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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运营背景下的普法模式实证研究

2019-10-18李敏仪苏佳纯郑润琳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7期
关键词: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创新

李敏仪 苏佳纯 郑润琳

摘 要 当今时代,新媒体成为人们了解社会信息的重要窗口,也衍生出利用新媒体进行普法这一新时代普法模式创新的尝试。本文立足于本团队创办普法微信公众号“律政每天60s”的实践体验,通过调查分析广东高校以及国内其他影响较大的普法新媒体平台,进一步探究以新媒体进行普法的创新措施和建议,以推动新媒体普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 新媒体 微信公众号 普法模式 创新

基金项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创新课题,单位名称:华南农业大学,课题名称:论新媒体与普法。

作者简介:李敏仪,华南农业大学,研究方向:法学;苏佳纯,华南农业大学,研究方向:旅游管理;郑润琳,华南农业大学,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9.304

一、新媒体的崛起与普法模式创新

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发展起来后的新媒体形态 ,涵盖了所有数字化的媒体形式,涵盖了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应用等。 腾讯《2017年微信数据报告》显示,微信公众号月活跃账号数 350 万,较 2016 年增长了 14%,月活跃粉丝数 7.97 亿,较2016年增长了 19%。 2018年,微信公众号的发展依旧如火如荼,呈现出层级化的微信矩阵发展格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让我们看到了创新普法工作模式的希望。

对此,我们认为,十九大之后法治社会的理念深入人心,加强对公众的普法工作有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而新媒体普法,有利于更深入形象地传播法律知识,是新时代普法模式创新的重要路径。

二、新媒体运营背景下的高校普法模式評析

本文立足于本团队创办普法微信公众号“律政每天60s”的实践体验,并采取数据分析、问卷调查的方法,选取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在新媒体推广方面有一定水平的法律类公众号以及中国普法、每天学点法律知识等七大官方大型普法公众号进行调查。还在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15所广东高校的大学生中做了问卷调查,问卷主要涉及大学生对于普法公众号的关注度、校内新媒体普法的了解以及建议等方面。在535位调查对象里,有83.93%的学生为非法科学生。在所有调查对象中,有61.5%和71.59%的学生是从微信、公众号、微博、知乎等新媒体平台的途径了解法律知识。

(一)新媒体普法途径及普法环境

现今新媒体普法采取了多方向发展的手段,利用了各个社交平台等多个途径,例如创建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微博、开辟今日头条账号等,形成了“互联网+普法网络”的普法模式,普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官方大型普法网络的发展,有利于打造优质高校新媒体普法环境。

(二)高校普法方式与现状

从高校普法公众号普法的方式来看,有15.14%的调查对象反映学校没有专门用于普法的公众号。通过分析中山大学的微信公众号“逸仙法学声”、华南理工大学的“华工法律援助社”以及华南农业大学“华农法律诊所”近两个月的热文和调查对象阅读普法类公众号的频率可知,高校基本没有以学校名义设立的专业性普法新媒体,都是通过法律类协会或法学院学生会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法律知识传播,其偏重对该公众号组织、校内法律活动的介绍,针对主体偏向于法科学生,受公众号本身性质所限,普法相关知识的介绍偏少,少有的普法文章仍旧形式单一排版枯燥,可读性低,阅读量不高。学生阅读普法类公众号的频率低,高校普法类公众号发展现状一般。

(三)高校学生对新媒体普法关注的现状

从高校新媒体普法氛围和推广程度来看,数据显示,超半成受访者未关注高校外的普法公众号,仅有12.37%的读者会经常看普法公众号,老师也较少给非法学专业学生推荐关注法律类公众号。但在42.68%遇到法律问题的学生中,有29.53%的学生认为除寻求老师或法律援助帮助外,普法确有必要。

近年来,校园霸凌、校园贷问题多发,调查数据亦显示,在校学生中有近半成调查对象遇到过法律问题,但相关法律咨询渠道偏少。本次受访的学生中只有34.58%关注普法公众号。当前,高校法制宣传教育明显不足,大学里的普法教育课多是由辅导员老师进行简单普及,而法律问题却极为复杂,学生只对某个案例提出的某种情况一知半解,并不知晓其中有利于大学生更深入了解相关问题的法律关系,导致在犯罪分子变换套路后再次落入陷阱。

总的来说,新媒体普法正在有序推进,促使普法模式更加多元化和立体化,成为了有效普法方式,颠覆了传统媒体普法的模式。但在高校中存在新媒体普法的推广力度不足,虽然学生们确有普法需求,但普法氛围一般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打破困境。

三、新媒体普法模式的优点

(一)符合现代人碎片化的阅读方式,有更强的时效性

新媒体渗透性强,传播不受时间、地域和空间的限制。现代人手机普及率高,微信全球月活人数甚至高达10亿人次。同时,问卷结果显示,有61.5%和71.59%的受访对象都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知乎等新媒体获取普法知识。

(二)形式内容丰富多样,与读者的互动性强

传统普法模式普法宣传声势大,传播效果却不明显,多采用竞赛、讲座的形式进行,而新媒体普法可运用热点解析、漫画、视频等形式讲解法律知识,更加生动,多篇推文的分析也可形成体系化法律知识。相比于纯粹的上课教学或路边贴宣传海报的方式更加有趣,可破除民众对法律法条的刻板印象。通过留言功能可使普法工作者更了解民众是否已了解清楚普法知识、知晓其对某案件的困惑并及时予以回复,增强用户粘性,提高民众对法律探索的热情与对法律的信任感。

(三)影响力更为深远

新媒体的不断发展,促使各种社会资讯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和形式被越来越多的社会公众接受,甚至很多资讯经二次加工后再次流入社会,影响力经久不衰。有很多资讯早已淡出传统媒体的关注视线,而在新媒体上却仍然持续发挥着其对社会的影响力,新媒体的应用使得普法工作的影响更为深远。

四、新媒体普法模式的不足及其原因

(一)内容不足

1.实用性和针对性不强

华东政法大学林凌、高雅雯曾指出,经过前期普法工作后,公众已经掌握了基础性法律知识,进一步学习专业性法律知识出现了瓶颈。据本次问卷调查显示,34.58%的受访对象表示内容专业化难懂。如何在新媒体浅阅读的特点下,克服普法宣传篇幅长华而不实的问题,让普法文案更加适合民众学习且将专业法律知识应用于生活中,是一大难题。

除此之外,新媒体普法多通过官方法律平台推送文章,面对的读者群体广泛,多数时候读者汲取的信息与自我身份需求不匹配,易出现读者看过普法知识后却觉得没有解决力的困境,最终导致民众阅读兴趣低。

2.内容陈旧冗长,热点分析大同小异

许多普法平台未能区分新媒体普法与传统媒体普法的差异,只是变换了载体,并未能改变内容枯燥的本质。常常会挑选出一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案例和判决文书进行法律知识点分析,但由于这些案例并非热点,民众关注度小,同时案情和判决文书过长,法律知识点分析刻板,文章阅读感观差,鲜少有民众二次转发,文章阅读量经常较低。据调查显示,25.42%的受访对象认为新媒体普法确实存在文字太多,分析的案例不是热点难以产生阅读兴趣的问题。

在顺应新媒体时代紧跟热点方面,中国普法等大型官方普法公众号每日推送出了最新新闻的相关法律知识点解读,属于通过热点调动读者阅读兴趣的正确引流方法。但却因为这些公众号经常是在官方发出文章后第一时間转载,热度重叠,文章内容和表达形式单一,不利于进一步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

3.文字排版粗糙,视觉体验差

据调查,11.96%的调查对象反应推送排版粗糙,阅读兴趣低。视觉设计是除文章内容外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现今日益兴起的交互式排版设计即可看出排版对于一篇推送的重要性,可以为内容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当普法内容较为枯燥时,就需要有精致的排版让阅读者感觉到文章的条理,消解内容的乏味。而现今大部分普法公众号都只采用图文形式的推文,色调繁杂,排版单调无趣,无法给予用户良好的阅读体验,降低了用户粘性,加剧了普法公众号无法出彩的困局。

4.内容观点片面,专业性不足

普法工作易出现两个问题,一是普法自媒体的工作人员专业内容不够扎实,会出现普法知识点错误。二是普法知识一般较为粗浅,停留于表面法律现象,为了紧跟时事热点,抓住片面的信息进行分析,不够客观,配以反常规夺眼球的标题,做出错误的舆论引导,出现法律被片面解读的情况,读者容易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就误以为已经了解清楚司法实务问题,凭借此用以声讨国家司法,批判其不公正。

如今普法内容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出现了抄袭、洗稿、传播谣言的恶俗风气,缺失专业性和全面性的内容容易削弱法律的公信力。若让法律成为了网络暴力的对象,会深度影响普法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二)推广不足

1.缺乏强势联盟,推广度低

单个的新媒体传播能力有限,即便是“网红”新媒体,要想扩大宣传影响,仍需一个强有力的宣传联盟。只有在联盟的媒介环境下,才能最大限度地传播声音。联合多个新媒体共同推送普法宣传内容,才可以扩大宣传范围。 普法公众号本身不如财经、美妆等成为人们的刚需,不容易被人持续关注,粉丝粘性不足、关注度不高,因此难以成为头条大号,引流难,推广难。

普法公众号自身运营推广少,却有71.59%的受访对象表示使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获取法律知识,供需不匹配表明公众号作为新媒体极为重要的传播普法知识的途径,推广度依旧不高,但可推行空间依旧很大。

2.读者二次传播推广引流少

普法内容本身的专业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用户的阅读体验,与能够调动读者情绪产生共鸣的情感类公众号不同,法治知识难以把握住读者的痛点来引发读者共鸣与赞同的情感,故而读者自动转发文章少,不易推动其二次传播与二次引流。

五、创新新媒体普法模式的建议

总体来看,新媒体普法自身正在不断发展,学生仍有较高的接受普法的意愿。以本团队实际运营普法公众号“律政每天60s”的体验为例,结合新媒体普法现状及其自身存在的优缺点,就完善新媒体普法模式提出以下普适建议,深化“互联网+普法”力度。

(一)创新新闻生产机制

在新闻生产机制上,应及时追寻社会热点事件,在信息真实、准确、客观的前提下,通过事实传达观点、引导舆论,保障新媒体的新闻时效性要求。符合国家、学校等的方针政策与宣传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保护他人隐私、尊重他人人格。

(二)创新微信信息生产

1.形式上,应注重文章趣味性和可读性

适当加入漫画、语音、微视频、动图、背景音乐等新媒体元素,增强推文的趣味性,提升内容的可读性,使信息呈现形式更加多样化。漫画、视频构思制作周期较长,通常只可一周有两次精品文章推出,可作为日常图文解读形式的辅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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