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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丁事件”的来龙去脉 (上)

2020-03-31丁立春丁桂荣

世纪 2020年1期
关键词:体委王猛内蒙

丁立春 丁桂荣

曾轰动全国,被称为“文革”后期三大小人物事件之一的“二丁”事件惊动过多位中央高层人物,公众也曾高度关注,这一事件起因是我们兄妹反对并揭发内蒙古乒乓球队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而遭严重打击报复以至殴打。这一事件的背后真相是什么?二丁后来命运如何?人们不得而知。钱江先生在《世纪》杂志2018年第4期发表的《 “二丁”事件和庄则栋的政治浮沉》一文曾谈及“二丁事件”的大致经过,但因未采访我们,无法全面反映整个事件的原貌。我们作为“二丁”事件的主要当事人,立志以对事实负责的态度讲述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因揭发内蒙古乒乓球队弄虚作假而遭打击报复

我们兄妹是山东省潍坊市人,从小打乒乓球,1960年1月入选山东省队。后因我们哥哥及全家迁至呼和浩特,1961年内蒙古乒乓球队刚组建,经联系,把我们从山东省队调入内蒙古队,但仅几个月后由于正处于“三年困难”时期,内蒙古乒乓球队宣布解散。球队解散前曾去太原参加1961年全国乒乓球锦标赛,我们被当时八一队教练梁达苏相中,就入选到北京的八一乒乓球队,后因国家的形势变化,八一队也被解散。我们回到内蒙古后一面工作,一面打球。1963年、1964年我们都曾代表内蒙古参加全国比赛。在1964年南京举行的全国比赛中,丁立春在同李富荣的一场比赛中超水平发挥,被陕西省队领队教练相中,不久专程来内蒙古要把我们调至陕西省队,因内蒙古军区要参加全军运动会,又在南京全军集训,所以拖至1965年4月才将我们正式调入陕西省队,并代表陕西省参加了第二届全运会。 “文革”开始后一直到1971年离队,我们一直在西安借调体委负责青少年的教练工作,也参加了西安市的五运会取得了冠军和亚军。1972年,哥哥坚持要我们回内蒙古照顾老人,因为我们过去在内蒙古参加过多次比赛,有些知名度,体委军管会也动员我们来内蒙古,就这样,在1972年5月我们调到了内蒙古乒乓球队。“二丁”事件发生在1973年6月,这就是说距离我们调到内蒙古仅一年。我们来队时,乒乓球队主要由教练李岩毅负责,此人原来一直是机关干部,从来也没有打过乒乓球。1963年、1964年内蒙古无专业队,参加全国比赛,我们作为主力队员,李岩毅只是由内蒙古体委临时抽调出来作为教练跟队比赛,比赛结束后也无来往。后我们调往西安,同他并没有什么过节。可我们1972年来队后,李岩毅却将我们视为眼中钉,认为我们是他的最大的威胁,发生一些不愉快。

当时体工大队一把手、军管组长张光耀后来在1974年4月8日国家体委来调查时曾写过如下材料:

丁立春、丁桂荣二同志是1972年三四月间组织上调来内蒙体工队的,当时乒乓球队只有李岩毅同志负责,因为当时乒乓球队在沈阳训练,没有来得及和李岩毅同志充分商量,李对此曾表示不满。李回来后,我们曾对李作了一些工作,大意说二丁是老队员,要很好地团结他们发挥他们的积极性,李当时表示要这样做,但从此以后的一些表现看来并不是这样的,1972年冬调另一名队员(王理),丁立春同志有不同意见(通过组织提出来的),李丁两人在食堂争论起来,在争论过程中,李说了许多错误的话,我们听到后觉得问题比较严重,李在团结不同意见同志上是有错误的,特别是有些话带有人身攻击的因素,有些是无中生有,因此当时体工队主持工作的几位领导同志研究后,决定让我参加解决乒乓球队的问题,当时学习了一些文件和毛主席有关著作,澄清了事实(证明是都没根据),在经过二天的会议后,责成李岩毅同志在全体乒乓球队会上做了检查,承认错误,虽然还不算深刻,但总算承认了错误,经过领导上工作,二丁姿态也很高,当时在会议上说,我们要求把问题澄清。李也承认了错误,表示今后不要再散布这些问题,工作中团结起来,努力做好工作。本来这些问题,没有必要再提,但目前体委来人调查,我觉得有责任把过去的点点滴滴情况反映如下,供你们参考,总的感觉李岩毅同志主动团结他们(二丁)不够,不仅不够,有些问题带有恶意攻击,我们虽然做了一些批评和处理,但没有完全解决问题,没有从中吸取教训,,我们原体工队领导也是有责任的,但处于军管撤销过程中,所以也没有认真的抓。

1973年4月,在呼和浩特市舉行的全国乒乓球分区赛中,内蒙古三人一队报了几个队参赛,我们两人都以内蒙古一队主力参赛,丁立春在比赛中战胜了国家队卢其伟。闭幕式上内蒙古领导指定我参加了表演赛,丁桂荣在其后在包头举行的全区比赛中一局未输,获冠军(丁立春因病缺席)。因为当时我们在队内是技术尖子,这就导致了我们不会和其他小队员一样对领导唯命是从,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

大约在同年5月份,队领导议论要参加7月太原举行的全国少年比赛,李岩毅要在9名少年参赛名单中报5名超龄队员,说是为打好成绩和名次。我们作为曾多次参加全国以及省市少年比赛的人,深知年龄的问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每次比赛主办方都三令五申,再说参加过比赛的运动员基本上互相都知根知底,很容易暴露,于是我们坚决反对这么做。我们多次建议,内蒙古乒乓球起步晚,水平低于全国不是一点半点,即便使用超龄队员也拿不上什么名次,倒不如让小队员去锻炼,对今后发展有利。李岩毅又故伎重演,把我们反对超龄队员参赛的意见,告诉超龄队员。运动员参赛心切,自然怨恨我们,因而我们遭到超龄队员谩骂。于是我们向体工大队和内蒙古体委反映此事,当时军管会已撤走,新领导只把我们反映的意见告诉队领导,也不加制止。于是队领导依然将5名超龄队员的名单上报国家体委。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阻止他们造成超龄参赛的后果,我们于赛前的6月26日写信给国家体委反映此事。此事很好查明,只需把1972年的少年比赛和其他比赛,甚至刚结束的全国分区赛的报名单一查便知,都是1955年出生,现在却通通改成1956年,岂不是作假?国家体委立即通知内蒙古体委,体工队便把我们向国家体委反映之事告诉了队领导,球队才急忙把报了名的杜建华、赵永军两人撤下,坚持将认为水平高点的刘永祥、孙洪义参加了比赛。中间还发生了冒名顶替闹剧,他们报名是小队员李端君,却不叫李端君参赛,而让超龄队员安小梅参赛,结果假冒李端君的安小梅在小组赛中战胜了太原市队的王银娥,然而王银娥认识李端君,就去告诉裁判长,裁判长去责问安小梅到底叫什么名字,安小梅急了说:“我不知道,你问我们教练去。”李岩毅在赛前的会上曾让全队都要把安小梅叫成李端君。

他们在比赛中,既没有拿到名次,又出尽了洋相,谎话连篇,为了让孙洪义参赛,竟然给裁判长写假保证,说有年龄证明丢了等。

他们从太原比赛回来后,对我们的打击报复随即开始,首先向体委、体工队汇报,说我们向国家体委反映了假情况,国家体委很生气,没有打好比赛是我们别有用心破坏造成的。在内蒙古体委和体工队的纵容下,一场围攻谩骂的所谓总结会四天开了五次,给我们扣上 “别有用心”“阶级斗争动向”的帽子,又散布那些体工队原领导早已澄清的流言,声称要在内蒙古体委搞臭我们,甚至公然造谣说我们兄妹关系不正常,还威胁说要打断我们的腿。我们曾寄希望于内蒙古体委领导和体工队领导,不料内蒙古体委领导赵俞廷对于我们向国家体委反映乒乓球队弄虚作假极为不满,还鼓动别的队员也到北京找国家体委反映二丁的所谓问题。我们在这种情况下只得进京,找国家体委反映。国家体委球类司、政治部、办公厅前后六七次函告内蒙古体委,督促处理,赵俞廷则派了内蒙古乒乓球队领导赵凤德进京向国家体委告状,以证实我们是“别有用心”“诬告”,他们这样做反而在国家体委暴露了他们打击报复的真实面目。他们又加紧让李岩毅搞了一个有11条的“黑材料”,明确要将我们清除出队。我们明明是队内主力队员,却被剥夺了参加武汉全国锦标赛的资格,国家体委得知后电话干预,内蒙古体委却以已报名为由不予纠正,只允许我们去武汉参观比赛。在武汉全国比赛期间,他们让队员到处散布那些无中生有的谣言,我们单枪匹马,有口难辩。

我们实在难以忍受他们泼在我们身上的“脏水”,于是在比赛结束的当天,我们写出大字报,题目为“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恬不知耻,欺上瞒下,打击报复手段狠毒”,以正视听。

返程火车上,内蒙古队员孙洪义、高子峪、王理、潘守钢、刘永祥等人不断地对我们谩骂,吐口水,围攻威胁。当时河北省队、济南部队队都在车上,列车员看到此情况后,问我们怎么回事,我们把情况告诉了他,列车员向列车长做了汇报,列车长将河北队、济南部队队的领导叫到餐车,希望他们注意保护,避免发生事端。到了北京车站,光天化日之下,等河北队、济南部队队一走,孙洪义等人一拥而上,孙洪义咬住了我的手臂不放,其他的人则拳打脚踢,丁桂荣、列车员阻挡也被打被推,打完后,他们在李岩毅的带领下扬长而去。我捂着伤口刚走到候车室就晕倒在地,丁桂荣和列车长给国家体委打电话报告,不一会国家体委办公厅郭淑敏等人赶到现场,在向列车工作人员和现场群众了解情况后,把我送到医院,医院诊断我的头部伤已成脑震荡,手腕咬伤,中指挫伤,并出具了诊断书。

国家体委一再敦请内蒙古体委认真处理

1973年11月5日,时任国家体委主任王猛及国家体委核心小组研究后签发国家体委的两份红头文件:

国家体委文件

(73)体政字215号

关于丁立春兄妹揭发内蒙乒乓队领导问题的函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今年六月底,内蒙古自治区乒乓队员丁立春、丁桂荣兄妹写信给国家体委,揭发该队领导在参加太原全国少年乒乓球赛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问题,此事经了解,基本属实,当即请内蒙古体委查处。以后丁立春兄妹又连续几次来信称此事未作处理,八月九日丁立春兄妹来我委反映,内蒙乒乓队领导不仅不承认错误,反而对他(她)们进行打击报复。我委政治部、球类司又分别告内蒙体委,请查清情况告我们,同时动员丁立春兄妹返呼市 ,依靠内蒙体委解决。九月一日,丁立春兄妹第二次来京,反映此事仍未处理,他们仍遭队领导的歧视打击,压力很大,表示不解决问题即不回呼市。据此,我们即请内蒙体委负责同志到北京共同动员他们回呼市。九月三日,内蒙乒乓队指导员赵凤德同志被派来京处理此事,因赵是被控告人之一,未能解决问题。当时正值内蒙体委梁主任来京观摩比赛,我们即将主要情况告诉了他,梁表示,内蒙体委负责处理此事,因此,我们再次劝丁立春兄妹返呼市,我政治部并写信给内蒙体委,请速查清处理。十月十五日,丁立春、丁桂榮二同志赴武汉途经北京来我委反映说,内蒙体委仍在拖延处理此事,在武汉举行的全国乒乓球赛,他俩则被领导排斥在外。

十月三十一日,内蒙乒乓球队参加全国比赛后,由武汉返回,到北京站时,一些队员又殴打丁立春兄妹,丁立春至候车室后即晕倒,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们除再次函告内蒙体委严肃处理外,谨此函告,请酌情督促内蒙体委认真处理。

附:我委给自治区体委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

一九七三年十一月五日

国家体委文件

(73)体政字216号

关于请处理丁立春兄妹揭发内蒙乒乓队领导问题的函

内蒙古自治区体委:

有关丁立春兄妹揭发内蒙乒乓队领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问题,据体委政治部、球类司称,曾数次告请你们调查处理并将情况告知,但尚未得到回复。十月三十一日,你委乒乓球队由武汉返京,又发生一些队员殴打丁立春兄妹,丁立春被殴打后到候车室即晕倒的严重事件,此事在群众中造成很坏的影响。

事件发生后,我委办公厅、政治部负责同志当即与你委梁主任研究,根据他的意见,丁立春兄妹暂留京检查治疗。请你们尽快地进行严肃处理,并将结果告我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

一九七三年十一月五日

内蒙古分管书记王铎在这两份文件上批示:赵俞廷同志:请抓紧把这个问题处理,并把结果报告国家体委和自治区党委 王铎12/11

批示仅仅三天,在我们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11月15日内蒙古体委赵俞廷完全按乒乓球队的说辞写了一份报告,把弄虚作假说成两名,把北京车站殴打说成两人打架,而且说事件已处理。他又派政治处主任高力陶等三人来京威胁我们说:乒乓球队问题已经处理,你们在国家体委面前说了内蒙古体委不少坏话,我们是清楚的。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于1973年12月18日和27日两次给周总理写信,国务院办公厅搞了摘报,国务院办公室主任吴庆彤在摘报上批示:“请送王猛同志审阅,是否由国家体委派人去查一下,请考虑。”

我们同时还给中央分管体育的李德生副主席写信,中央军委政治部转内蒙古革委会,内蒙古革委会搞了摘报,1974年1月11日内蒙古党委书记、老红军邓存伦批示:

姚铁同志并体委,迅速处理,孙跃臣这样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为什么不严肃处理,使他一再打击报复运动员是很不应该的。

邓1.11

王猛主任接到国务院吴庆彤指示后,正赶上赵俞廷等人在京参加全国体工会议,他亲自和办公厅主任郭连刚一起约谈赵俞廷。在谈话中,王猛同志严厉批评了赵俞廷弄的掩盖错误、欺上瞒下的假报告,并明确警告说这是最后一次和他谈这件事,并把国务院的批示通告给他,赵俞廷才不得不表示要重新提起,认真处理,不能再马虎。王猛主任显然是给赵俞廷改正错误的机会,为此,在此谈话后,国家体委以办公厅的名义于1974年1月10日给内蒙古体委发了一个公函文件,明确指出内蒙古体委假报告中一些问题,字里行间是苦口婆心希望内蒙古体委领导能改正错误。

江青、王洪文在体育报社来信材料摘报上批示,王猛派调查组赴内蒙古

1974年2月,内蒙体委依然拖着不予处理,我们也早在1月听从国家体委的指示回到内蒙古,等待内蒙体委兑现所说的“重新提起,认真处理”的承诺。但一个多月过去也不见行动。

这时,在国家体委办公大楼和体育报社内,许多干部群众纷纷写出大字报,对于我们兄妹因揭发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遭打击报复以至殴打的严重事件,拖延8个月没有得到严肃处理表示强烈不满,要求国家体委王猛主任等应按国务院办公室主任吴庆彤指示派人查处。大字报铺天盖地,赵俞廷一看情况不妙,赶紧也写了一封致国家体委核心小组的公开信,表示支持群众的呼声。

这就是江青、王洪文1974年2月21日批示前发生的事。江批示前,王猛、姚晓程以及国家体委核心小组一直在按程序发两个正式红头文件,发文八次之多,王猛亲自出马约谈督促内蒙体委严肃处理,国务院办公室主任批示、內蒙党委书记邓存伦的严厉批示,赵俞廷却一直抗拒,这才发生了江青、王洪文的批示,在这之前庄则栋根本不知道这一事件。

1974年2月19日体育报社刘以珍、张镜明等五同志根据群众强烈反映的情况,给当时担任中央领导的江青写了一封信,中央办公厅搞了摘报。

编号042

材 料 摘 报

内蒙乒乓球队两位革命小将反对领导弄虚作假搞锦标主义竟遭到严重打击报复以至毒打

二月十九日,收到体育报社工作人员刘以珍、张镜如等五同志写给江青同志的信,揭发内蒙乒乓球队一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严重事件。

来信说,去年夏天,在太原市举行全国少年乒乓球比赛。内蒙队领导人孙光(跃)臣等采用“走后门”搞假证明,涂改户口等恶劣手段,将五名青年运动员冒充少年运动员参加比赛。该队的革命小将丁立春、丁桂荣兄妹二人,反对这种弄虚作假,搞锦标主义的做法,在比赛前就进行了抵制,但无效。六月二十六日,他们向国家体委写信揭发了这件事。此后,他们遭到了严重的打击报复。该队领导连续四天召开五次会议对他们进行围攻,说他们是“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的破坏”,“耍权术搞阴谋诡计跟刁德一一样”,由于领导的影响,有的运动员也骂他们是“内蒙古的叛徒”,“什么反潮流,纯粹是赶时髦”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两位小将又于九月来京向国家体委反映,但该队领导却进一步打击报复,以去京中断训练为借口,取消了他们参加在武汉举行的全国比赛的资格。更为严重的是,去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午,在该队领导策划下,竟在北京车站大庭广众之下对两位小将进行殴打,将丁立春打得昏死过去(脑震荡),手腕、手指也被咬伤挫伤。

来信反映,对内蒙乒乓球队某些领导人这种法西斯行为,内蒙体委的某些领导人竟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敷衍态度。个别人甚至为虎作伥,威胁两位小将说:“你们在国家体委面前说了内蒙体委不少坏话,我们是清楚的,”还说:“不管你们上哪里去告状,最后也要转到内蒙体委,我们也要转到体工队。”

来信还反映,值得注意的是国家体委和体育报社的领导,对于这样一个关系到体育战线上两条路线斗争的问题,也采取了调和中庸的态度。两位小将曾多次写信并三次来国家体委反映情况,但问题都得不到解决。去年九月,体委副主任姚晓程,政治部负责人陈培民、田学诚等同志,虽然也表示支持他们反映问题,却并不认真处理,提出所谓“要会同内蒙体委派来的赵凤德同志(此人是内蒙乒乓球队指导员,是小将的控告对象之一)一起对丁立春兄妹做思想工作”,实际上就是把丁立春兄妹交给了被控告人,这就更加助长了该队某些领导人的错误。

去年十二月,小将再次来京,向体育报社反映受打击迫害的情况,要求给予支持和帮助,但报社领导推给体委,体委又搪塞了事。十二月十八日,小将向总理写信揭发此事,国务院办公室搞了摘报,吴庆彤同志批:“请送王猛同志审阅,是否由国家体委派人去查一下,请考虑。”据来信人所知,王猛同志并没有派人去查。

来信说,体育报社的革命群众对此事非常气愤,强烈要求报社和体委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为小将伸张正义,促进体育战线的两条路线斗争。

《二月十九日摘报》

江青在这份“材料摘报”中于1974年2月21日做了批示:

应该责成王猛同志负责妥善处理,赔礼道歉,医治殴伤,揭开体育系统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的盖子!

2月22日王洪文批:

完全同意江青同志的意见,请转王猛同志即办。

我们认为体育报社五位同志和我们素不相识,根据群众的意见为我们伸张正义,给当时是中央领导人的江青写信,完全是正当的。江青、王洪文处在当时的位置,对于群众来信做出批示,也应是正常的事,至于揭开体育系统阶级斗争路线斗争盖子之类的话,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这种话实际上是司空见惯。至于说这个批示是针对王猛同志、打倒王猛,我们当时也无从得知。

王猛主任接到批示后,就是采取就事论事,实事求是处理方法,马上组织得力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室主任吴庆彤的指示,派出以办公厅主任郭连刚为组长的调查组,并让郭连刚带上他给内蒙古党委第一书记尤太忠的亲笔信,希望他给予调查组以支持和配合。国家体委调查组是1974年2月26日来内蒙古,见到尤太忠,尤太忠做了四条指示,表示完全拥护江、王的批示,并说要将批示传达到全区以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要严肃处理,并当即指派内蒙党委文办主任姚铁和徐文林协助国家体委调查组调查。调查组工作展开后,很快发现8个月得不到处理的关键在内蒙体委一把手、第一副书记副主任赵俞廷,他还阻挠并监视调查组的调查,郭连刚又专程回京,向国家体委王猛及核心小组汇报,王猛当即决定派李梦华副主任专程到内蒙。3月12日,李梦华、郭连刚、曹炎、李铭光同志见到尤太忠、李树德,商谈提出赵俞廷当内蒙体委一把手不合适,尤太忠表示“这个问题放到运动后期解决”。

国家体委调查组工作原则:是对运动员采取教育,不针对运动员,强调责任在领导,在内蒙古党委文办主任姚铁和徐文林帮助下,写出了书面调查报告。

责任编辑 周峥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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