失险哪能用在这里?

醉驾违法,保险拒赔

秦投保险公司拿出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临泉法院认定,秦投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秦振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田安安损失。

争议焦点在秦投保险公司承保的商业三者险和机动车损失险应否理赔上。秦投保险公司高举《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保险单》和《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14版)》拒赔。《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14版)》“第一章 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二章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都明确将驾驶人有“饮酒、吸毒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作为保险人的责任免除条款。

秦投保险公司有合同为凭,秦振也有话说。交强险的责任免除条款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强制力,商业险是保险公司提供格式条款,为了保护投保人利益,按照法律规定,保险人应主动向投保人履行提示或明确说明义务。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投保人面对面签保险合同不同,秦振是通过秦投保险公司App网购的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没有任何线下操作,《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保险单》上自然没有他的签字,他也没见过《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14版)》。更何况,他是2018年通过App投的保,这条款是2014年版,他怎么知道要适用这条款?秦投保险公司没明确告知,他不该受这条款约束。

法所禁止,谁人不知

秦投保险公司指着《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保险单》重要提示栏,认为上面写得很清楚:“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赔偿处理。”虽然秦振是通过App线上投保,没有线下签字确认,但要完成投保,肯定会看到保险单这个页面,理应看到这段提示,秦投保险公司已经履行了提示或明确说明义务,要投保人去看《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14版)》,秦振选择确认投保并支付保费,就该认定为同意这个免责条款。

真的该如此认定吗?通过App买车险的人或许不是很多,但网民大多有过注册各大网站、App用户的经历,几乎每个网站、App都会让网民点击用户协议,有几个人会把长长的协议读完?前段时间某换脸软件在各大社交网络刷屏,其用户协议明目张胆攫取用户权利,多少用户以为只是打了个小小的勾,却在点确定的一刹那丧失了包括肖像自主权在内的很多珍贵东西。秦投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虽然不像换脸软件那样显失公平,但保险单和保险条款加起来有二三十页,线下购险时可以通过工作人员明确说明,提醒投保人,并留下证据。根据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做的App投保演示,法官尚且看到眼花,进入保险单页面,点击“下一步”后,也未看到保险条款页面弹出,还需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点击该网页下方很不起眼的保险条款链接方可阅读具体条款。普通人自行在线投保,很可能连保险条款在哪里都找不到,更别提仔细阅读,操作时略过这步骤直接进行“下一步”也在常理之中。

然而,即便保险公司没有明确说明,秦振难道不该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还需要提示?酒驾拘留醉驾入刑的宣传铺天盖地,哪怕没驾照的人都知道“亲人两行泪”!秦投保险公司认为,秦振既然干出了法律禁止的事情,就该有自行承担责任的觉悟,不能把锅甩给别人。

亲爱的读者:秦投保险公司应该在秦振投保的商业三者险和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险限额内对田安安、秦振车辆损失承担责任吗?

《请您断案》答案

临泉法院一审判决,秦投保险公司在秦振投保的商业三者险和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险限额内对田安安、秦振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秦投保险公司不服,上诉至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9月,阜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理由:秦振醉驾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的,免除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但保险人仍应履行提示义务,否则该免责条款不发生效力。秦投保险公司未举证网页等电子证据证明其将含有免责事项的格式条款提供给秦振且秦振知晓相关免责条款,亦无证据证明其尽到了相应提示义务,故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涉案免责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文中人物为化名)

猜你喜欢

保险单保险条款交强险
对信用证下保险单据的法律探讨
开出复工“保险单” 跑出复产“加速度”
国际贸易术语变化下谈货物运输中保险的运用
保险单据日期对生效日期的影响
无法投保交强险的电动四轮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人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专业案例教学探讨
我国保险网络营销现状及对策分析
大牲畜保险条款中不得设置绝对免赔条款
如何区分保险单与保险证明书
车子没买交强险撞伤行人要全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