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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市场管理的现状及对策

2019-05-24牛占东

农民致富之友 2019年13期
关键词:种子法法律法规经营

牛占东

种子是粮食丰产的主要载体,是一种特殊的农业商品。种子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农业生产的成败。伴随着《种子法》的实施,我国种子经营从传统的专营模式转变为许可经营模式。因此,市场经营主体更加多元化,但也给种子监管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加强种子市场的监管,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是维护广大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实现农业增产增效的重要保障。

一、当前种子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种子管理现状

《种子法》颁布以后,种子市场趋向多元化,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不断增加,经营网点繁多,品种结构复杂,从业人员素质低,售后服务跟不上,市场混乱,生产经营不规范,甚至无证经营非法销售未经审定品种、假劣种子,有些经营网点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利益不讲种子质量好坏,不顾法律法规的限制,不搞跟踪服务,追求高利润,乱引种,乱宣传,造成种子市场的混乱局面,给广大人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2、种子市场存在的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水平不高,经费短缺。

由于执法等经费投入不足,在进行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时,还要对种子进行质量抽检,尤其是新品种和种植技术的推广试种应当做好查办管理工作。但由于经费等问题,使种子检验人员培训次数较少,不能很好地掌握一些高端仪器的使用方法。此外,因技术人员自身素质的限制,种子检验方面的知识、技能达不到相应水平,一些高标准的检测工作难以开展。

(2)缺乏种子质量检测机构或检测手段落后

目前,礼泉县还没有建立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室,检测手段还停留在手摸、眼观上,仅有的检测设备非常落后老化,根本用不上。

(3)农户缺少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不少农户在购种时为图方便和省钱不到正规的种子经营场所购种,往往从走村串巷的游商小贩手里购种,种子质量难以保障,有的农户到代销户手中购买种子后不索要销售凭证,一旦质量纠纷很难索赔,使农民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4)非法生产、无证生产经营现象日益猖獗

近年来,随着农作物种子市场价值被不断挖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加入这个行业,众多不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便通过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经营)种子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等非法的方式强行进入,为该行业增添了诸多混乱因素。

二、做好种子管理工作的对策

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种子管理队伍肩负着辖区内的种子管理工作。种子管理的好坏,关系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由于种子管理工作专业性、政策性强,必须在稳定种子管理队伍的同时,加强对种子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将种子执法人员培训、锻炼成既懂法律,又精通业务;既讲原则,又能准确执法;既能秉公办事,又不误伤经营者的复合型人才。

2、建立稳定的试验示范基地

建立永久性种子田间检测基地,选择气候适宜,地势平坦,地力均匀,水源充足,管理方便的水旱田地块。由种子管理部门负责规划改良,建立较为固定的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区。以便选取抗性好,适宜推广,产量高的主导品种,为农民购种提供科学依据。

3、加强种子质检设备建设

不合格种子的使用会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损失,县级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肩负着本县种子质量的监督检验和裁定种子是否能够应用于生产的重任。由于经费紧缺,目前县级种子质量机构的检验仪器设备陈旧落后,残缺不全,长期得不到改善,严重影响种子质量检验工作的开展,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足够的经费,建设种子查验设施,购全种子质量检验所需的议器设备,以适应种子形势的发展,促进种子质量的提高。

4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并完善种子备案登记制度

首先,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审查种子企业的申报资质,对不符合准入要求的企业与个人均一律禁止发证。对于种子经销商要重点检查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对种子生产者要重点检查是否有超范围生产的行为。通过加强对相关证照的管理与核查,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其次,根据《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落实种子备案登记制度。种子管理部门要对全市种子经营门店进行逐一摸底登记。同时,安排检验人员逐户逐品种取样,根据种子检验流程进行室内检验,并将结果登记备案。建立健全种子经营档案,为规范种子经营行为与依法解决种子质量纠纷问题打好基础。

5、加强种子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管理人员意识。每年开展一期种子经营培训,强化學习《种子法》《黑龙江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经营技能,要求经营户掌握经营备案流程,并建立种子经营档案。最后,加强服务指导,增强农民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以开展科技下乡等活动,大力宣传普及种子方面的法律法规,帮助广大种植户正确识别种子的真假以及农业种植技术,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服务。

6、强化种子市场管理,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要加强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者,严把市场准入关,要按有关要求,认真审核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资格,对资质条件不符合发证要求的,要依法撤销备案、包装、标签和经营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给予警告和处罚。要建立长期有效的执法机制,维护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加大种子执法力度。特别是在农作物种子的销售季节,种子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对当地销售的每一个品种进行随机抽查,严把种子质量检验关,对不合格的种子要坚决清退市场,把假劣种子控制在耕种前。

在农业科技种子管理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农民的利益,提高我国农业发展水平,必须在种子的管理过程中,根据我国《种子法》的要求,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办法,同时还应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种子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使我国的种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作者单位:161300黑龙江省讷河市种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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