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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教学改革初探
——以我校为例

2020-01-09段双妮扶招兵王小凤贺莉萍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0年36期
关键词:法学卫生教学活动

段双妮 扶招兵 周 锋 曾 灿 王小凤 贺莉萍

([1]湘南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湖南·郴州 423000;[2]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 湖南·长沙 410000;[3]湘南学院附属医院 湖南·郴州 423000)

0 前言

随着各大医院爆出不同程度的伤医案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在校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思想道德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打击;对高校医学教育、法制教育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怎样培养德艺双馨,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医学毕业生,也成为医学院校面前的一个重大的历史课题。只有保证医学生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能知法、懂法、守法,才能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广大群众的医疗健康提供保障,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卫生法学是卫生学、医学和法学知识相结合的一门交叉学科,该课程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课程改革的重点内容。通过卫生法学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进行监督执法,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因此,必须保证卫生法学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促进学生道德素养和职业操守的逐步提升。但从学校卫生法学的目前教学状况来看,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卫生法学课程缺乏重视、课时数量不够、师资力量不够,内容相对空泛和枯燥,教材更新速度缓慢,教学资源缺乏,教学与实践脱节等,学生难以做到学以致用。针对这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强卫生法学的教学改革力度,提高教学活动的有效性。

1 卫生法学的教学现状

(1)卫生法学教学起步较晚,学校对卫生法学课程缺乏重视,我校各医学专业之前一直是作为选修课来开设的,也就存在很多医学生并未选修卫生法学的课程。在2015年修订临床医学专业培养方案时将卫生法学课程改为必修课,而有部分医学相关专业仍然是选修课或者刚纳入选修课课程模块中且课时仅为16课时。我校卫生法学课程开设和教学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相比,还存在一定滞后性。而且受传统教学理念和教学条件所限,卫生法学教学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是卫生法学教学重视度的缺失,其产生原因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医学院校教学体制的影响,二是学校教师及学生自身的认识度不足。受传统教学理念影响,多数医学院校的师生都以医学专业课为核心,缺乏对其他辅助学科的重视。卫生法学教学属于法律学科,受此影响较为严重。一些医学院校甚至没有按照规定开展卫生法学教学活动,或是安排的课时不足,难以保证正常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在一些医学院校中,卫生法学的任课教师不是专业教师,由德育教师兼任卫生法学学科教师,这些都是对卫生法学教学缺乏重视的直接表现。

(2)卫生法学的教学内容相对枯燥和空泛,由于课时较少的原因,基本上是采取理论教学,再加上卫生法学本身的综合性较强,教师为追求面面俱到,在教学过程中没有突出重点,教学活动缺乏针对性,学生感觉很枯燥。且通常与实际相脱离,难以满足学生专业技能提升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较快,缺乏系统的教学体系和教学理论,许多院校尚未掌握卫生法学教学的科学规律,开展卫生法学教学仍处于摸索阶段。在这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教学状态下,其教学内容相对空泛。教师缺乏相关经验的借鉴,凭借以往的教学经验开展卫生法学的教学活动。由此导致卫生法学教学没有达到开设这门课程的有效性,也容易让教师和学生对该课程的教与学失去信息,进而采取消极应对的态度。

(3)教材更新速度缓慢、使用的教材老旧,这也是制约卫生法学教学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尽管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和人员的重视,对教材的建设力度有所提高,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教材老旧、质量偏低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由于法律法规的更新速度较快而教材更新速度较慢,许多内容已经与时代脱节,难以在学生的实际学习实践过程中提供有效的指导,实用性较低。教材体系结构设计不够合理,内容空泛,针对性不高。一些内容与现行基本法不协调,与卫生医疗实践脱节等。

(4)教学资源匮乏,缺乏高水平的教育人才。由于卫生法学学科的发展时间尚短,相关的理论研究不够深入,缺乏对教学实践的指导理论,再加上学校对师资培养缺乏重视,导致教师在开展教学活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卫生法学是一门集卫生知识、医疗知识、法学知识为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内容跨度较大,对学科教师的自身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从事卫生法学教学的教育人员应具备较宽的知识面,对卫生和医疗领域的知识技能较为熟悉,对法学知识则应做到精通。但是目前医学院校普遍缺乏这种复合型教育人才,这是制约卫生法学教学发展的又一主要原因。

(5)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脱节。从目前卫生法学的教学现状来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现象。从学科自身性质出发,卫生法学是卫生学与法学结合产生的新兴法律学科,具有较高的综合性和较强的专业特色,是自然学科与社会学科相互作用的产物。开展卫生法学教学的任务是将医学与法学的理论结合起来,让学生能够将其运用在医学事件中,指引医疗行为,更好的依法执业,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人类及医学发展作出贡献。但目前卫生法学教学普遍重理论、轻实践,以教师讲授为主,难以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

2 卫生法学的教学改革机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医学模式的改变,对生命健康以及医生执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学高科技、医学人工智能的发展与法律制定的滞后性等为医学院校卫生法学的教学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医疗领域是直接与人的生命与健康相关的领域,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病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也逐渐提高,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在接受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隐私权、知情权等基本人身权利,医院及医务人员如果缺乏对这方面法律法规的了解,侵犯了病人的相关人身权益,就容易与患者产生矛盾纠纷,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正常进行十分不利,也会使医院陷入法律纠纷之中,使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受到影响。另外高新医疗技术、人工智能的应用和保护问题等,单靠医学知识和卫生学知识往往无能为力。这对于卫生法学教学而言即是一种外在压力,也是促使教学改革的间接动力。在卫生医疗行业对卫生法学知识的迫切需求,以及公民法律意识提高的相互作用下,为卫生法学教学改革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我国卫生法治建设也逐渐完善和成熟,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卫生法律包括《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执业医师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中医药法》、《疫苗管理法》等14部卫生基本法律。由国务院制定的卫生法规有四十多部,2018年10月出台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还制定了《医生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400多个部门规章,为医疗卫生领域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3 卫生法学的教学改革措施

3.1 更新教学理念,提高重视度

医学教育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其开设的各门课程都是为学生今后走入卫生医疗岗位服务的。卫生法学知识作为当下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必备的知识技能,是学生必须学好的专业课程之一。因此,进行卫生法律教学改革,首先应改变对卫生法学的传统认识,更新教学理念,提高对医学法学教学的重视度。医学院校管理层应切实发挥作用,积极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对卫生法学的重视,使其明确开设卫生法学学科的重要意义。绝不能将卫生法学当作一般的政治理论选修课看待,而是作为学生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对卫生法学学科进行定位。将卫生法学作为医学人文学科的重点课程,提高学科建设的投入和管理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卫生法学的教学任务,促进卫生法学教学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

3.2 增加教学课时或改变教学组织形式

在教学内容上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教学组织形式上以班级授课制为主辅之以小组教学。基本原理部分以教师教授主,具体的法律制度章节通过简单介绍后,由学生自己通过查找文献资料,实践调查后进行模拟法庭角色扮演,应急演练,辩论等进行小组教学,老师进行点评,班级其他人员进行旁听的方式来开展。另外增加案例分析教学和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到医院医务科、各地医调委、卫生行政部门参观,到法庭旁听医疗纠纷案件,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体验。

3.3 加强教材建设,及时更新教材

教材是学科教学的基础,也是教师安排课堂教学内容的主要依据。尽量选择内容全面以及较新的教材。积极开展教材建设活动,对课程标准进行改进,应以现行教材为基础,不能对现行教材进行简单的全盘否定,应继承现行教材的优点,加入新的元素,更新滞后的内容,突出教材的针对性和使用性。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选择教材内容,让学生经过卫生法学的学习,切实了解到未来工作岗位中所需要的卫生法律知识,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3.4 加强师资培养

卫生法学的学科教师是教学活动的实施主体,必须保证教师的专业素质符合标准要求,才能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卫生法学综合性较强,对教师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因此,必须改变目前卫生法学教学知识结构单一的现状,努力培养复合型的教育人才。学校方面应为教师职工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让教师接受再教育,弥补自身在卫生学、医学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定期举办学术研讨会、教学经验交流会等培训活动,及时更新教育人员的知识技能,扩大教学成果的影响力,促进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

3.5 改进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方法

卫生法学教学改革应积极响应国家新课程改革的相关要求,更新教学理念,改进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方法,通过改变课堂教学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重新认识卫生法学学科。同时,先进的教学方法也有助于降低学生对卫生法学知识的理解难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一线教师和相关教育研究人员应积极探索新的教学模式,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积极引进启发式、探究式等先进的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发挥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作用,彻底改变以往以教师讲授为主的教学方式。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提高学生对知识技能的实际应用能力。积极引导学生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思考,鼓励学生的创新思维,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学生应用卫生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6 注重教学考核,促进教学水平的提升

教学考核是教学的最后环节,也是促进教学水平提升的重要环节。完善的考核制度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基本保障,卫生法学教学只有不断完善考核制度,确保教学考核活动的有效开展,才能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作出改进与提高。平时的考勤、提问、实践报告、论文写作、试卷等考核方式可以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检验,帮助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和对课程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而调整教学策略,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教学活动。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加快卫生法学教学改革,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规范尤为重要。必须确保卫生法学教学的有效开展,让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掌握今后所需的法律知识,从而规范自身行为,避免医患矛盾的产生,缓解我国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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