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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 主要危害及提升路径

2019-07-15郑中华

重庆行政 2019年3期
关键词:为官不为干部群众

郑中华

2018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團的审议。谈到“政德”,强调领导干部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特别是严私德,就是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2]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也指出:总的看我们的干部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结构明显改善,但是一个突出问题是部分干部存在一定程度的“为官不为”。“为官不为”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能力不足而“不能为”,二是动力不足而“不想为”,三是担当不足而“不敢为”,要不等不拖尽快扭转。[2]当前部分基层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为官不为”的现象还比较普遍。

一、“为官不为”的概念界定

“为官不为”这一概念的提出,主要与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有着较大的关联性。随着新时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对“为官不为”的最直观解释为“当官不做事”。在对“为官不为”概念分析过程中,我们主要采取了调查研究法,座谈的人对“为官不为”这一概念有着不同的解释。一些干部认为,“为官不为”就是在任期间,没有为人民群众做些实事,做着得过且过的事情;还有一些干部认为,“为官不为”若是从敢于创新、积极作为来进行评判的话,为官要为的人数较少,对于基层“为官不为”,不想为、不敢为、不愿为成了官场潜规则。针对上述研究情况,本文认为,所谓的为官不为应该分为两种情况,即广义的为官不为和狭义的为官不为。狭义的“为官不为”是指官员在其位,不谋其政;广义的“为官不为”为干部由于自身的能力问题,不能够认真及时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这一问题包括了动因、行为、后果等三个维度。本文对“为官不为”概念的研究,则立足于广义的为官不为概念。

二、基层干部“为官不为”的具体表现及主要危害

“为官不为”在公共行政领域有哪些类型表现?这不仅是一个现实性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学术性问题。我们可以对“为官不为”的类型表现进行学术理论上的深入探讨,也离不开对其实务性的研究,两者相辅相成,才能达到最优效果。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0份,收回485份,其中有效问卷450份。从中发现,领导干部“为官不为”最为突出的表现有,“心态失衡不想为”占41.16%,“惧怕责任不敢为”占77.62%,“平庸无能不善为”占42.42%,“懒散懈怠不作为”占49.46%,“逐名争利乱作为”占45.28%。为官不为具体表现有“心态失衡不想为”“惧怕责任不敢为”“平庸无能不善为”“懒散懈怠不作为”从而也影响了干群关系、削弱队伍建设、贻误事业发展、侵蚀执政能力、败坏党风政风。

(一)“为官不为”具体表现

关于领导干部“为官不为”具体表现数据表明,有的领导干部心态比较浮躁、容易心态失衡,攀比心态较重;有的干部工作中怕担当责任,一心只想当太平官;也有的干部工作中庸庸碌碌,干工作唱功好、做功差,做事情眼高手低;还有的干部纪律松散、思想懒散、权力寻租;更有的干部“人云亦云,得过且过,饱食终日,无所用心。”

心态失衡不想为。其关键在“想”,即思考、想办法。“不想为”的本义就是不深入思考,没有认真地想把工作干好。“不想为”中的“想法”则偏重于对所干工作本质上把握的理性思维。主要表现:浮躁、攀比、埋怨等心态交织。有的干部总认为命运对他不公平,组织上对他“欠账”。有的干部认为自己过了提拔的年龄,干事持“无所谓”态度,把工作岗位当成度日养老的“港湾”。

惧怕责任不敢为。它的相对概念是“敢作为”,其体现在公共行政领域必须是以遵守法纪为底线的“不敢为”,是在心存为官做事尺度的前提下,工作中认定“刷碗必打碗,刷碗越多打碗越多”的歪理。主要表现:工作主动性不够、瞻前顾后、坐等观望、一心想当太平官。少数干部抱着“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心态工作,尸位素餐,墨守成规、缩手缩脚。

平庸无能不善为。其中的“善”是懂得怎样做事或有能力做事。“不善为”在工作中,往往表现为素质低、能力差,对于适应新时代经济新常态的要求不熟悉,对做好工作的新知识、真本领和好办法不善于学习。主要表现:唱功好、做功差,眼高手低。有的干部本领恐慌,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看起来忠心耿耿,说起来天花乱坠,做起来不知如何落实。

懒散懈怠不愿为。其关键在“愿”,即愿望,它泛指心中期望实现的想法。“不愿为”的“为官不为”是指在工作中往往以自己的兴趣、喜欢偏好来选择性地干工作。主要表现:纪律松散、作风涣散、思想懒散。有的干部认为公务员是“铁饭碗”,工作安稳,占着位置不干事,拿着俸禄混日子。有的干部对待工作和任务,不是说了就干、马上就办,而是能拖则拖,能对付一天是一天,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逐名争利乱作为。乱作为是指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该管的,胡乱插手;该管的,乱管一气。这里既有干部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问题,也有干部个人的品德问题。主要表现: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有的干部盯着利益干,有了好处削尖脑袋往里钻。个别干部利用制度漏洞为自己谋取私利,利用手中的权力在项目审批、社会保障、就医就学等事项中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

(二)“为官不为”的主要危害

经走访座谈了解,“为官不为”的主要危害,“影响了干群关系”占82.65%,“削弱了队伍建设”占50.51%,“贻误了事业发展”占87.59%,“侵蚀了执政能力”占62.19%,“败坏了党风政风”占69.72%。

败坏党风政风。调研中相当部分干部群众认为,“为官不为”违背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离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损害了党的形象。

侵蚀执政能力。走访中超过半数的干部认为“为官不为”实际上就是“荒政”甚至“无政”,会严重损害政府的威望和信誉,侵蚀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贻误事业发展。绝大多数干部群众认为“为官不为”,从国家层面看会影响“四个全面”的實现,从地方层面看会贻误一方事业发展。

削弱队伍建设。座谈中不少干部认为,干部“为官不为”会影响工作实绩,影响单位内部团结,影响整个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协同力和战斗力。

影响干群关系。干部不作为,不关心群众疾苦,不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实事办不实,好事办不好,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将直接引发群众的不满。

三、治理基层干部“为官不为”的主要路径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正在努力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两者的实现无疑需要一支富有生气的、积极的干部队伍。因此,破解当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滋生的“为官不为”的不良风气,不仅事关领导干部个人,更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的发展前途。基于前文对“为官不为”现象成因的分析,笔者提出破解“为官不为”五大路径:

(一)坚定为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是防治“为官不为”的先决条件

端正思想,树立服务核心理念,要为官有为。坚持把解决好为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要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在其位不谋其政,归根到底还是干部主观思想出了问题。思想到位,才能引导行动到位,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三严三实”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对待“权力”,积极干事创业,切实解决干部思想上“贫血”、精神上“缺钙”、行动上“乏力”的问题,才能筑牢“为官有为”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能力提升是防治“为官不为”的坚实基础

打铁还需自身硬。能力水平提升了才有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底气和根基,空有想法、没有办法是不行的。

一是要强化教育培训,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干部头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精神,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二是要注重实践锻炼,提高和群众一起为的能力。要把向书本学习和实践学习结合起来,练就过硬本领,重要时候站得出来、关键时刻顶得起来、危机关头扛得下来,大事面前临危不惧、群众面前敢于担当、事业面前积极作为。三是增强用新手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发挥大数据、互联网的作用,掌握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和法律法规,运用新手段解决新问题。

(三)强化从严约束是防治“为官不为”的成败关键

从严约束,关键在人,重点在严。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这就要求我们强化监督管理,以严格的监督管理为为官者立规矩、划红线。

一要突出日常管理,加强“为官不为”预防。把从严治吏要求贯穿于干部日常管理中,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离任审计、巡视检查等日常管理,加强“为官不为”预防,提醒纠正,露头就打。二要突出立体监督,加强“为官不为”预警。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定期沟通机制,健全政府工作绩效第三方评估,对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对一些普遍性问题要研究原因、完善制度。三要突出全面会诊,加强“为官不为”预判。要在一定时期开展本区域为官不为全面会诊,对“为官不为”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全面体检”,准确预判并选择适当方式开展专项治理,对失职、渎职、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加强群众监督是防治“为官不为”的重要途径

群众的脸是“晴雨表”,群众的心是“试金石”。只有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鼓励群众讲真话、提意见,真开门、开大门让群众参与进来,在服务群众中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才能真正让“鸵鸟型”“孔雀型”“病猫型”干部现原形,“狮子型”“雄鹰型”干部上舞台有作为。

一是加强群众监督,积极开展群众问政、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工作,督促干部认真履职,扩大人民群众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加强舆论监督,及时褒扬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鞭挞为官不为的干部,在全社会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群众参与进行科学的效能考核,对干部的工作成绩作出客观评价,努力形成效能监督的整体合力,鞭策干部不懒不庸。

(五)完善制度建设是防治“为官不为”的根本保证

制度管根本、管长远。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3]“为官不为”具有反复性、变异性,只有从根本上强化制度、完善机制才能确保为官有为。

一要加强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地方权力清单制度的落实,切实简政放权,强化权力边界,让群众了解权力流程,杜绝“暗箱”操作,促使干部“阳光作业”。建议出台《党政干部请托说情基层登记报告制度》,杜绝为官者请托说情乱作为。二要完善制度体系。要坚持以实践和问题为导向,制度制定要少而精可执行,织密预防为官不为的制度笼子,使制度体系符合客观实际需要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三要强化制度执行。要着力于“行”的落地,发挥党委和党组、纪检、政法、绩效考核部门的作用,严肃查处制度执行不力、不执行制度或破坏制度行为,切实解决制度“对人严对己宽、对下有对上无”“制定重执行轻”“要求硬监督软”的难题,形成约束力、威慑力,让有为的干部遍地开花,让不为的干部无处生存,确保为官有为成为常态。四是健全激励保障和惩处问责并行机制。增强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实效性,才能提高制度的生命力和执行力,才能真正用制度管人,才能真正让干部“要为”成为常态。

参考文献:

[1]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的审议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8-3-17.

[2]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1-18.

[3]邓小平文选[M].人民出版社,1994:293.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

责任编辑:宋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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