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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其实而无其名:蜀汉史官兼职设置*

2020-02-10杨小平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陈寿史官蜀汉

杨小平,李 艳

(西华师范大学 文学院,四川 南充 617009)

三国时期史官制度争议最多的当属蜀汉政权。夏仁波《蜀“国不置史,注记无官”质疑》[1]86-87对蜀汉史官制度提出疑问。胡晓明、张世宏《“蜀无史官”之议述评》[2]114-117对“蜀汉史官制度”作了简单的梳理,提出判断“蜀汉置史官与否”应注意的地方。杜鑫《三国史官制度》[3]24-27、苑全亮《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官制度》[4]4-5对三国史官制度作了较为全面的梳理,并涉及“蜀汉史官制度”。前人著作中亦有提及,《初学记》言:“后三国分方,魏吴各有史官,蜀无其职。”[5]503《隋书·经籍志》载:“及三国鼎峙,魏氏及吴,并有史官。”[6]957归纳起来,对蜀汉史官制度的看法主要有三种:“置史官”说(以刘知几等为代表),“不置史官”说(以李安溪、钱仪吉等为代表),“无记注官”说(以刘咸炘等为代表)。“蜀汉政权史官”的设置情况究竟如何?现我们不揣浅陋,谈谈对这一问题的看法,尚请方家正之。

一、蜀汉史官之争

(一)源起

“蜀汉史官制度”之争起源于《三国志·蜀书》,《蜀书》中相互龃龉的说法引发了后代学者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其中有关文字如下:

《三国志·蜀书·后主传》:“景耀元年,姜维还成都。史官言景星见,于是大赦,改年。”[7]899就此而言,蜀汉似乎是有史官的。但《后主传》中又言:“又国不置史,注记无官,是以行事多遗,灾异靡书。诸葛亮虽达于为政,凡此之类,犹有未周焉。”[7]902明言蜀汉不置史官,因而蜀汉历史大事多有遗漏。后世对此争论不休。

(二)主要观点辨析

关于蜀汉史官设置问题的主要观点有三:“置史官”说,“不置史官”说,“无记注官”说。这三种观点有其合理性,但亦有值得探讨的地方,具体分析如下:

持“置史官”说的学者主要有梁章钜等人。梁章钜《三国志旁证》言:“按:志中于后主景耀元年,明载‘史官言景星见,于是大赦元年’,此蜀有史官之显证。”[8]404认为这是蜀汉有史官的显著证据。刘知几《史通·曲笔》指出:“陈氏《国志·刘后主传》云:‘蜀无史职,故灾祥靡闻。’案黄气见于秭归,群乌坠于江水,成都言有景星出,益州言无宰相气,若史官不置,此事从何而书?”[9]143即《三国志·蜀书》中“成都景星”“秭归黄气”“群乌坠江”等事件的记载表明蜀汉是置史官的。《三国志·蜀书·先主传》亦确载:“夏六月,黄气见自秭归十余里中,广数十丈。”[7]890可见刘氏之言亦非没有道理。“黄气”,《汉语大词典》释义之一为“黄色云气”,并解释说“古代迷信以为天子之气”“古代迷信以为祥瑞之气”。[10] 987《三国志·蜀书·费祎传》:“后十四年夏,还成都,成都望气者云都邑无宰相位,故冬复北屯汉寿。”[7]1062“成都望气者”中的“气”与“黄气”类似,指“紫气、气运”,与运道有关。

蜀汉置东观郎、秘书郎,分掌图书事务,点校缺漏,核对正误,编修历史。刘知几《史通》又言:“案《蜀志》称王崇补东观,许盖掌礼仪。又郤正为秘书郎,广求益部书籍,斯则典校无阙,属辞有所矣。而陈寿评云‘蜀不置史官’者,得非厚诬诸葛乎?”[9]222杜佑《通典》亦言:“后汉图书在东观,桓帝延熹二年,始置秘书监一人,掌典图书、古今文字,考合同异,属太常。”[11]155刘氏指出蜀汉在东观设置专门的管理官员,并置秘书郎等专修图书,因而陈寿说蜀汉不置史官的言论是不实的。《三国志职官表》“东观令”条下注:“《后汉书·马严传》:‘东观为老氏藏室。’注:老子为柱下史,四方所记文书,皆归于柱下,言东观多经籍。”[12]156即东观为图书储藏之所,并设置相关管理官员。《晋书·职官志》载:“汉东京图籍在东观,故使名儒著作东观,有其名,尚未有官。魏明帝太和中,诏置著作郎,于此始有其官,隶中书省。”[13]735魏明帝时期设著作郎一职,专司东观图书事务。《华阳国志》卷十一载:“少弟崇,字幼远,学业渊博,雅性洪粹,蜀时东观郎。”[14]180王崇亦曾担任东观秘书郎。“东观”用于存放图书经籍,藏书种类全、数量多、覆盖面广,大约在汉明帝时期成为修史的固定场所,此后又发展出了管理此处的官职。魏明帝时期置著作郎专司东观图籍之事,“东观郎”主要掌管图书,核定正误。除“东观郎”之外,还有其他与史官有关的官职。如常璩在《华阳国志》卷七中指出:“但光好指擿利病,大长秋南阳许慈普记,光禄来敏,举措不慎,失势事者指当世美名,不及特进太常广汉镡承、光禄勋河东裴雋也。”[14]95

蜀置“东观秘书郎”,其承接校书郎而来,“魏晋以来,三署郎没有了,郎署解散了,校书郎一下子失去了组织。新设的秘书寺以考校古今图书为职事,从‘郎’的名称看,秘书郎最有可能取代校书郎去从事校书工作。”[15]93由此可见,校书郎的主要职责为校书,东观郎主要职能在很大程度上亦为校书。《三国志职官表》在“秘书郎”条载:“掌中外三阁经书,覆校残缺,正定脱误。”[12]159其主要职责在于掌管书籍,补充订正脱落和错误,并没有记载国家历史的内容。偶尔有秘书郎编纂史书,但这都是个人之事,并非职责所在。这也是秘书郎与史官实际上存在的不同。

上文论及三国时期蜀汉政权设“东观秘书郎”,东观秘书郎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图书,而不是修史,也就是说东观秘书郎并不是专门的史官。就此而言,“蜀汉置史官”似乎没有那么有说服力。也正如持“不置史官”说的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如果蜀汉是置史官的,那么《后主传》结尾提到的“史官不置”又该作何解释呢?《魏书·李彪列传》言:“孔明在蜀,不以史官留意,是以久而受讥。”[16]1397诸葛亮因未在蜀汉置史官而备受非议,可见蜀汉时期未有史官。《三国志集解》卷三十三 “凡此类犹有未周焉”下注:“李安溪曰‘不置史官’。”[17]751钱仪吉指出:“如果有史官而遭乱湮灭,当云‘旧史失传’,不当云‘史官不置’也。”[17]751钱氏从书写角度论证三国时期蜀汉政权不置史官,其理由为:如果三国时期是置史官的,那么陈寿应载“旧史失传”,以证明三国时期蜀汉政权曾经有过史官,只是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湮灭了,而不是写“史官不置”,“史官不置”表明蜀汉本来就没有史官,不存在消亡之说。但这一说法似乎也不能全然解释蜀汉史官有关问题。蜀汉若不置史官,《后主传》中又有“史官景星见”之语;另外,还有诸多与蜀汉有关的史学著作,如王崇《蜀史》,谯周《蜀本纪》,陈术《益部耆旧杂记》,王隐《蜀记》,陈寿《益部耆旧传》,孙盛《蜀世谱》,习凿齿《汉晋春秋》,常璩《华阳国志》等,如果三国时期蜀汉政权不置史官,那么这些又该作何解释呢?但这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即这些史书多为私人修史,而非官方修史,不能作为三国时期蜀汉政权有史官的证据,私人修史和官方修史不同,其原因在于官方修史其实就代表一种正统和权威,因而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蜀汉政权不置史官。一个正统政权可以广罗天下人才,吸引天下间有良史之才的人,聚集全国上下优秀人才,形成中坚力量,民间一般不能也没有实力与朝廷抗衡,因而其史书编撰的质量一般不如官方修撰的好,因而,有官方修撰的史书一般私修史书就较少。曹魏和东吴政权设置专门的史官记载本国历史,属于官方修史,因而私人修史的情况较少,私人修史的著作也较少。蜀汉政权就不一样,它不置史官,想要修史书的人都可以参与这项活动,大家均属于个人,史书质量的高低多依赖于个人史学素养的高低与材料占有的多少,民间人士可以,朝廷当中历官与其他官员也可以,这些参与修史的人又以历官修史为常,因为他们有修史的传统。

“置史官”说与“不置史官”说二者存在矛盾,说服力都不太强。基于此,刘咸炘等人又提出了“无记注官”说,即蜀汉没有记注官而只有历官,主要负责记载天象,尤其是比较特异的天象,负责记载历史事件的史官缺而不置。刘氏于《三国志知意》言:“陈氏所言无官者,乃记注之史。黄气、群鸟,不必史官所言,盖蜀本多术数之学,至奏景星见者,乃占天之史官,许慈、王崇、郤正则掌书之官,皆非记注之史。”[18]347-348刘氏认为《三国志·蜀书》记载的秭归黄气、群鸟等异象是负责记载天象的历官所记载的内容,负责记载记注等事的官员缺而不置,像许慈、王崇、郤正等人,他们都仅仅只是掌书官员,与记注之史官不同。另外,其指出蜀汉政权时期虽然承接前代设“东观秘书郎”,但此时的“东观秘书郎”实际上已经是虚职,徒有其名而并无其实,因而陈寿说“蜀不置史官”。

卢弼《三国志集解》亦阐发了对此一问题的看法:“弼按:《季汉辅臣赞》所颂述皆当时可传之人,承祚自注多云‘失其行事,故不为传。’评语所谓‘注记无官,行事多遗’者此也。刘说为允。”[17]751这里的“刘”指刘咸炘。卢弼认同刘咸炘的说法,认为蜀汉没有记注之官而有历官。卢弼认为这从《三国志》原文叙述当中就可以看出来,一则陈寿自己在文中多说“行事多遗”,即很多事件因为遗失等原因,都没有办法知道或者详细了解其具体过程,如果三国时期蜀汉政权有置史官,那么就不会出现这种现象;二则卢弼认为陈寿评论说“注记无官,行事多遗”是承接陈寿“失其行事,故不为传”说的,因而陈寿在《三国志·后主传》评语中的说法是合理的,并未有互相龃龉之处。

金毓黻《中国史学史》说:“《三国·蜀志·后主传》:景曜元年,亦有‘史官言景星见’之语,此所谓‘史官’乃太史令之异称,实历官也。或据此以为蜀有史官之明证,殊为失考;而知几谓寿之父为诸葛所髠,故加兹谤议,则亦未必可信也。”[19]84他指出陈寿《三国志·蜀书》并没有记注之官,只有历官,同时指出有人认为陈寿说“蜀汉时期无史官,并说此为诸葛亮考虑不周”的评价也是不合适的。

二、蜀汉史官兼职设置

从上述分析可见,区别历官和史官是弄清蜀汉史官问题的关键,同时似乎也可以解决《三国志·蜀书·后主传》中的矛盾,《后主传》所言“史官”实为“历官”,因而《三国志·蜀书》中有关于天象的记载也就顺理成章了。末尾所言“蜀不置史”,指的是不置“记注官”,加上后文接着说“记注无官”,也在另一方面支撑这种说法。从逻辑上说,这种说法也有一定的道理。但这当中还有一些问题,如三国时期蜀汉政权的史官是否和历官分开?这一点亦值得思考。下文从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史官制度

从制度上说,中国史官制度由来已久,《吕氏春秋·先识篇》就有相关记载:“夏桀迷惑,暴乱愈甚,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20]344这里的“太史令”就相当于史官。牛润珍指出“从甲骨卜辞及文献所记载的史官情况看,起码在殷商时期,中国古代的史官制度就基本上形成了。”[21]6即商周时期史官已初步形成,春秋时期史官分工更加细致,秦汉以后名目繁多,此后的朝代亦多沿袭这一制度,分设史官,与此同时,历代又有变革。史官制度经历了一个由不成熟到成熟,职能由笼统到不笼统的过程,史官一职具体划分也在不断变化。

殷商时期史官和巫结合紧密,职能多样。“殷商时期史官职掌分工粗略,文宫兼掌史事注记,天官史官合一,官师一体。西周以后,史官记言记事虽有分工,但记事与职事不分。”[21]3周代,史官分工愈加细致,如《周礼》《礼记》中就有太史、小史、内外史、左右史之别,各司其职。唐朝刘知几《史通·史官建置》中说:“太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9]216这个阶段的史官和天官不分,二者系于一职,这种情况一直到汉代才发生较大的改变。西汉时期的史官为太史丞,负责编修国史。东汉时期,太史完全成为天官,与记注之史无关,偶有担任太史令的人记载历史事件,但这都是职责之外的,是没有明文规定的,只是个人行为和兴趣,与官方修史不同。“尽管东汉时有太史令撰著史书者,但修史并不是其职内事,仅是个人著述,与官方修史判若两事了。”[21]41即东汉时期,史官与历官完全分野,史官不再具有记载历史的职责,其职能由记载历史与星象于一身转变为仅记载星象,东汉太史令为历官而非史官。西晋司马彪《后汉书·百官志》提到:“太史令一人,六百石。”[22]3572南朝梁刘昭注曰:“掌天时、星历。凡岁将终,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凡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22]3572即天官由太史令担任,主要负责观察天象、历法、记录灾祸以及天象变化等方面的内容,并未提到记载历史。由此可见,东汉时期史官与历官已经完全分野,历官保留,史官不置,修史的职责由其他官职的人代行,即史官由他官兼领。

东汉时期的史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魏、蜀、吴时期的史官设置以及后代史官制度的定型。魏、蜀、吴同属三国时期,上承东汉,下启西晋。曹魏代汉而立,后蜀汉和东吴相继建国,至此形成三国鼎足而立之势。三国时期魏、蜀、吴政权均在一定程度上继承汉代朝官设置情况,曹魏和东吴在继承中又有发展。就史官设置而言,曹魏和东吴政权均设置史官,编修国史。曹魏设有著作郎和著作佐郎,主要职责为负责起居注和编修史书;另有秘书官,类似于东汉东观,掌管图书;东吴有太史,负责历官之事并撰修史书。蜀汉继承汉代的职官设置方式,置东观秘书郎,而不置专门修史的职位。需要注意的是蜀汉的东观秘书郎和其他两国不同,曹魏和东吴的东观秘书郎承接东汉而来,但其中又多有变革,这两国政权的东观秘书郎除了掌管图书之外,还负责编修国史。东汉时期的秘书郎本没有“修史”一职,“修史”是曹魏和东吴政权建立之后新赋予秘书郎的职责。蜀汉的东观秘书郎和东汉时期的职责差别不大,并不具有撰修国史的功能。即蜀汉时期的东观秘书郎空有其名而并无其实。另外,关于后代史官定型情况,一般而言,后代史官分为两类:一为记录,即为后来的记注制度;一为编纂,即为后来的著作制度。记注官主要负责记录,包括皇帝言行、天下大事等;编纂官主要是编写前代王朝的官方历史。

(二)史官地位变化

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史官地位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史官由殷商时期的地位崇高、职能多样、权力盛大发展到后来的地位日益地下、职能渐趋单一,甚至失去修史的职责,退化为天官。其职能退化的一个主要原因即为中央集权的日益加强。天子重视自身的正统和权威,而史官书法不隐、秉笔直书在一定程度上会威胁到天子的权威。因而,随着中央集权的日益加强,史官修史的职能逐渐受到压制,成为历官。太史令不再专职修史,但史官又是国家正统的象征,国不可无史,因而,历朝历代又以其他职位兼而领之,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多见,如《通典·职官三》中就提到“以他官领之。”[11]124可见东汉时期不置专职史官为常态,太史令成为负责记载天象、灾异之官,蜀汉承东汉而来,以他官兼领史官存在较大可能。

《汉至唐初史官制度的演变》指出:“太史令掌天官,不治民,不担任行政职务,其参与朝廷议论,还有大夫一样的身份。”[21]47其为一个与大夫类似的散职。“大夫”《三国志辞典》指出“职掌言译顾问,为天子的高级参谋。”[23]18大夫主要职能为参政议政,为天子出谋划策,“太史令”在一定程度上与大夫类似。由此可见,太史令虽未明言其修史之责,但其隐含在职位之内,在记载星象的同时兼有修史之职。刘知己在《史通·史官建置》中称:“寻自古太史之职,虽以著述为宗,而兼掌历象、日月、阴阳、管数。司马迁既殁,后之续《史记》者,若褚先生、刘向、冯商、扬雄之徒,并以别职来知史务。于是太史之署,非复记言之司。故张衡、单扬、王立、高堂隆等,其当官见称,唯知占侯而已。”[9]218即最初的时候,太史以记注为主要职责,天文星象等为附带之职。但是发展到后来,记注之职反而没有设置专门的职务,没有专人担任,而并于其他职务之中,由身兼他职的人担任。这个时候的太史,仅仅是掌管“占侯”之事。但因仅掌管“占侯”的太史一职由掌管记注之史一职发展而来,因而后来这种太史名义上虽不编修历史,但是实际上担任这一官职的人多有良史之才,具有编修史学的功底和情感倾向,为修史提供可能性,因而虽然这一官职没有明文规定“修史”之责,但处于这一职位上的人员仍多修史。由此可知,太史令作为天官,主掌天象,但同时又可参政、议政。这与先秦时期的天官、史官不同:先秦时期的天官、史官主要职责即为记载天象,但这类记载多零碎,不成系统,难以从中看出规律和变化。东汉时期的太史令,他们名为太史,主张掌星象之事,但其还可以参与政治,及时了解各地情况,并非单纯记载天象,其眼光、学识、见解、敏感程度均较高,有一定的史学修养,其在撰史、写史的时候有一定的技巧,运用史书笔法,有“史”的眼光。三国政权承接汉代政权而来,各有继承又各有发展,曹魏、东吴均设记注官,记载国事。

(三)王朝正统性

从王朝正统性说,古代王朝多重视天命和正统,“对历代统治者来说,取得天命与正统,方能确立自身王朝的正当性。”[24]50新建立的王朝和政权多希望从多方面展现出自身的正统性和“天命所归,民心所向”的一面。他们多通过改历、改变服色等方式以及祥瑞等展现自身的正统性。另外,史官的设置也是显示王朝正统性的一个重要方面。三国时期曹魏政权代汉而立,后来又有了蜀汉和东吴政权,在确立正统性需求的促使下,曹魏和东吴政权纷纷设立史官,如曹魏有著作郎和著作佐郎,东吴政权时期设置左右国史、太史令、东观令等,以此显示其“天命所归”的一面。史官记载历史,在修史的过程中力求公平公正,后代可以以史为鉴,史官在显示王朝的正统性方面亦具有独特作用,史书中显示出来的王朝的正统地位和权威会随着史书的流传而流传。按理来说,曹魏政权本就继承汉政权而来,其正统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得以显现,其仍旧置史的原因在于加强和巩固这种正统性。没有哪一个王朝不想显示自身的正统和权威,照这样说,蜀汉政权应该设有史官才正常,为何说蜀汉无史职呢?

蜀汉政权不置史官,其显示自身正统权威的方式在于继承前代的职官设立方式。蜀汉政权在职官设置上多仿汉政权,与曹魏和东吴政权不同。曹魏和东吴虽然也继承汉的职官设置,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变,尤其在置史官上,他们通过明确设立史官一职显示自身的正统性,这是通过显性的方式确立的,蜀汉通过继承蜀汉职官运行程式的方式,采用以他官兼领的方法表明其正统性,这是一种隐性的方式。三国政权之前就是汉政权,东汉王朝并不设置专门的史官,蜀汉政权继承这一套制度,不置专门史官,以他官兼领,这种记载只是出于个人兴趣,没有明确规定,不做强制性要求,因而较为自由,因而在某种程度上说,蜀汉政权“有史官之实而无史官之职”或者说“有史官之实而无史官之名”的说法或许更为合适。

另外,有人认为《三国志·蜀书》的篇幅相较于其他两国的篇幅而言比较少,因而认为三国时期蜀汉政权没有置史官。先姑且不论这种推论是否合理,就仅从蜀汉时期其他史书的留存情况来看,陈寿在写《三国志·蜀书》的时候可以利用的材料就不会少;退一步说,即使三国时期蜀汉政权没有史官,没有官方修史,但这一时期仍有许多私人修史,从这一角度来看,其可利用的材料亦不会少。一个国家的历史的多少多与国家存在期间发生的事情有关,比如曹魏政权,其代汉而建,其中可以写、值得写的东西比较多,因而其史书篇幅比较长。蜀汉值得写的、比较有价值的东西比较少,因而篇幅才会少一点。陈寿《三国志》以“三国”为名,显示魏、蜀、吴三国鼎立三分的格局。陈寿本人经历较为复杂,本为蜀汉之人,后因蜀亡国,又从仕晋朝,因晋代魏而立,因而陈寿仍有不忘故国之心,即“以吾观之,寿自有不忘旧国之心,而非有魏邪汉正之见,虽小例不以蜀侪吴,而大体帝魏,自不可掩。”[18]305陈寿虽然在情感上可能更亲近蜀汉,但是他仍旧力求公正。在提及蜀汉政权时也尽力秉笔直书。这是一种高贵的史学品质。陈寿《三国志》既可作为“前四史”之一,说明此书史学水平较高,其以篇幅简洁、叙事干净著称。房玄龄于《晋书》中言:“时人称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夏侯湛时著《魏书》,见寿所作,便坏己书而罢。”[13]2137因而,篇幅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是写作行文上的要求,并不能完全依靠此判断其是否置史官。

综上所述,三国时期蜀汉政权史官更多的应该是兼职设置,多以他官兼而领之,而非专职选任。这种兼职设置的方式,一方面是为了显示其正统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也从侧面维护中央集权和王朝正统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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