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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小娥故事的文本流变及其文化内涵

2020-01-07陈柳

天中学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小娥

陈柳

谢小娥故事的文本流变及其文化内涵

陈柳

(广西大学 文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

谢小娥故事最早见于唐代李公佐的传奇小说《谢小娥传》,历经千年流传,故事主题、情节、人物形象等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流变过程。唐宋时期,谢小娥作为一个符合封建社会伦理道德的贞节楷模从小说文本逐渐进入到史传中;明清时期,在个性解放思潮的影响下,文人开始对谢小娥的智慧与勇气进行歌颂。采用中国叙事文化学的方法对谢小娥故事进行梳理,可以揭示这一故事在不同时期的演变以及文化内涵的变异。

谢小娥;流变;贞节;个性解放;文化内涵

谢小娥的故事最早见于唐代李公佐的《谢小娥传》,历经小说、话本、杂剧等多种文学体裁的传播,故事主题、情节、人物形象等在流变过程中发生了复杂的变化:唐宋作家将谢小娥作为贞节楷模进行传扬;明清时期,故事的贞节主题逐渐淡化,作家开始对作品中的女性智慧进行歌颂。本文采用中国叙事文化学的方法对谢小娥故事进行梳理,探讨这一故事在不同时期的演变以及文化内涵的变异。

一、谢小娥故事的文本流变与故事嬗变

谢小娥的故事首见于唐代李公佐所撰传奇小说《谢小娥传》。《谢小娥传》开篇以史家笔调交代人物的姓名、出身和籍贯。谢小娥的父亲、丈夫被盗贼劫杀,她在李公佐的帮助下,解开谶语,获悉仇人名字,遂女扮男装受雇于仇家,然后伺机手刃申兰、活捉申春为亲人报仇。复仇归来的谢小娥为夫守节,最终选择出家为尼。李公佐笔下的谢小娥勇敢刚毅,为了报仇隐忍多年,对父亲孝顺有加,对丈夫忠贞不渝,是一个符合儒家道德传统的女性形象。

与李公佐同时期的李复言据《谢小娥传》写成《尼妙寂》,收入传奇集《续玄怪录》中。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人物名称皆有所改变,但其父亲和丈夫托梦留字谜、李公佐解谜、盗贼为申兰申春等主要情节均为一致。如元和八年改为贞元十一年,豫章人谢小娥变成了江州浔阳的叶氏,丈夫由历阳侠士段居贞变成了浔阳商贾任华,故事发生地点由江西扩大范围到了湖北、湖南等地。明代胡侍《真珠船》卷六《谢小娥》曾对二文的关系进行过辨析。与《谢小娥传》宣扬妇女贞节的主题不同,《尼妙寂》旨在宣扬佛教,文中加入了大量的佛教用语,如:“与其仇者,得不同天,碎此微驱,岂酬明哲,梵宇无他,唯虔诚法象,以报效耳。”[1]908为了迎合佛家思想,达到宣扬佛教的目的,《尼妙寂》不仅将叶父不能在梦中直接说出仇人之名的原因归结于“幽冥之意,不欲显言”[1]907,还将《谢小娥传》中小娥手刃申兰的情节改成妙寂趁贼醉而擒之,而妙寂出家的原因也由为夫守节变成其一心向佛主动出家。这些改动不仅给故事增添了一层神秘色彩,还在细节上凸显了妙寂对佛教的主动与虔诚。

李公佐以自叙的方式展开故事,交代了确切的时间、地点及人物踪迹,给人以较强的真实感,因而古人认为谢小娥的故事是真实发生的,如钟瑞先在《虞初志》中评价:“此系当时实事,故文不甚隽永。”[2]20成书于北宋嘉祐五年的《新唐书》,将李公佐《谢小娥传》的故事当作历史真人真事,纳入《列女传》,以宣扬孝妇和贞节观念。为了符合史书体例,《新唐书•列女传》“段居贞妻谢”条以第三人称进行叙述,删掉了李公佐以第一人称自述的内容,故事主体保留了托梦、解谜、杀盗、出家等主要情节,但将十二言隐语的具体内容略去,解谜过程亦一笔带过,并将原来故事中的浔阳太守张公改为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张锡。

北宋董宾卿在《仙迹跋》中云“颇类仙人谢小娥笔”,在宋人眼中,谢小娥似乎已然成仙。曾慥《类说》卷十一《幽怪录》中对《尼妙寂》进行节录,题为《申兰申春》;《类说》卷二十八《异闻集》对《谢小娥传》进行节录;祝穆的《古今事文类聚》别集卷六据《尼妙寂》进行节录,题为《解字识盗》。这些文本的载录均本于《谢小娥传》或《尼妙寂》,在情节上进行大量删减,但保留原故事的主体部分,对隐语内容及公佐解谜过程均进行了详细描写。

南宋王象之的《舆地纪胜》卷二十六所载《唐烈女谢小娥》本于《新唐书》,卷三十四《江南西路•临江军•人物》所记载的故事则与前作迥异。故事中不仅没有出现具体时间,而且谢小娥的父亲由商贾变为广州兵官,盗贼申兰、申春变为盐商李氏,亡者梦托隐语、李公佐解谜、小娥为夫守贞等情节亦尽删。

始修于宋代、重修于明代崇祯六年的《隆庆临川府志》,则视谢小娥为宋人,列其事迹入《人物•贞烈传》。故事与《舆地纪胜》卷三十四的记载基本一致,二者均未说明此故事的来源,反倒是明人谈迁在《枣林杂俎》中有所提及。《枣林杂俎》“和集”《幽冥•顾旷》引《临川府志》对谢小娥的记载,文末注云:“相国李绅有传。”[3]522谈迁所言“相国李绅”者,应为唐代诗人李绅。李绅于开成五年任淮南节度使,后入京拜相,其作品《谢小娥传》今已不传。李剑国认为,《谢小娥传》与《尼妙寂》虽多有歧异,但大致犹合,唯有署名李绅所撰的故事版本内容颇殊[4]。从《谢小娥传》与《尼妙寂》两个文本来看,谢小娥的故事在当时主要流传于江西一带,李绅曾于长庆三年任江西观察使,应在此时闻谢小娥故事,并据民间传闻而作《谢小娥传》。然而,除了谈迁所注外,目前尚无其他文献记载可证明,《舆地纪胜》卷三十四所记载的谢小娥故事源于李绅已失传的《谢小娥传》。因而,笔者认为此故事作者尚且存疑。

到明清时期,谢小娥故事产生了新的变化,明清文人开始对谢小娥的智慧与坚忍进行歌颂。当代学者已经注意到这种变化,宁稼雨便认为唐宋人多以贞节旌扬其事,不免酸腐,而明人所评才方得其真趣[5]。汤显祖、袁宏道在《虞初志》的批语中赞谢小娥的智勇胜于男子,冯梦龙将故事改写收入《增广智囊补》里,凌濛初在《李公佐巧解梦中言谢小娥智擒船上盗》中对谢小娥的人物形象进行了重新塑造,王夫之的《龙舟会》则赋予了故事新的时代内涵。

《李公佐巧解梦中言谢小娥智擒船上盗》在原来故事的基础上增添了大量情节、人物、细节和心理描写,并对原作的一些漏洞与疑点进行了妥帖处理,使内容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补充。渔翁相救、小娥劝酒、张公审案等情节的扩充,不仅使得故事更加丰富完备,还从多角度、多层次刻画了谢小娥智勇坚毅的人物形象。同时,小说首次对谢小娥的外貌进行描写,言其“身体壮硕如男子形”[6]221,为下文小娥女扮男装却未被识破、身为女子却能手刃壮汉等故事情节给予了合理的解释。凌作虽然增添了诸多情节人物,但尚未脱离自唐宋以来故事的基本模式,其突出点在于对谢小娥故事主题的更变以及人物形象的重新刻画。

王夫之的杂剧《龙舟会》,全名《鹦鹉洲游人拆字龙舟会烈女报冤》。全剧共四折一楔子,不仅在情节设置和人物刻画上做出了巨大改动,还将故事置于国家灾难的时代背景中,使作品具有更加广泛的社会意义和深沉的历史价值。首先,《龙舟会》对故事发生时间进行了改变。王夫之将故事发生时间置于安史之乱后的唐德宗时期,将谢小娥杀贼时间安排在端午节。这样安排故事背景,展现了作者王夫之作为明清易代之际的遗民的忧愤之情。其次,《龙舟会》对人物姓名及身份进行了改动。杂剧将谢父改名为“谢皇恩”,寓意感谢明朝的恩德;小娥丈夫更名为“段不降”,表现自己誓然不向清廷投降的决心。而小说中清廉正直的太守张公,则变为贪婪腐败的刺史钱为宝,以此批判明末官场的黑暗与腐败。另外,杂剧通过情节的增设,着重刻画了一个“虽巾帼之流,有丈夫之气”[7]892的新烈女形象。王夫之在《龙舟会》中贯注强烈的反抗民族压迫的感情,将作品与民族矛盾相联系,使故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同时也丰富了故事本身的思想内涵。

此外,《虞初志》《明统一志》《绿窗女史》《客座赘语》《遗愁集》《全唐诗》《女聊斋志异》等书籍中也都记载了谢小娥的故事,但基本与《谢小娥传》《尼妙寂》所叙无异。

二、唐宋时期:借谢小娥故事宣扬妇女贞节观念

唐宋时期的谢小娥故事主要延续李公佐《谢小娥传》的相关叙述。这一时期,大量的小说、正史、地方志等文献赞扬谢小娥的贞节行为,并将其视为贞节楷模进行宣扬,反映了贞节观念在当时不断被强化。

这种重视女性贞节的文化心理,源于中国古代以“家庭—宗族—国家”三位一体的宗法制社会结构。统治阶级对妇女贞节的重视,最终目的是为了巩固皇权和维护上层政治与社会的稳定。唐初社会风气开放,女子享有较高的自由与地位,贞节意识较为淡薄,妇女改嫁亦为常事。朱熹曾说:“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8]安史之乱后,由于社会动荡不安,中央集权日渐衰落,有识之士开始呼吁重振儒学以挽救国家秩序。韩愈在《与孟尚书书》中道:“杨墨交乱,而圣贤之道不明,则三纲沦而九法斁,礼乐崩而夷狄横,几何其不为禽兽也!”[9]随着儒学、礼教的逐渐复兴,中唐时期的统治阶层与儒家士子开始重新重视女子礼教,提倡女子礼法,关注女子贞节。如唐宣宗就曾颁布诏令禁止公主再嫁:“夫妇,教化之端。其公主、县主有子而寡,不得复嫁。”[10]3672这一做法可以视为统治者从皇室成员入手,标榜贞节风气而采取的措施。

统治者在政治上竭力推行“三纲”,强调妇德,儒家士大夫们也常从儒家思想与男性视角方面对女子德行进行点评,对其违背传统礼教的行为进行批判,通过文学作品对谨守妇德的行为进行宣扬。曾于贞元中期与白行简“话妇人操烈之品格”[1]3991的李公佐,作《谢小娥传》的初衷是为宣扬谢小娥的贞节品行,塑造谢小娥这个文学形象的目的是要树立一个符合儒家伦理道德的贞节楷模,以肃清社会风气。为给父亲、丈夫报仇,谢小娥女扮男装行走江湖,不惧危险而佣保于仇家,只为等待最佳时机手刃仇人,将盗贼一网打尽。为了复仇,她忍辱负重潜伏多年,实是胆大心细、勇敢机智。混迹江湖时为保名节而女扮男装,面对豪族争相求聘时拒嫁出家,这些都是谢小娥为丈夫守贞所做的举动,也是作者极力渲染与赞扬之处:“誓志不舍,复父夫之仇,节也;佣保杂处,不知女人,贞也。女子之行,唯贞与节,能终始全之而已。如小娥,足以儆天下逆道乱常之心,足以观天下贞夫孝妇之节。”[1]4032

与李公佐同时代的沈既济、白行简,亦通过撰写《任氏传》《李娃传》等传奇故事,对谨守贞节的妇女表示颂扬。《任氏传》中的狐女虽非人类,却恪守儒家的贞节要求,在面对强暴时以死抗争,誓死维护自己的贞操。沈既济在文末赞道:“异物之情也有人道焉!遇暴不失节,狥人以至死,虽今妇人有不如者矣。”[1]3697白行简亦在《李娃传》中对李娃的操行发出感慨:“嗟乎,倡荡之姬,节行如是,虽古先烈女,不能逾也。”[1]3991可见此时的儒家士大夫对妇女贞节的重视与推崇。

宋人对《谢小娥传》的改写基本沿袭了李公佐的观点,将谢小娥视为贞节楷模进行宣扬。《新唐书》将其故事收入《列女传》;王象之在《舆地纪胜》中根据《新唐书•列女传》的故事内容改为《唐烈女谢小娥》;据宋修州志于明代重修的《隆庆临川府志》则将谢小娥视为宋人,收入《人物•贞烈传》中。

在正史中撰写《列女传》以发挥政教功能的传统始于西汉刘向。刘向《列女传》首开为妇女立传的先河。此后,正史、方志均仿照《列女传》的体例设置“列女”专栏。在这一过程中,对女性入选的标准逐渐有了侧重点。如章学诚所言:“后世史家所谓列女,则节烈之谓,而刘向所叙,乃罗列之谓也。”[11]妇女的贞节操守逐渐成为史家最为看重的品德,“列女传”也演变为了“烈女传”。《新唐书》成书于宋仁宗时期,晚于《旧唐书》一百余年。与《旧唐书•列女传》相比,《新唐书•列女传》新增26人,且多为如谢小娥一般具有贞烈品质的女子,由此可见,宋人对贞节观念越发重视。《新唐书•列女传序》云:“唐兴,风化陶淬且数百年,而闻家令姓窈窕淑女,至临大难,守礼节,白刃不能移,与哲人烈士争不朽名,寒如霜雪,亦可贵矣。今采获尤显行者著之篇,以绪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懿云。”[10]5816谢小娥为父报仇,是孝;为夫守志出家,是节。身兼孝顺与贞节品质的谢小娥,自然成为宋代儒士们所要积极宣扬的妇德榜样。

在《新唐书》之前,谢小娥的故事并未载入任何史籍资料,仅存在于《谢小娥传》《尼妙寂》等唐传奇作品中,其真实性尚待考证。然而,《新唐书》的编纂者却将小说故事认作真人真事载入正史以示教化,可见宋人对谢小娥的贞烈品性及故事中所体现的贞节文化的认同。《新唐书•列女传》“段居贞妻谢”条中,作者将叙述重点放在谢小娥如何复仇尽孝、为夫守贞等情节上,至于梦境、解谜等内容则一笔带过。而小娥杀贼后不仅被免罪,还要受到朝廷的旌表,更是表现出封建社会对女性贞节、孝义文化的推崇。

北宋时期,周敦颐、程颢、程颐等人创始理学,他们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将封建伦理道德提到“天理”的高度,对妇女的贞节观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当有人问及贫穷孀妇可否再嫁时,程颐明确指出“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12]。程颐等人的妇女观被朱熹所继承,他认为“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13]。深受礼教影响的宋代士大夫阶层鼓吹妇女的贞节、妇德,因而代表官方思想、由官方所编写的《新唐书》及地方府志等典籍,多呈现推崇妇女贞节观的现象。《新唐书•列女传》《临川府志》等文献对谢小娥事迹的记载,具有相当的教化与警世意味。

三、明清时期:对女性的歌颂与个性解放思潮

明清时期是谢小娥故事的重大转折期,从汤显祖等人的评点以及凌濛初、王夫之笔下不断增加的情节设置可以看出,故事的贞节主题已经明显淡化,作品明显表现出歌颂女性的倾向。故事贞节主题的淡化,对女性的歌颂,得益于晚明时期个性解放思潮的盛行。

明代中叶以后,以倡导人性自由为出发点的王阳明心学逐渐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潮,受其影响,李贽、何心隐、罗汝芳等人对程朱理学乃至整个传统封建礼教进行了尖锐的揭露与批判,极力追求个性自由和人格独立。在这股思潮的影响下,与“理”相对立的“情”被推崇至极,主情意识对传统的婚姻模式与观念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儒家士人思想中传统的妇女贞操观念也因此发生变化。如李贽大胆挑战传统的男尊女卑观点,反对思想禁锢,主张男女平等,他在《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中提出:“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人之见尽短,又岂可乎?”[14]同时,李贽还大力赞扬历史上有作为的杰出女性,盛赞她们在才智与见识方面胜于男子。

受个性解放思潮以及李贽等人男女平等观念的影响,汤显祖等人在《虞初志》中对谢小娥故事的评点并未像唐宋人那般酸腐,不仅丝毫未提贞节,反而大力称赞故事情节的曲折离奇,歌颂小娥个性之英烈。汤显祖称赞谢小娥“一番坚忍沉毅力量,的是伟男子”[2]18,与李贽对古代杰出妇女的赞扬如出一辙。强调“率性而行,是谓真人”的袁宏道,则认为“如此女郎,抹杀古今多少须眉丈夫”[2]18。当小娥在强盗家中看到自己父亲旧物“未尝不暗泣”时,袁宏道不由对小娥坚忍智勇的个性进行赞扬:“至此触物增悲,自应求报,独娥一柔脆女流,乃才被杀劫,便能锐志竭谋,必欲宛转求济而后已,因是大奇。”[2]19与汤显祖、袁宏道等人关注人物性格不同的是,屠隆更为重视故事情节的设定。在屠隆看来,谢小娥父亲、丈夫托梦设谜,没有直接告知仇人名字,这一情节的设置“不如此不奇”。而对于谢小娥手刃申兰、生擒申春的处理,屠隆则评道:“一手刃,一生擒,其党数十,悉就擒戮,如此快心事,千古未许有二。”[2]19在新思潮的影响下,汤显祖、袁宏道、屠隆等人并未受谢小娥故事中宣扬的贞节观念的影响,反而对谢小娥坚忍的个性进行歌颂,他们的评点不仅体现了个人思想观念上的进步,表现出新时代的思潮风向,更是对后人改编此故事产生了影响。

和李贽、汤显祖等人一样,冯梦龙亦肯定妇女的才智,他在《智囊》中专列《闺智部》一卷,对古今才女的事迹与才智进行表彰。冯梦龙在开篇便对传统的偏见进行了批判:“语有之:‘男子有德便是才,妇人无才便是德。’其然,岂其然乎!……夫才者,智而已矣,不智则懵,无才而可以为德,则天下之懵妇人毋乃皆德类也乎?”[15]875冯梦龙将谢小娥的故事写入《闺智部•雄略》中,总评曰:“士或巾帼,女或弁冕。行不逾阈,谟能致远。睹彼英英,惭斯谫谫。”[15]911文末,他对谢小娥的坚忍个性进行了称赞:“其智勇或有之,其坚忍处,万万难及。”[15]931

在晚明主流思潮的影响下,凌濛初在拟话本集“二拍”中塑造了众多悖逆传统伦理的人物形象,并多层面地呈现了主体的精神觉醒与贞操观念的淡化。在《满少卿饥附饱扬焦文姬生仇死报》一文中,凌濛初对歧视女性的婚姻制度与贞节观念提出了质疑:“天下事有好些不平的所在。假如男人死了,女人再嫁,便道是失了节,玷了名,污了身子,是个行不得的事,万口訾议……女人少有外情,便是老大的丑事,人世羞言;及至男人家撇了妻子,贪淫好色,宿娼养妓,无所不为,总有议论不是的,不为十分大害。所以女子更加可怜,男子更加放肆。”[16]凌濛初对妇女的同情和对女性权益的肯定,体现了他进步的女性观,使作品散发出晚明个性解放思潮所特有的时代气息。

凌濛初小说理论的核心之一是向“耳目之内”求奇,主张小说创作应写出奇景奇趣。因而《李公佐巧解梦中言谢小娥智擒船上盗》不仅大肆渲染故事情节之奇,亦用大量笔墨刻画了谢小娥个性之奇,人物形象在作品中更为饱满。在他笔下,谢小娥不再只是为夫恪守贞节的传统女性,更是一个“遭遇大难、女扮男身、用尽心机、受尽苦楚、又能报仇、又能守志”[6]221的绝奇女子。凌濛初将故事中谢小娥的守贞行为刻意进行弱化,不做过多渲染,虽然在故事结局上凌作并未对小娥出家进行更改,仍有“小妇人而今事迹已明,不可复与男子混处”“若今日嫁人,女贞何在”[6]230等腐朽言语,但在结尾却将李公佐作传缘由改为:“天下有如此至心女子!我偶然辨出二盗姓名,岂知誓志不舍,毕竟访出其人,复了冤仇!又且佣保杂处,无人识得是个女人,岂非天下难事?我当作传以旌其美。”[6]231至此,谢小娥故事主旨已然发生变化,跳出了推崇封建贞节观的窠臼,转而变为歌颂谢小娥的坚忍智慧。在作品中,凌濛初不断增加故事情节以渲染复仇之艰难,并通过大量侧面描写烘托出谢小娥的决心与志气。如谢小娥立誓要将仇人找出为父夫复仇时,齐公道:“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此妇坚忍之性,数年以来,老僧颇识之,彼是不肯作浪语的。”[6]224又如在了解谢小娥复仇过程后,太守在心中叹道:“有志哉,此妇人也!”[6]229通过齐公、太守等人的言语,可见复仇之难以及小娥意志的坚定。拟话本在人物塑造上,不仅强化了谢小娥性格的机智勇敢与沉稳刚毅,还赋予了小娥脱俗的气节与品格,使得作品中的谢小娥较以往更加鲜亮,其形象由此摆脱了“贞妇”的束缚,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和意义。

经受了晚明个性解放思潮洗礼的王夫之,在杂剧《龙舟会》中对谢小娥的智慧与气节进行歌颂的同时,亦对传统腐朽的封建贞节观念进行了批判。在杂剧第一折里,作者就通过神女之口对谢小娥进行了称赞:“谢皇恩女儿小娥,巾帼之流,有丈夫之气,不似大唐国一伙骗纱帽的小乞儿,虽拼着他贞元皇帝投奔无路,则他可以替他父亲丈夫报冤。”[7]892在作者笔下,谢小娥不再是恪守传统贞节观念的妇女,而是可以“替大唐国留一点生人之气”[7]893的孝烈女子。王夫之着重刻画了谢小娥顽强的复仇精神和勇敢坚毅的品性,突出表现了她的智慧与坚忍。《龙舟会》的第三折是全剧的高潮,叙述了谢小娥杀贼的过程,突出表现了谢小娥小心谨慎、沉着果断且智勇双全的性格特点。为了等到报仇的最佳时机,小娥在仇家小心潜伏,步步为营,以获取申兰的信任。决定在端午节动手后,小娥事先找出了血衣、印记作为凭证,并备好搭头手帕、女衣以作应用。这体现了小娥计划之周密、行动之细致。在申兰、申春观龙舟归来后,小娥以劝酒的方式将贼人灌醉,并不断试探,直到确认贼人完全醉得不省人事后,才开始动手杀贼。杂剧对小娥杀贼的过程进行了详细刻画,凸显了小娥的细心与沉稳。而在复仇成功后,面对官府的旌表,小娥进行了回绝:“谢老爷费心,俺却不屑弄这虚脾,把性命换浮华。”[7]912通过谢小娥对官府的旌表嗤之以鼻的态度,可以看到王夫之对传统贞节观念的嘲笑与批判。王夫之笔下的谢小娥不仅智勇双全,还富有民族气节与反抗精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综上所述,谢小娥故事在不同时代作家的笔下不断发生改变。人物的贞节品性是唐宋时期关注的焦点,唐宋儒士借谢小娥故事来宣扬贞节观念以达教化目的。明清时期,在个性解放思潮的影响下,文人开始对故事中的女性智慧进行歌颂。谢小娥故事发生改变的背后,蕴涵着古代文人的妇女观念及贞节观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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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6

陈柳(1994―),女,广西柳州人,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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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6–5261(2020)01–0020–06

〔责任编辑 刘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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