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双向选择就业政策文本探究

2019-11-14郭韵奇中共益阳市委党校湖南益阳413000

新生代 2019年18期
关键词:分配制度用人单位分配

郭韵奇 中共益阳市委党校 湖南益阳 413000

一、背景分析

(一)改革开放的决策部署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方针,决定将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改革前奏,一场涉及全方位、多领域的改革逐步展开。处于改革浪潮中的大学分配政策,同样具有改革需求。

(二)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

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因素不断出现,要求改变国家对所有领域全方位控制的呼声不断增强,计划经济时代中一切按计划进行的局势显然不能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大学生就业分配制度必然需要适应新时代发展变化要求进行改革,通过市场规律实现人才有效配置,减少政府对人才就业的全面干预,实现人才合理流动。

二、相关教育政策文本

双向选择阶段大概分为供需见面时期和双向选择时期,即从1985年开始到1998年结束。

(一)供需见面时期

改革开放后,针对统包统分存在的诸多问题,教育部于1983年在四所直属学校实行了供需见面试点。经过两年左右的实践,大学生就业政策供需见面形式最终确立。在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1985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办法改革》中,提出“以‘供需见面’的形式提出分配建议计划。”从法规条文上明确了大学就业政策采取供需见面形式,表明国家在大学就业分配制度方面将改变过去统包统分的计划分配,减少控制力度。当年5月公布的相关文件提出“改变高等学校全部按国家计划统一招生,毕业生全部由国家包下来分配的办法”。“全部”两字意味着国家对于大学毕业生就业根据招生不同采取不同的就业政策。供需见面的就业形式充分考虑了用人单位的用人需求,也有利于毕业生学有所用。另一方面,国家对招生性质不同的毕业生采取分类安排就业的方法,改变了国家对所有毕业生全部包分配工作的原有就业政策。

(二)双向选择时期

1986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颁布,该方案指出“逐步将毕业生计划分配就业制度改为社会选择就业制度。”以正式法规条文的形式明确将终止长期实行的计划分配就业制度。“社会选择就业制度”的提出,意味着就业制度将引入竞争机制,毕业生将通过竞争方式获得理想工作而不是由国家分配工作。“学生毕业后可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选择职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明确了用人单位的用人权,改变了原来用人单位只能被动接受毕业生的状况。“毕业生经学校推荐以及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后,未被录用的毕业生,介绍回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自谋职业范围由原来只针对计划外招收的自费生招大到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毕业生,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毕业生以法规条文明确了可能出现待业的情况。

1989年《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报告》提出,“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逐步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制度”。目标的确立,为未来高校毕业生就业改革奠定了基础。“毕业生以学校为中介向社会推荐就业,在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对经推荐未被录用的少数毕业生,则由本人自谋职业。”再次明确了“自谋职业”,大学生毕业即为干部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失业的可能性越来越大。

1993年1月12日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意见的通知》中再次重申大多数高校毕业生将实行自主择业的办法, 但“近期内,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学生,原则上由国家负责安排就业,学校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落实毕业生就业方案,并积极推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这项规定再次重申了对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学生负责安排就业。

199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由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国家任务计划招收的学生原则上仍由国家负责在一定范围内安排就业,实行学校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再次重申对计划内招生的学生由国家安排就业,但同时加了一系列限定词,比如“原则上”,意味着国家可以灵活处理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同时,还强调“在一定范围内”,超出范围国家可以不安排就业。

1994年,《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试点意见》基本强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的就业政策。

1996年4月,《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发布,明确“近期内以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为主,到2010年前,除实行定向招生和享受定向、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按规定方向或合同就业外,其他毕业生基本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具体明确了短期就业政策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长期的就业政策为自主择业,并确定了全面实行时间。

1997年,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中规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计划的重要方式”,“必要时,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安置毕业生就业”,“按国家计划派遣的毕业生,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接收或退回学校”。“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的就业方式已经基本定型,但行政权力在毕业生就业分配中的作用再次加强,实际上又回到了国家对计划内毕业生包分配工作的局面。

猜你喜欢

分配制度用人单位分配
1种新型燃油分配方案设计
关于与特殊岗位劳动者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的责任分析
Crying Foul
遗产的分配
这32种情形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精细绩效管理与医院科室分配制度改革
精细绩效管理与医院科室分配制度探讨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的优化方式分析及阐述
马克思工资理论对完善我国分配制度的启示
集体合同纠纷,用人单位“三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