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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浅析

2018-09-25李添翼

中华建设科技 2018年4期
关键词:公路施工消防分析

【摘 要】随着公路事业高速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越来越引起相关工程技术人员重视。但是重进度、重效益,轻安全、轻质量比比皆是,尤其是施工現场消防安全管理忽视程度令人发指!其后果是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则家破人亡。笔者以在潍河大桥施工消防管理经验,与读者共勉。

【关键词】公路施工;消防;管理;分析

【Abstract】With the high-speed development of road,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ite safety management is more and more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related engineering and technical personnel. But, heavy schedule, efficiency, safety light, light quality, especially in the construction site fire safety management neglect degree outrageous! The consequences are light, economic damage or destruction. The author to near weihe bridge construction fire management experience, share with the reader.

【Key words】Road;Construction fire;Management;Analysis

随着公路事业高速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越来越引起相关工程技术人员重视。但是重进度、重效益,轻安全、轻质量比比皆是,尤其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忽视程度令人发指!其后果是造成各种损失。因此,应该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等的管理。

1. 用火管理

1.1 动火作业管理。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明火、焊接、气割或采用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根据多年施工经验统计结果表明,大量施工现场火灾都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的,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从而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物、可燃物。为保证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应符合系列要求:

1.1.1 动火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1.1.2 焊接、切割、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的可燃物无法移走的,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1.1.3 施工作业安排时,应尽可能地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材料之前,若实在错延不开,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1.4 严禁在木材、固体沥青等可燃材料上面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1.1.5 五级风力以上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

1.1.6 动火作业完毕,应检查现场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1.2 其他用火管理。

1.2.1 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如存放乙炔罐的仓库),严禁明火。

1.2.2 冬季风干物燥,施工现场采用明火取暖极易引起火灾,因此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1.2.3 工地食堂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污垢。

1.2.1 氧气罐和乙炔罐应分开存放,使用氧炔焰切割钢板等,两种气罐平面间距要大于五米。

2. 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常因为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漏电,或现场长时间使用高热灯具(例如碘钨灯),且高热灯具距离可燃物、易燃物太近或室内散热条件太差,烤燃附近可燃物、易燃物引起火灾。为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避免上述用电原因引起火灾,施工现场应符合以下要求:

2.1 施工现场的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用电的设备、电器、线路及相应的保护装置等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2 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使用失去绝缘性能的电缆线,严禁在电线上玄关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有些施工单位一年内甚至周转好几个工地,所使用的电缆线“敝帚自珍”,不舍得更换,殊不知算了小账,亏了大本。

2.3 电气设备特别是易产生高热的设备,应与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5米以上)。

2.4 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2.5 配电盘上每个电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盘2米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的作业区。

2.6 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库房应使用防爆灯具。

2.7 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2.8 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运行。

2.9 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现场供用电设施改装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师批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实施。

2.10 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3. 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常用的瓶装氧气、乙炔、液化气等气体,一旦贮装气体的气瓶及其附件不合格或者违章贮装、运输、储存、使用气体便极易导致火灾、爆炸等危害。因此,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3.1 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3.2 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3.2.2 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3.2.3 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小于10米,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

3.2.4 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3 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要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米。

3.4 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 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密封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胶气管。

3.4.2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

3.4.3 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栓。

3.4.4 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3.4.5 气瓶用后,应及时归还仓库。

4. 结语

施工现场管理者应该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把安全放在心上,真正使施工现场所有人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文章编号]1619-2737(2018)04-20-798

[作者简介] 李添翼,女,汉族,职称:助理工程师,2012年7月毕业于山东交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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