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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文体美学特点刍议
——兼与文学文体比较

2018-05-23韩高峰

长春师范大学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应用文感性文体

韩高峰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800)

文学写作与应用写作作为两种主要的写作形式,在我国均有着久远的历史渊源。文学创作可追溯至上古歌谣,应用写作可见于殷商甲骨刻辞。两者自诞生之初便在人类社会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一个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一个则与人类的生存需求息息相关。后经世代沿革,两者均衍生出一个久远庞杂的系统,在我国社会的不同阶段发挥了各自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随着人类精神需求的迅速发展,文学创作逐步走向备受推崇的精神殿堂,应用写作则长期处于被忽略的角落,甚至被冠以“艺文之末品”[1]之名而见斥于审美范畴之外。事实上,对应用文体美学特点的挖掘并不是完全无人顾及,历代批评家及创作者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做出过努力。即便是“艺文之末品”一说的提出者刘勰也没有否定应用文体的美,他甚至称赞刘桢的笺记若看实质则比其诗歌还要美[1]。西方文论家也曾意识到,“美学作用可以推展到种类变化多样的应用文字和日常言词上”[2],提出“最好既把那些美感作用占主导地位的作品视为文学,同时也承认那些不以审美为目标的作品,如科学论文、哲学论文、政治性小册子、布道文等也可以具有诸如风格和章法等美学因素。”[2]应用文体在审美领域的非主流地位,使得这些努力和观点没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没能形成高度的理论自觉。应用文体美学研究与审美实践长期被忽视的状况,不仅不利于应用文体的发展,且对整个文体学的建构都是不利的。笔者抛出这一问题,旨在通过与文学文体的比较,对应用文体几个突出的美学特点予以简要概括与梳理,以求抛砖引玉,引起学界对应用文体美学的重视,从而共同促进应用文体学的建构与发展。

一、绮靡与平实:语言之美

自古及今,对文学语言的美学特点多有论述。六朝时,陆机在《文赋》中便提出“诗缘情而绮靡”的观点。此中之“绮靡”非指华美、艳丽,而是像李善在《文选注》中所讲,乃指“精妙之言”[3]。按照当代文学理论,可将之归结为蕴藉美、形象美、音乐美。关于应用文体的语体风格,陆机《文赋》云:“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3]如果剥离其中近于文学语体特点的感情色彩,陆机对应用语体美学特点的概括是具有代表性的。这种美学特点可总结为晓畅美、质朴美、典雅美。具体来讲,文学语言追求言外之意,需给读者留有足够的想象空间,所以常以含蓄蕴藉为美。应用语言追求言必达意,力求避免给读者造成理解上的歧义,所以常以明白晓畅为美。如刘勰在论“议”“对”两种古代公文写作特点时所言,“事以明核为美,不以环隐为奇”[1]。文学语言力求生动,所以常将书面语、口语、俗语、方言俚语等各种语体混合使用。而应用文语言讲究平实,即用质朴的语言明确地陈述事实、表述观点,所以呈现出平实质朴之美。此中之“平实质朴”并非指使用日常口语,而是指运用规范简约的书面语言。它的构成较为简单,古之应用文体以古汉语书面语为主;现代应用文体则以现代汉语书面语为主体,揉以古汉语中的部分书面语成分。文学语言常常通过塑造艺术形象表情达意,因此具有生动可感的形象美;应用文语言则依靠严密的逻辑思维直接表意,不需任何媒介,加上其使用的规范简约的书面语,使其显现出思致缜密严谨、言辞高雅庄重的典雅美。

这两个不同的语言系统绝不是水火不容的,正如当代西方著名文学理论家勒内·韦勒克所说:“我们还必须认识到艺术与非艺术、文学与非文学的语言用法之间的区别是流动性的,没有绝对的界限。”[2]我国魏晋时期的“文笔之争”更是深刻而生动地说明了两者之间互相缠绕、难以分割的情况。从创作层面来看,许多古代应用文名篇,如《论积贮疏》《论贵粟疏》《出师表》《让县自明本志令》《谏佛骨表》《谏太宗十思疏》等,同时也是著名的文学作品。鉴此,我们可以说两者在语言艺术的创造上体现出了某些明显的共性追求。譬如文学语言追求音乐美——诗赋讲究押韵、对偶,散文、小说也讲究内在韵律。应用文写作同样有音乐美的追求,它虽然不追求语音上的押韵,但常常使用对偶、排比等修辞手法,以造成语言的韵律美。此外,两者之间在语言表述上的互相借鉴也是自古及今都存在的。

总之,两者在语言艺术上展现出了两种不同的美,同时也存在着共同的审美追求。

二、多姿与规范:形式之美

20世纪30年代,以闻一多、徐志摩为代表的“新月诗派”曾主张诗歌应具有三美,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4]。这是对诗歌形式之美的重要概括和明确要求。其实文学文体对形式美的追求自《诗经》以来便有了明显的创作体现,至魏晋南北朝形成了明确的理论自觉,以至后来在语音、声调、句式、篇章结构、叙述手法等方面呈现出多姿多彩的形态。就语音语调来说,有有韵无韵之分,有讲否平仄之别;就句式而言,有讲究对称的四言古诗、五七言绝句、五七言律诗以及汉大赋等,亦有讲究长短错落、骈散结合的骚体诗、现代新诗、散文、小说、戏剧等;布局谋篇不仅各文体间迥然不同,即使同一文体亦变化多端;叙述手法更是有顺叙、倒叙、插叙、平叙、补叙等。而应用文体的外在形式自诞生之初便体现出规范、单一的特点。殷商时期的甲骨卜辞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我国最古老的公文,其在用语和结构上已显现出相对的规整、统一。例:

癸巳卜,争贞:今一月不其雨?

旬壬寅雨。甲辰亦雨。[5]

这是一则较为完整的卜辞,其在语言表述上代表了甲骨卜辞的普遍样貌,在结构上明显地分为叙辞(叙占卜的时间及卜者名字)、命辞(所占问的问题)、占辞(根据卜兆作出的判断)、验辞(占卜的应验情况)四个部分,且这四个部分在目前所发现的甲骨卜辞中相对较为固定,可以说代表了完整的甲骨卜辞应有的结构形式。甲骨卜辞初步奠定了应用文体形式方面的基本特点,只是此一时期应用文体尚未形成稳固规范的外在程式。

三代以降,随着应用文书运用的愈趋广泛,人们越来越重视其使用的规范性。战国时期开始建立了公文的用玺(官印)制度,秦汉以后对公文的用印、用纸、用字及写作体式等渐次有了要求,至唐宋始形成相对完整的公文写作格式规范[6]。与此同时,写作语言也逐步向书面化、程式化、规范化发展,形成了一套别具特色的语言系统。应用文体规范、统一的形式美渐趋凸显。但也必须认识到,统一的并不都是美的,历史上多次出现过将应用文体形式复杂化及语言运用僵化、庸俗化、繁冗化等破坏其形式美的现象。应用文体的形式美绝不是单纯的外在形制的统一,也绝不是一成不变的程式化语言。形式美形成的前提是,创作者和研究者都必须持发展的眼光,使应用文体本身具备不断自我净化、自我更新的生命力。应用文体美学特点在形式上的彰显,也必是在切实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前提下而形成的外在程式的规整美观、语言表达的简明规范、结构形式的完整有序、逻辑思维的明晰合理等各方面特点综合融汇的结果,是由形制美、语言美、结构美、逻辑美综合作用而形成的“有意味的建筑美”。

三、求真与求善:内容之美

文学作品追求真实,但其追求的不是日常现实世界的真实,而是隐藏在现象世界背后的真实。这种真实不追求现实的准确性、现象描述的客观性,而注重揭示隐含于客观现实背后的真实规律、藏身于现象背后的本质。正如歌德所说,“艺术并非直接模仿人凭眼睛看到的东西,而是要追溯到自然所由组成的以及作为它的活动依据的那种理性的东西。”[7]亦如黑格尔所说,艺术揭示给我们的是“在历史中统治着的永恒力量”[8]。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说:“诗比历史更真实”。而应用文追求的恰好是日常现实的真实,因为它直接作用于现实世界,是为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而生的,所以它必须充分尊重客观事实,力求准确描述现实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得出明确结论,不允许存在任何像文学作品那样的虚构,更不允许使用扭曲、荒诞的表现方式,甚至排斥一切不利于被直观理解的表达方式。但这绝不是说应用写作就可以不顾现实背后的客观规律,恰好相反,优秀的应用文书都是以对客观规律的准确把握与深刻理解为写作前提的。此两种对真实的追求方式,是人类以文字写作的方式认知、改造世界和人生的不同形式,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向人们昭示了真理,因此都应当受到尊重。

真常因善而显出美。孔子理想中的美是如他眼中的《韶》乐那样的“尽美尽善”[3]。康德虽然推崇无功利性的纯粹美,但他也说理想的美是“道德精神的表现”[7]。在对“善”的追求上,应用文作品与文学作品有着深度的契合。相较于文学作品,应用文无论是历代公文,还是个人化书写的序跋、书信、碑铭,乃至悼文,都是知识分子寄寓理想抱负、人格精神、家国情怀更为直接的载体。西汉贾谊的《陈政事疏》《论积贮疏》及晁错的《言兵事疏》《论贵粟疏》,因承载了一个政治家敏锐的政治眼光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而受人推崇;南宋名将宗泽的《乞毋割地与金人疏》及名相李纲的《上高宗十议扎子》,因其深切的爱国情怀和不屈的民族气节而感人至深;唐魏征的《谏太宗十思疏》及明海瑞的《治安疏》因直言敢谏的诤骨和勇气令人景仰;韩愈的《祭十二郎文》及林觉民的《与妻书》则是以刻骨铭心的爱与思而撼人肺腑。这种由“真”与“善”而显出的美,可以说是文学作品与应用文作品在内容上的共同追求。

四、感性与知性:风格之美

黑格尔给美下的定义是:“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8]文学作为艺术美的一种,强调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即以外在的感性形式传达内在的理性内容。也就是说,理性是它的内核,而感性是它的外在表现形式。所有理性精神的传达都必须借助外在的感性形式,故它常常借助生动可感的形象传达丰富微妙的情思,它的主要思维方式亦是形象思维。因此,我们说感性是文学作品的突出特征,感性美是文学作品的主要美学特点,当是符合实际的。应用写作则不然,它是一种理性化写作。虽然也允许融入感性因素,甚至有些作品中的感性特点非常突出,但整体上它是运用逻辑思维呈现出逻辑性、思辨性等理性化特征,展现出的是理智客观的知性美。西晋李密的《陈情表》可谓应用文中“以情感人”的典范,但即便是这样的文章,其中的理性精神依然占据主导地位。蜀汉灭亡之后,晋武帝任命蜀汉旧臣李密为太子洗马,李密不愿屈从,但又要让晋武帝相信其辞官不就确有缘由,情有可原。于是李密紧紧抓住晋武帝推崇的“孝”这个关键词,先叙自己幼年孤弱,由祖母躬亲抚养,祖孙相依为命,感情笃厚。接续自己接诏之后的极端矛盾心理:一方面感圣朝之恩,理当图报;另一方面忧祖母之病,不能舍弃。后推出“圣朝以孝治天下”之语,进一步阐明自己辞官不就之理据,最终感化说服了晋武帝。虽说通篇充溢着浓厚的感情,但真正主导全篇的是湛明的理性,是说理的智慧,是明晰的逻辑。

正是在表达的感性与知性的不同侧重上,文学作品与应用文作品呈现出不同的美学风格。

概而言之,应用写作与文学写作作为人类两种重要的写作形式,体现了人类在认识和改造世界过程中多样化的审美追求。两者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处于互相交叉、混沌不分的状态,所以其相互渗透和影响是相当深远的。只是后来因写作目的不同,衍生出不同的写作特点和要求,从而展现出不同的美学特质。这两种美

代表了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两种美学形式,照理说都应该成为美学研究的对象。而实际情况是,两者分野之后,以审美为主要目标的文学写作成了文艺研究的中心;应用写作则少人问津,从美学角度对其的研究更是几至于无。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一方面,应用写作虽不以审美为主要目的,但人类终须按照美的规律去创造世界,所以追求美也应是其应有之义和应有之责。且就数千年的写作实践来看,应用写作从来是不排斥美的,优秀的古今应用文作品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美学经验,历代文论家和批评家也为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应用文体美学理论资源。另一方面,就其与文学写作纠葛缠绕的历史来看,它应在很多方面都有与文学写作对话的条件与可能。发掘应用文体的美学要素,对其与文学文体的美学特质予以比较分析,不仅利于应用文体的美学建构,且对文学审美视野的开拓、审美角度的创新以及两者之间的互相促进与发展都是大有裨益的。

[参考文献]

[1]周振甫.文心雕龙今译[M].北京:中华书局,2013.

[2]勒内·韦勒克,奥斯汀·沃伦.文学理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3]张少康.中国文学理论批评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4]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5]刘翔,陈抗,陈初生,等.商周古文字读本[M].北京:语文出版社,1989.

[6]闵庚尧.中国古代公文简史[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8.

[7]朱光潜.西方美学史[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

[8]黑格尔.美学:第一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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