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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7·传媒业十大新政

2018-08-15鲁艳敏

传媒 2018年1期
关键词:文化

一、《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

2017年5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纲要》要求牢牢把握文化发展改革的指导思想,把新发展理念贯穿于文化发展改革全过程,全面实现文化发展改革的目标任务。

《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的目标任务:一是加强思想理论建设,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二是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强化媒体社会责任,发展壮大主流媒体,切实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价值观自信,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四是繁荣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着力扶持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推出更多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精品力作。五是加快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构建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六是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和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七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传统文化拥有更多的传承载体、传播渠道和传习人群,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八是提高文化开放水平,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讲述好中国故事,阐释好中国特色,不断增强中国国际话语权。九是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发展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十是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文化人才队伍。十一是完善和落实文化经济政策,更好地发挥引导激励和兜底保障作用。

点评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是国家强盛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强调文运同国运相牵,文脉同国脉相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盛,总是以文化兴盛为支撑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宣传文化领域高扬改革旗帜、把握正确导向、聚焦发展主题、锐意进取创新,文化领域重要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确立,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活力增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进一步开创了我国文化繁荣发展的生动景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关键时期。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纲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从理论建设、文艺创作、媒体建设、公共文化、文化产业、传统文化、文化开放、文化体制改革等多个方面确立了“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的主要目标,总的考虑是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衔接配套,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此,还提出了一批需着力推进的重要工程、建设、行动或活动,引领带动文化发展改革,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7年9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明确,经过五年努力奋斗,到2020年争取实现以下6个目标:一是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大幅提升;二是公共文化服务全面升级;三是对经济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四是“智慧广电”战略和新闻出版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全面推进;五是保障国家文化安全的能力显著提高;六是传播中国声音、提升中国形象、产品服务走出去的成效和作用更加凸显。《规划》还提出了11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主流媒体建设,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二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内容生产和创新能力;三是深化一体发展,推动媒体融合取得新突破;四是构建现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五是加强科技创新,构建现代传播体系;六是做优做大做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进一步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七是加快构建现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市场体系;八是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健全确保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九是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传播中国声音、展现中国精神、提升中国影响;十是加强文化信息安全建设,提升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安全保障能力;十一是加强版权管理,大力发展版权产业。

点评

“十二五”时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取得了显著成就。“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也是推动我国由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大国向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当前,经济全球化和高新技术迅猛发展,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发展面临新的重大机遇。《规划》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提出了更高要求。

经过多年建设发展,我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产品产量、覆盖规模不断壮大,多项指标位居世界前列,做大做强的物质技术条件也越来越雄厚,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基础更加完备。随着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物质生活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快速增长,为促进文化消费、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提供了巨大空间,加之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网络、信息技术的裂变、融合发展,为重构媒体格局、创新文化业态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新闻出版影视业必将迎来大发展的春天。

三、《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2017年1月4日,《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国家对设立驻地方机构实行许可制度,未经批准不得设立,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以驻地方机构名义从事新闻采编活动。新闻单位不得以派驻地记者方式代替设立驻地方机构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相比原于《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新公布的《办法》有几方面较为明显的变化:一是覆盖的管理范围更广。原有的《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仅适用于境内报刊出版单位,而《办法》所指的驻地方机构,是指依法批准的新闻单位设立的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派出机构,覆盖范围增加了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新闻网站、网络广播电视台及其他新闻单位。二是对驻地方机构的管理更加严格。《办法》中提到的申请设立驻地方机构的新闻网站,仅限于中央主要新闻单位所办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并且每周出版4期以上的报纸出版单位可以申请。明确要求新闻单位不得向驻地方机构及其人员下达经营创收指标、摊派经营任务、收取管理费等,驻地方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新闻敲诈等。三是年度核验由原来的每年一次,变更为两年一次。在年度核验中,驻地方机构应当按时将所需材料报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进行年度核验。中央重点新闻网站驻地方机构还应当提供省(区、市)网信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核意见。

点评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是各新闻单位联系基层、反映社情民意的派出机构,是新闻单位新闻的触角。近年来,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违规经营、违规取酬、借曝光之名敲诈勒索等现象频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严重危害了我国新闻单位的公信力和形象。主管部门多次发出通报,并对一些驻地方机构进行了处理,但要改变种种乱象,光靠查处和关停违规典型是远远不够的,严格规范驻地方新闻机构的职责范围才是长久之策。《办法》正是在此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办法》规定了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地构的条件、流程,以及地方机构的职责范围,并明确了利用职务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妨碍舆论监督等违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办法》的出台,对规范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的新闻采编活动,加强对驻地方机构的管理具有重要的作用,也必将促进新闻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暂行)》

为了加强新闻信息“标题党”问题的长效治理,国家网信办制定印发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暂行)》,并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要求各网站在报道各类新闻,尤其是涉及重大时政新闻和重大突发事件等重要信息时,要通过标题内容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确保导向正确,恪守新闻伦理,严禁恶意篡改标题炒作或蓄意制造舆论“热点”。

《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互联网新闻信息稿件标题的发布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核校对程序,确保标题不得出现以下情况:歪曲原意、断章取义、以偏概全;偷换概念、虚假夸大、无中生有;低俗、媚俗、暴力、血腥、色情;哗众取宠、攻击、侮辱、玩噱头式的语言;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和明显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其他内容。严禁在标题中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组织报道或者表述新闻基本要素。严禁各类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内容表现手法等“标题党”行为。严禁通过各类具有暗示或者指向意义的页面编排、标题拼接等不当页面语言,传播错误导向。

点评

在新闻素材中寻找新闻点,并将新闻点体现在标题中,以此来吸引读者关注,这是媒体的客观需求,也是应有的追求。但近年来,有些媒体尤其是一些商业网站,为了追求标题的效果故意用较为夸张、耸人听闻的文章标题以吸引网友关注,屡屡篡改主流媒体文章标题,严重歪曲文章原意,出现“正题歪做违反正确导向”“侮辱调侃突破道德底线”“无中生有违背新闻真实”“断章取义歪曲报道原意”“夸大事实引发社会恐慌”“格调低俗败坏社会风俗”等乱象,这种现象被称为“标题党”现象。“标题党”现象一直屡禁不绝,分析其原因,主要是随着网络媒体尤其是自媒体的快速发展,信息过载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为了吸引用户的注意,各网络媒体纷纷使出浑身解数在标题上下功夫,“标题党”现象就愈演愈烈,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治理“标题党”势在必行。《规定》的施行,对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等几乎所有新闻信息进行了规范,对整治“标题党”问题形成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对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形成良好秩序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五、《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201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指出,面对新形势新挑战,移动互联网发展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法治建设仍显滞后,政策扶持力度不够,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核心技术亟需突破,管理基础相对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策略不完备等,这些问题已经制约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抓紧解决。应坚持发展为民,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优势,缩小数字鸿沟,激发经济活力,为人民群众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坚持改革引领,完善市场准入,规范竞争秩序,优化发展环境,全面释放创新活力和市场能量;坚持创新为要,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发挥管理主体、运营主体、使用主体作用,全方位推进理念、机制、手段等创新;坚持内容为本,创新内容生产,拓展分享渠道,净化交互生态;坚持分类指导,对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分类管理;坚持安全可控,全面排查、科学评估、有效防范和化解移动互联网迅猛发展带来的风险隐患,切实保障网络数据、技术、应用等安全。

点评

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平台、应用、商业模式与移动通信技术紧密结合,移动互联网新技

术快速演进、新应用层出不穷、新业态蓬勃发展,工具属性、媒体属性、社交属性日益凸显,生态系统初步形成,越来越成为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依赖。与此同时,移动互联网安全威胁和风险日渐突出,并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传导渗透,保障移动互联网的健康有序发展紧迫且必要。

《意见》从推动移动互联网创新发展、强化移动互联网驱动引领作用、防范移动互联网安全风险等几个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国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一是简化了审批程序,这意味着互联网企业将不再被繁琐的行政审批手续所困扰,可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上。二是开放了电信市场,提升4G覆盖能力,加快5G技术研发,扩大用户宽带接入网的普及范围,加快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建设和应用等,这些仅依靠联通、移动和电信这三家国有企业的力量显然不够,因此,《意见》开放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形成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三是完善移动互联网用户信息保护制度。近年,因个人隐私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事件频发,但具体到监管环节总是难以找到确切的责任人,对类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也不够深入,《意见》将进一步保障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六、《关于深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采编播管岗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

2017年5月9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采编播管岗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意见》指出,深化改革要坚持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试点先行,着力推进各方面重点工作。要统筹配置现有编制资源,按规定合理使用编制,将编制资源向采编播管岗位集中,优先保障核心业务岗位用编需求。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开展人员编制总量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形成新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模式;对试点工作涉及的具体问题,由相关部门制定试点办法,逐步完善配套政策。要建立规范的用工制度,推动新闻单位与采编播管人员建立相对稳定的人事劳动关系,不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使用采编播管人员;完善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对所有人员同等要求、统一管理。要形成推动媒体融合的用人机制,探索建立相对统一、公平合理的用人制度,充分调动新闻从业人员的融合发展积极性。

点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深化新闻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新闻舆论工作者在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胆使用、生活上真诚关心、待遇上及时保障。”这为我们深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媒体竞争关键是人才竞争,媒体优势核心是人才优势。近年来,随着我国新闻事业快速发展,为满足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增强队伍活力,新闻单位采编播管岗位人事管理制度情况复杂,采取多种用人方式。但体制内外的“身份”管理,用人“双轨制”,造成部分采编播管人员同岗不同责、同工不同酬,影响了采编播管人员成长成才,影响了新闻舆论工作队伍稳定,也影响着新闻事业长远健康发展。

在新闻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中,既充分发挥事业体制凝聚人才的重要作用,又善于运用灵活用人机制激发新闻舆论工作队伍活力,就要与新闻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对接,与新闻单位实际情况相结合,紧紧围绕新闻舆论工作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意见》的出台,为新闻单位人事改革指明了新方向,试点先行,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也将成为新闻单位人才改革的重要参考,最终引导新闻单位采编播人才的全面改革,促进媒体行业的健康发展。

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

2017年6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通知》强调,各类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和生产都要紧紧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必须坚守文明健康的审美底线;必须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网络视听节目要坚持与广播电视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把好政治关、价值关、审美关,实行统筹管理。

《通知》要求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完善有效的把关机制。要全面落实好播前内容审核、总编辑负责制等规章制度,把导向责任落实到采编制播各个环节、具体岗位,做到各负其责,避免上一环节把风险隐患推诿到下一环节。要加强人员培训,增强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提高业务能力。要健全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出现问题要深入分析成因、倒查责任,对失职渎职人员严肃追责。

《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业务培训、宣传提示等多种手段,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的管理和引导,对不履行职责、制作传播违规内容的机构要依法查处。

点评

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产业日益繁荣和传播领域新技术广泛应用,视听节目在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各类传播平台上都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但是,一些网络视听节目中存在着价值扭曲、娱乐至上、内容低俗、品质低劣、格调低下、语言失范等问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社会影响。近来,国家相关部门一直在加大对网络视听节目的监管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网络播出平台、制作机构片面追求眼球效应和经济利益,唯“点击率”“收视率”是从,也有把关不严或措施不力的“无心之错”和“无能之错”时有发生;内容创作者导向意识不强,导致作品格调低俗趣味狭隘的现象仍然存在。加之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网络视听新形式新业态层出不穷,监管部门的监管方法和手段难以及时跟进。因此,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导向引导,建设“讲导向、有文化”的网络传播平台,是推动网络视听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之举。该《通知》要求网络视听节目要坚持与广播电视节目同一标准、同一尺度,必然给当前的一些网络视听节目带来压力,但长久来看,会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的健康发展。

八、《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

2017年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关于规范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管理工作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一个标准;要进一步完善新闻采编管理制度,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所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新闻采编与经营两分开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完善内容审核把关制度,明确审核把关重点和环节,刊发新闻报道必须履行采访核实和审核签发程序,确保新闻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刊发,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要规范新闻标题制作。制作新闻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确保新闻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新闻事实;要加强网络活动管理,设立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按规定向主管单位报备,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严禁将网站及网站频道的新闻采编业务对外承包、出租或转让;要完善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刊发新闻报道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撰稿记者、责任编辑、部门主任、值班总编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点评

一直以来,广大报刊出版单位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随着网络媒体的快速发展,舆论阵地的格局正在被改变。新媒体追求热点、爆点、眼球经济的新闻报道方式短期内吸引了大量读者,给传统媒体带来巨大的压力。近几年来,各报刊单位积极响应中央推进媒体融合步伐的精神,也纷纷建立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为了扩大影响,吸引用户,一些报刊出版单位开始效仿新媒体的采编方式,特别是对其所办的新媒体疏于管理,违反有关转载网络信息的管理规定,采编不规范,审核不严谨,把关不严格,责任不落实,屡屡出现虚假新闻、“标题党”和“三俗”等问题,扰乱新闻传播秩序,损害了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报刊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规律、新要求要求报刊的管理必须与时俱进,《通知》从舆论导向、管理要求、审核内容、标题制作、网络活动管理、问责机制等6个方面对新闻报刊单位及其所办新媒体采编的工作做了全面部署,违规问题将得到有力遏制。

九、《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

2017年8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通知》提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坚持新闻综合频道的定位,坚持新闻立台的方针;地方上星综合频道的节目要坚持高标准,要以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为标杆,坚守底线,把好导向,努力攀登正能量高峰等几项要求。

《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公益属性和文化属性。坚决反对唯收视率,坚决抵制收视率造假,鼓励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黄金时段增加公益、文化、科技、经济类节目的播出数量和频次;继续加强综艺娱乐、真人秀节目管理调控。坚决抵制追星炒星,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真人秀等节目要严格控制播出量和播出时间,鼓励制作播出“星素结合”的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鼓励制作播出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自主原创节目,原则上黄金时段不再播出引进境外模式的节目;强化重点时期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管理调控,提前审查、重播重审,原则上不得编排娱乐性较强、题材内容较敏感的电视剧;不得违规设置“嘉宾主持”,邀请演艺明星做嘉宾,必须把道德品行、艺术成就作为首要标准。积极邀请优秀的文化学者、德艺双馨的艺术家等在某一领域有深厚造诣的人士做嘉宾,充分发挥节目的教育引导作用,努力提高普通群众在节目中的比重,让基层群众成为节目的嘉宾、主持、主角,注意不能把群众作为明星陪衬或背景。

点评

2011年10月25日,原国家广电总局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提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同时对节目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婚恋交友类、综艺娱乐类、真人秀等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满足广大观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收视需求。该《意见》的实施,使电视节目娱乐化现象有所改善,综艺节目也向着更有价值的文化类、生活服务类节目转型,但娱乐性依然在十分凸出的位置,从而弱化了主流媒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功能,也严重偏离了电视上星综合频道的功能定位。近年来一些节目为了吸引年轻观众,迎合观众口味,向“二次元文化”“嘻哈文化”不断靠拢,给舆论导向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宣传舆论工作是一项润物细无声的重要工作,对于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来说,提高节目的文化品位和引导力,既是肩负的使命,也是历史的责任。本《通知》是对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提出的进一步要求,对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回归本位,牢牢把握好舆论传播的正确导向,树立底线意识,为其他播出机构树立榜样具有重要意义。

十、《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2017年9月8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对电视剧的制作、播出、评论、收视、宣传、舆论等提出了更为详尽的要求,指导电视剧繁荣发展。

《通知》分为14条,包括:加强电视剧创作规划,编制2017-2021年电视剧创作生产规划;加强电视剧剧本扶持,着重扶持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农村题材,着重扶持原创,着重扶持计划在重要时间节点播出的选题项目;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充分尊重和鼓励原创,在投入和分配上体现创意和知识的价值;完善电视剧播出结构,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形成各种题材结构比例适当的播出格局;规范电视剧收视调查和管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收视率造假行为,切实维护行业秩序;统筹电视剧、网络剧管理,实行同一标准进行管理;支持优秀电视剧“走出去”,积极开展影视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电视剧人才培养,实施电视剧编剧培训计划;保障电视剧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权益,电视剧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明确新的文艺群体职称评审渠道;加强电视剧宣传评介,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做好优秀电视剧宣传推介工作;完善支持电视剧发展的财政投入机制;引导规范社会资本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加强组织领导。

点评

2012年之后,我国电视剧的制作数量开始呈现减少趋势。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各类电视剧制作机构制作完成并获得发行许可的电视剧共有333部、14867集,相比2015年,略有下降,但仍有400多部近20000集电视剧由于质量问题没有通过公示,成为“僵尸片”。这与提高供给质量、推动电视剧领域供给侧改革有关,也是电视剧制作生产质量门槛和观众需求的进一步提高使然。电视剧的核心竞争力归根结底还是优质的内容,低端产品的过剩和高端产品的不足,是一直制约着我国电视剧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加强电视剧精品建设,一方面是从内容上鼓励和扶持具有优秀思想价值内涵和艺术品格的电视剧制作和生产,另一方面是从管理上对电视剧生产和传播机制加以规范和引导,形成精品“惯性”。

《通知》针对目前电视剧行业出现的新现象及新趋势,对促进国产电视剧繁荣发展提出14点建议措施,从对优秀电视剧剧本的扶持,到对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等几大主题题材的肯定,再到对原创的着重鼓励,以及打造中国品牌,推动优秀电视剧走出去,实施精品战略;从建立科学、合理的投入与分配机制,到电视剧、网剧统一标准进行管理,鼓励和建立电视剧良性发展机制。《通知》对行业的良性发展和电视剧生产制作的各个环节将起到强有力的规范和支持作用,将极大优化电视剧产业的创作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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