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参政制度化问题探索

2019-03-20信爱彤李业旗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9年9期
关键词:民主选举参政公民

□信爱彤 李业旗

在现代社会中,参与政治是公民在政治生活中的基本权利之一,它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化程度的重要标准。公民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参政途径来影响公共政策和政治运行过程,从而使其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政治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民主与法治的社会。依法治国,重要的就是在参政观念层面上确立权利本位的目标取向。实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就是要唤起人们的参政议政主体意识、公民权利意识,就是要使人们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独立人格、自由、尊严和切身利益。

一、转型期我国参政制度化存在的问题

(一)民主选举形式化。公民参政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对公共权力的行使起着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然而就我国现阶段而言,公民的参政行为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选举权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公民通过参加选举活动选出自己支持的候选人来代表自己表达政治诉求,从而影响政府的决策,这是公民参政的重要形式之一。但是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民主选举却并没有体现上述的政治功能,而是表现出相当程度的形式化。以选举人大代表为例,一方面,参与投票的公民范围不够广泛,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参与过选举人大代表投票活动的公民却只占少数,很多人一辈子也没有参与过。另一方面,由于选举信息的公开程度有限,使得选民对于选举信息获取不够充分,无法保证参与的科学性。选民在进行选举前被通知参与投票,但由于许多客观因素的存在,往往没有充分的时间去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仅能通过现场公布的官方资料在短时间内进行抉择。尤其是在重大的选举活动中,选民往往只是以投票的方式对预先设定的政治安排进行一次认可而已,并不是参与的公民所进行的自主选择。

(二)网络参政失范。大众传媒自诞生之日起就与政治密不可分,在政治选举和政府改革中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在传统媒体时代,政府信息的公开是缓慢而又有限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民参与政治的效果。近年来,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为公民参与政治活动提供了新的契机。第一,网络媒体降低了公民参政的“门槛”,扩大了公民参与的机会,民众在表达利益诉求时不必再遭遇传统途径的限制,政府借助形式多样的互动交流平台极大地提高了公民参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第二,知政是参政的前提,公民在面对参政信息搜寻上的高额成本和参与结果的不确定性时,往往会出于理性而放弃这种行动,从而导致参与冷漠,而网络媒体能够大大促进政府信息的公开,满足公民对信息的需求。但是在享受网络所带来的便捷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公民在网络参政的过程中存在着非法性参与和不平衡性参与的事实。

1.非法性网络参政。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空间,有相当程度的隐匿性,这就为某些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一些人利用互联网散布政治谣言,进行政治煽动,制造混乱,攻击和诋毁政府,并有计划、有目的地侵入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决策部门和信息中心,窃取机密或者破坏计算机和数据保护系统。”例如,近年来的“港独”活动频繁,出现了许多宣传“港独”的网站,一些“港独分子”和境外组织利用互联网恶意分裂大陆和香港的关系,制造着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危机。

2.不平衡性网络参政。互联网的发展推动了我国电子政务建设,各地的政府部门都建立了相应的政务网站,使公民及时了解到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也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迅速。但同时我国又面临着数字鸿沟问题,信息资源接收的差异性导致了我国公民网络参政的不平衡性。就地域而言,由于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的差距,造成了西部某些边远地区网络普及率较低和信息贫瘠的问题。网络低普及率使得互联网资源无法及时传达到相应地区,这无疑让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公民间接丧失了网络参政的积极主动权。就网络参政的主体结构而言,男性网络参政的比率略高于女性;收入高的人较收入低的人更容易通过网络进行政治参与;中年人比年轻人更关心时事,但由于当前中国学生网民数量巨大的特点,应密切关注青年学生的网络参政情况。

二、完善参政制度化的对策

从古今中外的历史经验来看,在民主与法治建设过程中,公民参政既有积极影响,又有消极影响。一方面,广泛的民主和法治为公民提供了更多参政的途径和机会,公民影响政治决策的能力也有所提高,同时也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另一方面,在民主与法治带来更多制度和机会的同时也应考虑到参政的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否则急剧增加的参政需求便会导致政治上的不稳定和混乱。

(一)提高民主选举的实效性。民主选举是公民控制政府最直接的手段,也是公民参政最常见的渠道,针对以往基层民主选举中出现的形式化的问题应当予以重视和改进,提高民主选举的实效性。对于选举开始前的倡议与动员、选举进行时的监督以及选举结束后的信息公布都应有细化的规定,防止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被曲解。同时要进一步做到信息公开,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等各个环节和程序都应在透明的环境下进行,使选举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真正发挥公民参政的民主作用。

(二)保障网络参政的有序性。第一,制定公民网络参政的相关法律,净化网络参政的环境。互联网的发展为公民提供了一个交流意见和自由表达的优良平台,网络凭借其开放性、交互性和低成本等特点唤醒了大批网民的参政欲望,但是网络的这些特点同样也吸引着一些不法分子,他们的行为严重阻碍了公民网络参政的有序进行。因此应该注重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非法网络参政的打击力度,建设健康的网络平台,营造良好的参政氛围。第二,加大网络基础资源的投入。一方面,国家应该加大对各级政府官方门户网站的扶持力度,使其服务于国家的工作大局。同时,借助网络信息双向传播性和开放性等特点,及时传递政治生活的最新信息,使信息在政府与公民之间交互共享,有效增强政府回应性和透明性。另一方面,针对西部等经济不发达地区信息贫瘠问题,政府应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大力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维护,对部分地区免费开放数据资源,从而消除网络参政不平衡性问题。第三,要充分考虑到网络参政主体的多元性,对于不同群体参政需求的满足要有针对性。

(三)加强参政的立法保障建设。从法治建设上看,程序法制建设必须跟上实体法制建设的步伐。“当前,应当抓紧健全公民参政权利方面的立法,诸如完善社团立法、舆论监督法、人大监督法、政务公开法、申诉法等等。”[2]针对公民参政的范围、形式、原则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为公民参政提供刚性的制度保障。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因此在健全立法的同时要注重培养公民的民主法治精神和主人翁意识,鼓励他们重视政治并积极参与到政治中去。

猜你喜欢

民主选举参政公民
论公民美育
颜回之乐
绍兴后期高宗对中枢体制的调整——以汤思退再次“兼权”参政为中心的考察
隐私保护也是公民一种“获得感”
兰州市绣河沿回汉聚居区民主选举的现状与管理研究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候选人之规定
十二公民
地位、政治关注、政府信任与基层民主选举中的投票参与——一项来自CGSS2010的Logistic回归模型研究
为谁参政?
——参政妇女的社会性别意识分析
论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对妇女参政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