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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六年前后的自由市场政策与城市商品供应*

2019-02-19

中共党史研究 2019年1期
关键词:自由市场上海市

林 超 超

城市自由市场主要是指“在大中城市以小商贩和农村社员为主组成的农副产品市场以及有国营、集体商业参加的属于批发性质的专业市场和综合性市场”。前者以零售为主,产销直接见面;后者以批发为主,如交易所、批发市场、货栈等。20世纪50年代前半期,随着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推进,国家统一市场逐步确立,自由市场的经营范围缩小,基本上形成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一统天下的局面。[注]《当代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当代中国出版社、香港祖国出版社,2009年,第79页。但因自由市场萎缩而带来的弊病也很快显现,尤其是给人民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1956年中共八大前后,在陈云的提议下,开放自由市场政策日渐成型。在物资普遍短缺的年代,自由市场的扩大“必然会对高积累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产生冲击, 同时也为农民脱离集体经营和集体经济进而脱离国家计划控制提供了空间”[注]武力:《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引入市场机制的先声——陈云与1956年农村自由市场的开放》,《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5期。。因此,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之后,这次短暂的放宽自由市场的尝试就渐渐落下帷幕。现有研究对1956年开放自由市场政策的出台、实施及其与农村商品流通、副业和土产生产、农民收入之间的关联,已做了较多阐释。对于开放自由市场政策缘何昙花一现,现有研究大多从“意识形态论”出发,认为有限开放自由市场期间出现的“市场乱象”,极容易被贴上“资本主义”之类的标签,从而使得政府采取行政干预手段加以禁限[注]夏林、董国强:《一九五六年至一九五七年有限开放自由市场政策述论》,《中共党史研究》2015年第2期。。另有学者注意到,1958年以后,重新开放自由市场作为缓解饥荒的举措被再度实施[注]冯筱才:《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三年中共自由市场政策研究》,《中共党史研究》2015年第2期。。可见,即便开放自由市场政策与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计划市场之间有诸多不适,但解决现实问题是第一位的。同样,1956年开放自由市场政策的出台,亦是为缓解市场供应紧张局面的一种对策。我们有必要从城市商品供应的角度,来重新检视社会主义改造后的这次开放自由市场政策。

一、统购统销政策与城市商品供应

“一五”计划实施以来,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和工业化发展,城市人口快速膨胀,1953年全国城市人口达到7826万,比1949年增加2061万[注]《中国农民负担史》第4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年,第173页。。这一情况导致商品粮需求量大增。在1953年以前,经营粮食的主体除了国营粮食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外,还有私营粮商,也就是说存在以国营商业为代表的计划市场和以私营粮商为代表的自由市场,由此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价格——牌价和市价。国家通过规定公私经营的比重以及发挥国家牌价在市场上的主导作用,稳定粮食市场。1952年下半年,因粮食供不应求,全国许多地区出现抢购粮食的情况,造成粮食牌价与市价严重脱节。由于粮食市价高于牌价,国家收购不到足够的粮食。1953年9月,全国粮食收购量只完成计划的80%左右,西北地区仅完成计划的46%。[注]《当代中国的粮食工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69—70页。而同期,全国粮食的销售量却增长显著,购销逆差情况愈加严重,这直接影响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粮食供应。

(一)统购统销政策的出台与自由市场的收缩

1953年6月以来,上海粮食销量迅速上升,个别零售商店出现上千人排队争购的情况。当市场上出现商品供不应求时,私商就开始活跃起来。1953年时,上海私营批发商数量仍很大,几乎占到全国私营批发商总户数和从业人员的1/3。他们到粮食集散地或农村中以高价抢购粮食,囤积居奇或长途贩运,谋取高额利润。上海杂粮油饼业一家私营批发商于八九月间在江苏淮阴一带抢购的黄豆、青豆就有15万斤以上;另一家批发商到蚌埠抢购麻油4万斤运到上海,并将其中的1万余斤销往广州。[注]《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48页。

增产是解决供不应求问题的根本办法,但是农产品产量不是短期内就可以大量增加的。依据陈云的建议,中央政府最终决定采取减少国内消费的办法,对粮食和主要农产品实行计划收购(即统购)和计划供应(即统销)。1953年11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规定生产粮食的农民应按国家规定的收购粮种、收购价格和计划收购的分配数量将余粮售给国家,所有私营粮商一律不许私自经营粮食,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代理销售粮食;所有私营粮食加工厂一律不得自购原料、自销成品,由国家粮食部门委托加工[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561—564页。。此后,国家先后对粮食和油料实行了统购统销,并加强了对其他主要农产品和农业副产品的收购。

自统购统销政策实施以来,国营经济控制了大宗商品的收购与货源,私营批发业务日渐缩小。1954年上半年,上海尚有私营批发商91个行业8377户,共4.4万多人。到1955年底,先后有48个行业4353户私营批发商接受改造,其中歇业3957户,转业91户,转零售、经批、代批等共305户[注]经批指批发经销,即私商定期向国营商业造报进货计划,经批准后向国营公司进货,再按规定的牌价批发给零售商;代批指批发代理,即私商将原有资金缴给国营商业作为保证金,按实际批发需要定期造报计划,代理国营商业的部分批发业务。。至此,国营商业占批发总额的比重上升到85.6%[注]《当代中国的上海》(上),当代中国出版社、香港祖国出版社,2009年,第445—446页;孙怀仁主编:《上海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简史(1949—1985)》,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51页。。凡国营商业掌握了货源,私营批发商被全部代替的交易市场如棉纱、棉布、粮食等,先后关闭。其他市场如猪肉、蛋品、干鲜货等,留下了一些小批发商和行商,由国营商业部门领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派人驻场。这些保留下来的私营批发商只允许经营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经营较少或尚未经营的行业,主要是一些小工业品、手工业品、土特产品等;同时,经营地区受到限制,严格控制城市与城市之间的长途贩运。

对经营计划供应商品的私营零售商,国家逐步实行经销、代销等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注]经销即私营按国营商业的供应计划,以现款向国营商业进货,再按国家零售牌价出售,获取批零差价;代销即国营商业委托私商按照供应计划和国家零售牌价出售商品,私商从中获取一定的代销手续费。。1954年底,上海共有粮、油、布、酒、糖、煤、百货、绒线等19个零售行业,占总户数54.3%的私营零售商接受经销、代销。1955年12月,棉布、绸缎、绒线等三个商业行业分别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注]《上海社会主义建设五十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33页。1956年1月,在全行业公私合营高潮中,其余的4000多户私营批发商、7万多户私营零售店和饮食服务点全部实行了公私合营,8.5万多户小商小贩被组织起来[注]《当代中国的上海》(上),第446页。。

(二)农副产品与日用消费品供应

统购统销以来,除粮食、棉花、油料由国家实行统购以外,其余大部分或委托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或由国营商业公司直接收购,对城市和集镇的市场实行严格管理,限制私商的贩运活动。城市里原有的交易市场或陆续改为国营批发所或自行淘汰。1949年时,上海市有副食品交易市场约60个,包括蔬菜、水产品、鸡鸭、南北货、猪、牛、禽蛋等各类交易市场,大多通过代理行进行买卖,少数由本地和产地的座商自行交易。50年代以来,市工商局不断对交易市场摊贩进行清理整顿,限制发展,将部分淘汰的摊贩输送外地。至1955年底,全市副食品交易市场摊贩基本纳入有组织范围。[注]袁恒权主编:《上海副食品商业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第269—270页。

限制私商的贩运活动带来的一个后果是部分农副产品的减产。自1953年起,若干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就经常脱销,许多场合消费者都要排队买东西。这种现象在统购统销以后加剧了。1954年夏季,上海市场出现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供应不足的情况。曹杨新村工人家属反映,不少小菜不像过去那样可以随时买得到了,只能是有什么买什么,食糖每月只能买到一斤[注]《家属们座谈副食品》,《劳动报》1954年8月18日。。为此,上海市引导市民根据副食品的季节性供应特征安排自己的日常消费,不要“凑热闹”,并适当选择易于储存的食品,如遇鲜肉供应不足,可购买咸肉或腊肉替代[注]虞山:《怎样正确看待若干副食品供应不足的问题?》,《文汇报》1954年6月5日。。

每到年关,上海市场上的农副食品供应就会异常紧张,周边省份的农副产品供应已无法满足需求,必须从较远的地区组织调入。1954年底,为供应市民元旦和春节之需,上海市食品公司从西南各地运来一批咸肉;郊区供销合作社从福建、江西等地运来大批冬笋;工业生产合作社特地加工了大量水磨年糕,如此才能保证节日市场供应[注]《节日副食品供应充分》,《劳动报》1954年12月30日。。1955年底,为满足市场供应,上海从外地调入的肉食品有内蒙古、东北的菜牛肉、沙盘鸡,内蒙古、河北的羊肉,云南的腊肉、香肠,还有来自蒙古人民共和国的冻牛肉和冻羊肉[注]《节期供应大量副食品》,《劳动报》1955年12月26日。。蔬菜是上海市民最重要的副食品之一。至1955年,全市70%的蔬菜由郊区集中供应。过去这些地方均为小农经营,分散播种,分散上市,品种繁多;集中经营以后,改为集中播种,集中收割,集中上市,导致市场供应不均衡,淡季脱销,旺季滞销。[注]《忻元锡关于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问题的报告》(1956年11月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76-2-171。

除农副产品供应不足,日用消费品的供应也无法满足市场需求。1956年8月,上海市场上多种日用百货供应紧张(见表1)。自1953年以来,日用消费品质量下降和品种减少的情况也十分突出。市民们戏称暖水瓶是“定时炸弹”,温度表是“自由主义”,三角尺成了“跷跷板”。本来可以使用一年的电灯泡,现在只能用三个月。棉纱杂质多,棉布黑白点多,染整布颜色不牢、易缩水,印花布花色不鲜艳、图案单调。大部分工厂都不再重视产品品种的更新和花色的多样化。如1953年以前,一个袜厂有七名设计员,每年要出十几种新花色供应市场,但加工订货以后,三年只做了七种花色。[注]《蒋光鼐部长的发言(摘要)》,《新民晚报》1955年7月28日;《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以后的新问题》,《人民日报》1956年9月21日;《忻元锡关于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问题的报告》(1956年11月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76-2-171。

表1 1956年8月上海部分日用消费品供应量与市场需求量比较

资料来源:《上海市国民经济统计简报第21号:目前上海市场情况》(1956年8月2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31-2-32。

经历了战争时期及社会动荡年代的物价风潮,物价稳定与否被视作社会时局稳定与否的重要指标。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以来,社会主要商品的物价水平都在国营商业部门的严格管控之下,趋于稳定。但正如陈云所言:“商品的质量下降是最大的涨价。”[注]《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以后的新问题》,《人民日报》1956年9月21日。由于缺少市场机制,工业生产部门无须关心产品销路,就极容易通过降低产品的品质来控制成本,完成产量与产值。

二、自由市场的重新正名

早在1955年,市场管理过严影响商品供应的问题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指出,有些地区不区分主要物资与次要物资,不区分交易性质和管理对象,随意宣布统购、禁运,从而影响城乡间的物资交流和小土产的销售,造成某些商品供求紧张[注]《1953—1957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商业卷)》,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第751—756页。。在1956年中共八大以前,陈云在多次场合提到应改变对市场管理过严的办法,允许开放自由市场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强调“大的方面计划,小的方面自由”[注]《陈云文集》第3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第103页。。

(一)自由市场的边界

经过几番酝酿,1956年9月20日,陈云在中共八大上作了题为《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以后的新问题》的发言。他谈到,自国营商业部门对资本主义工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以来,不少工厂不像原来自销的时候那样关心产品的质量。由于向工厂订货的工作集中于少数批发公司,基层商店不能根据消费者的需要直接向工厂进货。因此,商业部门向工厂所订货物的品种规格较以往减少。国营批发公司发到各地的商品的品种和数量,发生一些不合当地需求的情况,出现“这里积压、那里脱销”的现象。此外,统购统销以来,私商的采购和贩运受到限制,农副产品仅由当地供销合作社或国营商业部门独家采购,没有其他采购单位参与竞争。当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商业部门对某些农副产品减少收购或收购价格偏低时,这些农副产品就会减产。为此,陈云提出今后应采取如下措施。第一,改变工商之间的购销关系。凡有关国计民生和规格简单的产品,如棉纱、棉布、煤炭、食糖等继续实行统购包销,以便保证供应、稳定市场;对于品种繁多的日用百货,逐步改用选购办法。商业部门有权优先选购,没有被选购或选剩的商品,可以由工厂自销或者委托商业部门代销。第二,保留一定数量的分散生产和分散经营,以适应市场上多种多样和经常变化的需求。陈云强调,小商小贩和私营批发商业人员应该保留;许多农副业生产也应该由社员分散经营,只有这样才能增加农副产品的品种。第三,改变市场管理办法,取消为限制资本主义工商业投机活动而规定的办法。部分农副产品如小土产,应允许各地国营商店、合作商店、合作小组和供销合作社一起自由收购、自由贩运,以避免由于当地供销合作社不注意收购或者收价偏低而造成减产。第四,针对在价格政策上将稳定物价简单看成是必须“统一物价”或者“冻结物价”的观念,陈云强调价格政策要有利于生产,全国约3/4的重要商品仍由国家收购和销售,不用担心放开自由市场对物价稳定造成不良影响。第五,适当改变计划管理的方法。以往国家计划指标大多为估算,且层层下达,又因为工厂的产品均由商业部门包销,由此造成工厂的生产往往只顾完成产值,对于商品是否合乎市场的需求不加重视。陈云指出,应把国家计划中的各项指标作为一种参考指标,让工厂按照市场情况,自定计划进行生产,而不必受国家参考指标的束缚,并且根据年终的实绩来缴纳应缴的利润。最后,陈云强调,所有这些改革措施决不会出现“资本主义的市场”,它是一种适合于国情和人民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市场”。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这种自由市场是在国家领导之下,作为国家市场的补充,它是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组成部分。[注]《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以后的新问题》,《人民日报》1956年9月21日。

在国务院关于开放自由市场政策正式出台以前,已经有湖北、广东、山西、山东、江西、四川、福建、江苏、河北等省份先后在不同范围内放宽了自由市场管理。但是,由于开放的界限不明确,特别是某些由国营商业公司或委托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的物资市价上涨,农业社和农民不愿将产品卖给国营商业部门,已签订的预购和派购合同也不愿履行。针对放宽市场管理后出现的这些新问题,1956年10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由陈云起草的《关于放宽农村市场管理问题的指示》,对自由市场的开放范围作出限定。第一,凡属国家统购的农产品如粮食、棉花、油料,必须统购;凡属由国营商业公司或委托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的物资,如烤烟、黄麻、苎麻、大麻、甘蔗、家蚕茧、茶叶、生猪、羊毛、牛皮、土糖、土纸、废铜、废锡、废铅,若干种中药材,供应出口的苹果、柑橘,若干渔产区供应出口和供应上海、北京、天津的水产品,仍由国营商业公司或委托供销社统一收购;凡属供不应求的物资,一般都不应开放自由市场。第二,农村市场中可以放宽管理的品种,只能是小土产中的一部分,供求正常的或供过于求的。第三,凡属国家统购或委托国营商业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的产品,收购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应该有全国平衡的收购价。[注]《陈云文集》第3卷,第105—107页。

10月28日,在国务院第五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召开的农村市场汇报会议上,陈云继续强调,重点考虑开放自由市场的是国家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以外的第三类物资,其价值不大,不妨害大局,可允许适当涨价,以刺激这类物资的增产;与此同时,允许农业社和农民贩卖的商品仅限于自产自销的小土产,对此可不加干涉[注]《陈云文集》第3卷,第109—110页。。这次会议最后作出总结,对于重要工业原料和重要出口物资(主要是生猪、黄麻、苎麻、大麻、烤烟、甘蔗等),国家必须保证征购;对于品种复杂、生产零星分散的小土产品,可开放自由市场,放宽管理[注]《1953—1957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综合卷)》,中国物价出版社,2000年,第1073页。。

(二)自由市场的繁荣

工商贸易在上海向来具有很重要的地位。自由市场开放以来,上海市场一派繁荣。据时任上海市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的忻元锡介绍,上海开放自由市场以后,工业品的销售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包销,它是在加工订货、统购统销基础上的发展,是工业品销售的主要形式;所有工厂的产品仍由商业部门提出指标,工业部门进行生产,再由商业部门进行分配,不同的是强调质量的重要性,不好的产品商业部门可以退回。第二种是选购,带有自由市场性质。如上海百货系统内有45%的商品实行包销,其余55%的商品实行选购;文教用品中包销的占80%,其余20%实行选购,主要为“三琴”(钢琴、风琴、口琴)等文娱用品;针织和棉纺织品也有15%实行选购。第三种是自销,主要为手工业品等日用消费品。[注]《忻元锡关于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问题的报告》(1956年11月6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A76-2-171。

上海老城隍庙商场、南市(今属黄浦区)批发市场很快成为日用百货的主要集散地,市场交易日渐增多。交易的商品以小百货,如枕套、服装、围巾为多,另售有少量的丝袜、玻璃(尼龙)牙刷等商品,品种花色众多,交易数量较以往大为增长。城隍庙袜带摊一笔的交易额就可达到1700元,由北京市百货商店购去;隆太文具店与玉门中百公司的交易额达3.5万元,为该店历史之最。手工业局从11月起准许五金家用炊具自产自销后,生产积极性普遍提高,卢湾区(今属黄浦区)第五白铁生产社10月生产煤炉仅80打,11月计划要生产400打。[注]《上海市国民经济统计简报第41号:自由市场开放后商品增加市场活跃》(1956年11月3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31-2-32。

自由市场开放以后,大批外埠人员来沪采购。上海老城隍庙商场是外埠人员来沪采购的主要场所,座商、摊贩营业额从1956年1月的81.7万元增至10月的181万元。露香园路、山东南路、淮海路、方浜路、福州路等处的摊贩批发市场以经营质次价廉的商品为主,也颇受欢迎。外埠采购人员来沪暂住的旅馆客栈,也成为掮客居间人活跃的场所。据15个客栈的统计,外埠采购人员多达七八百人。只要他们在房间门口悬挂“××商店驻沪采购组”字样,就会有掮客主动找上门兜售商品。掮客兜售的商品价格要比厂商直销的价格略高,但外地采购人员碍于人地生疏,也愿意向掮客购买。[注]《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关于上海市自由市场基本情况的报告》(1956年11月2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23-1-582。

这些进入自由市场的商品有多种来货渠道。一部分是地下工厂生产的产品。1956年6月,邑庙区(今属黄浦区)有地下工厂300户左右,9月增至478户,营业额由7.7万元增至27万元。到10月底,全市的地下工厂发展到2800余户,产品涉及针棉织品、玩具、文教用品、皮带、皮鞋和小五金等。[注]《上海市国民经济统计简报第41号:自由市场开放过程中的若干问题》(1956年11月3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31-2-32。这些地下工厂可以根据市场需求,灵活变换产品,做到缺什么产什么。他们所使用的原料主要是可以流通的废料、次料,如数百户的地下针织工厂通过向废品公司购买废次棉纱作为原料。还有一些地下工厂利用国营工厂卖出的边角料进行加工,或从零售店买进商品进行加工改制(如购买绒毯改制围巾)。另一部分是外埠流入的产品,如崇明(1958年后划归上海)来的纱线手套每月的销量有1万多打;常熟的土纱毛巾、苏州的白纱宽紧带、南京的花漆竹筷来沪后虽价格略涨,但销路很好。还有的是上海向外地组织的货源,如纽扣、缝纫针、小五金等。[注]《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关于上海市自由市场基本情况的报告》(1956年11月2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23-1-582。

相对于工业品,农副产品的自由市场更加活跃。事实上,农副产品的自由市场一直存在。1953年以后,私营批发商的活动范围缩小,且受到严格限制。大达码头是1953年以后上海市保留的为数不多的私商交易市场之一,北火车站、西火车站以及老闸桥码头等处也是主要的交易市场,但规模都较以往明显减少。1956年下半年以来,这几处地方都形成了经常性的集贸市场。大达码头和北火车站两个地方的商贩由6月的2214人增至10月中旬的11857人,营业额从46万元增至170万元。[注]《上海市国民经济统计简报第41号:自由市场开放后商品增加市场活跃》(1956年11月3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31-2-32。

大达码头主要为苏北水路来货。1956年八九月间,毛鸡每天到货量达到2万余斤,11月更是增至3万斤以上,大闸蟹的每日上市量也超过1万斤,鲜蛋、河鲜、鱼干等品种多达数十种。过去很少用船只运来的活猪、活牛、活羊,也时有到货。长期缺货的红枣、虾米、莲子和一些药材,9月由商贩与农民运至100万余斤。上海市场上供应时断时续的镇静药材“茯神”,由两家公私合营药材行向浙江产区收购了1000多斤。此外,到货中不乏工业产品,草纸、铁锅、洋钉、铅丝,甚至汽车材料、电焊条都可见,因此有人说大达码头是“缺啥来啥”。北火车站主要是沪宁线、皖南、苏北等地陆路来货,杭州、嘉兴、湖州的货源在西火车站和老闸桥码头集中。[注]《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关于上海市自由市场基本情况的报告》(1956年11月2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23-1-582;《自由贩运和自由采购活跃,副食品上市量增加》,《劳动报》1956年10月25日。

除了成立交易市场集中交易,上海市商业部门还组织了部分合营商店、固定摊贩下乡采购,恢复原来的购销关系。至1956年11月,于当年3月成立的上海市食品杂货公司组织南北货业,从广州、南通、汉口等处采购到约48种商品,总金额约9万元,其中虾米有1.3万斤,超过了水产公司10月对南货业的供应量;中药公司组织药材业百余人在九十月间分赴浙江、广东、湖北、四川等地采购佛手、苦杏仁、桑寄生等490余种药材近万担,过去少见的土牛夕、白荷花等小药材的市场供应紧张局面有了不同程度的缓解;土产经营处为柴炭业联系采购柴炭43万余担;蔬菜公司组织了30多个批发站,组织郊农和菜贩直接交易,也是一种自由市场的形式[注]《上海市国民经济统计简报第41号:自由市场开放后商品增加市场活跃》(1956年11月3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31-2-32。。

表2 1956年9月、10月上海自由市场部分商品到货量

资料来源:《上海市国民经济统计简报第41号:自由市场开放后商品增加市场活跃》(1956年11月3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31-2-32。

这些自由市场的交易方式大致有三种:(1)由流动小贩在码头、车站接货;(2)通过掮客过秤再转售给流动和固定摊贩;(3)由产地商贩或农民直接供应给酒菜馆,或到菜场、里弄进行销售。其中,第二种形式最为常见。受供求关系影响,到货价格时有摆动。毛鸡价格在供应最紧张时曾涨到1.4元/斤,随着供应充足逐步回落到1元/斤左右并趋于稳定,这个价格比国营公司一级母鸡牌价(0.91元/斤)略高,但因为比国营公司收购的毛鸡肉嫩、膘厚,更受消费者青睐。[注]《上海市第一商业局关于上海市自由市场基本情况的报告》(1956年11月28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23-1-582。不少流动小贩将一担又一担新鲜的蔬菜、河鲜、鸡鸭、鲜蛋和日用品挑至工人新村和里弄沿街叫卖。家庭主妇们不用担心买不到小菜,不用排队就能买到各种时鲜。河南新郑的红枣、张家口的蘑菇、宁波的黄橙和白药等曾经断档多时的商品,又出现在上海的街头巷尾。[注]《副食品到新村》,《文汇报》1956年11月23日;《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农副产品的供应情况改善》,《文汇报》1956年11月25日。

1957年初,上海市场上的牛、羊、鸡、鸭、白菜、萝卜等副食品供应充足,牛肉的到货量超过200万斤,毛鸡库存超过100万只,生猪比去年同期增加2万多头,河鲜增加近1万担,海鲜增加1.7万多担,粉丝增加900担,冬笋增加3000多担[注]《春节副食品货源充足》,《劳动报》1957年1月11日。。春节前十天的年货供应约计有生猪13.7万头、牛肉58万斤、羊9200头、鸡66万只(其中自由市场约50万只)、鸭和鹅6.5万只、鲜蛋210万斤(其中自由市场约60万斤)、鱼鲜7万担、蔬菜52万担、笋干1.75万担、粉丝1.7万担[注]《上海人过春节买了多少副食品?》,《劳动报》1957年1月31日。。1957年1月,全国各地库存的生猪总量比去年同期增长20%,牛肉增长30%以上,羊肉增长130%。中国食品公司准备春节供应的生猪(以头数计)比1956年春节增长40%以上。全国大中城市的居民在春节期间平均每人能吃到猪肉一斤半左右,小城市和农村居民平均每人能吃到一斤左右。牛羊肉的供应量也很大,城市中的回族人民过节需要的牛羊肉,也由食品公司充分供应。家禽和蔬菜比往年增长得更多。北方的城市可以买到广东运去的时鲜蔬菜,价格还实惠。[注]《各地春节副食品大量应市,猪肉平均全国每人可吃到一斤左右》,《劳动报》1957年1月27日。就是淡季也能保证鱼鲜不断,上海市民上小菜场总能买到新鲜的鲫鱼、河虾以及各种淡水鱼,这些鱼鲜除水产供销公司供应外,很多是摊贩们到产地去联系货源,每日到货近10万斤,大达码头、北火车站等地每日都有6000斤左右鱼货运到[注]《淡季鱼虾不断市》,《劳动报》1957年3月11日。。

凡是开放自由市场的地区,城乡物资交流得以扩大,消费者对农副食品和日用品的需要得到一定满足,农民也因为销售农副产品而增加了收入。据调查,仅江苏省农民的收入就提高了10%至15%。农民和商贩直接分散经营鲜活商品,减少了周转环节,尤其是在冷藏、仓储设备和运输工具不足的情况下,在减少损耗方面比大批量集中经营要有优势。江苏省农业社往年鸭子产量最多几百万只,1956年达到了1200多万只。国营商业部门担心这么多鸭子会因滞销而大量死亡,但自由市场开放以后,到1956年底,所有的鸭子均已销售一空。南京自由市场开放以后,商品流通加快,生鲜的损耗率也从以往的10%降到2%,几个月下来仅蔬菜一项就减少损失160多万斤。[注]《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文汇报》1957年2月24日。

1957年4月,上海全市车站、码头和小菜场附近已有集贸市场30多处。大达码头和北火车站3月平均每天交易2100笔,成交金额5万多元,比1月旺季每天交易数仍增长25%,金额增加40%;大达码头经营的副食品品种从1月的85种增至3月的129种。入春以来,自由市场上的竹笋、毛笋、刀鱼、青蟹、蛏子等时鲜和过去少见的金华火腿、余姚干菜、宁波海瓜子等副食品陆续上市。自由市场经营的副食品已经成为市民副食品供应的一个重要来源,鸡鸭占全市总供应量的50%,蛋品占30%。[注]《本市自由市场更活跃》,《劳动报》1957年4月14日。

1957年上半年,上海全市家禽、蛋类、河鲜、蔬菜、肉类、南北货等六类商品自由市场零售金额合计2987万元,占全部副食品零售总额20865万元的14.3%。这些商品市场供应量较去年同期均有大幅增长,鸡鸭供应增长119.5%、鲜蛋供应增长30.6%、河鲜供应增长55.8%、蔬菜供应增长23.6%,品种亦有增加。南货业广货组去年同期营业艰难,但1957年上半年盈余已超过1.5万元。[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本市农副产品自由市场的情况和问题》(1957年6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82-1-995。

三、自由市场的再次收缩

自由市场的繁荣说明开放政策对城乡间物资交流和城市商品供应起到了作用,但扩大自由市场的范围必然会加大市场管理的成本,且有可能影响到国家对农副产品的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以及农业合作社的稳定,而这也为自由市场政策的反复埋下了伏笔。

(一)自由市场的管理成本

自由市场开放以来,从管理的层面来讲,首先,众多主管部门集中在码头、车站等货物集散地办公,没有有序规划的办公地点和流程,各项手续之间往往互相干扰,所费时间过长。如货船到岸后,光检验一道手续就要耽搁许久。由于码头上缺少歇脚或暂宿的招待所,也买不到充饥的小食,长途贩卖的农民只能在饥寒中长时间地等待查验。查验之后还要纳税。上海大达码头的纳税手续要经过六道环节;北火车站下车的要到东站去领货,再回到北站纳税,一来二去至少需要半日,不仅增加了费用开支,也加剧了农副产品的损耗。[注]《上海市大达码头、北站副食品自由市场情况报告》(1957年1月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6-1-70;《上海市邑庙区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大达码头自由市场的领导和管理的报告》(1957年1月1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6-1-70。

其次,各主管部门对于自由市场业务不熟悉,难以解决政策在具体执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按照规定一般商贩需要纳税,但自产自销的农户可免。为了避税,贩运者多持有自产自销的证明,真伪难辨。从安徽无为等地贩运来的鸡鸭、鲜蛋往往一次多达一两万斤,贩运者确系农民,且有当地生产合作社的证明,自称是当地政府号召大力发展副业,生产自救。但实际上,其中不少人是依靠贷款在当地大量收购农副食品,再贩运至上海。有的贩运者一人持有几张空白的证明,灵活使用。税务局在征税与否的问题上难以统一口径,造成不少纠纷。让粮食科和食品公司犯难的是,对于少量的国家统购物资是否予以收购。自由市场开放以来,不少农民和商贩长途贩卖国家统购物资,包括花生米等油料作物以及猪肉等。上海北火车站附近的新民路的猪肉到货量平均每天有7000斤至8000斤,全市各码头到货量最多时可达近3万斤,占到全市销量的1/10。按照粮食科和食品公司的内部掌握标准,携带少于10斤的花生米和猪肉可以不予收购,但工作人员难以分辨是探亲送礼还是夹带贩卖,在收购与否的问题上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注]《上海市大达码头、北站副食品自由市场情况报告》(1957年1月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6-1-70;《上海市邑庙区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大达码头自由市场的领导和管理的报告》(1957年1月1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6-1-70。。

再次,自由市场开放以来,买卖交易激增,各种违法行为也有机可趁。因为当街买卖,行人众多,公安局的警卫力所不逮,诈骗、扒窃等行为时有发生,更有“黄牛”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注]《上海市邑庙区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大达码头自由市场的领导和管理的报告》(1957年1月1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6-1-70。。

针对以上情况,自1956年11月后,上海市对自由市场进行了整顿:一方面使交易场所固定化,划出了大达码头出口处一块空地和仓库以及北火车站附近安庆路菜场的一部分场地作为交易场所,并在码头附近增设临时招待所;另一方面成立副食品交易所管理委员会,并从国营公司、菜场管理所以及商贩中挑选懂业务的人员担任市场服务员,维护日常交易秩序。这些措施解决了自由市场的“硬件”问题,但许多问题无法单方面得到解决。

最有争议的是自由市场交易商品的范围。除鸡鸭、鲜蛋等已明确开放的商品外,猪肉等统购物资来货数量亦很大。这些商品仅有当地供销社或乡政府证明准予外运,是否已完成国家的征购任务无法弄清。上海市虽已采取按批发价格收购的办法,但各地来货仍不断。同时,各区掌握收购尺度不一。西郊区[注]1956年,由新泾区、龙华区、真如区三区合并而成,1958年撤销,所辖地区分别划属上海县、嘉定县和普陀区、长宁区、徐汇区。只对30斤以上的猪肉进行收购,邑庙区是以10斤为标准,黄浦区对超过3斤的猪肉即予以收购。[注]《上海市大达码头、北站副食品自由市场情况报告》(1957年1月5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6-1-70。由于标准不一,猪肉仍大量不断流入自由市场,到1957年初,仅据北火车站一个副食品交易所的统计,一周的猪肉成交数字就达11.7万斤[注]《注意自由市场的新问题》,《劳动报》1957年3月23日。。

自由市场开放以后,居间人从中牟利甚多,掮客业务大增。上海的居间人活跃在车站、轮埠和农民来往较多的地方,他们以低价购进商品,再以高价售出,谋取差价。也有若干从外地来的客商和百货商店的采购人员,来沪后不通过正常途径向批发部门采购日用品,而向零售市场大肆搜罗,以致影响上海本地居民的日用生活品供应。[注]《国家领导下的自由市场农副产品的供应情况改善》,《文汇报》1956年11月25日。自1956年下半年以来,居间人的成交额不断增长,从7月的149万元增至9月的192万元,其中以五金、电机、钢铁比重最大,所获佣金达5.3万元。有些居间人白天在国营企业上班,晚上兼职做掮客业务,佣金收入超过工资的四五倍。邑庙区小世界商场有55户摊贩,只有少数人留守摊位,大部分都跑到外埠采购人员暂住的客栈去兜揽生意,收入可观。个别商品如土纱的货源,被少数几个掮客掌握,市面上几乎断货。[注]《上海市国民经济统计简报第41号:自由市场开放过程中的若干问题》(1956年11月30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31-2-32。

1956年12月下旬,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召集十几个省市的工商局局长座谈,会议认为当前城市市场管理出现了如下问题。第一,摊贩、行商、手工业户显著发展,中间人和投机交易活跃。部分从业者采取掺杂使假、粗制滥造、抬价等手段欺骗顾客,或抢购、套购原料和商品。第二,各地国营、合作社、公私合营企业和机关单位派员在市场上争夺货源的情况十分突出。不少采购人员为完成任务不论质量、不计较价格,盲目采购,出现了同一商品在两地之间往返流转的现象。第三,许多农业社和农民超出自产自销范围,长期居住在城市经商,或将国家统购物资大量运入城市高价出售。[注]《1953—1957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商业卷)》,第765—770页。

1957年1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工商之间的业务关系仍按现行办法执行的通知》,认为商业部门采取选购的办法,必须“对原来商业部门多收的那一部分没有让私营工商业者拿走的过多的利润,转移到财政部门,通过税收的办法向工厂拿回来上缴国库”,这个工作“需要一个相当时间的准备”,因此,“在1957年内关于商业部门和公私合营工业以及和某些国营工业、合作社工业之间原有的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的关系,一律按照现行办法,暂不变更”。1月14日的补充通知进一步强调“在1957年内一律不再扩大现有的工业部门、手工业部门自销的范围”,要求“凡是对国计民生影响较为重大的供不应求的商品,应当恢复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关系;凡是对国计民生影响小、而且供求大体适应的商品,还可以保持选购自销关系”。[注]《1953—1957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商业卷)》,第106—108页。

(二)1957年的物价上涨

自由市场开放以后,必然带来物价的波动。一者,供不应求时物价上涨,供过于求时物价回落。二者,一种商品早市和晚市的价格不同,如水产品等鲜货容易变质,早晚市差价可以达到20%。三者,由于商品进货渠道各异,成本不一,销售价格自然有高有低。但是,物价的涨落对于社会主义市场而言确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1957年,部分农副产品产地价格上涨,带来城市零售物价上涨,而国营牌价没有及时调整,上海自由市场农副产品的价格一般要高出牌价10%至20%。由于国营公司的供应量大幅下降,如自由市场毛鸡的供应量已达到全部供应量的70%,导致国营牌价对市场的主导作用被削弱,不少商贩套购国营公司供货,再到自由市场上销售。[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本市农副产品自由市场的情况和问题》(1957年6月),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182-1-995。

事实上,1957年的物价上涨首先是由国家统购物资价格上涨引起的。自1957年4月5日起,在上海行销的23种卷烟中,部分属于甲、乙级的高档卷烟价格提高。20支装牡丹、凤凰每包提高3分,20支装前门、敦煌每包提高2分,20支装光荣、红金、东南、大美丽及10支装美丽每包提高1分。[注]《部分甲、乙级卷烟零售价格今起稍提高》,《文汇报》1957年4月5日。此外,食盐、猪肉、部分食油(菜油、芝麻油、茶油、东北三省和内蒙古的豆油)、桐油和几种茶叶提高了价格,造成肉制品、饭馆的菜价和糕点价格上涨;呢绒提高了价格,造成以呢绒为原料的鞋帽等价格上涨;另有部分手工业品如以钢、铁、竹、木为原料的产品价格上涨。

国家统购物资价格上涨带动了部分副食品及药材等价格的上涨。1957年5月,据市民反映,鸡毛菜从过去的每斤3分钱涨到1角,饭摊的素菜也由每盆5分钱涨到1角;韭菜和其他青菜的价格也上涨,买小黄鱼要排队;饼店的“油条又瘦又短,大饼又小又薄”;流动炒面摊的炒面从每份5分钱调整为1角;光中染织一厂出品的浅花布,下水后缩水严重;三星食品厂的新品种“海啦啦”糖,主要原料是红枣,每斤却要卖到1.8元;“喜喜”底的女皮鞋改用牛皮后涨到11.4元一双。第一食品商店反映,胡桃牛轧的批发价从1.4元/斤涨到1.68元/斤,又涨到2元/斤。[注]《物价调整后有的合理有的不合理,读者建议政府检查物价》《零卖食品涨得太多了》,《劳动报》1957年5月16日、5月8日。

针对这一时期市场上部分商品价格上涨,国务院发言人解释,首先是因为国家为了促进生产发展,保持物资供需与财政收支的平衡,主动调整了部分商品的收购和销售价格。1956年,全国增加了200多万职工,且工资改革后部分公教人员和企业职工增加了工资,人民购买力大幅增长。但是,由于猪肉和某些油料收购价格偏低,导致生猪的产量降低,油料的播种面积没有扩大。为促使这些农产品增产,使社会购买力和商品供应量之间大体平衡,国家必须提高收购价格。在提高收购价格以后,国家也适当提高了销售价格,以保证财政收支的平衡。同时,国家对收购价格提高得多,对销售价格提高得少,例如生猪的全国平均收购价提高了13%,销售价格只提高7%。粮食、棉布、煤炭等关系民生的主要商品和大宗日用百货价格保持稳定。其次,部分手工业品涨价是因为原料不足。1956年,全国基本建设投资扩大,原材料供应紧张,分配给手工业生产的原料被缩减。同时,农业合作化以后,耗用的钢、铁、木、竹等原料较大,这些都是手工业原料紧张的原因,由此造成钢铁废料价格上涨,自由市场上的竹、木价格上涨,手工业生产成本提高。再次,蔬菜价格上涨是由于城市人口增长过快,而蔬菜播种面积没有相应扩大,导致供不应求,价格上涨。[注]《国务院发言人谈市场物价问题》,《文汇报》1957年4月30日。最后,食盐调价的主要原因是盐价偏低和各地盐价不平衡[注]《和人民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三项副食品蔬菜、油、盐为什么要涨价?》,《文汇报》1957年5月4日。。

1957年的各种物价与1952年比较均普遍上升,全国八大城市零售物价总指数上升约8.6%;12个大城市的职工生活费指数上升约10.6%;全国农产品采购价格指数上升约22.2%,全国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指数上升约1.2%;分月来看,1957年5月以前物价呈逐月上升趋势,5月以后则转趋稳定,并呈下降趋势[注]《1953—1957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商业卷)》,第845—848页。。1957年初的物价上涨,也使得自由市场政策备受争议,但这其中的原因却是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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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由市场的收缩

与此同时,自由市场问题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就自由市场的性质进行了讨论。一种观点认为,自由市场是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保留着相当程度的资本主义因素,原因是“自由市场的商品流转量及其构成不是按计划进行的,它的价格是根据商品供求关系自发形成的”。它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是对国民经济生活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是消极作用,它刺激了城乡居民的经商兴趣,使一些生产者特别是农民专门从事商业活动,影响了生产;助长了投机活动,如掺杂使假、抬价短秤、欺骗顾客等;自由市场开放后,有些农业合作社社员要求退社单干,有的小商小贩要求退出合作商店或合作小组单干,有的农民、手工业者把国家统购的商品拿到市场上出售,影响了国家收购计划的完成。[注]孟振虎:《对自由市场性质问题的初步分析》,《教学与研究》1957年第5期。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本身并不排斥一定范围内的自由市场,“大计划、小自由”是社会主义经济管理的一条重要原则。自由市场基本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随着国家对自由市场组织管理工作的改进,各种混乱现象就会逐渐消除。[注]赵履宽:《略论我国自由市场的性质》,《教学与研究》1957年第5期;集思:《对“对自由市场性质问题的初步分析”一文的几点意见》,《教学与研究》1957年第6期。

1957年反右派斗争开始以后,第一种观点就占据了上风。自由市场的开放被认为是导致“资本主义自发倾向”重新抬头的直接诱因。1957年7月22日至8月1日,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召开了有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武汉等13个省市工商局参加的市场管理工作汇报会议。会议认为:第一,加强对商品的分类管理是正确执行开放自由市场政策的重要一环,今后凡属国家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的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一律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第二,外埠采购人员用抬价、套购等办法购买某些工业品、工业原料、农副产品中的紧缺商品,不利于稳定市场物价,今后凡属国家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的农副产品,以及国家统购包销和由国营商业部门加工订货的工业品、手工业品,一律不准自由采购;第三,城市中无证商贩快速增长,不仅影响原有商贩的安排和改造,也会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和投机违法行为的滋长,今后应对无证商贩进行清理整顿,限制商贩的经营业务范围;第四,城市中自发工业户(地下工厂)发展很快,这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今后应对现有自发工业户进行清理登记,加强管理[注]《1953—1957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商业卷)》,第771—780页。。

1957年8月9日,国务院第56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由国家计划收购(统购)和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和其他物资不准进入自由市场的规定》。规定指出,1956年下半年农村小土产自由市场开放以后,由于没有预先规定哪些农产品允许进入自由市场,哪些农产品不准进入自由市场,许多属于计划收购的农产品进入了自由市场。又因为国家对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和其他物资只规定收购一定的比例,其余部分允许在市场上出售,因此许多属于统一收购的农产品和其他物资在国家收购任务完成以前,即已无限制地进入了自由市场,这样就妨碍了国家对重要农产品和其他物资的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国务院由此重新作出规定。第一,凡属国家计划收购的农产品如粮食、油料、棉花,一律不开放自由市场,全部由国家计划收购。国家计划收购任务完成以后,农民自己留用的部分,不准在市场上出售,必须卖给国家委托的收购商店。第二,凡属国家统一收购的物资如烤烟、茶叶、生猪、羊毛、牛皮、重要木材、中药材以及供应出口的苹果和柑桔、供应出口和大城市的水产品、废铜、废锡、废铅、废钢等,都由国家委托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统一收购。农民自己留用部分,也不准在市场上自由出售。第三,不属于以上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的物资如鸡、鸭、鹅、鲜蛋、调味品、分散产区的水产品、非集中产区的干果和鲜果、不属于统一收购的中药材等,仍然开放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注]《国务院作出规定:计划收购统一收购物资,一律不准进入自由市场》,《文汇报》1957年8月18日;《划清自由市场的范围》,《劳动报》1957年8月18日。

据上海市工商行政部门调查,国家计划收购和统一收购的物资在自由市场开放后大量流入上海,在市场上发现的有25种之多,其中属于国家计划收购的物资有粮食、油料、棉花等,属于中央和地方规定统一收购的有猪肉、茶叶、羊毛、麻、土布、土丝、中药材等22种。流入数量最多的是油料、猪肉和粮食中的豆类。[注]《制止统购物资流入自由市场,上海决定加强市场管理》,《文汇报》1957年8月14日。上海市为了执行国务院的规定,对各地流入本市自由市场的猪肉进行管理。所有机关、部队、学校、工厂、企业和商贩等,一律不准下乡采购或直接向农民购买生猪和猪肉;农民、商贩贩卖的猪肉,统一由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按国家规定价格予以收购;贩运入市的猪肉,须经卫生部门检验,根据检验的结果,分别质量情况予以收购或没收销毁;相关铁路、航运等运输部门对农民、商贩的猪肉不准办理托运,违反上述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处分。[注]《本市从今天起对自由市场猪肉实行管理》,《劳动报》1957年9月10日。菜牛(包括牛肉)、黑瓜子、白瓜子、栗子、杏仁、核桃、土糖等统一收购物资一并实行严格监管,禁止农民自产自销,对非法流入本市的上述商品由专业公司进行收购,并对贩运者依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罚款没收等处罚。除国家指定的企业外,其他机关团体、企业、商贩不得下乡采购,亦不得购买非法流入本市的上述商品。[注]《上海市服务局对统一收购物资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1957年10月14日),上海市档案馆藏,档案号B6-1-70。此外,花生、薄荷油、土布、土丝、丝绸等也均加强管理,并取缔了非法经营粮食、油料作物的市场和布制品黑市场,同时加强了菜场管理与摊贩整顿工作。凡是贩运来沪的进口物资,由指定的国营公司收购。对外埠采购单位也加以管理,所有中央统一平衡的商品,一律禁止向市场采购。

1957年8月以来,上海市对带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地下工厂予以取缔。这些地下工厂存在盗窃公私合营企业财产、骗取生产任务、套购国家原料、挖雇在业工人等非法行为。有的私方与小业主要求退出公私合营企业和合作社,也参与地下工厂活动。仅据机电工业系统统计,在职人员经营地下工厂的就有513户、1876人,他们“白天搞社会主义,晚上搞资本主义”,甚至请假旷工,影响合营企业、合作社生产任务的完成。为此,上海市人民委员会对地下工厂作出了几项规定,制止在职人员(包括他们的家属)从事地下工厂,严格限制地下工厂继续开设。各区工商行政部门自8月起陆续对地下工厂进行清理,到9月底取缔了1600多户在职人员开设的且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地下工厂。[注]《反击资本主义自发倾向,上海加强市场管理》,《文汇报》1957年10月10日。

进入1958年,上海市农副产品自由市场不断缩小。全市副食品零售中,自由市场所占比重从1957年第一季度的13.4%、第二季度的17.4%、第三季度的16.7%、第四季度的14%,下降为1958年第一季度的7.7%、第二季度的6.2%。到了下半年,全市每日鲜蛋的到货量降至2万斤,大达码头副食品交易所的成交额比1957年减少了60%,中药材交易所的成交金额比1957年刚成立时减少了80%。农民从事商业活动的人数也显著减少,大达码头副食品交易所全部供货对象中,农民所占比重从1956年11月时的55%下降到10%以下。[注]李功豪:《上海自由市场的新情况及其领导管理的问题》,《学术月刊》1958年第10期。

四、结 语

1956年下半年至1957年上半年自由市场的繁荣景象,被视作改革开放前中国计划经济的一次“异动”而引起研究者的注意。但自由市场并非计划经济的“天敌”,准确地说,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城乡间的自由市场从未完全关闭。开放自由市场与施行统购统销看似两种完全不同的国家政策导向,但从某个层面上说,二者的初衷并无二致,都是一种调节城市商品供应的手段。不同的是,前者通过放宽市场管理,增加商品生产与流通;后者通过加强计划管理,控制商品消费。

在开始实施统购统销政策时,陈云对“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已解释得很清晰:“计划收购这个政策,今后要继续实行下去,是不会变更的……取消计划收购,等于放纵私商和富农去操纵农产品市场,农村的资本主义就会发展。计划收购是一种……社会主义的步骤”,而“计划供应只能是一种暂时的措施,只要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增加了,消费品的生产增加到可以充分供应市场需要的程度,定量分配的办法就应该取消”[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263页。。也就是说,计划收购事关“国计”,而计划供应重在“民生”,主要考虑的是市场的供需关系,它的执行力度是有“弹性”的。

1956年开放自由市场政策的出台,正是为缓解社会主义改造后城市商品供应紧张局面的一种对策。但是,在市场监管尚不成熟的条件下,自由市场的经营者在利益的驱动下,跨过“自由的边界”,涉足大宗商品的流通,而与计划收购构成竞争关系,这是当时以统购统销为主导的计划经济所不能容忍的。

(本文作者 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上海 2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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