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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孩”背景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分析

2019-11-16陆瑶

神州·上旬刊 2019年10期
关键词:全面二孩

陆瑶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我国社会的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快,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我国的人口结构,我国相继实施了“单独二孩”、“全面二孩”等的人口政策,二胎的全面放开能够在根本上提高我国的生育率,改善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具有长远和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有关女性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给予女性职工更多的关爱和权力保障,是落实好“全面二孩”政策的基础和前提。

关键词:全面二孩;女性职工;劳动权益保护

自“全面二孩”政策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综合生育率虽然有着一定的提高,但是总体上仍然呈缓慢增长的态势,这不仅与当前女性的生育观念转变存在一定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许多女性存在着“不敢生”的心理。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当前对女性职工的劳动权益保护还不够到位,女性职工如果想要二胎,那么就必然面临着工作和自身之间的矛盾,一些企业和用人单位出于用人成本的考虑,对于有生育二胎意愿的女性职工存在性别歧视,甚至提出解聘的不合理要求,这些都反映出对女性职工正常权益的损害,为了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要从企业、社会以及法律等三个层面来对女职工进行劳动权益方面的保护。

一、“全面二孩”政策给女性职工带来的問题

1、不利于女性职工在企业的发展

“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给女性职工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一定问题。首先就是表现在女性职工在企业中的发展空间被大大压缩,二胎的全面放开就意味着许多职场女性需要休产假、哺乳假等,并且在生育孩子之后女性的生活中心会更多的向家庭和孩子偏移,企业出于这方面的考量,在进行人才招聘时甚至会明确的表示男性优先,这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许多企业存在性别歧视的问题,使得本就承担着社会生育责任的女性,还要面临着更大的就业和职场竞争压力。

2、导致女性职工薪资待遇下降

目前,我国有关女性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的薪资待遇问题表示不够明确,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标准,一般是根据企业的政策和制度来决定的。这就导致女性在怀孕和哺乳期间缺少相应的资金保护,很多企业只是给予一定的生育津贴,并没有执行带薪休假,和女性职工在正常工作上班期间所获得的薪资报酬差距非常大。另外,还有一部分企业在女性职工休产假期间,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就擅自进行职位方面的调动,复工后的职位和待遇都大不如前,这同样也是造成当前许多职场女性“不敢生”的根本原因所在。

3、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切实保护

女性职工相比于男性职工来说,由于生理结构和我承担的社会责任的特殊性,那么对女性职工的一些合法权益也必须要进行细化,但是目前女性职工存在着维权难的问题,对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切实有效的保障,这就使得“全面二孩”政策和女性职工的实际需求之间产生了一定的偏差,就比如之前有过提倡的女性职工“四期”假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并且许多想要生育二胎的女性年龄可能偏大,那么她们就更加需要生命和健康权益等方面的保护,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就必须要从法律制度层面入手,对企业行为予以规范。

二、“全面二孩”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对女职工进行劳动权益保护

1、企业要强化认识,正视女性职工的价值和作用

“全面二孩”背景下要想更好的对女性职工进行权益保护,首先就必须要从企业方面入手,提高企业的思想认知,使其能够正视女性职工在企业中的价值和作用。就业平等是第一步,和企业都应当严格的遵守《劳动法》有关规定,严禁在进行招聘时存在男女区别对待的行为和要求。在实现就业平等的基础上企业要给予女性职工更多的关心和爱护,体现在劳动合同之中就是要明确的约定不会干扰女性的生育意愿,并且要对产假天数、休假期间福利、复工后待遇等问题进行一一的沟通,一旦发生与合同规定相背离的行为,那么就要给予女性职工相应的民事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成立女性职工权益联合会,给女性职工提供帮助

除了从企业角度研究对女性职工的权益保护问题之外,我们还需要从社会层面研究更为有效的保护女性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的途径。当地政府部门和妇联机构可以成立专门的女性职工权益联合会,定期的组织走访和宣传,规范企业的各类行为,并且要为广大女性职工提供申诉和求助的平台,更好的帮助女性职工进行维权,撑起女性职工的保护伞。

3、建立健全配套的权益保障机制

要实现对女性职工劳动权益的保护,本来还是要从法律制度层面入手,不断的建立健全配套的女性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女性职工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我们不能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是女性所必须要承担的责任,而是要给予她们更为有效的保障和保护。可以构建完善的生育保险制度,将生育保险纳入到社会保障的基本范畴中来,同时要出台有关的专门针对女性职工生育期间劳动权益问题的法律条例,方便女性职工更好的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语:

生育问题目前已经上升为了社会性问题,“全面二孩”为解决生育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我们只有切实的解决好女性职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应该能够广大女性的后顾之忧,从而实现综合生育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吴娟秀.“全面二孩”背景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J].中外企业家,2017 (27):107+111.

[2]郑靖.浅谈“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J].就业与保障,2017 (13):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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