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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电力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的管控

2018-05-14姜启祥

丝路视野 2018年18期
关键词:电力施工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摘要】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经济效益的基本保证,也是双方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因此,尽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施工合同的风险、防止企业利益受损是每个施工企业都应十分重视的问题。施工合同涉及的范围很广,除了工程发包方、承包方还有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及各分包方等多方利益。本文通过实际的案例,谈一下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与风险的控制。

【关键词】电力施工;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合同管理是电力工程项目管理的总纲,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最终都要体现在合同上。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只有加强施工合同的过程管理,时刻保持高度的风险意识,才能在合同双方发生严重分歧时,有效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电力工程项目涉及设计、制造、生产、运输、物资供应、地方关系以及有关单位等多个方面的协作配合,露天作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多,自动化程度高,技术复杂,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在实务中,因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倒签合同等现象导致工程合同纠纷时有发生。

(二)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签订合同的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往往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主体平等和等价有偿原则,签订显失公平条款或随意变更合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三)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电力工程施工专业性强,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一些企业合同分类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全,程序不合理,执行不到位,缺少专业审查和风险防控。有些建设项目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将合同管理交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又缺少必要的法律专业人才支持,在处理过程中难免利益受损。

二、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主要手段

(一)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签订审核规范化

电力工程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控制效果。因此,签订施工合同要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明确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或移交工程成品、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词语。施工单位应组织技术经济等各方面的专家,审核合同条款是否真实、齐全,并对承包方投标文件进行了解。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要补齐,使电力工程施工合同在实施中减少合同纠纷和违约。

(二)动态管理合同履行,合同实施交底制度化

依法进行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必须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加强合同交底和合同控制,确保合同目标全面实现。明确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动态管理合同履行,按策划、实施、检查、改进PDCA循环方法,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明确合同风险控制点,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电力工程施工进展中,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及时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三)做好合同实施管理,加强合同变更处理

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机会,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管理人员应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经常检查与甲方往来的各种工程文件、记录、指示、信件等资料,以确认它们对合同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以作为工程变更调整费用、工程索赔的基本依据。

(四)重视合同后评估,不断总结经验

合同后评估往往不为人们所重视,其实它是一件很重要的工作,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合同管理人员专业化

工程合同管理员既要熟悉和掌握工程技术,还须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精通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要加强合同管理员业务培训,重点培养有应变能力、坚持原则、知识面宽广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合同管理工作。要根据电力工程合同特点,总结以住一些投资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六)加强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发包人和总承包人(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整体工程或者单体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工程的一项活动。《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筑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总承包合同对此项都有明确的约定。有的还约定总承包人在其所承包的工程完工时,依照合同約定应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还有的约定发包人收到总承包人提交的验收报告明确在一定时间内应组织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的,或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即视为已竣工验收。所以在对总承包工程验收方面审计中应对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已验收、未验收、验收标准和项目保修情况进行识别性审计。

三、规范整理施工期间档案等证据资料以规避潜在风险

(一)关于电力工程工期的主要证据资料

(1)关于开工日期和整个工程工期的证据资料:施工合同书以及施工合同书补充约定,合同书都有对工程开工日期和整个工程的工期的约定,如工程应在2010年1月1日开工,整个工程的工期为200天。当然随着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排除合同双方对开工日期以及工程的工期做出补充约定。

(2)关于工程开工条件的证据资料:如开工前业主需完成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確保施工单位人员、机具设备以及材料能及时进场;如果开工前需要支付进场费的,有关支付进场费的证据资料;如施工主材是甲供材料,开工前第一批甲供材料到货的证据资料等;如材料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备料款是什么时间支付的证据资料等。

(3)实际开工日期的证据资料:一般以开工报告为准。

(4)其他影响工期的证据资料:如甲供材料的到货计划以及甲供材料实际到货的证据资料;施工单位与业主单位约定的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条件极其时间以及业主单位拖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证据资料;其他能影响工程工期的证据资料,如气象资料,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资料、设计变更、设计增加的图纸资料等。

(5)施工过程中由业主单位发布的施工场所临时停水、停电通知书等。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调整的证据资料等。

(二)关于电力工程质量的主要证据资料

(1)甲供设备、材料供应清单、合格证书、设备材料验收记录单、设备材料封样记录等。

(2)施工企业采购的设备、材料供应清单、合格证书、设备材料验收记录单、设备材料封样记录等。

(3)隐蔽工程验收单与验收机构、监理机构质量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4)工程竣工验收前,业主单位未经同意擅自使用未经竣工交付在建工程的证据资料。

(5)有关业主或者监理工程师的指令等证据资料。

(6)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使用书、注册时间表等资料。

(7)业主单位编制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

(三)关于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程度的主要证据资料

(1)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合同书都有工程合同价以及支付方式的约定条款。

(2)如工程有预付款、备料款的约定条款,预付款、备料款实际支付的时间、数额等证据资料。

(3)工程各月度进度申报资料以及工程各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等证据资料。

(4)经监理核准的工程各月度进度申报资料以及工程各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等证据资料。

(5)业主对工程各月度进度申报资料以及工程各月度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告等证据资料的批复文件。

(6)业主单位实际支付工程各月度工程进度款的时间以及数额等证据资料等。

(7)工程款收付的凭证、单据等明细资料。

(8)签证、索赔证据资料及其价款。

(9)招标图、施工图以及竣工图等图纸资料。

(10)工程报价单、投标预算资料、中标价格资料等。

(11)工程的最终结算资料,如工程造价审计报告等等。

上述证据分类也不是绝对的,证据资料之间与待证事实有很多会有交叉,如甲方逾期供货的证据资料,一方面,可以用作证明工程费用增加的依据,另一方面,也可用作证明工期延误的证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调整的证据资料,一方面,以用作证明工期延误或缩短的证据资料,同时也可用作施工费用增减的证据资料。

四、结语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契约经济,伴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化和建筑市场逐步完善,合同将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市场双方不可或缺的纽带。合同管理已成为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将对电力工程项目的规范有序推进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而规范整理施工期间档案材料等证据资料则可以防患于未然,规避潜在风险,将发、承包双方发争议的发生概率降至最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电力施工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压力越来越大,电力施工企业只有加强自身管理,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的激烈竞争,才能站稳脚跟,从而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企业得以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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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姜启祥(1972.07—),男,湖北黄梅人,黄石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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