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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怪小说中的狗

2018-04-03

特别文摘 2018年2期
关键词:搜神主人小说

志怪小说作为我国古代文言小说的一种特殊范型,具有自身独特的艺术魅力。其中神仙鬼魅形象的精彩刻画,曲折离奇的情节演绎,惊心动魄的恐怖气氛渲染,无不濡染着灵异之气,呈现出超奇之态,给人一种离奇怪诞、惊心炫目的审美感受。

志怪小說中有许多故事类型,其中的“动物世界”类型故事呈现出一个个灵异精怪的世界,而且其描写的怪诞离奇,构思的奇特巧妙,叙述的别致委婉,足以使我们在审美之余产生无限的遐思。

与人类关系密切的狗自然少不了在志怪小说“动物世界”的故事里占据一席之地。把狗作为文学的描写主角,志怪小说在文学史上具有开风气之先的地位,这对文学题材领域的拓展是有贡献的。志怪的异犬狗怪故事不仅具有深刻的社会文化内涵,而且也具有丰富的阅读审美启示。

正因为狗与人类有如此密切的关系,所以在我国古人的心目中,人类在安排自己生活世界的同时给狗安排了一个合理的位置,在想象世界之奇特时也把“狗世界”融入自己生活的幻想之中。

六朝志怪小说中保存有大量的与狗(犬)有关的怪异故事。这些故事散见于《述异记》《神录》《搜神记》《搜神后记》《齐谐记》《幽明录》《玄中记》《续异记》《异苑》《冥祥记》《旌异记》等书中。如果按照狗与人之关系和狗类属性特征来看,志怪小说中的异犬狗怪大体可分义犬、异犬和妖狗三大表现形态和描写模式。

义犬

所谓义犬是从人、狗关系和狗的行为特征着眼划分的,主要指狗对人的态度和情感。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也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六朝志怪中的奇异之犬在“处理”人、“我”(即狗)关系时,都能充分发挥“狗性”智慧,表现它与人类的亲和,对人的忠诚。这类故事多以狗助人为描写内容,六朝志怪小说中把此类犬称之为“义犬”。

它们是主人在危难之时的助手或助力,在主人危难之时,它们以自己奇异的行为表现出自己对主人的忠诚。《搜神记》中有三个“义犬”的故事。

卷二十《华隆家犬》(又见《幽明录》)写吴人华隆有次到江边伐荻,为大蛇盘绕。此时他养的名“的尾”的“快犬”正好在他身边,“的尾”奋起救主,猛咬大蛇,大蛇被咬死。但华隆由于被蛇盘绕,“僵仆无知”,“的尾”就偎在主人身边“彷徨涕泣,走还舟,复返草中”,频频发出救人信号,后华隆终于为人发现被救回家。华隆病愈后倍加爱惜此狗,“同于亲戚”。

卷九《诸葛恪(家犬)》也是写狗助人的,与华隆家犬不同的是此狗似具有未发先知的“灵性”。故事说诸葛恪征淮南回朝,朝廷要求他参加朝会,而他家的犬“衔引其衣”阻止他去,反复多次,无奈,诸葛恪“令从者逐之”,最后才得脱身入朝,结果入朝后就被杀。

而最令人感动扼腕叹息的当属卷二十《义犬冢》中的义犬:“孙权时,李信纯,襄阳纪南人也。家养一狗,字曰‘黑龙。爱之尤甚,行坐相随,饮馔之间,皆分与食。忽一日,于城外饮酒大醉,归家不及,卧于草中。遇太守郑瑕出猎,见田草深,遣人纵火爇之。信纯卧处,恰当顺风。犬见火来,乃以口拽纯衣,纯亦不动。卧处比有一溪,相去三五十步,犬即奔往,入水湿身,走来卧处周回,以身洒之,获免主人大难。犬运水困乏,致毙于侧。俄尔信纯醒来,见犬已死,遍身毛湿,甚讶其事。睹火踪迹,因尔恸哭。闻于太守。太守悯之曰:‘犬之报恩甚于人!人不知恩,岂如犬乎!即命具棺椁衣衾葬之。今纪南有义犬冢,高十余丈。”

与此义犬救主情节模式大体相近的还有《搜神后记》中的《杨生狗》。《杨生狗》前半部分也是写主人酒醉草泽,突遇大火,狗湿身救人;不同的是后半部分又加入了主人堕井狗呼号救人的情节。而后半部分情节模式又同《华隆家犬》有一定相似性。如果说《义犬冢》中的“黑龙”为了保护主人的安全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典型地通过自己的奇异行为体现出狗对主人的忠诚的话,那么《搜神后记》记载的“乌龙救主”故事(又见《齐谐记》)中的义犬“乌龙”除忠诚之外,已与主人达到了“心灵”的默契:“会稽句章民张然,滞役在都,经年不得归。家有少妇,无子,唯与一奴守舍,妇遂与奴私通。然在都养一狗,甚快,命曰‘乌龙,常以自随。后假归,妇与奴谋,欲得杀然。然及妇作饭食,共坐下食。妇语然:‘与君当大别离,君可强啖。然未得啖,奴已张弓拔矢当户,须然食毕。然涕泣不食,乃以盘中肉及饭掷狗,祝曰:‘养汝数年,吾当将死,汝能救我否?狗得食不啖,惟注睛舐唇视奴。然亦觉之。奴催食转急,然决计,拍膝大呼曰:‘乌龙与手!狗应声伤奴。奴失刀仗倒地,狗咋其阴,然因取刀杀奴。以妇付县,杀之。”

宋人洪迈 《夷坚志》卷十的一则故事,也叙述了一只小小的狮子狗对主人的孜孜情义,在主人被盗贼杀害后,不断追踪凶盗,最终在集市上引起人们的注意,帮助人们将凶手擒获。其原文如下:“绍兴中,乐平魏彦成为徐州守,全椒县结证一死囚狱案, 云县外二十里有山,庵颇幽僻,常时惟樵农往来。 一僧居之,独雇村仆供薪爨之役。养一猫极驯,每日在旁,夜则宿于床下; 一犬尤可爱, 俗所谓狮犬者。僧尝遣仆买盐,际暮未反,凶盗乘虚抵其处,杀僧,而包裹钵囊所有,出宿于外。 明日入县,此犬窃随以行,遇有人相聚处,则奋而前,视盗嗥吠,盗行又随之,至于四五,乃洎县市,愈追逐哀鸣。 市人多识庵中犬,且讶其异,共扣盗曰:‘犬如有恨汝意,得非去庵中作罪过乎?盗虽强辩,然数低首如怖伏状。即与俱还庵。僧已死,时正微暑,猫守卧其旁,故鼠不加害。执盗赴狱,不能一词抵隐, 遂受刑。”

这类故事在古书中可以翻到许多,其真实性虽不可能一一加以考证,然狗的这种通人灵性、有情有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一再为人所看到,却是事实。所以很早以来,助人解难的灵犬就获得了“义犬”的美名,甚至在其死后,人们还为之设冢以示纪念。

在上述几个义犬故事中,狗都是作为故事的主角来描写的,虽然故事的内涵不一样,但描写的狗都有基本相似的特征:第一,它们的身份都是家犬,是由主人豢养的,因此,对主人都表现出异常的忠诚。无论是单独行事的“的尾”“黑龙”,还是与主人配合行动的“乌龙”,它们都把主人的命运安危和意志放在第一位,甚至为主人牺牲自己的性命。第二,狗通人性,富有情感。它们心向主人,在主人危难之时,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表现出奇异的行为,救主人于危难之中;在主人身临危境时,它们或“彷徨涕泣”或“得食不啖”,情系主人的安危,具有与人相似的情感活动。如诸葛恪家犬、华隆家犬。第三,与下文谈的“妖狗”不同,它们“狗”的身份形貌没有发生变形、变化,它们的“异”主要体现在行为和灵性上。显然这些特征是人们立足现实生活对狗的认知,因此,这些故事中狗的“形象”描写具有明显的写实性、亲和性、人情化特色。

异犬

所谓异犬,又可称为灵异之犬,是从狗自身的种类属性特征上来着眼的。如狗能解人语但不会说人话,而六朝志怪中的狗常常表现出奇特怪诞的行为,有的狗突然之间能说人话,或做按常理而言不应是狗该做的事情,也就是说“狗性”发生了变异而具有了其他类性或属性的特点。我们把六朝志怪小说中描写的超出一般狗性特征的狗称为灵异之犬即异犬。就行为定位和描写特征而言,它们处于“义犬”和“狗怪”之间而明显具有“怪”的色彩,现实性成分在逐渐衰退,非现实性成分在不断增加。值得注意的是,这类描写虽然表现出许多的灵异性和怪诞性,但在表现狗的怪异性时,狗之为狗的“形貌”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这类故事就其表现形态而言又可分如下两种情况:

一是狗会说人语。如《搜神记》卷七《狗作人言》:“永嘉五年,吴郡嘉兴张林家有狗,忽作人言,云:‘天下人俱饿死。于是果有二胡之乱,天下饥荒焉。”再如《述异记》记:“安国李道豫,宋元嘉中,其家犬卧于当路,豫蹶之,犬曰:‘汝即死,何以踏我?豫未几而卒。”(又见《异苑》)此类故事有的还情节曲折且富有戏剧性,如《述异记》中的朱元兄弟:“嘉兴县皋陶村朱休之,有弟朱元,元嘉二十五年十月清旦,兄弟对坐家中。有一犬來,向休蹲,遍视二人而笑,遂摇头歌曰:‘言我不能歌,听我歌梅花。今年故复可,奈汝明年何?其弟惊惧,斩犬,榜首路侧。至岁末梅花时,兄弟相斗,弟奋戟伤兄。官收治,并被囚系,经岁得免。至夏,举家时疾,母及兄弟皆卒。”

二是狗表现出异于种类属性的异行怪态。如《搜神记》卷六记“(汉)文帝后元五年六月,齐雍城门外有狗生角。京房《易传》曰:‘执政失,下将害之,厥妖狗生角。”又记:“汉景帝三年,邯郸有狗与彘交。是时赵王悖乱,遂与六国反,外结匈奴以为援。《五行志》以为犬兵革失众之占,豕北方匈奴之象。逆言失听,交于异类,以生害也。”“夫妇不严,厥妖狗与豕交,兹谓反德,国有兵革。”

这类故事中的狗,六朝志怪小说中直接称为“妖狗”。所以称为“妖”,恐怕同它们狗的种类属性发生变异有关。但若深入分析,我们发现,这类异犬狗怪故事有几点是比较明显的:第一,这些故事不是以展现异犬狗怪的特征为目的,而是在通过狗特性的变异预兆社会的变化,蕴藏在其背后的是深深的天人感应的神学思想观念。就此而言,与其把这类故事看作“小说”,不如把它看作“宣教”文字更合适,因为这类故事的描写性几乎没有,是典型的“丛残小语”,甚至它原初就是在天人感应神学思想指导下产生的,是对天人感应神学思想的演绎。这从故事叙述中引用京房《易传》的话可以得到鲜明的印证。第二,在这些故事中,狗虽然是故事描写的重要题材,但其目的不在写狗,而是通过狗的反常行为来预示社会的反常,狗性的变化只是作为社会变化的征兆而存在的。与“义犬”故事相比,狗的形象性格特征描写减弱了,相反,社会文化观念的寓意性、象征性则增加了。第三,狗作为一种属类的行为特征发生了变化,被赋予其他的类性特征,使狗具有了非狗的性质,其中最典型的是让狗作人语。在这些描写中,狗的非狗化倾向异常突出,其对社会吉凶的预见远远超过了人类对现实社会的认知。不难看出,此类作品正是通过狗的非狗性的怪异来表现现实社会的怪异。也正因为此,在这类故事中,狗虽然仍具有狗的生理形貌,但狗之为狗的种类属性几乎丧失殆尽,而超现实性和怪诞性则愈加明显。总之,“宣教”性、象征性、怪诞性是此类故事表现出的最基本特色。

妖狗

所谓妖狗,即通常人们所说的狗怪、狗精。妖狗与上述异犬最大的区别就是它虽然具有狗的质性,但已不完全具有狗的形貌而可以另一属类的形貌出现,并以另一属类的生活习性来活动,其自身具有置换变形的功能。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妖怪,六朝志怪中也称为“鬼魅”。所谓“妖怪者,盖精气之依物者也。气乱于中,物变于外。形神气质,表里之用也”。

在六朝志怪小说中,有许多描写狗怪的故事,其最突出的表现是狗化为人形祸害人。如《搜神记》卷十八《田琰》: “北平田琰,居母丧,恒处庐。一暮夜忽入妇室。密怪之,曰:‘君在毁灭之地,幸可不甘。琰不听而合。后琰暂入,不与妇语,妇怪无言,并以前事责之。琰知鬼魅。临暮,竟未眠,衰服挂庐。须臾,见一白狗,撄庐衔衰服,因变为人,着而入。琰随后逐之,见犬将升妇床,便打杀之。妇羞愧而死。”

再如《搜神后记》卷九《老黄狗》: “太叔王氏,后娶庾氏女,年少色美。王年六十,常宿外,妇深无欣。后忽一夕,见王还,燕婉兼常。昼坐,因共食。奴从外来,见之大惊。以白王。王遽入,伪者亦出。二人交会中庭,俱着白帢,衣服形貌如一。真者便先举杖打伪者,伪者亦报打之。二人各敕子弟,令与手。王儿乃突前痛打,是一黄狗,遂打杀之。王时为会稽府佐,门士云:‘恒见一老黄狗,自东而来。其妇大耻,病死。”如果说前两个故事中的狗怪是与人妇私通被人发现打杀后现出原形的话,狗怪也有得意忘形自露其形被发现的,如《搜神记》卷十八《沽酒家狗》:“司空南阳来季德,停丧在殡,忽然见形,坐祭床上,颜色服饰声气,熟是也。孙儿妇女,以次教戒,事有条贯。鞭扑奴婢,皆得其过。饮食既绝,辞诀而去。家人大小,哀割断绝。如是数年,家益厌苦。其后饮酒过多,醉而形露,但得老狗,便共打杀。因推问之,则里中沽酒家狗也。”

我国古代很早就有气化万物的观念,认为天地万物都是气化所生,由于禀气不同,化成的物形态状貌也不同,相应地其质性也不一样。干宝《搜神记》卷十二说:“天有五气,万物化成。木清则仁,火清则礼,金清则义,水清则智,土清则思:五气尽纯,圣德备也。木浊则弱,火浊则淫,金浊则暴,水浊则贪,土浊则顽:五气尽浊,民之下也。中土多圣人,和气所交也;绝域多怪物,异气所产也。苟禀此气,必有此形;苟有此形,必生此性。故食谷者智慧而文,食草者多力而愚,食桑者有丝而蛾,食肉者勇敢而悍,食土者无心而不息,食气者神明而长寿,不食者不死而神。”因为天地万物都是气化的结果,所以万物之间就存在互化的可能。但万物互化“应变而动,是为顺常;苟错其方,则为妖眚”。妖怪鬼魅的产生就是万物气化过程中“错其方”的结果。

六朝志怪小说中描写动物变化人形并非只有狗一种,几乎所有的动物都可以化为人形,如猴类,《搜神后记》卷九《猴私官妓》记:“晋太元中,丁零王翟昭后宫养一猕猴,在妓女房前。前后妓女,同时怀妊,各产子三头,出便跳跃。昭方知是猴所为,乃杀猴及子。妓女同时号哭。昭问之,云:‘初见一年少,着黄练单衣,白纱帢,甚可爱,笑语如人。”这类精异鬼怪故事总的来看即是在万物气化的观念下创造的,甚至可以说这些故事就是对这一观念的形象演绎。那么,作者为何不关注社会生活中的“顺常”之变而把注意力放在“错其方”的“妖精”描写上?原因应该说是多方面的,诸如社会现实的动荡不宁、宗教思想的流行等。若从作者创作心理来深入剖析,我们可以隐隐地感到,在这类荒诞不经的故事描写背后实际隐藏着作者对现实社会无序的深深无奈和苦楚,作者实际是借对精异鬼怪世界荒诞怪异的展示来托喻自己对现实无序的心灵感受的。

另外,六朝志怪小说对精怪之犬的描写虽然在叙述层面上,它们均采用了史传的叙事手段,如在讲述某故事发生之前,先铺垫人物的姓名、籍贯等,以显故事的真实性,但从叙述意味和叙事蕴涵来看,他们似乎并不相信故事的“真实性”,如所有故事中的狗怪最后的结局都是被“打杀”,给人一种死无对证的感觉。正如石昌渝先生所言:“任何就狗自身的特征描写而言,六朝志怪小说中异犬狗怪故事也有许多值得我们汲取的经验。如六朝志怪小说在把狗作为审美主体对象描写时,它非常注重情节的离奇设置,注重对狗的情态心理的刻画,以形象之笔展现狗的‘风采。”上引诸条故事可清楚地证明这一特点,这里我们不妨再引《述异记》中《黄耳》以验之:“陆机少时,颇好游猎,在吴豪盛,客献快犬名曰黄耳。机往仕洛,常将自随。此犬黠慧,能解人语,又尝借人,三百里外,犬识路自还,一日到家。机羁官京师,久无家问,因戏语犬曰:‘我家绝无书信,汝能赍书驰还取消息不?犬喜,摇尾作声应之。机试为书,盛以竹筒,系之犬颈。犬出驿路,疾走向吴,饥则入草噬肉取饱。每经大水,辄依渡者,弭耳掉尾向之,其人怜爱,因呼上船。载近岸,犬即腾上,速去如飞。径至机家,口衔竹筒,作声示之。机家开筒取书,看毕,犬又向人作声,如有所求。其家作答书内筒,复系犬颈。犬既得答,仍驰还洛。计人程五旬,而犬往还载半月。后犬死,殡之,遣送还家。葬机村南,去机家二百步,聚土为坟,村人呼为‘黄耳冢。”“黄耳”为了依靠他人渡河则“故意”向人献媚,而过河后害怕他人害己,未等船靠岸即腾飞而去。此情节不仅栩栩如生地写出了“黄耳”的情态,而且也形象地刻畫了“黄耳”的内在心理,可以说把狗的“黠慧”表现得淋漓尽致。《黄耳》称得上是六朝志怪小说中“狗文学”的名作。

异犬狗怪故事虽然只是六朝志怪小说中“动物世界”的一个侧面,但它包孕的文学审美特征是丰富多彩的,六朝志怪把狗作为文学描写的主要对象,不仅开拓了古代文学描写的领域,而且也丰富了古代文学的意象结构,在我国古代文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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