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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乡贤治村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2019-11-26王大伟韦虎王悦

绿色科技 2019年20期
关键词:新乡贤乡村治理

王大伟 韦虎 王悦

摘要:指出了国内乡村在城镇化的影响下逐渐向现代化乡村转变,但同时乡村的治理与发展也面临许多困境,乡村的空心化和边缘化、乡村精英的流失,治理主体能力弱化、相关制度失效、乡村精神文化缺失等问题逐渐显现。当前“新乡贤”有着独特的感染力,是推动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因素。通过梳理新乡贤与现代乡村社会治理的内在关系,分析了新乡贤的内涵与价值,提出了新乡贤治村的策略,通过提高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与发展中发挥的功能和作用,有助于摆脱乡村社会治理困境。

关键词:新乡贤;乡村治理;乡贤文化;内在关系

中圈分类号:F32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9)20-0228-04

1引言

乡村健康有序发展是国家稳定发展的基础,当前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经济进入可持续稳定增长的新常态时期,城乡社会逐步进入转型阶段,中国农村社会正处于由“乡土社会”向“后乡土社会”转型阶段。这种转变使农村的生产方式、文化特征、血缘和地缘等根深蒂固的社会关系发生着巨变,从而导致农村社会治理也面临新的挑战。传统乡贤在村庄治理中权威作用与引领作用逐渐弱化,费孝通提出的中国传统乡土农村所存在的“礼治秩序”逐渐崩塌,乡村文化的“空心化”和乡村治理的“无序化”越加明显。因此国家在经济上实施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开始从国家政治的角度介入农村的治理,加强农村精英人才储备和文化提升并取得较好的成效,但其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如人才流动机制不健全导致大学生村官频繁跳槽,人才流失;驻村工作队常年不住村、不办事等问题,降低农村治理水平。在此背景下,国家提出“新乡贤”战略,即以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为抓手,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社会精英支援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推动乡村治理。从而进一步凝聚成新时代的文明乡风、优良家风、新乡贤文化。因此在城乡快速转型期,要治理好的乡村社会,推进城镇化背景下的乡村社会协调发展,需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找准现阶段乡村治理中的主要问题,从乡村的现实状况出发寻求治理经验。

故而本文通过分析当前新乡贤治村所存在的诸多问题,进一步研究新乡贤与乡村治理的内在关系,挖掘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与功效机制,并提出新乡贤治村的策略,对重构新的乡贤文化、协调村民治村与制度治村、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乡村管理体制、改善乡村的治理与发展等问题都有着重大意义。

2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

2.1乡村治理主体弱化与内部权威的缺失

改革开放之前,国内乡村属于封闭的熟人社会,生于斯、长于斯的本土精英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传统乡贤作为乡村精英,其熟悉乡情,洞悉乡村发展所存在的问题。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城镇化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寻求发展机遇,乡村人口不断流出,空心化严重。尽管有少量部分政治力量留在乡村,但依然缺乏有效参与能力,村民自治面临主体弱化的困境。当前乡村中精英力量的外散,使乡村自主治理能力弱化,鄉村治理效率低下,造成了乡村治理生态的失衡,导致乡村内部滥用职权和贪污腐化状况丛生,产生小官巨贪的现象。2014年以来,全国31个省级纪检监察部门网站上发布了涉及近400例“村官”违法违纪案件,长此以往将致使党、政府在乡村管理中的权威与地位受损,管理失效,导致乡村社会秩序的紊乱,国家政策难以推行。

2.2乡村传统精神文化的虚化与缺失

传统乡村社会文化主要由乡村习俗、村规民约、儒家思想等多个方面构成。村民在长期的社会关系中形成自我管理、相互监督的治理模式,并以此来保障乡村长期稳定有序的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到来,村民在家庭、道德、价值的观念上发生改变,乡村传统儒家精神文化受到经济文化的巨大冲击,逐渐被边缘化。一部分农民们在外界物质利益的诱惑下,沉溺于对物质与利益的追逐,缺乏信仰,农民的精神逐渐无处可依,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逐渐下降。崇尚享乐、爱好攀比、赌博成瘾、离婚骤增、婆媳不和、弃养老人、纠纷不断。乡村道德精神的缺失、乡风文明的破坏,使得村民精神信仰消融,当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难以引领乡村传统文化,现代优良文化无法发扬,乡村文化逐渐消融。

2.3缺乏监管机制

新乡贤的产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的新型乡村文化现象,其产生是自主性和自发性的,其群体应该主动为乡村公益、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坚持义先利后的精神,从而获得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与认可。但在当前农村实施过程中,新乡贤治村缺乏监管机制和监督机制,仅靠道德无法有效约束其行为,进而易产生自我利益与大众利益的冲突,从而加剧乡村贫富差距与资源垄断。

2.4乡村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随着城市的扩张和城镇化的推进,环境污染从中国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转移,环境污染从中国城市向农村转移。随着城市环保意识增强,污染产业不断向乡村转移,“产业转移”变成了“污染转移”,乡村地区作为物质载体,其既要承受产业迁移所带来的环境压力还要承担自身贫困带来的经济压力,造成了乡村生态环境的恶化,进而威胁村民的生产生活。其次从村民的角度看,随着村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观念在不断改变,但他们缺乏必要的环保教育,自身环保意识不强,自觉自主保护和治理环境的意识有待加强。

当前中国的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阶段,乡村治理改革也将处在一个长期变化状态。乡村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单元,它的治理有其外部条件与内在运行机制特点。推动乡村的治理创新,不能仅仅从内在或外在考虑,这两者必须同时兼顾。因此通过引入新乡贤这一群体,期望通过激发新乡贤群体在乡村内部的引领力与驱动力,从而推动乡村社会治理的健康发展,可以更好地改善乡村治理状况,建设美丽乡村社会。

3新乡贤的认知

3.1当代新乡贤的内涵

“乡贤”在《辞海》中的解释为:品格学问皆为乡人所推重的人。其通常出身名门,家道殷实,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道德品质,并主导着传统乡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在传统乡村社会中,城乡社会流动较少,农村的社会结构未受到外界环境影响,以人际关系和血缘关系维系乡村治理的方式依然存在。但随着农村传统社会关系的破碎,传统乡贤发挥的社会功能逐渐淡化。在社会发展的新时期,亟需引人新时代、新常态下的乡贤来推动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前对新乡贤的概念尚无统一的论断,通常认为“新乡贤”可以是因品德、才学为乡人推崇敬重的本土精英以及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农村投资创业的外来精英,他们具有亲缘、人缘、地缘优势,具备丰富的经验、学识、专长、技艺、财富以及良好的文化道德修养。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和职业农民的出现,新乡贤受信息时代的影响,在治理的空间、时间和地域方面均发生着变化,逐渐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因而新乡贤应该不仅局限于农村地域范围,新乡贤应具备广域性、时代性、多元化、引导性等特点,其既包括扎根农村的退休的公务员或教师等人员,也包括在外务工、求学、工作的中青年人员,其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等方式为农村发展出谋划策。

3.2新乡贤类型与群众基础分析

目前从国内新乡贤群体的来源及构成来看,主要由退休公职人员、商人、专家学者、返乡务工人员和在职的志愿者等构成。按照礼制伦理关系来分,可分为有血缘关系的乡贤、地缘关系的乡贤、业缘关系的乡贤,其均来源于地方或来源于乡村;按照空间关联来分可分为“在土”乡贤、“离土”乡贤和“舶来”乡贤。通过分类可知,无论新乡贤的属性及特质如何,他们熟悉乡村环境且与乡村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其基于情感本能或职业本能关注当地乡村的发展,出谋划策,教化乡里,从而进一步激发当地人们的认同感、归属感,增强地方社会的凝聚力。可见,新乡贤并非“自上而下”的对乡村进行指导,而是“自下而上”的根植于乡村或地方,引导乡村社会、经济、文化的有序发展。

3.3新乡贤治村的可行性分析及价值体现

3.3.1新乡贤与乡村正式组织建立良好治理关系的可行性

在《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确定了中国乡村基层治理的两种组织形式: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核心是村党支部,村委会以其为中心开展工作。而新乡贤以各种组织形式协同参与基层治理,是乡村基层治理的重要助推力,它与村党支部、村委会之间是“辅”和“主”的关系,其本质是在政府指导下实现村民自治和自管,是在法律的框架和基础上所实施的制度创新,弥补乡村治理中存在公众参与难、信息不透明等管理弊端。新乡贤和村两委的作用各不相同,三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但不能用新乡贤替代其中任意一个,更不能用新乡贤否定其中任意一个。新乡贤不仅监督村两委的工作,而且在村两委遇到复杂问题时,根据实际事务和自身能力提出建议和策略咨询。当代新乡贤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个人素质,可对其他乡民起到示范作用。在法律严格实施的境况下,村民间发生矛盾时,新乡贤可以充当“调和者”,通过发挥新乡贤的“柔性”作用,稳定村内和谐,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加趋于现代化,具有较高的可行性(表1)。如在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和浙江德清县的乡村治理中,通过构建村乡贤理事会,完善乡贤理事会的监督、决策、激励、带动、帮扶等机制,充分发挥新乡贤的“能人”作用,在担任乡村发展智囊团的同时积极配合村两委工作,解决乡村发展困境和矛盾,推动美丽新乡村建设,引导村民向上向善,塑造德治新风。

3.3.2新乡贤治村的价值体现

(1)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新时代优良文化与思想。

乡贤文化是乡村发展的“软实力”,新乡贤文化是当代乡村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发扬现代文化的重要媒介,是在传统文化基础上的辨证创新。蕴含新时代精神的新乡贤群体是文化自信的典型代表,是乡村的精神领袖和道德模范,一方面他们有眼界、有智慧,对现代的技术与价值观念都有所把握,另一方面大部分新乡賢源于乡村,对乡村的现状以及传统文化有所了解,他们可以利用自身的人格魅力来感染周边的人,给村民树立榜样,带着他们谋发展,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源于传统的乡贤文化。当代新乡贤将重塑乡贤文化,充当新文化的践行者,将现代文化和思想巧妙地与传统文化相融合,利用祠堂、广播以及现代互联网等信息平台传播新的乡贤文化,发挥自身的道德模范和价值引领作用,让村民意识到新时代新文化的重要性,从而加强自律,杜绝封建迷信、道德败坏等不良风气,推动乡村精神文明建设与发展。

(2)“人才振兴”推动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人才振兴”,新乡贤群体的回归,给乡村注入了新的资源与活力,实现了经济从城镇到乡村的部分转移,完成了经济的循环利用。乡村留住人才、回流人才、吸引人才,才能切实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新乡贤群体大多具备一定的经济和资源优势,一方面在充分了解政府实施政策的同时,通过发挥自身的智慧,把握市场现状和规律,利用自身的人脉资源和经济能力,为家乡引进资金以及先进技术,来推动农村的主导产业以及特色农业发展,从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保护乡村的生态环境,实现乡村经济的绿色发展。

4新时代下新乡贤治村策略的分析

4.1正视“新乡贤治村”,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

第一,明确乡村治理的主体及治理目标。新乡贤是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与乡民、政府共同治理乡村,其目的是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现代化治理体系,所强调的是广大村民与基层政权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与自主性,而非单一的“新乡贤”与基层政权来“共治”。从理论上讲,“乡贤群体应当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新助力”。新乡贤通过自身优良的道德品质,以其自身“软实力”在乡民间形成凝聚力,把乡民培养出有文化、有思想、有能力的农村“主人”。但仅依靠新乡贤的力量来治理和建设乡村是单一的,因此应明确村庄治理的核心目标即乡村的振兴,因此在新乡贤治村中,应结合新乡贤的助力推动提高乡村内生能力,即提高村民的认知能力和素质,提高乡村自我生产的能力和创造力,在此基础上完善乡村新乡贤为引导的治理模式并形成良性循环,方能实现乡村治理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新乡贤起到“德治”的作用,但不能突破法律“法治”的限制范围。近年来新乡贤治理乡村的一些消极影响逐渐显现,出现了“以公济私”、村庄民主萎缩等问题。新乡贤以自己所熟知的道德规范来帮助乡邻间解决问题,但如果仅以道德规则来替代现代法律,将不利于乡村社会经济稳定长久发展。因此在新乡贤治村中需以“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基本要求,新乡贤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准则处理矛盾时,要注意坚持法律底线。“德治”不能替代“法治”,最终要形成村民的“自治”、法律的“法治”以及新乡贤的“德治”三者需相互融合,全面发展,实现统一。

4.2拓展新乡贤引入渠道.构建价值评价体系

逐步拓宽新乡贤的吸引渠道,吸引有意愿和有能力的人参与乡村治理,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激励机制,为新乡贤回乡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搭建沟通平台,联系在外乡贤,并结成新乡贤组织,增强情感维系,让更多的“新乡贤”被发现和关怀,如山西运城市通过结合新乡贤自身需求来带动村民就业,通过人人可做新乡贤、人人易做新乡贤、人人争做新乡贤_的“大众模式”,汇聚起运城乡村振兴的社会力量,截至2018年12月,新乡贤群体已超万人。另一方面,通过对新乡贤的挖掘,构建新乡贤的价值评价标准和体系,设立相关价值规范制度,对新乡贤进行正确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建立主流价值观以规范其行为,提高服务乡村、服务于民的意识,激发其参与乡村治理与发展中的动力。在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的过程中,还需对新乡贤进行村民民主监督,确保村民在乡村治理的主体和主导地位,继而保证新乡贤群体的纯洁性。

4.3提高乡村基础建设的投入,鼓励新乡贤回乡发展

新乡贤是促进乡村治理与发展的重要力量,新乡贤大多长于农村,却生活在城市中,也有部分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乡贤”,同时还有一些不是源于乡村,但一直为乡村做贡献的外乡人。他们大多享受城市的医疗教育等基础设施健全带来的福利,但由于乡村基础设施落后,城乡生活水平差异太大,乡村公共设施难以提供有效的供给,如乡村生活环境、市政设施条件等,导致其回乡后难以适应乡村生活环境,难以留在乡村工作和发展。因此政府应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给想为乡村做贡献的人提供可保障的生活场所和公共设施,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机制,同时建立相关鼓励政策,吸引他们回归乡村,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做到人才的回流,为乡村注入新的生命力,促进乡村的长久发展。其次在上述基础上建立乡村文化基础建设,以物质空间为载体,将文脉、文化与空间相结合,宣传新时代社会正能量,建立乡村所特有的地域文明风貌与风气,通过文化的教化,进一步激活更多乡村地区的发展机遇,从而吸引更多新的产业和就业机会,让文明也成为社会经济的新增长点。

4.4通过互联网平台扩大新乡贤的参与度

随着互联网与大数据的发展,城乡社会进入互联网时代,在此背景下新乡贤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等,构建新乡贤交流体系,加强地域之间、城乡之间、村际之间、村内间新乡贤多元化信息交流,如爱乡宝APP等一系列互联网平台产生。互联网时代下通过乡村文化互助项目资源平台的建设,为每一个乡村建立起无门槛的自助机制,构建乡村亲情社交网络。通过互联网在增加区域间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可行性的同时充分挖掘新乡贤治村的能力,破解新形势下农村社会治理难题。同时还可以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力量,凝聚社会资源,搭建政府、市场、乡村之间可实现信息交互、数据共享、机制协同的渠道,从而引导返乡创业人员的创业方向,深入实施农村新乡贤创业富民行动,继而产生不同思维之间的碰撞,并结合其他地区乡村发展的优秀案例与经验,用新思维、新观念、新技术实现乡村治理的数字化和规范化,为新时期农村治理提供宝贵的经验,从而解决乡村振兴中经济、文化、社会全方位的综合性问题。

5结语

在新常态发展的背景下,新乡贤作为非体制内的乡村社会精英,其实现“治村”是对乡村治理與发展的一种新的创新思维,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新思路、新方法。通过积极引领新乡贤回乡,推动乡村治理体系法治化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新乡贤的重要价值,对解决当下乡村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虽然新乡贤群体在重构乡村秩序、传承乡土文化、重塑乡村文明、推进乡村治理等方面上起到重要作用,但仍需厘清新乡贤治理的关键问题及运行机制。在乡村民主与法治的层面,仍需坚持“德治”始终不能代替“法治”这一根本原则,其次国家需制定相关政策与规定,对新乡贤的义务范围进行界定并保证其权利,提高新乡贤推动乡村治理与发展,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促进国家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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