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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校内巡察制度的实践探索与发展路径研究

2019-07-01陈江华邓叶芬何琳

学理论·下 2019年4期
关键词:发展路径实践探索高校

陈江华 邓叶芬 何琳

摘 要:高校校内巡察已经在部分高校进行探索尝试,通过调研,高校校内巡察呈现出计划方案强化保障、党委纪委统筹推进、注重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整改提升实效等特点。但同时也存在政治巡察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巡察广度与深度仍显不够、专业性人才相对缺乏、合力机制需要进一步规划等问题。在实际中,可以将强化责任担当、强化压力传导、强化制度规范、强化成果运用、强化责任追究等方式作为高校校内巡察制度的发展路径。

关键词:高校;校内巡察;实践探索;发展路径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9)04-0125-03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这一精神,作为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的基层高校党委,目前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也正在积极探索对高校“七大关口”及其他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开展校内巡察。通过巡察,来检验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以此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形成治理有方、管理有序、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但是,就校内巡察这种方式而言,现在还只是部分高校在进行探索尝试,并没有全面铺开,还没有完全覆盖到所有的高校。因此,对高校校内巡察制度已有的实践探索进行分类整理,通过座谈、调研问卷等形式进行梳理、提炼、总结,进而找出高校校内巡察的发展趋势和路径是本文的最重要的目的。

一、当前高校校内巡察的实践探索

本课题是实践性课题,在前期资料和素材的收集及整理上,对上海市12所高校、事业单位进行了专门的座谈与调研,并向上海市11所部属或市属高校的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有针对性地发放调查问卷35份,回收35份,问卷有效率100%。其中关于对“巡察制度”是否了解的问题上,表格数据显示如下图。

可以看出,100%的被调查人员都做过或者了解过校内巡察,其中97%的人都在熟悉程度居中及以上。在了解“巡察制度”的方式方法上如下图。

33%的被调查者通过领导讲话得知校内巡察,22%的被调查者通过新媒体获知,同样22%的被调查者通过传统媒体获知。

具体到高校巡察制度的实际操作层面,呈现出如下的特点。

1.计划方案强化保障。已经开展过校内巡察的学校在实践工作中立足巡察高起点,制定一系列制度措施,做到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一是注重制度设计。比如出台巡察工作办法、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规划、巡察公告或巡察具体方案等,注重编印制度汇编,建立各部门联动、定期研究汇报、问题线索处置、成果运用、干部管理监督等巡察工作机制,加强制度约束,规范工作程序。二是注重队伍管理。比如制定巡察机构人员管理办法,实行巡察机构人员配备调整备案制,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高标准严格管理巡察工作人员,同时注重对巡察工作人员的素质培养与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与巡察领域对应的业务培训,提升巡察领域的专业素养,使工作人员更能有的放矢。

2.党委纪委统筹推进。从高校校内巡察的计划方案中可以看出,高校同样将校内巡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通盘谋划、统筹推进。关于高校校内巡察机构的设置,存在如下情形。

即高校开展校内巡察工作,90%以上会成立专门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来统一组织推进校内巡察工作,在领导小组下,会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决定成立巡察工作办公室、组建巡察组等。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人选上,70%的人员认为应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25%的人员认为应由学校纪委书记担任,另有5%的人员根据学校巡察体制认为由其他专职副书记担任或者直接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汇报。

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一般认为应由学校党委书记担任相对应,关于校内巡察办公室的隶属,60%的人员认为校内巡察办公室应设在学校纪委办公室,30%的人员认为应设在学校党委办公室,另有10%的人员认为应设立单独的巡察办,直接受学校党委领导。

综上可知,从总体上而言,高校校内巡察工作呈现出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学校纪委从专责监督的角度协助党委统筹推进的局面。

3.注重创新方式方法。高校校内巡察,是一种高校内部参照国家的巡察制度探索建立的一种“自查自纠”性质的内部巡察,在方式方法上,没有十分成熟的经验可循,各高校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注重将创新理念贯穿于巡察全过程,以目标要求来倒逼问题的推动解决;在巡察手段上,基本上都会运用已有的纪检监察手段,并结合一定形式上的创新开展巡察。比如听取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職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设机构负责人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印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等等。同样,在调研中发现有些高校还采用引入第三方审计力量的方式协助开展巡察,此种方式对于深入发现某些重点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问题,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帮助。此外,各部门的联动巡察也是高校采取的创新方式之一,根据巡察的具体领域和事项,组织党办、校办、信访办、组织部、人事处、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联动开展校内巡察,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加强整改提升实效。高校校内巡察注重查纠结合,前期查,查后还要纠,不纠就没有实效,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注重整体效能,扩大巡察震慑力。一是与整改落实相结合。校内巡察所发现的问题必须由所负责的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进行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须由负责整改的部门直接向学校党委与纪委汇报。二是与执纪审查相结合。凡在校内巡察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直接移交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党委组织部门处理;其他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高校校内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高校校内巡察的实践,大家在巡察方式方法、利剑作用发挥等方面有了更深的认识,对巡察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硬作风也有了更深的体会,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亟待完善规范。

1.政治巡察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高校的校内巡察,从根本上而言,来源于党内监督条例中所规定的巡察制度,这一巡察,从本质上而言,是政治巡察,应当根据党的建设“六围绕一加强”的总要求,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加强党内监督,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发现被巡察领域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问题,目的在于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共同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地,促进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小落实。但是,在高校巡察工作的实践中仍然存在职能定位不够清晰,把政治巡察等同于业务巡察,把党委巡察混同于纪委监督责任,混淆巡察与督察、巡察与执纪审查的关系的情形。

2.巡察广度与深度仍显不够。巡察广度不够主要指学校廉政风险关键领域很多,如何实现一定周期内的全覆盖,做到“横向到边”,需要事先做好统筹安排,特别是对一个具体的高校而言,无论从人员安排上还是工作强度上,都会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巡察深度不够主要是指学校关键领域存在众多关键环节,如何准确把握每个关键环节,以及把握住关键环节后能否有效进行巡察,同样对当前高校的巡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况且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许多新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比如当前高校的基建工作采取的是代建制模式,学校监管部门是否有权对代建单位进行监管以及如何进行有效的监管都需要建立新的应对之策。

3.专业性人才相对缺乏。上海市教卫党委提出的“2+4+4”重点领域,指“两个责任”落实、二级院系党组织作用发挥、校属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基本建设、科研经费管理、财务管理、招生录取、校办企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共计十个方面。这些领域,从校内巡察的角度而言,都应当是需要涉及的领域。由此可充分说明,巡察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种类行业也各有不同,所需的专业性知识要求极高。而在现有组建的校内巡察队伍中,十分精通财务审计、建设投资、工程项目等专业知识的人才相对紧缺,且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掌握政策法规、巡察经验、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培训,导致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相对也比较慢;即使是接受过短暂的培训,工作开展过程中也存在不够规范之处,需要进一步理顺并加强队伍建设,以期提高巡察的质量。

4.合力机制需要进一步规划。校内巡察是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集合多个部门共同参与进行的一项整体性、系统性工作。在校内巡察的实际开展过程当中,首先,需要各部门的协同配合才能有效推进;其次,对校内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从政治巡察的角度出发,制度、机制上的整改是关键,但凡牵涉制度、机制的整改,各个部门的配合尤显重要。从已有的巡察整改效果来看,有些巡察的整改迟迟不能落地,正是因为部门之间的协同不顺畅所造成的。为此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合力推进的机制。

此外,在校内巡察中还存在着参与巡察的工作人员和被巡察对象都是本单位的同事,平时工作中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导致巡察工作人员碍于情面,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不愿红脸出汗、深查细挖,出现了对巡察说情、对问题说“不”底气不足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的质量和效果。

三、高校校内巡察制度的发展路径

1.强化责任担当。党的领导是党内监督的政治本色,全面从严治党是高校校内巡察的政治责任。校内巡察实践启示我们,必须尊崇党章,强化领导,抓住关键,接通地气,依规依纪,常抓不懈,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激励担当作为。要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委、纪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党委工作部门在校内巡察中的职责,及时发现基层党组织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促使管党治党在基层真正严起来、緊起来、硬起来。

2.强化压力传导。高校校内巡察的发展受多元因素的困扰,要从民心向背角度定位巡察监督,在监督体系中定位巡察监督,准确把握巡察工作规律,找准高校校内巡察的着力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要把问题导向作为高校校内巡察的生命线,把能否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察工作成败的标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下功夫。要把巡察成果充分运用到纪律审查、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之中,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3.强化制度规范。更好发挥高校校内巡察功用效能,必须创造良好政策法规和技术支撑条件。要在“学”字上下功夫,系统、全面、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勤学巡视巡察新精神、好经验、好做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在“规”字上下功夫,加强高校校内巡察工作的领导,选好巡察干部,建立回避、培训、评价等制度,加强巡察工作力量,对过不了人情关、不适宜巡察工作的坚决调离。要在“改”字上下功夫,把整改贯穿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督促立行立改、推动全面整改。要在“广”字上下功夫,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把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力争高校校内巡察监督全覆盖,要把高校二级党组织作为巡察的重点对象,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重中之重,以震慑关键少数触动大多数“紧”起来。

4.强化成果运用。成果运用直接关系高校校内巡察工作生命力。政治巡察能否取得实效,发现问题是基础,成果运用是关键。要抓好整改落实,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巡察反映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加强分类处置,及时移交线索清单,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委核查处置,选人用人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要强化督察督办,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动态跟踪。被巡察党组织要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综合分析,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藩篱,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基层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

5.强化责任追究。高校校内巡察工作必须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边巡边改,查巡结合,对整改不实的及时回访,对整改不力的约谈提醒;对之前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通报曝光,严肃追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让学校全体教职工共享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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