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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社会契约论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其理论渊源研究

2019-02-24邵宛云

营销界 2019年28期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霍布斯卢梭

邵宛云

一、引言

我国是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主义国家,自从1949年建国以来,我国整个法制体系在逐步改善,并且我国在传统制度的基础上也大胆的借鉴了国外先进的法律思想,推动了我国法治进程与建设。而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对西方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工作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卢梭基于人类不平等起源的基础进行大胆的探究,深刻的分析了人权、自由、民主、平等等诸多问题。而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中,法律与政治二者是紧密联系的,政治会对法律的形式产生影响,同时法律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面貌。

二、社会契约论产生的时代背景分析

(一)社会政治领域方面,社会等级森严、矛盾尖锐

18世纪的法国社会等级非常森严,人民群众都按照自身社会地位的差异分为三个等级。第1等级和第2等级虽然人数少,但是掌握着法国的一切权利。而王权与神权的政治联盟在精神上震慑了普通人民群众,并且大肆宣扬“君权神授”以及“朕即国家”的绝对君主主义思想,这对人民群众的思想产生了非常严重的麻痹作用,进而来达到维护专制独裁统治的目的。与此同时,在行动方面,这些掌握了国家权力的阶层通过所掌握的警察、监狱、军队等国家机器,采取了诸多强硬措施,来对当时的人民群众的反抗活动进行了严厉的镇压。

(二)思想领域方面,启蒙运动兴起、价值观念冲突严重

18世纪法国的社会阶级矛盾非常严重,整个社会的冲突也非常尖锐。社会的不公平现象普遍存在,再加之人们的政治地位不平等以及不自由,对当时的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了严重的阻碍作用,这也迫使社会变革迫在眉睫。社会弊端日益凸显,整个社会的局势是非常紧张的,而民主也处在生死攸关的危急时刻,有许多有识之士开始对当时的社会制度以及思想道德、宗教信仰进行了独立思考,前所未有的启蒙运动也在欧洲拉开序幕。卢梭提出了民主思想,来对社会弊端进行改造,达到促进社会进步的目的,同时,这一思想也为后人追求自由与平等指明了明确的方向。

三、社会契约论产生的理论渊源

早在古希腊的智者时代,就存在社会契约的身影。伊壁鸠鲁提过一种与社会契约论相类似的学说,“一切善的根源都是口腹的快乐,哪怕是智慧与文化也必须推源于此”。按照伊壁鸠鲁的观点,人们生活的根本目的是追求快乐,而人们快乐的根源是源自于个人内心的,然而不能够因为个人的快乐而去对他人进行伤害,所以不同个体之间的冲突是难以避免的。而要想有效的避免与他人之间发生冲突,就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调整。而国家的产生,就是在社会契约的基础之上而出现的,不仅要满足我个人的快乐,其实也要保证他人不会因为获得“快乐”而遭受损失。相比较而言,最为完整的古代契约理论是卢克莱修的契约思想理论。卢克莱修认为,在最开始的时候,人们的承诺是非常有效力的,每个人都非常注重信守诺言,因此每个人都是朋友,并且以朋友的方式来进行相处,不希望自己受到伤害,同时也不想去对别人进行伤害,所以,在这一时期不同人之间是不需要特别的约束的,而社会契约正是建立在诚信之上的。

到了16世纪,作为古典自然法之父的格劳秀斯在近代国家以及法律观念的基础之上,把自然法作为哲学思想与政治思想的武器,成功的把法学从神学中分离,并且依据人的理性与社会本性提出了社会契约理论。按照格劳秀斯的观点,自然法是具有普世性的,是永恒不变的,是以人的理性为基础的。而人类自古以来是群居动物,所以在早期的时候,人类是以家族社会为单位的,由于环境非常恶劣、物质条件较差以及出现了私有财产的关键,人类开始学会相互依存,而这种本能也指导人们为了满足大家共同的意愿,进而达成一定的协议,将一部分的权利向主权者进行转移,进而逐步建立起了国家政权目的是求得自我保护,并且获得一种有序的生活方式。格劳秀斯所提出的社会契约论,从本质上来讲,没有真正的体现人民的主权地位,但是当时的资产阶级背景下,这一言论已经是具有一定进步性的。

在17世纪,霍布斯是英国非常著名的哲学家。其所提出的自然法,是基于“性恶论”的理念。按照他的观点,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趋利避害也是每个人的本能,所以每一个人都会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去采取一定的手段来实现,但是这些欲望不只是为了满足生活,甚至还会存在部分超过基本生活的奢侈要求。即使每一个人的欲望是存在差异的,但最终都不会得到充分满足。所以霍布斯所提出的社会契约论是存在一定局限性的,从表面上看,霍布斯是从个人利益出发的,但实际情况下却是在为君主专制制度进行辩护。在霍布斯的社会契约理论下,人民群众为了追求有序、稳定和平的状态而设立国家,而国家也掌握了人民群众所转让的权利,同时,国家也拥有绝对的强制执行力,因此只有维护好君主的地位以及权力才能够有效的确保社会契约最根本的目标得以实现,由此可见,霍布斯的社会契约理论是难以得到充分认可的。

英国著名的哲学家洛克在霍布斯之后也对社会契约理论进行了研究。洛克认为,自然法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先天权利,而政府之所以存在目的,是为了维护个人的权利,由此可见,霍布斯与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是存在比较大差异的。洛克假设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的自由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是一种相互合作、相互依赖的关系。

总的而言,除了当时的社会历史原因、卢梭的个人经历,逐步发展的社会契约理论也对卢梭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卢梭所提出的社会契约论虽然受到历史背景以及其他法学家理论的深刻影响,然而,他在认同前期部分社会契约理论的同时,也有一定的独立思考与认知,并且以自己的独特视角去对社会契约理论的逻辑起点、内在结构以及演化过程、内容进行了阐述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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