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析汉源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2018-09-14陆学均

南方农业·下旬 2018年5期
关键词:集体

陆学均

摘 要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农村千家万户林农的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极强的工作。基于此,介绍了汉源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成情况、配套改革措施,分析了其中存在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汉源县

中图分类号:F326.23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8.15.082

汉源县自2008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在省、市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采取先试点、后铺开,先易后难的总体工作思路,通过汉源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分期、分批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配套改革工作在国家、省、市配套改革政策的指引下,正在依法、依规、有序推进[1]。目前,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已初步完成,但因历史及各种原因,造成汉源县有上百起林权纠纷,涉及近0.7万hm2的林权还未落实,相关的配套改革也无法落实。同时,林权流转过程中,因政策宣传不到位、暗箱操作等原因出现林权主与流入方签订流转协议后反悔,或将林地流转已作变更登记后反悔现象,到处信访要求流入方退还林地权属。

1 集体林权主体改革

此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汉源县30个乡镇,205个行政村,1 286个村民小组,59 968户农户,215 045人。截至目前,汉源县颁发林权证面积91 808.7 hm2(其中公益林为71 021.2 hm2,商品林为20 787.5 hm2),颁发林权证64 562本。

发生林权纠纷1 050起,纠纷争议面积达14 738.1 hm2,已调处纠纷977起,调处面积10 030.1 hm2,调处率达93%。目前尚有73起,面积0.5万余hm2林权纠纷未调处成功,其中与国有林纠纷多达40余起,面积0.3万余hm2。

已完成确权颁证的乡镇,认真组织开展主体改革“回头看”,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排查、核实,对错登、漏登、重登林权证,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依法按程序予以纠错。共纠错8本,面积56.1 hm2;规范林权流转3宗地,面积159.4 hm2。

2 配套改革

2.1 林权流转

由于20世纪90年代“四荒”开发转让等历史遗留问题,汉源县在实施集体林权改革前,林权流转工作基本处于不规范状态。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对有林权流转行为的林改乡镇、村组,重点就是采取强迫、欺诈、暗箱操作等不正当手段迫使农民对流转林权进行核查,并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注重协商、利益调整”的原则,对于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流转合同规范的,予以维护;对于流转不规范的,予以完善;对于不符合有关法律及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通过林改,对林改前流转行为不规范、流转合同不完善的20余起流转行为进行了规范、完善,维护了林区的社会稳定。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以及《四川省林权流转管理办法》,统一林权流转程序,制定统一格式的林权流转相关文本材料,认真指导流转双方签订流转合同。林改期间,共受理登记林权流转26起,流转期限为20~70年不等,流转面积0.6万hm2,林农从中获利

1 035万余元,充分体现了林农对山林的处置权和收益权。

2.2 林权抵押贷款

目前,汉源县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尚未出台小额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基本上按照《四川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作为政策依据,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截至目前,汉源县已有6家流转林地大户成功实施林权抵押贷款,贷款金额3 760万元。

2.3 落实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付工作,不断完善补偿制度

汉源县按照“产权到户、补偿到户”的要求,对中央财政、省财政下拨的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通过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等形式,及时足额落实到承包农户。

2.4 防范风险,购买森林保险

林业部门积极与保险部门协调,不断拓宽森林保险的覆盖面,防范林业生产风险,切实提高林业防灾、增收能力。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3.1 林权纠紛多

由于纠纷存在的原因复杂,解决起来难乎其难。1)历史遗留原因,主要是行政区域比邻,边界认定一直有分歧。2)人为因素。由于20世纪80年代林业“三定”确定林权时,未实测面积,宗地四至界线表述不清。3)确权档案不完整或查阅不到档案。

3.2 林农组织化程度低

林改后产权到户,林权分散,经营单位变小,从而给资源培育、林木采伐、森林保护和林业技术指导带来了不利影响,也增加了经营成本。许多村至今未成立林农合作经济组织,仍是一家一户经营。

3.3 林业生产科技推广难

无论是林权到户还是流转大户,多数都抱着靠山、靠天、靠运“坐收山利”的思想,看不到科技推广使用带来的好处,管理粗放,不愿意投入。

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

4.1 依法依规做好纠纷调处

汉源县虽然成立了林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但还需进一步加大对林权纠纷处理政策的宣传力度,依法建立纠纷调处责任机制,对重点纠纷案件和信访事项做好应急预案,在解决属地纠纷上,做到户与户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纠纷不出乡,乡与乡纠纷不出县。在对待林权流转有争议的问题时,既要对照政策又要尊重历史现实,对符合当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维护;基本符合的予以完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

4.2 扎实开展主体改革“回头看”活动

汉源县要认真查找主体改革工作中存在的勘界确权不细致、合同签订不完善、登记颁证不规范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依法保护农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权不受侵犯。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损坏林地,发包方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非法收回农民承包的林地林木。2)加强林改档案管理,完整保存林地征占用、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林木流转等相关资料,逐步建立健全林权管理电子档案和林权地理信息系统。

4.3 完善林权流转制度

汉源县要建立和完善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创建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制定完善林权交易规则和受让方资格认定管理办法,限制没有林业生产经营能力的企业个人受让森林资源,防止农民在林地承包初期因对林地重要性认识不足而低价流转林权和侵害农民的利益。

4.4 改革林业经营方式

1)汉源县要积极引导林农在自愿的基础上,以资金、技术为纽带,发展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等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2)积极探索多种经营模式,鼓励企业以租赁、联营、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农民合作建原料林基地。3)汉源县要大力推进资本与林地的联合,加强“企农、银农、科农”对接,引进企业与林农合作建基地,探索“公司+基地+农户”等产供销一条龙、贸工林一体化的现代林业经营组织模式。

4.5 探索建立林业管护新机制

汉源县要切实建立主体落实,监管到位,补偿合理,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1)教育和引导林农采取家庭承包管护、联户管护、委托管护等形式,切实做好对承包林地林木的管护工作。2)建立健全林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与农户相结合的双重管护机制,形成政府领导下的群众性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防盗等工作长效机制,保证森林资源

安全。

参考文献:

[1]吴建明,朱洪瑭,粟建荣,等.深化开江林权制度改革的对策探讨[J].四川林勘设计,2017(3):54-57.

(责任编辑:刘昀)

猜你喜欢

集体
学科核心素养视角下的集体备课改革——以高中生物学集体备课为例
集体生日乐融融
集体造句
警犬集体过生日
宠物搞笑集体总动员
动物集体卖萌搞笑秀
宠物搞笑集体总动员
功夫猪
集体逃学
泛滥的集体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