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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泉区河长制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9-01-20

治淮 2019年2期
关键词:巡河河长河道

一、基本情况

安徽省颍泉区位于阜阳市中心区域,北至东北与太和县、利辛县相连,南至东南与颍州区、颍东区两区交界,西至西北与界首市、太和县接壤,是阜阳市3个市辖区之一。东西最大直线距离37.9km,南北最大直线距离28.5km,辖区国土面积641.3km2。辖区境内河流水系较多,沙颍河、泉河、茨淮新河、黑茨河等穿境而过。颍泉区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区河湖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河长制实施情况

1.坚持问题导向,编制一河一策

围绕保障辖区河畅、水清、坡绿、岸美的目标,颍泉区全面建立区、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分级分段设立河长,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机制、工作督察机制、考核问责机制、监督检查等机制,制作三级河长公示牌。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编制一河一策,因地制宜设定目标任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等。

2.强化分级负责,抓好源头防控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颍泉区坚持党政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构建河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推动落实水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针对水环境存在问题,抓好源头防控、河道违建清拆等工作,确保水环境整治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聚焦颍泉区河长制八大任务,区河长办组织开展河道治理管护专项行动,推动河长巡河常态化,强化河流管理责任,实施河流系统治理,促进河道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3.统筹协调推进,推进水岸同治

各级河长以解决突出水环境安全问题为主线,对辖区内河道重点区域水环境污染和隐患,以及水环境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拆除违章建筑、货物堆放转运场、养殖网箱、拦河渔具等设施,打捞河道内水草、浮萍等漂浮物,清理沿岸违法种植的农作物等。严厉打击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设置拦河障碍物,向水域倾倒废土、垃圾,非法捕捞等可能污染水体的行为,大力推进水岸同治、流域综合整治。针对河流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河流清淤疏浚,加大治理力度,着力打造一批“样板河”“样板沟”,使河流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三、取得主要成效

一是组织体系全面。2017年以来,全区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全面建立,落实区级河长9人、镇级河长73人、村级河长514人,全区所有河道竖立了河长制公示牌,各级河长真正履行了“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二是专项整治有力推进,颍泉区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出台了《颍泉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颍泉区沟河塘渠及河道沿线整治工作方案》等方案,围绕河长制工作目标,以农田水利综合治理工程、灌区改造工程、自建工程财政奖补项目、亚行贷款项目等4项水利工程为抓手,结合城乡环境整治、“三线三边”、拆违拆旧等专项行动,依法加强对水环境保护的行政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坚持多措并举,结合水利基本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三大革命、美丽乡村建设,不断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河道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初步实现了“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目标。

四、河长制的现实困局

1.“河长制”的总体规划性不强

“河长制”要求“一河一策”,本意是因地制宜地提出适合本区域的治理方式。但却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流域水环境整治的一个重要特征,那就是流域的全面性。许多河流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上下游相贯通,各地自行制定整治方案,存在着方案的整体规划性不强。比如当上游还未开展整治时,下游却大刀阔斧地开始了整治措施,带来的是下游整治成效的不明显。再加上各地经济状况、技术水平各不相同,治理目标很难做到一致。

2.河长制缺乏多元化治理的思想

目前“河长制”对行政手段过于依赖,缺乏市场、群众和民间组织的参与。在水流域治理过程中,往往是由政府主导管理行为,这样的设计当然有一定的优越性,但是同时也带来了行政依赖过度的问题,缺乏生态文明多元利益共生性的理念。水环境整治虽然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也是每一个参与社会活动的企业、个人应该负起的责任,治理手段也可以是多样化的。如何有效利用市场降低水环境治理的成本,如何激励企业主动地参与生态环境的建设中,以及如何与社会NGO组织建立有效合作等都是下一步可以探索的方向。

3.河长制基础工作亟待加强

为了营造全民参与监督、参与管水、参与治水的浓厚氛围,各级河长办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应加大宣传工作,向全社会公告河长名单,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公众媒体对河流管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通过舆论引导和河流管护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各级政府应尽快研究落实河长制机构编制和人员职数,充实工作力量;各级政府建立河长会议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联防联控等相关工作机制,应真正落实到位,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五、主要对策

1.强化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颍泉区应统筹解决“水多水少、水脏水净、水害水利”的矛盾,聚焦“治水减灾、聚水兴业、净水惠民”三大目标,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兴利与除害统筹、城乡供水保障与生态保护并行、公益化支撑与市场化运作结合,全面实施综合治水,防洪水、保供水、排涝水、抓节水,多用地表水、涵养地下水、治理污染水、节约使用水、保障三生水(生产、生活、生态),大力实施五水同治,加快构建“供水、用水、治水、管水、兴水”五大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颍泉兴水、治水、管水、用水新跨越。

2.完善河道长效管护体制机制

推进河流管护市场化,落实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同时积极落实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坚持领导带头,区级河长率先行动,积极开展巡河行动,调研分析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宣传发动,通过报纸、电视台、网络、微信等媒体营造氛围,激发群众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

3.提升河长制信息化水平

在河道管理方面,实现在信息化手段下的创新管理转型,充分采用河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地理信息系统等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构建河流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具有创新特色的智慧河长平台,实现河流综治化、管理精细化、巡察标准化、考核指标化,更好地促进各级河长与对应管理职能部门双向沟通与交流,减少或避免矛盾尖锐化现象。

4.加强河长办自身能力建设

一是提升河长履职能力,落实巡河责任,推进河长巡河常态化,对所负责河段内的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迅速解决巡河疑难杂症,将巡河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河道治理保护力度,对水域岸线内存在的违章行为和违法活动,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加强动态监管和联合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事项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规范一切涉河水事行为;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建立完善高效工作体系,确保巡河常态化、护河制度化、治河标准化,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制,深化流域协作,强化联动协调、督查考核和宣传引导,确保河长制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六、结语

在河长制工作中,必须严守水资源“三条红线”,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路子,疏通水系,推进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快补齐水利发展短板,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质量。不断增强水功能、改善水环境,全面提升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实现河流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沟塘河渠整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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