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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贬”自有春秋

2020-01-02房向东

文学自由谈 2020年2期
关键词:张中行恩仇梁实秋

□房向东

鲁迅也曾错怪梁实秋。

1929年10月,梁实秋在《新月》第二卷第八期上发表《“不满现状”,便怎样呢?》一文,说鲁迅“把所有的药方都褒贬得一文不值,都挖苦得不留余地,……这可是什么心理呢?”对此,鲁迅写了《“好政府主义”》一文,予以批驳,并捎带一枪,挖苦了梁实秋:“‘褒’是‘称赞’之意,用在这里,不但‘不通’,也证明了不识‘褒’字……”(《二心集》)鲁迅把“褒贬”一词分作“褒”和“贬”了。若是拆开来理解,梁实秋的话当然不通。这里,鲁迅的情绪化是显而易见的。无论如何,梁实秋不会弱智到这等程度;即使真碰上一二硬伤吧,似也应以平常心视之。梁实秋文章可删可改之处不是没有,甚至可说是不在少数。我随手翻《梁实秋读书札记》一书中《莎士比亚与性》一文,其中有“朱生豪先生译《莎士比亚全集》把这些部分几乎完全删去”这样的句子。所谓“这些部分”,是指性描写;这是重叠,或是“这些”,或是“这部分”就可以了。“几乎完全”存在着确定与不确定的问题,也是可以探讨的。这样的例子不好多举,多举就无聊了。不过,事情虽小,我倒也看出了事情之外——鲁迅对梁实秋是充满蔑视的。

过了半个世纪,台湾学者陈之藩在《褒贬与恩仇》一文中,为梁实秋的“褒贬”辩护,他说:

五十年前吧,文化界有一很著名的官司。就是现在还在台湾已八十岁的梁实秋先生与左派自封自命的大宗师鲁迅打笔仗。在笔仗中,梁先生说了一句:“把某一件事褒贬得一文也不值。”

鲁迅抓住辫子不放,用像匕首一样锋利的词句闪电式的向梁先生劈过来:“你梁实秋,究竟是在说‘褒’,还是说‘贬’?褒是褒,贬是贬,什么叫做褒贬得一文也不值?”

梁先生竟然无词以对,只解释说,北京城里大家所说的褒贬,都是贬的意思,并没有褒的意味。

陈之藩之所以要写这篇文章,翻出半个世纪前的旧案,是因为他偶然看到了鲁迅有“相逢一笑泯恩仇”的诗句。梁实秋说“褒贬”只有“贬”而无“褒”义,但没做出合理的解释,结果被鲁迅搞得很尴尬。而今陈之藩见到鲁迅自己也有这种写法,所谓“泯恩仇”,说的是“泯仇”,没有“泯恩”之义,犯的正是与梁实秋同样的“错误”。所以,陈之藩看到这句诗后不禁“哈哈大笑”,并“特别申明是替梁先生笑的”。说法有点夸张,有细节上的“小说作法”,感情色彩也显而易见。考虑到梁实秋当时被捧为台湾学界的“大师”,而鲁迅的作品则成了禁书,对陈之藩抓了一根稻草“褒”梁“贬”鲁,似亦可理解。在此,洒家也学着陈之藩“哈哈大笑”一下,也特别申明是替鲁迅笑的。

应该说,陈之藩是从现象到现象。沈谦先生在《修辞学》(台湾空中大学1996年印行)一书中,引用鲁梁“褒贬”为例,进行了学理上的分析。沈谦认为,陈之藩“真正的问题症结并未彻底解开:为何‘褒贬’只有‘贬’的意思,‘恩仇’就没有‘恩’的意味呢?”有不甚明了之处。究其原因,是他们缺少必要的词汇学常识和修辞学常识。吴礼权先生在《鲁迅与梁实秋的尴尬》一文中,从词汇学的层面对问题进行了探讨,“褒贬”只有“贬”义而无“褒”义,“恩仇”只有“仇”义而无“恩”义,与“国家”只取“国”义而无“家”义,“窗户”只指“窗”不指“户”(门),情况是一样的。这是汉语词汇中的特殊一类,叫做“偏义复词”。顾炎武在《日知录》卷二十七“通鉴注”条曾明确说过:“愚谓爱憎,憎也。言憎而并及爱。古人之辞,宽缓不迫故也。”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卷二“因此以及彼例”条也说:“此皆因此及彼之辞,古书往往有之。《礼记·文王世子篇》:‘养老幼于东序’,因老而及幼,非谓养老兼养幼也。《玉藻篇》:‘大夫不得造车马’,因车而及马,非谓造车兼造马也。”虽然顾氏和俞氏都未能讲出学理,而只是以“古人之辞,宽缓不迫故也”“古书往往有之”之类的含混之辞一笔带过,但他们已经确切地指出了古代汉语客观存在的这种“偏义复词”的事实。从修辞学的层面上看,这是一种“配字”修辞手法,它的作用是可以使音节和谐;如果不配一个不取义的字,就不能使音节偶化,单字只语不能企及音韵和谐的表达效果。

毕竟是修辞学家,让人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

其实,陈之藩对“褒贬”公案,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梁实秋并非像他说的那样“竟然无词以对”。对于鲁迅的“褒贬”,梁实秋是不服气的。鲁迅死后,他终于报了一箭之仇。1941年11月27日,他在重庆《中央日报》第四卷第十六期上发表《鲁迅与我》一文,他说:“我指陈鲁迅先生的硬译之不通,他虽然没有回答,但是他在另一场合报复了。我说:‘你把别人的主张都褒贬得一文不值,你自己主张什么呢?’他说:‘褒是褒,贬是贬,连着当作一动词,而做贬解,便是不通。’我不再分辩……”为了说明自己的不错,梁实秋举了《红楼梦》第三十八回中的句子“分辩”道:“黛玉笑道,‘这样的诗一时要一百首也有!’宝玉笑道,‘你这会子才力已尽,不说不能做了,还褒贬人!’”之后,梁实秋也挖苦鲁迅“大概是忘记了《红楼梦》……”云云,并说,“曹雪芹先生正是和我一样的不通”。

鲁迅的“褒贬”是报复梁实秋的“硬译”?用今天的话说,这是哪对哪啊?完全是不着调、瞎褒贬。关于“硬译”问题,我将有另文说明,此不多言。

像梁实秋这一派文人,都是声称比较绅士、比较宽容、比较不计前嫌的。我要声明的是,不只是受了鲁迅的影响,主要是读他们的文章多了,我是比较不相信梁实秋们的绅士,比较不相信梁实秋们的宽容,比较不相信梁实秋们的不计前嫌。我不相信。他们是这样一派人物,比较在乎自己的绅士招牌,整天拿捏着自己,时时刻刻都在提醒自己,他们是在公众面前的正人君子,所以,自己的言论应该正人君子一点。如果说,梁实秋上个世纪四十年代还“褒贬”鲁迅一番,是因为鲁迅才死五年,梁也还年轻气盛的话,到了七十年代,梁实秋仍然对鲁迅耿耿于怀,那么,他的绅士之类的招牌,恐怕也就只是招牌了。在《梁实秋读书笔记》一书中,有一篇写于七十年代的文章叫《复词偏义》,通篇讲的是与沈谦等人一样的见解。梁罗列的例子与沈等稍有不同,但也用了《日知录》的例。当然,梁实秋还是有所发现的——沈谦及语文学界的一般提法是“偏义复词”,梁实秋却是“复词偏义”。事实是,《复词偏义》只是一篇阐述“偏义复词”的说明文。如果说这篇文章有什么特殊的话,那就是蕴含着历史信息与梁实秋憋闷胸中数十年的“气”。他再次引用了1941年他举过的《红楼梦》中“褒贬”的例子——文章的结尾,他写道:“复词偏义实在是不合理,斥之为‘不通’也未尝不可;不过语言文字的形成时常有不合逻辑的地方,约定俗成,大家都这样沿用,我们也只好承认其为一格。析理过细,反倒像是吹毛求疵。”文字酸不溜丢,对熟知鲁梁恩怨的人来说,其剑锋所指,不言自明。

我怀疑梁实秋是在看了沈谦的文字以后,才写了这篇《复词偏义》的,但沈书却是出版在梁实秋去世之后。不过,这也不难解,沈书中的文章会不会单篇或局部先在报刊刊发?也难说。如果梁实秋1941年就知道“偏义复词”,那么,看他的秉性,同一年的文章中肯定会有所表现,却没有;如果他知道了“偏义复词”,四十年代抨击鲁迅时没有言明,又何必在七十年代写这样一篇除了泄怨以外没有任何价值的文章呢?——关于“偏义复词”的说明文已经太多太多了。不过,这无关宏旨,属想到写来而已。

鲁迅不是省油的灯,抓住“褒贬”二字加以褒贬。如果梁实秋暗自窃笑,不加褒贬,倒有了正人君子的风范;你一枪我一剑,褒来贬去,四十年代来一下,七十年代再来一下,梁实秋这灯也不省油。文人终究是文人。

今天,我们当然可以撇开他们当年的意气之争了。我查了《现代汉语词典》,它对褒贬也有两条释义。一条是“评论好坏”,比如,“褒贬人物”“不加褒贬”“一字褒贬”等;这与鲁迅所理解的意思相近。另一条是批评缺点、指责,比如,“他在背地褒贬人”等; 梁实秋用的就是这个“褒贬”。一词二义,鲁迅只取其一,如此而已。

名人错怪名人的事并不鲜见,我试举一例:

施蛰存在谈到“中国人的语文水平某些方面实在是每况愈下”时,先是批评了大街上的招牌、出版的书报刊错别字比比皆是,接着,“逮”着了张中行。他说:“就连大教授、大作家张中行先生,其书中竟然也将‘片段’的‘段’字误写成‘断’字,张中行先生尚且‘断段’不分,遑论后生青年们!”(朱健国:《施蛰存的长寿之道》)

我觉得施蛰存的“片段”非“片断”说似乎未必确切,于是,先在电脑上敲了一下。说来巧了,用五笔敲词组,居然既有“片段”也有“片断”。我又查了《现代汉语词典》,“片段”是这么注释的:“整体当中的一段(多指文章、小说、戏剧、生活、经历等)。也作片断。”“片断”的释义是:“同‘片段’。零碎;不完整。”并举了 “片断经验”和“片断的社会现象”两个例子。从两条注释看,一是,它们相“同”,都可以用;二是,若求精确,在涉及文章之类的时候,用“片段”比用“片断”要好。如此看来,施蛰存是错怪了张中行。当然,施蛰存是世纪老人,也许在白话文运动的早期,只用“片段”而不用“片断”,而他用习惯了,也未可知。

诸如此类的事甚多,过去有,将来还会有,似不必大惊小怪,更不必过了几十年还要耿耿于怀——耿耿于怀了,还要声称“我不再分辩”“我不生气”……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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