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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江亚轮海难救济中的宁波旅沪同乡会*

2020-02-12孙善根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同乡会招商局宁波

吴 昌 ,孙善根

(1.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浙江 临安 311300;2.宁波大学 历史系,浙江 宁波 315211)

20世纪40年代末,中国发生了多次重大的海难事故,最骇人听闻的是江亚轮海难。1948年12月3日下午4时30分,“江亚轮”离开上海码头,晚上 6 点 45 分行至吴淞口外30里左右的铜沙洋面时,突然发生爆炸沉船。据当时招商局票房报表证实,当日该船共售票2207张,加上船员(工)191人,至少有2398人,80%以上为宁波人,载货1762件,约460吨,而据宁波旅沪同乡会“江亚轮”惨案善委会调查统计,船上所载4000 人也只是一个保守数字,因为船上无票乘客及儿童甚众,此次航船上到底有多少人,详尽的数字无从确定。[1]学界对此已有不少关注,但多是叙述或回忆性的文章,较为详细的关照是有研究者就事件中公共领域的样态表征及对政府权力的制衡效力等进行了探讨[2],本文主要探讨了国民党当局与宁波旅沪同乡会的行为差异,以表明后者在灾难中的地位及作用。

一、敷衍推脱责任的招商局与政府

江亚轮事发后,招商局、交通部、上海市政府等相关部门该如何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总体上看,限于时局,招商局及政府方面无暇顾及,敷衍应对。

第一,事发后救援的缓慢。海上环境的复杂性使得救援必须及时应对。事发后人们不禁发问,“当时较早参与救援的船只向外呼救电报,时间约在九时左右,招商局为什么竟未采取行动?”[3]305那么过往船只发出电报之后,招商局及政府方面的应急行动是怎么样的呢?当时的一种说法是,据当时工作人员称,当时夜间,轮船招商局没有人值班,接到电报的人员竟一时无法找到负责人,只能干等竟然睡去,到第二天才将消息传出,才装模作样地派人派船,但已经无人可救了。[3]305而据当时《申报》称,接到电报后招商局方面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紧急上报商请海军派峨眉号舰和美国海军派舰两艘先后到达参与救援。可一直到事发已过去好几小时,轮船招商局派出的秋瑾、济安、江静、海涔等四轮才赶到现场,可为时已晚。[8]经过一番搜寻后,当时参加救援的民间茂利轮部分脱险者由海津轮送回第七号招商码头,复搭渡轮至第三码头。无论何种说法,招商局及政府方面在救援方面缓慢,航运管理存在巨大问题。实为可笑的是,当救援船只试图登陆时,却被告知当时戒严,只能抛锚于海面,致使无法及时救援,船上被救者也有许多死去。待船只上岸后,招商局方面认为事发冬天已无生还可能,无需再派船前往,后在民众的强烈呼吁下才又派海事课课长率领两拖轮拖带大铁驳两发,带同潜水员及工人五十余人赶往出事地点继续捞救,但更多的只是漂浮着的尸体。

第二,事故原因调查的推脱。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定性是善后赔偿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但事发后,招商局及政府主管人员唯恐事态扩大,企图隐瞒。虽然当时招商局董事长刘鸿生为董事长,但此时的招商局为国民党当局控制。总经理徐学禹特地发出通知,要求招商局人员不得“随意对外发言,以免错误纷歧”[4]30。这实际上是要堵塞人口 ,掩盖事件的真相。终究,纸包不住火,沉船消息很快传播开来。数百闻讯而来的家属们纷纷前往招商局讨要说法。可政府部门即迅速调来大批反动军警进行镇压,动用救火水龙头向人群喷射,后用警备车冲击人群,逮捕十余人。[3]304这一些行为迅速激起了民众的情绪,面对各界的指责和强大的社会舆论,上海市政府、交通部、航政局等机构表示将彻查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暂时平息了这一情况。然而实际情况是,招商局与政府对事故调查一直推脱,进展缓慢。最初,招商局及政府方面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仅指定招商局客票课为江亚轮善后事宜,照常办公。5日下午,全局高级职员开会商讨,由徐总经理亲自主持,切实叮嘱本公司同人务必以全副心力竭诚办理此事,决定在福州路三十三号由善后委员会设立接洽处指派专人驻处负责与各位家属接洽一切。可是,招商局方面在没有详细调查事故原因的情况下,就在会上讨论决定公布说,此次事故绝非锅炉爆炸或其它船只本身之缺陷所致,至于究竟系水雷或定时炸弹之类,仍在继续研究中,不日将有详细报告发表。也就是说,招商局对于此次事故无需进行赔偿,也不提其中存在的问题,如超载、船员失职、管理不当,竟然还说,“对于此次意外,虽非本公司所能防范,但本公司对于遇难乘客及船上员工实抱莫大同情,自当尽力之所能及,妥为办理,惟望各位遇难家属共体时艰,勉抑哀痛,慎静应付,俾克办理妥善”[5]。这样的结论是无法为外界所接受的。单单人员超载和事发时船员大多只顾自己未能及时营救,自是造成大量人员遇难的重要原因。在各方的压力下,招商局不得不重新组织调查。交通部发言人表示,“部方对于此案非常重视,已组江亚轮失事调查委员会,主持其事”,“一俟组织就绪,即行积极工作云”[6]。一番调查后,一开始的解释是据轮船主说是因碰民船所致,后说赴事发点查勘乃锅炉爆炸所致,接着又说是奸徒置定时炸弹,或船上士兵携带军火爆炸所致,各种猜测和解释,此等皆推测,难以给公众合理交代,只能表示说,“总之,失事原因尚须调查研究”[7]。后又经过多次勘察但均以此为托词,实际上是企图敷衍了事。一直到国民党政权垮台之时仍在调查事故原因,不能给出满意答案,也未有能负责的声明。

第三,善后处置的敷衍懈怠。与事故原因调查如出一辙,招商局及政府方面在尸体打捞、责任追究、交通应对、救济赔偿等善后工作上也是敷衍懈怠,令人唏嘘不已。当噩耗传来,面对劫后余生处于极度惊恐的旅客,招商局及政府方面行动缓慢。按理,“救死扶伤,固应速办,但政府方面,却不闻有对主持者”[8]3。后虽事态扩大才引起重视,诚如前述所言,其态度即是武力相向,有关救济行动也是在强大社会舆论压力下所进行。在尸体打捞方面,多次以天气为由拖延不办,投入力量少,在各方压力和共同参与下,方才多次组织打捞。在经过23天的日夜打捞后,截止28日,共捞出尸体1280具。[9]在尸体打捞上岸后,招商局和政府虽“派警卫组维持秩序”,但“竟将子弹登瞠,向家属威赫”。[11]16-17发生如此重大事故,当局本该“对于轮之船主课以责任,施以惩罚”,处理那些只顾自己逃生的船员,事实是“一任其逍遥法外”。[8]3事后,招商局各主要负责人及政府人员连尸场都没有到过,引起了民众普遍不满,更为可气的是,“惨案发生后,很多机关在大放马后炮”[8]15。这时国民党忙于应战,招商局也计划迁台,根本就没有制定详细的应对方案,也无暇顾及。对于各界关注的安全问题,该局总经理徐学禹,鉴于江亚输不幸事件,特令各轮船长,以后须绝对遵守客牌限额,不得逾额搭客,如乘客无票登船,船长有权拒绝开航。[8]9这也不过只是一种形式罢了,民众不满之声纷起,从中也可看出当局之应对态度。例如,“像这样腐败无能之机构,仅不过养活了一批吃粮不管事的饭桶,每天搭搭官腔十足的架子,只如是我闻什么叫为旅客服务”,“难道玩忽我们生命是应尽之义务吗?”[8]12至于相关赔偿更是一拖再拖。截止到1949年4 月9日,招商局共付失事善后费用金圆券42346309.993元,如照付款时汇率折合美金约418643.57。[4]30就是这些也是在同乡会及各界舆论下才付出的。

对救灾与政府执政合法性的关系,恩格斯早在《反杜林论》中即有过精辟论述: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10]应对灾害,保护民众,维持社会稳定,是政府的重要责任。但实际上,政府忙于内战,财政紧张,难以展开有效的救援。这时社会力量便凸显出来,承担起某些本应由国家参与组织管理的救灾职责。

三、积极应对的宁波旅沪同乡会

事实上,以商人为代表的社会力量在本次事故处理善后中发挥着最为重要的作用,其突出代表就是忙碌于事故处理中的宁波旅沪同乡会。

第一,善后组织的建立。事发后第二天下午,宁波旅沪同乡会副理事长蒉延芳马上打电话给理事长刘鸿生商讨组织救援工作。据当时估计,有两千余宁波人殒命,其它周边地区如绍兴人也不在少数。鉴于此,宁波旅沪同乡会、绍兴旅沪同乡会、台州同乡会等就召开紧急会议商讨应对措施,组织成立“江亚惨案善后委员会”,以处理打捞、认领、安葬、赔偿等事务。12月6日,宁波旅沪同乡会江亚轮惨案善后委员会成立,由刘鸿生(招商局董事长、同乡会理事长)、蒉延芳、俞佐庭等32人组成,黄振世和应斐章为具体负责人,分设总务、打捞、监查、法律、纠察、治丧、保管、登记、交通等各组专门办理善后事宜。[11]会议议决认领尸体和遗物的手续以及其它各种办法,选定上海桃源路四明公所的空场地上为摊放尸体处,以便于被难家属认领。从中可以看出,同乡会对于善后工作非常重视,组织完善,分工明确,俨然具有地方行政机构的性质,具有政府部门的某些职能。此后,同乡会所属的善后委员会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则办法。

第二,尸体与财物处置。尸体打捞工作初由招商局进行,但进展缓慢,善后会成立后即展开这方面的工作,且效果非常明显。“自本会打捞参加后,已由每日只捞起十余具而增至每日三百余”[13]。而善后会参与打捞也使招商局方面打捞人员乘机获取财物有了限制。当时,严格要求打捞者上岸后搜身检查。由于冬季海浪,尸体漂流沿海各岸,善后会也积极呼吁各界注意打捞,“若有发现,至希当地人士设法通知本会,由本会重酬以表谢忱。商希各界惠予协助为幸”[14]。对于尸体及财物统一至四明公所安置认领,并通过报刊告知外界。对此,善后委员会订定了详细的尸体认领办法和登记行李办法。例如,宁波同乡会与绍兴同乡会分别负责自己乡人的登记情况,招商局则负责除宁波、绍兴两地之外乡人的登记情况,并对登记内容进行严格要求。

第三,安抚与动员。以团体的形式组织的救援与善后活动,规模更大,也更能动员各方力量。与当局冷漠相比,同乡会方面注重对民众的安抚与动员。例如,善后委员会救济组规定,“以在江亚轮受害之本人为限,凡在脱险时,或脱险后,受伤患病,及返乡缺乏船资与生活急须救助者,皆可赴宁波同乡会四楼该组办事处,请求救济”[15]。由于死难同乡家属救济者多,经费紧张,即“成立劝募组,立即动员劝募实物或金钱,以便开始办理善后救济”[18]。而四明公所地藏法会,“为超荐江亚轮遇难旅客亡灵起见,特定二十三日举行地藏佛七七超荐遇难亡灵,由法藏寺僧二十五人,每日上午读诵地藏菩萨本愿经全部,下午虔念地藏菩萨灵号,每晚五时三十分,并由兴苏老法师如三大法师设放大蒙山施贫全堂”[16]。

救灾动员要能良性运作,“除了榜样的示范之外,还需要制度化的规范,需要动员激励。激励动员包括物质激励与精神嘉奖两种形式”,并借助一定手段,“实现对救灾团体及个人的约束与激励”。[17]同乡会非常注重对义举的褒奖,以动员更多的人参与救灾。如宁波同乡会江亚惨案善后会“以张氏义侠可风,特专致谢意,兹特举行茶会招待”[18]。当然其本身的行为就是最好的宣传与动员。如宁波的观宗寺、育王寺、佛教居士、中教道义会、鄞县道教会等纷纷参与安抚民众。得益于近代通讯手段的应用,全国各地的宁绍台地区的同乡会组织也很快得知江亚轮事故情况,纷纷采取行动。例如,“宁波旅杭同乡会,为响应起见,除已分电行政院暨交通部追究失事责任,拨款救济罹难家属外”,“并电甬上善后委员会慰问难属”[19]。

第四,事故调查与交涉。乡会也积极与政府当局沟通,并联合各界向政府当局施压,参与事故调查,善后赔偿等问题。12月12日,各家属及众多甬方人士召开首次筹备会,“到被难旅客家属及地方耆绅赵芝保等百余人。经讨论结果,对招商局于出事后之善后问题,咸表不满,决报请各机关首长,予以公平支持,并推定委员,今假参会开会,讨论一切事宜”[20]。在责任人处置方面,善后会表示“对失职事先逃生之船主船员亦故意庇护,并不扣押移送司法机关,凡此种种失职,被难家属代表均认为招商局应负此一空前大惨案之最高责任”,“监察司法机关及舆论界予以密切注意,迅予弹劾制裁,以维正义”[21]。要求前往事发地的家属众多,善后会积极协调,招商局决定“再继续三天,每日上午九时派一专输运送家属前往视察”,“为优待家属,特备午膳”[22]。

三、事故处理的结果

从上述可知,当局方面难以承担如此重任,其也无力无心参与。而事态的发展随着政府当局和招商局一再推脱逐渐升级。

事情已然如此,最为紧要的乃是尸体处置和善后赔偿问题。无论是对招商局还是政府来说,善后赔偿数额巨大。起初,难属和相关组织希望采取法律手段以期望解决此事。12月22日,遇难家属善后会议如期召开,主要内容是由招商局出资运柩,家属救济金不作为招商局赔偿费的部分,“对江亚失事责任问题决催促司法当局尽速侦查”,并继续打捞和安置尸体。[22]经过数周谈判,上海宁波同乡会江亚轮惨案善后委员会提出一方案,即“在该局同人薪给项下,按每人底薪扣百分之二·五,依生活指数计算,约计五百万元,作为救济”,“凡已在该会登记的被难家属,自二十日起,可带证到该会审核,然后再到招商局领取,每户救济费五千元”[23]。物价飞涨之下,区区5000元形同废纸,且当局仍以事故原因未明为由,企图搁置赔偿。1949年2月7日,已数度向招商局要求赔偿损害的罹难者家属委员会又推代表赴招商局提出三项条件,国民政府交通部及招商局主管者仍以“并未判明责任”为借口,仅同意给死难旅客属每户发救济米。遇难旅客家属极为不满,同时招商局的海员也为援救死难海员的家属展开了斗争。这势必激化难属与当局的冲突。

交涉无果下,各家属一致议决前往招商局请愿,在上海善后委员会联络组统一组织下,数百名难属乘车前往招商局请愿,而招商局的处理办法就是紧锁铁门停止办公。忍无可忍的难属用空棺堵塞招商局门口,一部分难属则到招商局四川路售票处,一拥而上将交通阻塞,使售票业务被迫中止。上海市警察局却采取野蛮行径,武力驱散群众,并将所有死难者家强行押上卡车送返原处。善后会只得召开被难家属会议,却遭到警察局全副武装警察和便衣探特等人员的强横干涉。[24]25一场民众集体行为在政府暴力手段下暂时得到了压制。而当时的上海当局支持招商局拖延此事的处理办法,表示“在责任未明确之前,决不赔偿抚恤金;即使责任判定,也不能接受遇难者家属提出的赔偿金额和条件”,同时“要追究遇难者家属妨碍公务、破坏航运安全的重大责任”。[24]25政府之野蛮显露无余。此后,同乡会之善后委员会虽积极开展工作,但限于时势,有关工作也最终不了了之。

四、结语

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提到,一个政治制度衰弱的社会,无力约束个人和集团欲望的泛滥,其政治状态必然像霍布斯描述的那样,充满着社会势力之间的无情竞争。[25]尽管这一说法并不十分准确,但无疑指出了社会动荡环境下的社会状态。突如其来的“江亚轮”事故,及事后各方的态度和行动,向我们展示了国民党政权崩溃前的社会状况。

事后舆论哗然,批评、哭诉、请愿、谣言等纷起,这些外在形式的展开,实际上是地方社会秩序的一次公开表现,对国民党地方政治统治带来相当大的冲击。而招商局及政府当局早已放弃了应有权责,一再以事故原因待查为由推脱责任,唯求敷衍了事,表明现有政权合法性的丧失,预示着现存统治秩序行将崩溃。诚如学者所言,“社会结构的变动、社会规范被僭越、常规控制手段的无效以及个体生活目标的迷失等危机失序状态,既容易使国家的权威和信任受到挑战,也容易转化为广泛、严重的社会危机,并最终造成社会秩序的终极价值危机”[26]。从现实看,仅靠招商局和政府当局应对事故也无可能。

难能可贵的是,以同乡会为代表的社会力量在社会秩序崩溃前发挥了突出而难得的作用,这个举措犹显珍贵,多多少少为难属们争取到了一些权益,即使在政府和招商局撒手不管后,善后委员会仍积极进行相关善后工作,显示出了社会组织所具有的自治性和重要性。但因形势的急剧变化,其最终所能发挥的效果也就大打折扣了。同乡组织是民国时期社会救济中非常活跃的一支社会力量,尽管它是非常设性救灾组织,但在非常年份对于非常灾情却发挥出非常的救济功能。[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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