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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自贸区 加快农业对外合作试验区建设

2020-02-21古璇古龙高

大陆桥视野 2020年1期
关键词:连云港冷链试验区

文 / 古璇 古龙高

连云港市农业对外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全国首批10个试验区之一,是江苏的唯一一个全国首批农业对外合作试验区。农业对外开放是我国开放战略的重要板块,打造创新的开放平台是推进开放的重要举措。连云港农业对外合作试验区需要承担的责任很重,面临的问题和矛盾也十分突出。

江苏自贸区的获批,连云港成为江苏自贸区的重要板块,为高质量建设试验区提供了重大契机。试验区建设要以自贸区建设为引领,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度融合,引进商贸流通、信息咨询、检验检测认证、农业研发等方面的国内外一流机构和人才,构建农业开放发展新高地,打造农业对外开放经济新模式。

一、依托自贸区加快试验区平台、基地建设

(一)加快国际投资新规则对接平台建设

熟悉和试验相关国际投资贸易新规则。引导企业熟悉和利用有关国际规则,提高投资运作的国际化水平;试验国际经贸新规则、新标准,积累新形势下参与多双边及区域合作的经验。创新农业对外开放合作体制机制,探索建立农业对外开放合作所要求的管理机制,探讨提出能够反映中国特色的需求模式,为涉农国际标准、规则、公约的谈判与制定工作提供建议。提供政策信息咨询、产业对接、项目推介、融资担保、租赁、信用评级,以及投资纠纷防范和法律咨询顾问等全方位服务,打造投资促进平台。特别是为连云港走向国际的农业企业提供对外投资促进、风险预警和权益保障等事前与事后服务,帮助外商与招商项目载体进行高效对接。

推进与连云港自贸区联动,以负面清单管理、知识产权保护、贸易纠纷调解、市场准入标准等为重点,加大连云港试验区建设与国际规则对接力度,全面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治理国际化水平和投资便利化水平,将试验区建成我国农业对外合作的模式标本和战略支点,为全国农业开放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试验区建设,打造国际投资新规则对接平台、农业对外合作政策集成试验平台、农业对外合作服务平台、农业引资引智引技支撑平台。

(二)加快农业对外合作政策制度集成实验平台建设

创新财政支持制度。探索形成国家、省级层面扶持示范区政策的支持路径,评估政策效果。现有相关强农惠农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农业走出去企业倾斜,优先推荐农业走出去企业申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项目、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和技术改造贴息项目,最大限度享受强农惠农政策。

创新金融服务制度。针对农业对外合作项目周期长、投入大的待点,争取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扩大贷款规模;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走出去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支持走出去的企业以境外资产和股权抵质押获得贷款;推进外保外贷、外保内贷和贷款贴息等金融政策的实施,支持企业以境内外资产、股权等抵质押方式获得贷款;创新境外企业资金融通模式,完善境内外资本融通渠道,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农业对外合作,创新投资审批制度,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商事登记制度;创新拓展人民币回流机制,探索符合试验区涉外经济发展的外汇管理模式,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建立和完善保险体系。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和完善专门针对农业对外投资的探险险种,主要承担企业在境外农业投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政治、汇率、自然灾害等风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与农业对外投资贸易重点国家商签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执行好现有协定。建立农产品风险防控体系。提升质量安全及疫情防控水平,在安全保障基础上提供通关便利化服务。

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完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体系,营造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

(三)加快农业对外开放合作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加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建设信息服务系统,围绕“民心相通”搭建“一带一路”农业合作信息网,开发集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发布和开发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应用系统,建设国别信息共享平台。了解境内外企业需求,将国内外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及时反馈给企业,方便走出去企业了解目标国政治、法律、贸易、经济、质量安全、税收、劳工、社会环境、宗教、习俗等信息,了解各国优势产品和农业风情,发现合作伙伴,洽谈合作业务,查询优惠政策,了解投资流程,把握市场行情,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

建立技术咨询服务平台。协助企业制定资本、市场、人才等国际化战略,培育一批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的跨国公司。重点项目可纳入双边合作。引导企业在资本走出去的同时,加强品牌、技术、标准、服务、文化走出去。

建立农业走出去行业协会。促进上下游不同企业、涉农企业和非农企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组建联盟或协会,推动企业间分享经验、共事资源、加强合作、报团出海、互通信息,促进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健康有序稳步发展。

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走出去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或推荐信誉状况良好的企业。

建立健全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服务系统,发挥港口码头的物流仓储功能,充分利用具有保税功能的海关监管区域,发展交易结算、现货和期货交割、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打通农产品境内外运转通道。建设试验区农产品进出口预警系统平台,及时发布“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农产品市场信息。

(四)依托自贸区加快“一带一路”创新交流平台建设

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研发)交流平台。以花卉、果蔬、食用菌、畜禽水产养殖等连云港优势产业的科技交流为重点,搭建合作平台,与“一带一路”国内重点城市、省区和沿线国家在农业合作友好伙伴联盟的框架下开展农业高新技术交流合作。充分利用连云港南北交汇的气候特征,引进农作物优良品种和先进种养殖加工技术,通过建立优势产业技术中心、农业科技高新成果展、创办农业国际合作研究院和组建“一带一路”沿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联合会,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发挥连云港在“一带一路”沿线的科技孵化器作用。围绕当前农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创新点,做好中国—丹麦乳品技术合作中心在连云港设立分中心争取工作争取建设“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合作研究院,探索创新农业国际合作模式。

采取“论坛+联盟”模式建设政策沟通平台。可以依托连博会举办“一带一路”(海州湾)农业论坛,为沿线国家政府、企业及专家学者提供一个共商农业政策、经贸合作、科技合作的高层对话平台。争取将自贸区作为论坛的永久举办地,形成与新亚欧大陆桥沿线的亚欧博览会(乌鲁木齐)、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暨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西安)等国际会展错位发展的国际品牌论坛,打造成为“一带一路”沿线首个国际性农业主题论坛。推动成立“一带一路”农业合作友好伙伴联盟,搭建连云港和沿线国内外节点城市的农业合作机制。通过高层研讨和企业对接,使沿线各国充分交流合作诉求和投资政策,打造成为招商引资的窗口,向沿线国家“走出去”的桥梁。

依托大数据中心打造国际农业合作信息平台。加快推动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统筹各相关领域信息资源,与国家、省涉农数据资源有效衔接,逐步开展农业及食品产业数据收集、分析、研究,形成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全产业链统一高效的信息服务平台,以服务产销衔接、行业创新发展为目标,提供生产、加工、交易、物流、金融、科技和食品质量安全等综合信息服务,为农业及食品产业政策制定、产销调控、市场调节等提供支撑。

(五)加快农产品贸易物流集散地建设

连云港市有关规划已经谋划依托现有的农产品物流园、交易市场等基础,建设“一园、一通道、三市场、五中心”,打造成为我国与中亚、欧洲以及东南亚、东北亚区域的国际性农产品双向流通集散地。连云港自贸区的设立,为打造国际性农产品双向流通集散地、物流配送中心提供了支撑与保障。特别是为冷链物流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在自贸区内设立冷链配送中心,包括现代化仓库和分销配送区,用于商品的保鲜、储存以及配送,建立冷库区、恒温仓、自动化立体仓库等。构建国际冷链物流平台,形成集保税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发布、电子交易于一体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通过中欧(连云港)、中亚(连云港)班列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冷链物流通道,开展铁路冷链国际运输。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建立生鲜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系统平台,促进冷链物流服务过程的智能化、可视化、一体化。

深入研究高铁、航空、港口等高端物流,构建陆水空铁立体式冷链物流体系。复制推广跨境电商成熟经验做法,结合自身产业优势不断探索创新,建设农产品和冷链产品的电商交易平台,开展B2B、B2C交易,实现“电商+交易+配送”冷链物流模式,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六)加快“一带一路”开放型农产品加工贸易产业聚集区建设

充分发挥自贸区及综合保税区及其他特殊海关监管政策优势,建设连云港多功能的农产品口岸。建设开放型产业基地、大宗原材料展示交易中心、进口粮食、肉类等农产品及食品仓储物流、加工贸易项目,搭建服务全市农业开放发展的大平台、大通道。推进进境水果、肉类、屠宰用肉牛、冰鲜水产品等指定口岸建设,形成辐射全省及周边区域的分销基地。

在已经形成的稻米、面粉、肉制品、果蔬、淀粉和水产品等六大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基础上,依托自贸区,以国家级连云港出口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为核心,着眼于“一带一路”沿线富集的农产品资源,引导资金、技术、人才投向稻麦、果蔬、畜禽水产品、食用菌、特色林果等特色产业,形成集聚效应,探索建立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外向型农产品加工体系,逐步实现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的转变、由数量增长向质量和效益提高转变,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综合利用率和附加值,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集聚和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农产品加工业的水平和质量效益。

二、突出试验区政策创新,打造开放型经济新模式

(一)突出试验区政策创新

用好自贸区和国家试点政策。全面评估自贸区各项政策情况,针对连云港市区域和农业产业特色,争取在试验区辐射区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最大程度地发挥自贸区、综保区的政策优势,扩大港口的物流功能,辐射带动试验区相关产业发展。发挥国家试点政策作用,对接落实国家试点政策,争取在跨境电商、保税研发、保税维修、保税展示交易、融资租赁、期货保税交割等方面开展国家政策试点,在进出口降低成本、简化手续、通关便利化等方面,根据企业需要随时复制推广连云港自贸区政策。

配套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创新。整合政府相关检验检测资源,积极创建连云港检验检疫试验区。打造以海关监管集中查检作业区为依托的国际物流配送中心。支持在试验区核心区内建设食品农产品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创建检验检疫试验区;推动建立集中查检功能区,由运营企业按照海关检验检疫要求建设,提供专业化运营服务,提升把关服务水平和便捷通关能力。打造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支持引进国际知名和具有影响力的一流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加强与国外有关协会组织、质量检测认证机构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开展第三方国际检测和认证服务。探索建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国际互认机制,推进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国际互认。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建立与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法国、德国、丹麦、荷兰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查检互认机制,农产品、食品安全合作机制和检验检疫证书国际联网核查机制。做好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强地理标志运用和保护,加快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参与国际互认互保进程。

探索自主性制度创新。探索推动更加便利更加紧密的通关一体化模式,结合企业需求定制首创性政策。探索建立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开放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突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整建制、全产业链提升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争取建立全国紫菜、食用菌等优势产品质量标准中心,力争成为全国该产业技术信息的汇集地、发散地和产业发展的风向标、制高点。推动进出口农产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优化企业备案注册登记程序,简化基地备案手续,实施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开展对高、中、低风险产品科学的合格评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打造开放型经济新模式

优化贸易模式。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跨境电商保税监管模式。与冷链物流保税展示交易融合发展,拓展电商发展空间,实现国内外农产品线上线下交易。在自贸区、综保区争取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实现小农户、现代农业与国际市场的对接,加快实现连云港农业“买全球卖全球”。

推动国家内外贸结合农产品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开展并扩大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抓住连云港自贸区设立的契机,尽快在自贸区设立核心区进口农产品、食品体验店及直销中心,建设包括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等功能保税仓储中心。支持企业建设出口产品“海外仓”。

打造品牌展示中心。依托自贸区、综保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肉类、粮食口岸,以打开大市场、推进大贸易为目标,引进有紧密关联国家、城市以及商品建设展示馆,重点展示各类特色化产品,如澳大利亚农产品、荷兰创意果蔬花卉产品展示中心等。在试验区核心区建设连云港世界食品园,搭建食品产业完整的总部经济体系,如IT智能化商展系统、出口食品第三方检测、供应链金融、“丝路通”大物流平台等。依托连博会、省农洽会创办、打造国际性农业和食品展会,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高端农产品食品展示、体验、交易综合平台。做大做强东亚(赣榆)紫菜交易中心,探索紫菜产品国际交易新模式,着力打造集冷链物流、信息发布、电子交易于一体的产品交易平台。进一步发挥品牌带动作用,组建农业优势产品生产联盟和品牌企业联盟,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合作,推进农产品和食品质量控制体系、标准体系以及全产业链安全闭环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国际农商互联标准体系,打造国际化农商对接平台,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全面提升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

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实施品牌化战略,支持企业创建传统出口农产品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企业境外商标注册与运用,努力培树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企业培育出口农产品自主品牌;申请良好农业规范、有机等质量认证,开展国外产品质量认证,有针对性开展相关国际标准或目标国家相关资质认证;建立全程质量控制和追溯体系,开展“同线同标同质”创建工作,提升我市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创新互动模式。开展跨境支付合作,创新支付模式。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创造条件,引入银行机构和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支付机构,尽快实现与境外银行和支付机构跨境支付合作。支持银行机构因地制宜布放各类支付机具,最大限度发挥支付机具的服务功效。积极开发提供多种形式的支付工具和产品,完善差异化服务,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提升资金结算效率。

推进免税进口科学仪器设备等资源共享,创新融资租赁服务模式。对接试验区重大工程和重点产业,综合利用自贸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研发、检测、维修以及区外国家技术中心等相关政策在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内进行叠加融合,建立减免税设备共享、融资租赁服务平台,支持率先开展种子、疫苗、智能农机设备、肥料等的保税研发、维修、检测,创新孵化一批新技术、新产业。

建设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创新技术贸易服务模式。建设适应开放发展要求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完善研究评议机制,主动应对技术贸易壁垒。对大宗出口食品农产品重点目标市场的现行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进行收集、识别、分类,搭建国外标准法规数据库,为企业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对特定产品、特定国家的技术性贸易措施进行日常跟踪和分析,针对已经存在或即将实施的对出口食品农产品具有重大影响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通报评议或提出特别贸易关注,积极通过双多边机制维护企业权益。

发展“班列+”运输贸易新业态。试验区充分依托港口、自贸区优势,全力打造农业对外开放平台。中欧(连云港)、中亚(连云港)班列是连云港开放型经济的品牌产品,应利用国际班列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东西双向农业经贸合作的骨干通道和枢纽,建设中国—上合组织成员国农业产业园和综合性国际农产品物流基地。拓展国际中转等服务功能,完善基地多式联运服务,扩大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开发成效。借助中欧(连云港)、中亚(连云港)班列构建“出口基地在核心区、特色基地在县区”模式,打造一批“中欧班列+县区基地”,促进国际及区域合作。利用中欧、中亚(连云港)班列,连云港的农副产品销往荷兰等“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连云港的新鲜蔬菜等优质农产品也能很快出现在荷兰、法国即中亚国家等民众的餐桌上。与此同时,白俄罗斯牛肉、德国猪肉等农产品也在通过中欧、中亚(连云港) 班列快速进入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消费市场。

争取开通连云港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用于生鲜农产品运输的铁路冷链物流班列,开展铁路冷链运输。可先期在已开通的连云港至中亚铁路班列基础上,增设冷库车厢,择期开通冷链运输铁路专运班列,开拓冷链班列市场。加快推动在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沿线布局,争取开通连云港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铁路冷链物流班列,在物流节点城市建设交割仓库,形成联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生鲜农产品集散大动脉,打通中国面向东亚、东南亚、西亚和欧洲的冷链物流通道,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推进全程冷链业务,建设农副产品国际冷链物流交易结算中心,设立国际冷链物流外汇结算平台,试点推行“绿色ETC”。推广高温冷藏、超低温冷冻等各类保鲜新技术,健全农产品冷链流通标准体系,推动冷链物流与互联网创新融合,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建设包括现代化仓库和分销配送区的冷链配送中心,建立冷库区、恒温仓、自动化立体仓库等设施,用于商品的保鲜、储存以及配送;设立国际冷链物流平台,形成集保税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发布、电子交易于一体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

打造试验区监管新模式。简化检验检疫行政审批管理模式。争取海关总署、南京海关授权,办理相关产品的检疫审批,根据分类管理和风险可控的原则,积极争取更多进口产品在隶属海关完成初审、在直属海关完成终审。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便利化,优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模式,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改进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流程。

打造农产品检验检疫新模式。针对出口鲜活农产品、大宗低风险农产品,在风险评估和过程控制的基础上,建立“即报即放”式检验检疫新模式。根据企业申请,对区内拟进出口的法定检验货物实施预先检验,经检验合格的货物在进出区时核销放行。鼓励“推行入区货物预检验制、一次报检分批核销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行“合格假定”制度。对境外工程承包项下自用农副产品,探索试行境外工程承包项下自用农副产品(国家政策明确禁止除外)、食品、装备出口审批监管新模式。如企业提交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和声明后,简化对其生产企业和原料种植养殖场的备案,推行“合格假定”制度,支持延伸境外农业产业链。建立快速放行机制,对低风险商品审单放行,高风险布控产品采信第三方检测结果合格放行。

三、优化环境、机制保障

(一)优化环境保障

优化政务环境。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核心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明确政府职能边界,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实行市场化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聚焦政务资源获取的便捷度,对照国家要求、世行评价指标体系和国际贸易规则,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依法下放有关管理权限。尽快出台企业开办“一站式、零收费”、施工许可“集成评估、容缺承诺”、企业服务“全域通办、全程帮办”等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口受理、一表申报、一照一号”登记制度,实现大部分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完善“多规合一”运作机制,促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为参与国际、国内交流合作营造优越的政府服务环境。

优化市场环境。围绕市场化,聚焦市场准入的开放度,坚持非禁即入原则鼓励各类资本参与产业功能区、公共服务等领域建设,规范中介服务,鼓励引导区域市场健康发展。将坚持消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推动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机关外,企业名称不再预先核准。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有效释放场地资源。优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等登记方式。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探索建立普通注销登记制度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相互配套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开展“一照多址”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要高能级创建国际化营商环境,以高位求进拓展更大更高更远的发展空间。把创建一流国际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程,将构建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全面对标国际一流水准,制定推进优化国际营商环境建设构建开放型经济政策文件,加快形成接轨国际、服务高效、管理规范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制定以提升服务企业为中心的全生命周期水平制定创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政策服务体系的核心,不仅要涵盖国家、省、市营商环境建设核心的指标,还要涵盖世界银行的核心指标。政策服务要以实实在在解决企业发展的瓶颈为指向,既要有方向性的引导,也要有具体的细化指标,实现“五个坚持”。以《外商投资法》为发展遵循,瞄准世界一流营商环境找差距、补短板,加快改革的步伐。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和完善监管,提高服务效能,打造国际一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引导农业企业熟悉和利用有关国际规则,增强企业对国际市场的适应力。

优化产业环境。围绕便利化,将对标国际一流,聚焦企业需求,实现“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管理最佳、作风最好”,不断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员工生活创造便利化条件。聚焦产业要素的集中度,提升资金、土地、水电气等各类要素保障水平,千方百计提高要素匹配效率;同时大力推进减税降费,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完善新增建设用地保障机制,将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试验区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进土地市场改革试点“让利”重点项目,降低试验区工业用地成本。强化金融服务,加大对试验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探索设立市级农业风险补偿金,鼓励商业银行参与试验区开展对外合作融资,支持试验区企业开展对外合作。加强财政税收政策服务,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出口税收政策前提下,允许在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优化知识产权区域布局,深入分析农业领域知识产权资源、创新资源、产业资源及匹配关系,编制农业领域资源配置导向目录,为农业创新发展提供决策支持。探索建立农业国际双向投资促进平台,为企业对外投资和吸引外资提供政策信息咨询、产业对接、项目推介、融资担保等服务。

优化法治环境。围绕法治化,将根据“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要求,遵循国际惯例,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营造诚信守法的服务环境。打造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全链条信用监管体系,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构建一体化、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聚焦法治保障的可得度,探索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推动自贸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建立公平公正稳定的经营环境。

(二)优化机制保障

加强核心区与辐射区的配套联动。核心区拥有港口、中欧班列和自贸试验区等多重优势,通过把科技和金融嫁接到物流领域,利用物流网和大数据手段等,打造一个新型物流生态圈。核心区以外的县区为辐射区。辐射区侧重承接核心区先行先试成果,着力在产业融合、农业开放、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创新发展,扩大示范效应,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以核心区为载体,建立与四区县联动机制,统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规划,共同推动试验区一体化发展。

可探索前端研发设计和后端销售服务“两头在核心区”、生产和加工环节在辐射区的企业集聚模式,优化产业链布局,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高质高端高附加值产业集群,集成创新一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形成联动合力。

推动“区区联动”“区港联动”。 “区区联动”,即试验区与自贸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联动。推进试验区与自贸区规划衔接,与自贸区联动发展、资源要素共建共享。发挥保税核心功能。聘请高端机构(如德勤)作产业和招商策划,用好“免税、退税、保税”优惠政策,突出“保税加工、保税物流、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虚拟口岸”五大功能,搭建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融资服务平台、口岸通关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 “一站式”外贸业务。

“区港联动”,即试验区与港口间的联动。推进试验区与港口功能衔接,申报建设进口粮食、进口肉类、进口种苗、进口水果等国家口岸,打造进口消费品仓储和分拨中心,实施直通模式,提升通关效率。统筹核心区优势,使核心区辐射区在产业、功能、政策、服务等方面互联互通。

(本文为2019年度连云港市“海燕计划”资助项目《“支持连云港建成战略支点”背景下创新我市港产城融合发展路径研究》、2019年度全市应用研究重大课题《我市加快建设国家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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