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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教育焦虑的咪蒙门徒可以休矣

2020-02-11舒圣祥

新西部 2020年1期
关键词:咪蒙门徒辅导班

舒圣祥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抖音起诉微信公众号“快微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快微课”早前发布的《抖音,请放过孩子!》一文属于对抖音的严重诋毁,且发布者有明显的主观过错,故判令“快微课”在其公众号内连续三日刊登致歉声明。(据2020年1月3日《北京日报》)

渲染情绪、贩卖焦虑,早已是营销号炒作自我、炮制爆文的老一套。利用各种夸张的说法,炮制引起读者關切甚至恐惧的文字,然后整合一些他人的资料和观点,貌似就是一篇爆文。相比已经淡出公众视野的该门派掌门人咪蒙,如今这些拙劣模仿她的咪蒙门徒们,文章质量实在是要低劣许多,以至于,既不用讲事实证据,也不用讲说理逻辑。

这次被法院判决败诉的“快微课”,据说是未成年人教育领域比较知名的营销号,作者在杭州还开了课外辅导班,该账号主要为未成年人教育业务引流。“快微课”的文章标题,从《抖音,请放过孩子!》到《我亲手害死了自己的孩子》《“白粉”零食在济南中小学流行》,完全模仿的咪蒙体,主要套路就是以母亲的名义渲染情绪、贩卖焦虑,活脱脱一个未成年教育领域的咪蒙门徒。

无论舆论如何评价咪蒙,她曾经的日进斗金,显然充满了诱惑力。从经济利益的角度考虑,想当未成年教育领域的咪蒙,似乎无可厚非。问题是,教育行业毕竟不是一般的行业,母亲的身份更不是贩卖焦虑的资本,动不动就以母亲的名义渲染情绪,再以教育者的姿态坐收利益,真的合适吗?就不担心误人子弟么?

就拿《抖音,请放过孩子!》这篇文章来说,作者如果换个企业,无论相干不相干,都一样可以用,简直是个万能标题。这样的标题极具煽动性,容易引起关注,因此也对当事企业的声誉,构成很大伤害。当然不是说企业不可以被评价,关键是评价要讲事实依据,说理要有逻辑,而不是刻意误导甚至诬蔑。若是基于经济利益考量,通过不负责任诬蔑他人,达到自身经济目的,那就更与自由表达无关。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该文章引用的视频中,有三段明显标注“秒拍”、“腾讯视频”、“北京时间”等其他平台的水印,但这似乎毫不妨碍作者将其作为攻击抖音的依据。而且,作者很清楚,抖音上的视频都是用户自行上传的,却还是得出了“抖音,请放过孩子”的结论。倘若这个逻辑说得通,那么,作者自己经常发表的贩卖焦虑的文章,又该归罪于哪个平台呢?

真关心孩子,就不要动辄渲染情绪,而是要教会孩子理性;真关心家长,就不要动辄贩卖焦虑,而是要呼吁冷静。诚然,后一种类型的文章,也许很难成为爆文,满足不了商业利益,但作为教育工作者,理应耐得住这份寂寞,坚守那份必须坚持的客观。反过来,如果有心做网红,就不要动不动拿母亲的身份来夸张地说事,更不要以教育工作者的身份来误人子弟。

营销号领域各种乱象,媒体曝光过很多,但对未成年人教育领域的咪蒙门徒,关注并不太多。相反,在“为了孩子好”的旗帜下,怎么夸张怎么渲染似乎都不过分。殊不知,贩卖教育的焦虑,除了让搞未成年教育的课外辅导班大发其财,对孩子和家长都是有百害而无一益的。

家长会无故增添更多烦恼、浪费更多金钱,孩子们则会失去更多童年快乐,甚至被引入歧途。新闻中的被告,开的是读写教育辅导班,可试想一下,都教孩子们这么写文章,能不误人子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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