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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论建构与实践路径

2020-02-27陈成文陈建平

江苏社会科学 2020年1期
关键词:市域现代化能力

陈成文 陈 静 陈建平

内容提要 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积极探索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蕴含与实践路径,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中提出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从社会学视角来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种以设区的城市区域为空间范围,以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为社会治理主体,以党建、法律、道德、心理、科技、民规民约为社会治理手段,以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内容,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行动目标,以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制度目标的整体性社会发展过程。在实践层面上,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必须践行市域社会治理的理念、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就必须践行“铸魂”“民本”“协同”“融合”“服务”“创新”六大理念。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就必须坚持“一建五治”,坚持党建引领,坚持自治、法治、德治、心治与智治并举。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提升风险防控、舆论导控、群众工作、破解难题、资源整合、信息处理等六种能力。

“市域社会治理”是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2018年6月4日在延安干部学院“新任地市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培训示范班”开班式上首次提出的一个概念。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定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战略目标,并提出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行动目标。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一环。可以说,它直接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顶层设计的落实落地,直接关系到市域社会的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2018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 周年大会”上指出:“要在全国东、中、西部选择一批城市,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1]高语阳:《我国将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北京青年报》2018年11月13日。因此,积极探索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蕴含与实践路径,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实践中提出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课题。

一、研究背景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问题提出之后,便引起了学术界的一些关注,并带来了不同的认识。

1.关于“市域”的概念界定。对“市域”的认识目前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市域”是指地级市的行政区域范围[2]戴大新、魏建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研究——以绍兴市为例》,〔无锡〕《江南论坛》2019年第5期。;另一种观点认为“市域”是指设区的城市的行政区域和层级(包括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3]姜方炳:《理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着力点》,《杭州》(周刊)2019年第19期。。即前者所指的“市域”内涵比后者更加丰富,但是后者所指的“市域”外延要比前者要稍广。具体来说,前者认为的“市域”就是地级市所辖的所有行政区域,它既包括城镇区域,也包括农村地区;而后者认为的“市域”不仅包括地级市,还包括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且市域治理以城区为重点。

2.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的概念界定。当前,学术界对“市域社会治理”有两种理解:一是认为市域社会治理是以城市区域为依托,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居民等多元主体基于特定的制度安排,针对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等,通过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合作、协商,实现在城市区域内的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相调和的动态过程[4]杨安:《大数据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厦门实践与探索》,〔北京〕《经济》2018年第10期。。二是认为市域社会治理,是指以地级的行政区域为范围,依靠党委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主体,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对辖区内的人民、事务、组织等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总和或过程[5]戴大新、魏建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研究——以绍兴市为例》,〔无锡〕《江南论坛》2019年第5期。。

3.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概念界定。目前,学术界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认识有两种观点:一是完全秉承陈一新的观点,认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三个现代化”[6]杨安:《大数据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厦门实 践与探索》,〔北京〕《经济》2018年第10期。。包括治理理念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的发展性观点,认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以设区市为主要治理载体,以治理理念现代化、治理体系现代化、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内容,加快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发展过程[7]戴大新、魏建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研究——以绍兴市为例》,〔无锡〕《江南论坛》2019年第5期。。

尽管国内理论界和政法部门已对“市域社会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外延和实施路径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研究,但是有些研究内容还需继续深化和完善。例如:“市域”的具体范畴还并不明确;对“市域社会治理”的理解陷入“目的论”或“过程论”[8]戴大新、魏建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研究——以绍兴市为例》,〔无锡〕《江南论坛》2019年第5期。而缺乏内涵认识;“市域社会治理”的外延虽然较为清晰,但是内涵依旧模糊。因此,作为社会治理领域的一种崭新提法,“市域社会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理论界至今尚未形成清晰的、一致的认识。这种理论认识上的不足,既导致了人们对市域社会治理与城市社会治理、市域社会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关系的认识模糊化,又导致了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因缺乏正确的理论航标而无所适从。因此,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在于正确理解市域社会治理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蕴含,科学认识市域社会治理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构成要素与本质特征。

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个概念的社会学意义

要在实践层面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必须从理论上澄清目前学术界对“市域社会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两个概念模糊性的界定。

1.社会学视野中的市域社会治理

要科学揭示、界定一个概念,就首先要抽象地认识它的本质特征,全面地把握它的基本内容。

(1)市域社会治理的本质特征

如果将市域社会治理作为一种单独的治理方式,从而将其与国家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关系割裂开来,就容易陷入一种市域社会治理的“片面观”。也就是说,市域社会治理既是相对于国家治理而言的,也是相对于基层社会治理而言的,它是抽象意义的国家治理落实到具体意义的基层社会治理的承接与转换过程。即国家治理侧重于统一的顶层设计,更多的是国家或政治意志的反映;而基层社会治理则侧重于特殊化的问题处理,更多的是国家或政治意志的执行。因此,国家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之间必然会产生宏观结构上的普遍性与微观行为上的特殊性的张力与冲突。然而,面对这种张力与冲突,社会学视角有不同的看法。布劳认为,微观与宏观的分析单位、关注对象以及所用的概念、理论都是不同的,因此,他不相信微观与宏观的理论能整合起来。科尔曼则强调从微观到宏观以及宏观到微观转换的重要性,并且认为宏观水平上的系统行为能够在推理过程中降低到微观。柯林斯认为,微观与宏观的划分是一个连续统,而不是二分法。亚历山大则构建了一个以“形而上的环境”和“经验环境”为两端的科学连续谱,从而把微观与宏观联结起来[1]文军:《西方社会学理论当代转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8-29页。。因此,综合上述论点我们认为,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市域社会治理就是一种弥合宏观治理结构与微观治理行为的嵌入式与联结式枢纽。或者说,市域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

由于市域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因此,市域社会治理既包含了国家治理意志表达与转换的功能,同时也包含了微观治理行为的执行功能。也就是说,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市域范围的具体实施,是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力的市域社会治理层级,处于推进基层现代化的前线位置[2]陈一新:《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郑州〕《公民与法》(综合版)2018年第8期。。而所谓“市域范围”所指的就是设区的城市区域,其既包括城市行政区域的城市社区,又包括城市所辖区行政区域的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由此可见,与其说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社会治理大政方针的执行者和落实者,不如说它是县域社会治理的指导者和推动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域社会治理属于基层社会治理的范围,基层性亦是市域社会治理的本质特征。也就是说,市域社会治理也是一种基层社会治理的形式。

(2)市域社会治理的基本内容

从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学者们大多将市域社会治理视为一种目标或过程,但是这并没有完全把握市域社会治理的基本内容。从“社会治理”这一概念来看,其基本内容应包括治理的主体、目标、手段。同时,“市域社会治理”有异于“社会治理”,其一是它具有不同的空间意义,二是它有特殊的层级意义。因此,市域社会治理的内容由空间范围、行动主体、治理手段、治理目标、治理层级等五个基本部分构成。

第一,从空间范围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在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内的具体实施。即空间范围是市域社会治理的内容区别于社会治理以及县域社会治理的最出突出特点。由于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既包括城市行政区域的城市社区,又包括城市所辖区行政区域的城镇社区和农村社区,因此,市域社会治理是城市社会治理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融合体。

第二,从行动主体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是市域范围内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等多元行动主体在形成合作性关系的基础上开展的一种社会行动。从理论上来说,尽管市域社会治理的行动主体无异于社会治理或者县域社会治理,但实际上,在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内集中了拥有更多政治权力(如市级政府)、经济实力(如企业)、社会力量(如社会组织与自治组织)的治理主体。可以说,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行动主体与县域社会治理行动主体没有质的区别,但有量的区别。

第三,从治理手段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是市域社会治理主体运用党建、法律、道德、心理、科技、民规民约等社会控制手段开展的一种社会行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http://sh.people.com.cn/n2/2018/0313/c134768-31338145.html.这也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应有之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的“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xinhuanet.com/2019-11/05/c_1125195786.htm.,也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必然选择。

第四,从治理目标来看,市域社会治理的直接目标是化解市域社会矛盾、解决市域社会问题。伴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社会矛盾也渐渐显露出来。理论上来说,社会越是处于快速变迁阶段,社会矛盾的激化程度就越高;社会发展越是呈现出两极分化,社会矛盾的激化程度就越高。因此,化解市域社会矛盾、解决市域社会问题的目标就是要协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即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第五,从治理层级来看,我国社会治理层级应该划分为国家社会治理、市域社会治理与县域社会治理三个层级。其中国家社会治理是以中国共产党为中心,通过推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式代表人民利益、表达人民诉求的治理[3]郭定平:《政党中心的国家治理:中国的经验》,〔北京〕《政治学研究》2019年第3期。。县域社会治理则是国家社会治理的基础性构成,是国家社会治理意志执行的前沿阵地[4]蒋小杰、王燕玲:《县域社会治理的行动者分析与模式构建》,〔哈尔滨〕《行政论坛》2019年第2期。。因此,国家社会治理是最高层级,县域社会治理则是基础层级,而市域社会治理属于中间层级,是架设在国家社会治理与县域社会治理之间的桥梁。

上述分析表明,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市域社会治理是指在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内社会治理主体(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在形成合作性关系的基础上,运用一定的社会控制手段(党建、法律、道德、心理、科技、民规民约)化解市域社会矛盾、解决市域社会问题,以达到促进市域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的一种枢纽性基层社会治理。总之,对“市域社会治理”的这种社会学视角上的界定,不仅有助于我们正确厘清市域社会治理与城市社会治理、市域社会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关系,而且有助于科学把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蕴含。

2.社会学视野中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市域社会治理在空间范围、行动主体、治理手段等方面具有一致性。然而,要科学把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蕴含,还必须正确认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特征、重点内容、行动目标与制度目标。

(1)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特征

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我们认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也就是在设区的城市区域范围内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既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次社会改革,那么,它必然是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生产关系、社会关系和上层建筑的重大调整[1]刘崇顺:《改革的社会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的改革》,〔上海〕《社会》1993年第8期。。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社会改革必然会导致社会结构的转型、社会秩序的调整。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对社会结构转型的影响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组织结构的转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大量的社会组织、社会自组织等组织形态嵌入到治理行动中去,与政府形成平等的共治关系,这将导致社会组织结构的变化。二是社会身份体制的变化。在市域社会治理中,户籍制度的变革使得农村人口身份的重构。人们会因加入社会组织或与社会组织形成连接关系获得更多的身份,从而导致身份体制的变化。三是社会群体的结构重构。随着市域社会治理中对弱势群体的持续关注与扶助,社会群体的去底层化趋势将越来越明显。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对社会秩序的调整主要又体现在下几个方面:一是人们的尚法、守法意识增强,法律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大大加强。法治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前提以及标准,在市域社会治理的框架中,法治将代替人治,成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二是重构德治的现代内容与实践方式,道德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大大加强。德治既是一种价值原则,一种治理模式,也是一种文化精神[2]李建华、艾丽娟:《习近平德治思想探微》,〔北京〕《新视野》2018 年第4 期。,在市域社会治理的框架中,德治是法治的有益补充,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缓冲带。三是人们的自治观念增强,人们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治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在市域社会治理框架中,人们依靠自治,制定合理的行为准则,自行解决集体问题,自治成为理顺以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依靠。

不管是从全国范围,还是市域范围,全面深化改革必然涉及以下内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完善财税体制,健全城乡一体化,等等。这些内容覆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同时,全面深化改革必然引起社会整合、社会转型、社会流动以及社会生活诸多方面的变化,从而涉及社会整体形态的综合性的变迁[3]刘崇顺:《改革的社会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的改革》,〔上海〕《社会》1993年第8期。。因此,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全面深化市域社会改革就是一场关系到社会结构转型与社会秩序调整的有计划性的正向社会变迁过程。更确切地说,市域社会现代化的本质就是整体性社会发展过程。

(2)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点内容

由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整体性社会发展过程,因此,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必须具备正确的推进理念、科学的内容体系与完备的能力要求。具体地说:第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包括理念现代化。只有理念转变才能导致行动逻辑的彻底转变。然而,传统的社会管理是建立在官僚威权理念、社会的消极被动观念基础之上的。这两种理念并不能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嵌关系,而是存在着诸多的矛盾关系。因此,随着这对矛盾的发展,必然会导致社会管理理念在传统基础上寻求突破,从市域社会治理的范畴上来说,这种突破就必然走向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从政府方面来说,就是让官僚威权理念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理念转变;二是从社会方面来说,就是让消极被动观念向主动参与观念转变;三是从市场方面来说,就是让“利益至上”理念向“利益为先,兼顾责任”理念转变。第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包括治理体系现代化。伴随着改革开放,个体行为失范与社会秩序的失调现象凸显,而这些现象出现的客观原因就是社会治理(管理)体系的不健全。例如,因党组织、党员有效渗入到社会以及构建社会有机联结的能力不足,从而导致政治力量对社会个体行为的约束力下降;社会治理主体的一极化格局没有明显改观,权力运行中的权比法大、以言代法现象时有发生,以至于法律对社会个体行为的约束力被削弱。因此,必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从市域社会治理的范畴上来说,这就是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特征就是要从政治、法律、道德、心理以及技术途径确立、调整与约束社会关系,维系社会秩序以及形成社会有机联结。第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包括主体能力现代化。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我国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国内与国际形势,防控各类社会风险,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是社会治理的主要目标。当前,市域范围内的各种风险与矛盾更加集中,但政府角色定位不清、政府素质能力不足以及政府治理方式不完善都制约了应对风险与矛盾能力的提升。因此,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就显得十分必要,这就需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四个基本特征:一是政府管理职能与管理目标明确;二是社会自治与自我服务能力加强;三是通过引入现代化的管理技术,政府的社会治理方式不断改进;四是社会运行状况得到有效检测,政府成为“有预见性”的政府[1]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北京〕《中国行政管理》2005年第3期。。可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以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内容。

要实现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然要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行动目标。此外,从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也是追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所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这一制度目标,着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总之,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种以设区的城市区域为空间范围,以党委、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公民为社会治理主体,以党建、法律、道德、心理、科技、民规民约为社会治理手段,以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点内容,以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行动目标,以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制度目标的整体性社会发展过程。我们认为,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这种社会学视角的界定,为我们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提供了正确的理论航标。

三、“六大理念”:践行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现代化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一定的发展实践都是由一定的发展理念来引领的。发展理念是否对头,从根本上决定着发展成效乃至成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思路是: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动员与团结广大社会力量,探索有效治理路径,化解市域社会矛盾,解决市域社会问题。因此,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理念并非单一维度的,而是基于“铸魂”“民本”“协同”“融合”“服务”和“创新”的理念体系化。

1.践行“铸魂”理念。所谓践行“铸魂”理念,就是要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铸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之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xinhuanet.com/2019-11/05/c_1125195786.htm.这说明,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市域社会治理的最高领导核心。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既是由我国当前的政治体制决定的,也是基于历史与国情的选择。只有坚定党的理想和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全过程,才能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2.践行“民本”理念。所谓践行“民本”理念,就是要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2]《中共 中央关于坚 持和完善中 国特色社会主 义制度、推 进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若 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xinhuanet.com/2019-11/05/c_1125195786.htm.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本”理念,凸显了市域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描述了“人民”在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中的地位、作用和角色。人民群众是社会治理的主体,是我国市域社会治理的“动力因”。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唯有以人民为中心,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才能激发社会治理活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唯有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治理为民、治理靠民,才能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践行“协同”理念。所谓践行“协同”理念,就是要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正确处理好多元行动主体之间的关系,使之平等相处、携手合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3]《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xinhuanet.com/2019-11/05/c_1125195786.htm.这说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各治理主体协商合作,形成治理合力。在市域社会治理中,治理主体间的关系是一种“主体间性”关系。这种“主体间性”关系是一种以规范为基础所形成的相互理解、相互作用的“主体-主体”的交往结构。在该结构中,没有主客体的对立,主体间是一种相互认同、相互承认、相互依存又相互影响的平等关系。

4.践行“融合”理念。所谓践行“融合”理念,就是要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充分整合不同治理主体的功能,使之融为一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4]《中共中央 关于坚 持和完善 中国特色 社会主 义制度、推进国 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 能力现 代化若干 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xinhuanet.com/2019-11/05/c_1125195786.htm.这表明,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重视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功能融合,以实现主体间关系功能的优化。这种功能“融合”,并非将不同治理主体的功能和资源进行简单相加,而是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状态,实现治理效果的“乘数效应”。总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形态是在党组织、政权组织、经济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居民等多方参与、互动协调的基础上,形成功能融合、优势互补的新型社会治理行动网络。

5.践行“服务”理念。所谓践行“服务”理念,就是要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健全社区服务机制,融民生服务于平安建设之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我国政府开展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注重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制,实现精神上“服心”,生活上“服困”,发展上“服技”,教育上“服学”。

6.践行“创新”理念。所谓践行“创新”理念,就是要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融入新内容、拓展新手段、开辟新路径。“创新”是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创新发展,是我们分析近代以来世界发展历程特别是总结我国改革开放成功实践得出的结论,是我们应对发展环境变化、增强发展动力、把握发展主动权,更好引领新常态的根本之策。”[1]习近平:《深入理解新发展理念》,〔北京〕《求是》2019年第5期。总之,社会治理就是对社会管理的创新,市域社会治理就是对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也必然以“创新”为不竭动力。只有通过理念创新、体系创新和能力创新,不断在市域社会治理中融入新内容、拓展新手段、开辟新路径,才能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四、“一建五治”:践行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必须既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xinhuanet.com/2019-11/05/c_1125195786.htm.的战略目标,又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3]《中共 中央 关于 坚持 和完 善中 国特 色社 会主 义制 度、推进 国家 治理 体系 和治 理能 力现 代化 若干 重大 问题 的决定》,http://www.xinhuanet.com/2019-11/05/c_1125195786.htm.的行动目标。因此,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容体系应该由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心治与智治所构成,即“一建五治”。

1.坚持党建引领。所谓坚持党建引领,是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方向掌舵和凝心聚力作用。党组织之所以处于整个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中心环节并在其中发挥领导者作用,是由其基本功能决定的。党组织的基本功能包括利益表达、利益综合和政治社会化等方面。具体在市域社会治理行动中,党组织所发挥的功能应表现为组织政府、整合利益、联系民众并引导其参与。党组织的这些基本功能和原则表明,必须推进基层党建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也就是说,在宏观层面,要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党组织与其他社会治理行动主体良性互动的正式制度环境。在微观层面,要注重把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为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主阵地,为基层党组织引领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活动提供必要场所[4]陈东辉:《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创新的探索与路径》,〔成都〕《理论与改革》2019年第3期。。

2.坚持“五治”并举。所谓坚持“五治”并举,是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心治与智治相结合。第一,自治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社会基础,应着力增强城乡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居民的主体性作用。自治必须以自治组织为载体,与党组织、政府组织、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主体一道,通过协商合作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自治是优化社会治理结构的关键,也是社区治理的深层次延展,是我们追求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基点[5]王琳:《构建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结构》,〔武汉〕《社会主义研究》2006年第4期。。社会自治能力越强,市域社会治理质量就越高。第二,法治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应着力增强城乡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与法治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法治是现代社会秩序的基础性保障力量,它可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有效性与合法性。社会治理的法治水平是决定其现代化水平的关键变量[6]唐皇凤:《法治建设:转型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战略路径》,〔武汉〕《江汉论坛》2014年第9期。。没有法治,市域社会治理实践与目标便难以达成。第三,德治是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伦理根基,应着力增强城乡社区居民的道德意识与自律能力。德治以柔性非强制的方式引导和规范人们的态度和行为。它能够树立社会行动的善恶标杆,引导人们形成正确的情感态度,从而促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恪守行为准则,实现社会良好秩序,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形成人人守则、人人守德、人人向善的良好风尚。第四,“心治”要着力于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对城乡社区居民进行有计划的社会心理监测、引导、化解和危机应急干预,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心治建设必须正视现实,紧跟新时代步伐,着力于实现“四个转变”,即从目标上实现由关注个体心理健康到关注国民社会心态的转变,从内容上实现由聚焦于心理障碍与疾患到多元化心治的转变,从手段上实现由传统经验主义工作方式到现代智能化大数据治理手段的转变,从主体上实现由零散的个体化服务到规范的组织化服务的转变。第五,“智治”要着力于完善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天网工程”“雪亮工程”等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时代下的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增加市域社会治理的科技含量,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

五、“六种能力”:践行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突破口。补齐能力“短板”,是当前各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必须加强“六个提升”的能力建设,即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提升舆论导控能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提升破解难题能力、提升资源整合能力与提升信息处理能力。

1.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所谓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就是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1]习近平:《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 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北京〕《人民日报》2018年1月6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xinhuanet.com/2019-11/05/c_1125195786.htm.风险防控能力直接反映了市域社会治理应对新型社会风险的防范水平。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风险防控能力,体现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治理理念的转向。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要注重强化风险认知意识,完善事后补救机制,落实风险问责机制。

2.提升舆论导控能力。所谓提升舆论导控能力,就是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严格把控各类社会舆论的主阵地和话语权,尤其要增强新媒体的“引关圈粉”战斗能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内宣外宣联动的主流舆论格局,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改进和创新正面宣传,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和创新互联网内容建设,落实互联网企业信息管理主体责任,全面提高网络治理能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3]《中共 中央 关于坚 持和 完善中 国特 色社会 主义 制度、推进 国家治 理体系 和治 理能力 现代 化若干 重大 问题的 决定》,http://www.xinhuanet.com/2019-11/05/c_1125195786.htm.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要通过把控各类社会舆论的主阵地和话语权,实现市域范围内人心的凝聚、共识的凝聚和力量的凝聚。

3.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所谓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就是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开展细致入微、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群众工作。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也是市域社会治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工作路线。市域社会治理的工作基础就是人民群众。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性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指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推动人民团体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各自联系的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1]《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www.xinhuanet.com/2019-11/05/c_1125195786.htm.因此,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

4.提升破解难题能力。所谓提升破解难题能力,就是要求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必须聚焦市域社会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病症”,开好“处方”。2014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欧洲学院发表重要演讲时指出:“中国已经进入改革的深水区,需要解决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这个时候需要‘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不断把改革推向前进。”[2]《习近平在布鲁日欧洲学院的演讲》,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4/01/c-1110054309_3htm.2016年1月22日,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全国政法机关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3]《习近平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6_01/22/c_117868924.htm.这说明,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市域社会治理领域也会面临越来越多的复杂性、综合性和特殊性难题。这就要求我们要切实增强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的发现能力、分析能力和应对能力。只有切实增强市域社会治理难题的发现能力、分析能力和应对能力,才能找准市域社会治理的“疑难杂症”,才能开出正确的治理“处方”。

5.提升资源整合能力。所谓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就是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优化配置政治资源、行政资源、市场资源与社会资源,使之相互融合、形成合力。可以说,市域社会治理的资源整合能力,决定着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积极挖掘各方资源并进行有效整合,是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的逻辑起点。此外,市域社会治理中的资源整合既要重视对人、财、物等有形资源的整合,同时也要重视对意识形态、价值理念、文化传统等无形资源的整合。要通过机构整合、功能整合、制度整合和政社整合,优化配置政治资源、行政资源、市场资源与社会资源。

6.提升信息处理能力。所谓提升信息处理能力,就是要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增强社会治理信息分类处置、信息研判分析和决策利用能力。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由于行动主体的决策制定与执行必须以获得的相关信息为基础,因此,信息处置能力关乎治理决策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市域社会治理的信息处理能力包括信息分类处置能力、信息研判分析能力和决策利用能力。信息分类处置能力就是对市域社会治理信息进行去伪存真、归纳分类的能力;信息研判分析能力就是利用一定信息分析方法,分析出信息所表现出的治理问题的能力;决策利用能力就是将经过信息研判分析所得出的结论用于实践,使信息价值得以体现的能力。提升信息处理能力,必须立足于市域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注重采用最新的信息技术成果,加强信息系统化建设,提升信息处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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