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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征信发展相关研究

2018-06-11黄军伟

商情 2018年19期
关键词:个人信息评分信用

黄军伟

【摘要】金融是市场经济的核心,金融的核心就是信用,因此整个互联网体系运行的基础是征信。对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征信的含义、互联网金融征信的隐私保护、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信用评分和政策建议这几个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认为互联网发展的重中之重是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建设,创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能够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本文将对互联网金融征信的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字】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的征信 个人隐私 征信体系

【正文】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所以也必须要用金融的发展手段来运行。不论是金融还是互联网金融信用均是其核心,而建设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就是提高信用度的重要应对措施。从战略层面上来看,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应摒弃“先发展,后治理信用”的理念,在发展之初就要建设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本文将对互联网金融征信做一些初步了解,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一、互联网金融和征信的含义

互联网金融是之前的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相结合的一种新型产业。互联网金融与之前金融的区别不仅在于载体不同,更重要的是互联网金融可以使早期金融业务具备中间成本低、操作快捷简单、协作性好等一些特征。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有六种模式:第一种是第三方支付,例如:微信、支付宝等;第二种是P2P网贷,P2P网贷是需要借贷的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寻找到有能力并愿意基于一些条件放贷的人群:第三种是大数据金融:第四种是众筹,通过互联网平台来向大家筹集项目资金;第五种是信息化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收集技术对传统金融企业倾心改造:第六种是互联网金融门户,是指利用互联网进行产品的变卖,例如:聚美优品、京东等等:

1.1互联网金融征信活动。互联网金融征信是通过一些商务平台上的大数据为基础,这些大数据都累积了商家、买家及各大企业的信息,包括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手机号、交易时间、交易记录等等百余条信息。通过这些大数据进行分析,作出风险评价,将作为对客户信用度的一个基本认识。

1.2互联网金融征信业务和机构。目前,我国一些公司主要从事:从第三方互联网数据收集、整理、分析、保存客户信息,再通过模型分析和信用度评分等技术,得到客户需要的征信报告。再将这些报告提供给第三方客户,例如政通。

二、互联网金融征信的隐私保护

互联网金融以第三方平台、各种社交网络平台,采集用户的信息,很显然,采集的这些信息以及超出了法律规定范围。所以我认为互联网金融征信产业应该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对客户信息的保密工作应得到完善。

2.1采集信息需经本人同意

采集个人信息之前应提前告知本人,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能非法采用客户信息。在传统的金融产业,在没有得到客户的同意之前是不能知道客户的信息的。但是现在随着互联网的产生,只要你登录任何一个网站都会让你填写个人信息,甚至是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你的信息就已经被人采取走了。但是这样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2.2限制采集个人信息的范围

在采集的那些信息中有可能会涉及到个人隐私,甚至关系到人格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限定采集的个人信息的范围。在互联网这个平台,金融产业的产生是让人们方便交易,而不是把个人隐私公之于众。互联网金融征信应该尊重客户的人格权利,只要能够识别出信息主体即可,不需要过度采集用户信息。

2.3建立个人不良信息告知制度

信息提供者在向互联网金融征信企业递交个人不良信息时,应该提前告知信息主体。避免对信息主体人权造成侵害,同时也能催促用户担起自己的责任,尽量避免不良信息的产生。

三、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信用评分

通过个人在交易平台上的交易信息、投诉信息、资金流动信息等等,来得出信用评分,并依据得出的信用评分来进行风险评估。这为办理贷款机构提供了便利,根据此信用评分,来判断是否给用户办理贷款业务。同时,以关联客户账号、降低客户评判等措施与信用度绑缚,在催促客户还款方面比早期商业银行有了更多的手段。

但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信用评分,只是通过客户的交易记录来评估信用风险的,缺乏对用户其他线下的交易信息的评估,在对客户以后的市场风险方面是空白。不仅要对目前的信用做评估,对以后将会发生的金融影响、经济衰退等不利变化也要考虑进去。只有这样才能加快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建设。

四、政策建议

4.1加快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不止要让互联网金融企业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体系,有关部门也应jLI",台相应政策来加快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构建。政府應派相关机构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方面的研究;尽快出台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建设;加强征信宣传,提高信息主体自我保护能力。

4.2加强互联网金融征信的隐私保护。国家应该出台相应政策对那些非法采集个人信息的企业吊销其营业执照,禁止互联网金融征信数据采集范围过大。只要是能够识别出信息主体即可,能对用户做出准确的信用评分即可,不需要过度采集个人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泄露,对信息主体造成精神上的伤害。

【结束语】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建设仍需进一步的完善,信用是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基石,只有互联网金融征信方面工作做足,才能使互联网金融产业稳定发展。当然也要结合国家的相关政策,使信息个体拥有法律的保障。

参考文献:

[l]卢桢妮.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研究[D].北京外国语大学,2017.

[2]冉禹.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研究[D].安徽大学,2017.

[3]赵睿哲.我国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征信的发展探究[J].图书情报导刊,2017,2(01):69-73.

[4]汪聪.基于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征信发展对策探究[J].金融经济,2016(24):119-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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