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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价值链的增值税税收筹划

2019-05-14张能权

财会学习 2019年14期
关键词:税收筹划价值链增值税

张能权

摘要:从我国税收制度构建开始至今,税收已经成为当前国家财政经济收入的重要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营改增的呼声不断高涨,在全国许多地区也都纷纷开始进行营改增的落地。本文在进行观点分析上,引入了价值链的观点,并立足价值链理论基础,结合我国增值税的征收情况,就如何有效进行增值税的征收进行了对应的税收筹划分析。

关键词:价值链;增值税;税收筹划

企业在进行财务目标的设定上,过去追求的是最大化的利益,而今则是强调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发挥。为此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合理的进行税收规划,能够促使企业更好的实现资金使用,提升企业的整体价值。

一、基于价值链的增值税税收筹划理论基础

在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企业的核心业务是服务,同时在过程中,诸如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和管理等活动,则是作为企业的辅助业务存在的。所以在进行价值链的布局上,实际上是涵盖了企业从最初的原材料购买,到最终进行企业用户服务的全过程。针对人力资源部分,企业可以选择自行进行管控,也可以选择外包的方式进行管控。借助对价值链上不同环节的权衡,合理进行不同链条的税收筹划管控,从而帮助企业实现核心竞争力的打造。

进行价值链的布局上,涵盖了企业内部的基础活动,以及辅助活动两部分内容。通过基础以及辅助价值链的衔接,构建起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核心价值链。由于企业价值链是动态变化的,所以基于价值链的税收筹划也是动态变化的。为了充分满足企业生产经营对最大利益的追逐,需要综合企业整合价值链,就价值链条不同环节的业务进行价值的转移和增值,最终达成共赢的目的。

二、基于价值链施工企业的增值税筹划

为了更好明确基于价值链的增值税税收筹划对策,在这一部分的论述过程中,重点结合A企业的实践情况,结合企业运营环节进行增值税筹划的案例分析。

(一)关于计税方式的判定

在2016年4月30日以后開工的建筑工程项目,则应该按照增值税计税方式,基于一般纳税要求进行税费的缴纳。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凭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抵扣,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如果未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是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所以我们考虑了初期管理水平和进项税额取票率在80%左右,所以我们加了一个取票率换算系数0.8。

(二)税费的具体计算方式

针对简易计税以及一般计税而言,对应的计税方式分别是:

简易计税纳税人应缴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3%

一般计税纳税人应缴增值税=当期销项税-当期可抵扣的购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1%-不含税购货额×适用税率×0.8

基于价值链进行A企业税收筹划的本质,在进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过程中,应该充分结合自身考量,选择增值率判断法来进行税收的筹划,具体的计算方式是:

一般计税方式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1%-不含税销售额×(1-增值率)×17%/11%×0.8 ①

简易计税方式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3%②

当①式与②式相等时,两者的不含税销售额相同,设不含税销售额为 S 可求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即

S×3%=S×[销项税率-(1-增值率)×进项税率×取票率]

简化得,增值率=1-(销项税率-征收率)/(进项税率×取票率)

故可根据本企业适用税率和实际增值率并结合上表来选择计税方式,当企业所售产品的增值率低于表中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作为一般纳税人税负较轻,而产品增值 率高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更宜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可少纳税。

如公司 A项目,不含税销售收入为 20000 万元,使用税率为 11%,不含税可抵扣采购额为 10800万元,购货适用税率为 17%,购货取票率为0.8,按一般计税纳税人的税负计算方法。

其应纳增值税额=20000×11%-10800 ×17%×0.8=731.2万元

按简易计税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20000×0.03=600万元

该企业的增值率=(20000-10800)/20000 =46%

大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41.18%,故A项目更适合成为简易计税项目,在筹划时如果此项目的开工许可证在2016年4月30号之前那就选择简易计征,可节税 131.2万元相应还可以节约城建税及教育附加。

(三)采购环节的税费计算方式

例如企业在过去一年中为确保施工项目的顺畅进行,需要进行相应施工原材料的采购,假设采购的金额是10万元/吨,共计完成原材料购买的总量是10万吨,则A企业在过去一年中用于原材料采购所花费的金额应该是10万元*10万吨=100万元。在这个过程中,其可以进行17%进项税额的获取,则应该获取的进项税额应该是100万元*17%=17万元。为此在这个过程中,A企业实际在进行原材料购买上耗费的成本应该是100万元-17万元=83万元。

如果是合理的进行税收筹划,那么为了尽可能降低原材料购买的成本,A企业在进行原材料的购买上,可以选择一些小规模的纳税人来进行这些原材料采购。则在这种情况下,A企业在进行原材料购买上耗费的成本,就是实际购买额。假设小规模纳税人给出的每吨原材料的价格是7万元,那么此时在进行10万吨原材料购买上,选择小规模纳税人,A企业应该支出的用于原材料购买的成本则是:7万元*10万吨=70万元。

通过两个原材料购买成本的比对,在进行施工原材料的购买上,如果选择大规模纳税人,尽管会有进项税抵扣,但实际上A企业在进行原材料购买上耗费的成本是83万元,但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同样数量的原材料,A企业所耗费的成本仅为70万元。因此通过两个成本的比对可知,在进行施工原材料的购买上,选择小规模纳税人,A企业会以更低的成本支出获取施工必需的原材料。

具体的计算方式是:

设定在进行原材料购买的过程中,如果企业选择的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进行原材料购买获得的发票应该是普通发票。此时在进行原材料购买上,每吨原材料的购买价格设定是X。如果是选择大规模纳税人,那么此时企业可以获得17%的增值税专票,也就是说可以实现17%的原材料购买款项抵扣,设定此时企业进行原材料购买的单价是Y。在这个过程中,还会涉及到10%的城建以及教育费支出。为此,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可以根据以下公式来进行核算:

Y-Y÷1.17*17%*(1_10%)=X

Y=1.19*X

通过以上的公式核算,在进行基于价值链的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基于比对,针对企业从不同纳税人处进行原材料购买的成本进行比对。通过比对,找寻最低的成本支出,从而为企业进行原材料购买决策提供参考。一般说来,通过核算,会得出在不同纳税人处进行原材料购买的最高限价。结合最高限价,企业在进行原材料购买上,可以判断出相应的成本支出。

(四)劳务工人是自行组织还是劳务外包的筹划

因为人力资源自行组织此部分活劳务创造的价值完全在企业的价值增值部分且无法取得抵扣凭证来抵减此部分增值,如果采用劳务外包方式组织施工生产(在建筑法允许的部分),那么此部分产值相应还可以取得劳务派遣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企业增值税的抵减,相应就减少了企业的增值税税负。

三、结论和建议

对于企业的经营活动开展来说,增值税是企业经营过程中必须支出的成本。为了更合理的降低企业增值税成本支出,在进行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可以基于价值链视角出发,合理的进行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举措制定,尽可能缩减企业增值税的支出成本。通过本文的分析,希望能够为更多企业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提供一些参考经验和借鉴,从而帮助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开展上,更好的完成税收筹划,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供一些有效的经验参考和帮助。

参考文献:

[1]王淑敏.企业税务筹划战略管理浅谈[J].财会通讯(理财),2018 (01).

[2]杨燕.关于企业税务筹划的探讨[J].财税研究,201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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