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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家”到“爱国”:“激进”还是“保守”?

2019-06-11刘清平

关东学刊 2019年1期
关键词:新文化运动胡适儒家

刘清平

一、实然性描述的反思途径

“五四”事件过去一百年了。或许,在源远流长几千年的中国历史上,再也没有哪个一百年甚至更长的时段足以与这一百年相提并论的了。无论春秋战国,还是五代十国,或者其他时期,尽管跌宕起伏、峰回路转的曲折程度差别不大,甚至可能同样包含了社会制度的剧烈变更,但没有一个能够在实质性意义上如此深刻、如此弥漫地影响到每个国人的精神心灵、言谈话语、衣食住行。换言之,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宣称:在这一百年里,炎黄子孙生存方式的巨大变异超过了历史上的任何时段,以至于现如今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们的确有理由怀疑,当前的这批“子孙”还有没有资格说成是货真价实的“炎黄”。

从宏大叙事的视角看,这一百年的今非昔比也不难理解,因为它内蕴的其实是古老中国步入现代历史的划时代转折。也就是说,从春秋战国到大秦帝国,尽管国人也经历了变分封为郡县或集权的制度转型,但毕竟还是在“古代神州”的小圈子里演变绵延。相比之下,随着辛亥革命和新文化运动的接踵而来,国人却开始尝试着把自己的一只脚迈进“现代世界”的门槛,逐渐变成了“全球”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幸的是,也不再是当年那个一直位居中央的“天朝上国”,而是时不时地自以为落后了就会挨打的“弱势群体”。所以毫不奇怪,不仅洋枪洋炮、洋火洋服早已涌入了地大物博的国土,而且洋腔洋调、洋书洋论也迅速占据了各类学堂的空间。于是乎水到渠成,一百年前的五月四号那一天,便有一批学生热血沸腾地走上大街,“外争主权,内除国贼”,顺带着一把火烧了赵家楼,结果成就了一个今天仍然逼着我们深入反思的标志性事件。

逼着我们今天不得不反思的一个重要原因, 是这一百年里“五四”事件一直没能甩掉的种种非难。 无需细说,它同时也被赋予了诸多耀眼的荣誉光环; 但按照 “避恶”比“趋善”更重要的人性逻这些光环有的即使虚幻,也不会对它造成多么严重的损害;倒是那些否定性的批评贬抑,更容易触发人们的疑惑探究。众所周知,虽然取得了迫使中国代表拒绝在“丧权辱国”的巴黎和约上签字的实际效果,“五四”事件在当时就已经被指责为“激进”“过激”了,接下来又被贴上“中断传统”“撕裂文化”“用西方心替代中国心”的负面标签,而等到21世纪“国学”开始了全面复兴,更被认为是若干年来“人伦滑坡”“道德沦丧”的一大诱因。一个如此重要的历史事件,背负如此悠久的沉重骂名,虽然不是什么罕见的现象,却给我们提供了在一百年的时间距离上再对其来点儿冷静反思的充足理由;不然的话,我们今天怎样才能再让人伦道德、传统文化回归“上坡”的绵延正道,乃至重新“用中国心替代西方心”呢。

诚然,面对这样一个充满厚重价值负载的历史事件,今天我们中间没有谁可以凭借“不偏不倚”“客观理性”的“价值中立”提出自己的评判诉求,因为无论积极肯定,还是基本否定,或是两者兼有的折衷主义,其实都已经不可避免地渗透着你我他的规范性主观立场和价值先见了。不过,这样说也没有排除我们同时将自己的非认知评判诉求暂且悬置起来,仅仅针对当时的某些历史事实进行如其所是的认知性描述分析的可能性,从而至少让你我他的那些取向不同的应然性评判诉求能够拥有某种比较靠谱的实然性事实基础,而不至于彻头彻尾地沦为意念迸发、热情洋溢的应然性鼓动宣言。

基于这一考虑,本文在此采取的反思途径,是将“五四”事件放回到它孕育于其中的那个宏观背景之下,主要从实然性描述的角度出发,通过考察作为其精神助产婆的新文化运动与此前此后某些儒家大师在“去家”理念上基本一致的简单事实,探讨一下以“爱国”为主题的五四事件算不算是“激进”,如果算的话又是在什么意义上“激进”的话题。毋庸讳言,不仅与这一百年的深厚底蕴相比较,而且与五四事件的整体意义相比较,这种视野都是够小的了。可是,撇开笔者学识以及本文篇幅的绝对有限不谈,这种狭窄的视野或许也能有助于我们堵上关于“五四”的宏大叙事的某些细微漏洞。

二、新文化运动的“激进”言论

一百年来,儒家许多大名鼎鼎的代表人物在谴责新文化运动以及“五四”事件的“激进”罪过时,往往把批判的矛头首先指向了它们在精神层面的“去家”意向,认为正是这种意向构成了“中断传统”“撕裂文化”“人伦滑坡”“道德沦丧”“用西方心替代中国心”的罪魁祸首。从儒家道统的基本立场看,如此论说无疑是言之成理天经地义的,因为它在两千年前早已把“齐家”设定为“治国平天下”的在先前提了;所以,一旦出现“家将不家”的失序局面,按照它的逻辑推演,自然就会落入“国将不国”“天下将不天下”的绝对不堪。

更重要的是,儒者们的这类批判绝对不是无的放矢随手放空炮,因为随手一找,的确可以发现当时新文化运动倡导者们的大量“去家”言论。首先来看一下被说成是始作俑者的胡适。在1917年已经用做北京大学的授课讲义、1919年初出版后更是轰动一时的《中国哲学史大纲》里,他虽然对孔孟不时给出赞语,但大概因为曾经有过不得不服从“父母之命”,以致放弃了异国情缘的人生丰富历验,却对作为“齐家”核心要素的“孝弟”理念展开了大肆鞭挞:

孔门论仁,最重“亲亲之杀”,最重“推恩”,故说孝弟是为仁之本。后来更进一步,便把一切伦理都包括在“孝”字之内。不说你要做人,便该怎样,便不该怎样;却说你要做孝子,便该怎样,便不该怎样……简直可算得不承认个人的存在。我并不是我,不过是我的父母的儿子。……总而言之,你無论在什么地位,无论做什么事,你须要记得这并不是“你”做了天子诸侯等等,乃是“你父母的儿子”做了天子诸侯等等。(《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五篇孔门弟子》)

稍加分析就能看出,这话说得那是相当的“激进”,认为子弟们要是按照儒家的“孝弟”原则“齐家”,虽然足以彰显父母的权威地位和血亲的绵延意义,却会连带着把自己的独立人格和自主选择都给消解掉了。所以,不需费什么劲,我们就可以将此类言论与当时青年学生中流行的摆脱家庭束缚、追求个性解放的思想苗头挂起钩来。也因此,过了两三年,梁启超在北大做演讲,就这样评论过胡适的这部“激进”大作:“凡关于知识论方面,到处发见石破天惊的伟论,凡关于宇宙观人生观方面,什有九很浅薄或谬误。”(《评胡适之中国哲学史大纲》,《饮冰室合集文集三十八》)言下之意不外是说:你尽管在西方名牌大学拿到了博士头衔,很熟悉他们的所谓知识论,但关于中央之国的宇宙观人生观,却可以说十窍里面倒有九窍是不通的。

接下来再看看与胡适在许多方面都有点不大对付的鲁迅。他在“五四”事件前一年发表的《狂人日记》,用他自己的话说也是试图“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所以才以这样的方式展示了儒家“孝弟”理念的现实效应:“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与胡适相对来说还算冷静的哲学评析比较起来,如此耸人听闻、振聋发聩的文学话语自然就更是“激进”得没有边了,居然将“齐家”里面的重要一环“长幼有序”直接说成了“吃人礼教”的应手工具,丝毫不考虑兄弟之间同时还有手足一体的情深意长。也难怪到了今天,儒者们对于这位最终偏激到了绝望地步的思想家的印象还是不怎么好,因而未见有谁愿意公开宣布自己也能够在他的字里行间的某个方面“到处发见石破天惊的伟论”。

大概用不着再举别的例子了。新文化运动的两位顶级大师,不约而同地把“激进”的批判矛头直接指向了传统儒家的“齐家”理念,全然无视它对“治国”和“平天下”的前提性基石作用,并且还以如此锋芒毕露的攻击性言论鼓励或蛊惑青年学生,岂不是注定了会造成后者叛逆父母、目无师长、蔑视政令、不守国法的严重后果么?须知,孔子的那位得意门生,由于“其言似夫子”的缘故在《论语》里便被尊稱为“子”的有若,早就说出过一句名言:“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毫不犹豫地强调人们只要做到了“孝弟”,就不大可能“犯上”,当然更谈不上再去“作乱”了,并且在这段文本里仅仅因为这条单一性的理由,便把“孝弟”界定成“为仁之本”,断言君子们一旦立起了这个“本”,就足以在正“道”上昂首前行,再也没有多少机会一不留神走到邪路上去了。一旦弄明白了这条被儒家看成命根子的人生大道理,胡适和鲁迅那些以釜底抽薪的方式将君子作为立身之本的“孝弟”基础给掏空了的“激进”言论,与“五四”时期部分学生动不动就自选教员、停课罢课、上街抗议、打人烧房的“激进”行为之间,岂不是就存在某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因果性或至少是相关性的明显瓜葛吗?

于是,撇开我们今天会站在怎样大相径庭的非认知价值负载的立场上,对于新文化运动和“五四”事件做出怎样大相径庭的应然性评价判断不谈,同时也撇开下面这些加了引号的术语潜在包含的或褒或贬的规范性善恶意蕴不谈,至少从实然性描述分析的价值中立视角看,现当代许多儒者谴责新文化运动以及五四事件在精神层面的“去家”意向构成了“中断传统”“撕裂文化”“人伦滑坡”“道德沦丧”“用西方心替代中国心”的罪魁祸首,应该说还是在某种程度上大体符合一百年前的历史事实的,因而我们好像也没有什么理由硬将其说成是纯然空口无凭的纯粹空穴来风(此处是在当下流行的习俗语义上运用这个成语的)。

三、儒家自身的“去家”传统

然而且慢。如果说实然性描述分析的价值中立得以成立的一个必要前提是遵守“全部有效”的方法论准则,肯定与问题相关的所有基本事实都是在认知维度上具有真实意义、应当全面考察的实证材料,我们或许同样没有什么理由忽视下面这些也是黑字写在白纸上的重要文本了。

问题在于,撇开清代中期大儒戴震斥责“后儒以理杀人”(《与某书》)与鲁迅抨击“吃人礼教”之间的潜在相通不谈(胡适对于这位同乡前辈其实也是很看重的),清朝末期那位更有名气的大儒康有为在胡适和鲁迅发表相关言论之前,便率先隆重推出了自己的皇皇巨著《大同书》,里面尽管也歌颂了孔子倡导“夫父母与子之爱,天性也,人之本也”的“大功”,但紧接着口气一转,又慷慨激昂地抛出了下面的“但书”:

虽然,有所偏亲者即有所不亲,有所偏爱者即有所不爱。中国人以族姓之固结,故同姓则亲之,异姓则疏之;同姓则相收,异姓则不恤。于是两姓相斗,两姓相仇……。夫贪诡、欺诈、盗窃、作奸、杀夺,恶之大者也,而其原因皆由欲富其家为之……因有家之故,必私其妻子而不能天下为公。……故家者,据乱世人道相扶必需之具,而太平世最阻碍相隔之大害也。……故欲至太平独立性善之美,惟有去国而已,去家而已。(《大同书·去家界为天民》)

显而易见,这话就不是片面地只把“吃人”或“杀夺”拿出来说事儿了,而是连“贪诡、欺诈、盗窃、作奸”这些后来被叫做是“劣根性”的玩意儿都一股脑儿和盘托出了,简直充满了一言难尽罄竹难书的大义凛然。或许也就因此气儿不打一处来,康圣人便在宣布“因有家之故必不能天下为公”之后公然声称:“惟有去家而已”,痛下决心要把这个“太平世最阻碍相隔之大害”灭之而后快。不知早已拜读过老师这部经典的梁启超在感叹“其最要关键在毁灭家族”(《清代学术概论》)的时候,内心深处会不会隐约觉得这个斩草除根的“最要关键”与胡适抽刀断水的“宇宙观人生观”比起来,是不是连最后剩下的那一窍也不通了呢?当然,这样的假设需要我们先把“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春秋公羊传·闵公元年》)这条被认为是至圣孔子在编撰删定《春秋》时立下的“三讳”原则放在一边不予考虑。

更要命的是,当时好像还并非只有康有为这一位儒家惦记着“惟有去家而已”。与他和梁启超一起闹了“变法”、搞过“维新”的谭嗣同,尽管同样是“乃服孔教精”,却也没忘了在指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的时候,呼吁除了“朋友之伦”外其他的四伦包括“父子夫妇兄弟”都可以一举“废”掉。(《仁学》卷八、卷三十五)于是乎,一个“去家”,一个“废伦”,怎么看都要比“不承认个人的存在”“暴露家族制度弊害”的胡适式鲁迅式批评完全彻底,几乎都没有想到给咱儒家一直特别看重的“家庭”和“人伦”留条苟延残喘的活路。

最让人恼火的是,事情到这里好像还不算完。“五四”事件过了三十年,现代新儒学公认的头号代表人物熊十力,在一封讨论“周孔礼教”的书简中也这样写道:

其实,家庭为万恶之源,衰微之本,此事稍有头脑者皆能知之,能言之,而且无量言说也说不尽。无国家观念,无民族观念,无公共观念,皆由此。……有私而无公,见近而不知远,一切恶德说不尽。百忍以为家,养成大家麻木,养成掩饰,无量罪恶由此起。……人类之卑贱与残忍以至于此。余痛此习不革,中国无可自强。(《论中国文化书简·与梁漱溟1951年5月22日》)

不错,过了几年熊十力就相对缓和了这种“激进”的说法,在1956年完成的《六经是孔子晚年定论》里承认:“五伦不可废者,如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之礼,皆人道贞常。孔子何尝废之乎。人类如不绝,终无可废也。然不可拘限于此,拘便成私。”可是,按照“全部有效”的价值中立准则,我们似乎也没有理由根本否定这种“激进”的说法的确是他曾经有过的真实见解,更何况即便在相对缓和了之后,他还是一如既往地严词谴责以文武周公、早年孔子、孟子荀子、程朱陆王为代表的主流儒家倡导“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小康礼教”,甚至断言“孟子最顽固,宗法思想,狭隘一团”(《乾坤衍·辨伪》)。

于是乎冒出一道难题:要是不采取把头埋到沙堆里的鸵鸟政策,闭眼不看这些白纸黑字的铁证如山,我们有什么拿得出手的靠谱理据,毅然否认上述几位儒家大师的有关见解才是真正“激进”地构成了“中断传统”“撕裂文化”“人伦滑坡”“道德沦丧”“用西方心替代中国心”的原初性罪魁祸首呢?不管怎样,撇开了“滑坡”和“沦丧”这些非认知价值负载相当浓郁的术语不谈,单从实然性描述的价值中立角度看,被认为“中断”了“儒家传统”、“撕裂”了“伦理文化”的新文化运动以及“五四”事件,岂不是更有点儿像是在减弱了不少的程度上,直接“延续”和“承扬”了这几位大师所代表的那个“儒家传统”和“伦理文化”么?

更难堪的是,要是我们知道了这几位儒家大师在“激进”地倡导“去家”的时候,所引的经、所据的典竟然是孔子说出的下述名言,又该作何感想呢: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廓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己,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执者去,众以为殃。是谓小康。(《礼记·礼运》)

换句话说,正是由于大成至圣在两千年前就已经把“天下为家”说成了“大道既隐”,几位大师才会在两千年后为了重新走上“大道”,高高地举起“去家”的“激进”旗号。

四、“五四”事件的内在悖论

现在回到“五四”事件上来。青年学生们的那些“激进”举动,无疑可以说是“目无尊长”“犯上作乱”,因此倘若从儒家“为仁之本”的角度看,至少在这一点上绵延了从孔子到康有为谭嗣同再到胡适鲁迅直到熊十力的整个“去家”传统,所以才会被更后来非“去家”传统的儒者们看作是“中断传统”“撕裂文化”“人伦滑坡”“道德沦丧”“用西方心替代中国心”的有机组成部分。

不过,转念一想,事情好像也不只是这般简单。撇开“五四”事件的间接矛头恰恰指向了当时的西方列强以及宣称要“脱亚入欧”的日本不谈,它的头号规范性诉求不也是依据“弱国无外交”“落后要挨打”的古老定律,猛烈抨击“公理战胜强权”的美丽童话,坚决反对“丧权辱国”的巴黎和约,所以才会以“外争主权,内除国贼”作为主打口号吗?有鉴于此,要是脑洞开得大一点联想得远一点,它岂不是也隐约暗合了“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更悠久传统,因此同样谈不上“中断”“撕裂”“滑坡”“沦丧”“替代”的“激进”么?

谓予不信,请看当时的《北京学界全体宣言》:

日本在万国和会要求并吞青岛,管理山东一切权利,就要成功了!他们的外交大胜利了,我们的外交大失败了!山东大势一去,就是破坏中国的领土!中国的领土破坏,中国就亡了!所以我们学界今天排队到各公使馆去要求各国出来维持公理,务望全国工商各界,一律起来设法开国民大会,外争主权,内除国贼,中国存亡,就在此一举了!今与全国同胞立两个信条道:中国的土地可以征服而不可以断送!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戮而不可以低头!国亡了!同胞起来呀!

至于《当日大会传单》的内容也差不太多,最后几句是:

夫至于国家存亡,土地割裂,问题吃紧之时,而其民犹不能下一大决心,作最后之愤救者,则是二十世纪之贱种。无可语于人类者矣。我同胞有不忍于奴隶牛马之痛苦,亟欲奔救之者乎?则开国民大会,露天演说,通电坚持,为今日之要著。至有甘心卖国,肆意通奸者,则最后之对付,手枪炸弹是赖矣。

考虑到“五四”事件的特定意向和具体内容,我们自然无需苛求它高声喊出“科学”或“赛先生”的时髦口号。但问题在于,除了明确号召“开国民大会,露天演说,通电坚持”,以及强调“中国的人民可以杀戮而不可以低头”“不忍于奴隶牛马之痛苦”外,这两份文本里似乎也找不到“民主”或“德先生”的更多痕迹。比方说,像“管理山东一切权利”中的“权利”二字,就与我们今天说的“权利”微妙有别,或许在分崩离析中理解为“权力”加“利益”才合其原初本意。这样一来,作为两份文本核心内容的基本诉求,就是我们到现在还是耳熟能详的“外争主权,内除国贼”了。

当然,从这个诉求里面衍生出来的“至有甘心卖国,肆意通奸者,则最后之对付,手枪炸弹是赖矣”,听起来的确是火药味十足的“激进”,不过好像也很难简单地说成是“中断”“撕裂”“滑坡”“沦丧”“替代”的不良后果。无论如何,与“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样历史悠久的“汤武革命”,虽然见不着“手枪炸弹”,却一点儿都不缺乏“血流漂杵”的“激进”气息,不然的话心太软的孟夫子也不会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以致诉诸蔑视经典权威的大无畏批判精神,正义在手仁爱在心地正經宣布“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了(《孟子·尽心上》)。相比之下,曾经指责这位贤人“最顽固,宗法思想,狭隘一团”的熊十力,倒是依据某些文本材料提到过儒家“道统”排名第六的那位“圣王”斩杀“国贼”的浑身血腥味:“武王最劣。殷帝纣已自杀,而犹亲斩其首。纣妾已自杀,而亦亲斩其首。”(《乾坤衍·辨伪》)有鉴于此,“手枪炸弹是赖矣”的活水源头,有没有可能追溯到这里?

于是乎,在反思“五四”事件的时候,我们或许至少面临三个悖论。头一个是“五四”事件是不是标志着所谓“救亡压倒启蒙”的转折点,因而我们应当如何看待它与当时孕育了它的精神母体——新文化运动之间的微妙关联?具体点说,它想要“救”的是什么“亡”,而在压倒了“启”之后又延续了怎样的“蒙”?第二个是考虑到“家国一体”“家国同构”“家国天下”的绵延文化,直接发端于“去家”传统的“五四”事件,如何又终极地发扬了“爱国”传统?在此“家”与“国”之间有着怎样一种奇特的关系?最后一个则更是宏大叙事了,可以将前两个容纳在自己里面:从上下几千年的历史视角看,“五四”事件究竟算是“激进”呢还是“保守”?假如兼而有之的话,它“激”的又是什么“进”,“保”的又是什么“守”?对于现如今的炎黄子孙来说,它到底在怎样的实质性意义上深刻弥漫地影响到了每个国人的精神心灵、言谈话语、衣食住行?

不仅鉴于本文自觉位于的实然性认知描述维度,而且鉴于笔者学力和本文篇幅的绝对有限,这里当然不可能站在某种规范性价值评诉的立场上解答上述悖论。但它们似乎可以让我们看到,历史是复杂纠结的,尤其是有着几千年绵延的中国历史。所以,作为结尾,在此只想点到为止地再提及另一个足以让这段复杂纠结的历史变得更加复杂纠结的简单事实:在自己的婚姻大事上,胡适和鲁迅这两位新文化运动的急先锋,都曾经默认了积淀深厚的“父母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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