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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叙述中发现 在写作中成长
——评巴西小说《永远的菲利普》

2018-03-08赵海燕

外国语文 2018年2期
关键词:菲利普巴西作家

赵海燕

(北京交通大学 语言与传播学院, 北京 100044)

0 引言

《永远的菲利普》的作者克里斯托旺·泰扎是巴西当代最重要的作家之一。这位1952年出生的作家的人生履历堪称文艺青年的绝好范本:从小热爱文艺,少年时期开始写诗,为了去葡萄牙的科英布拉大学学习文学,他从巴西的官方商船学校辍学。然而由于到葡萄牙之际恰逢康乃馨革命时期,科英布拉大学停课,他求学未果,便在欧洲靠打黑工游历了一年。返回巴西后,他长期处于无业状态,在剧院、商船公司等处从事过多种短期工作,还曾做过钟表匠,与此同时坚持从事文学创作。1977年结婚之后,他仍然靠妻子养活,直到1984年才在桑塔·卡塔琳娜联邦大学获得葡萄牙语教授的教职。克里斯托旺·泰扎迄今出版了13部作品,其中《摄影师》(OFotógrafo)获2004年巴西文学院最佳小说奖。2009年,他被巴西《时代》(época)杂志评为百位最具影响力的巴西人之一。

2007年问世的《永远的菲利普》是泰扎迄今最重要的作品,中文译本由国内葡语新锐译者马琳完成,并于2014年3月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是泰扎的第一部被译为中文的作品。这部当代巴西畅销杰作是一本具有自传性质的小说,2007年一经出版即引起极大反响,在巴西畅销多年,再版13次,并被翻译为8种语言,在各译入国均获得了较高的关注度和较理想的销售成绩。该书几乎囊括了巴西所有重要的文学奖项,包括巴西文学最高奖雅布提奖、APCA奖、圣保罗文学奖等,其法语译本获得了当年法国的查利·布里塞(Charles Brisset Award)奖,而英语译本甚至入围2012年国际IMPAC都柏林文学奖评选。

作为一部具有自传性质的作品,《永远的菲利普》主要描述了一位作家父亲与他的患有唐氏综合征(先天愚型)的儿子之间的故事。1980年泰扎在27岁时第一次成为父亲,不幸的是他的儿子因染色体缺陷是一名唐氏综合征患儿。

作家在中国接受访谈时也坦言,这个私密的话题被搁置了20多年,尽管有个天生缺陷的儿子是其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尽管作家在这期间一直在写作和出版作品,但“他不写自己的生活,不写儿子,只写其他事情,‘唐氏综合征’这个词在20多年里,从未出现在他的作品中”(泰扎,2014:66,下文引用作品只标页码)。直到2000年后作家才开始去正视这个问题,在写作中去触碰这一主题,并呈现在这部小说当中。题名中的菲利普是儿子的名字,作家像大多数父亲一样在孩子到来之前就在考虑名字的问题:“若生女孩就叫爱丽丝,男孩叫菲利普。菲利普,好名字,既简洁又锐利,如同骑士在地平线上的身影,轮廓清晰,透着一份不彰自显的威严。”(18)事实是,作家已经成年的儿子从来不能够把自己的简洁锐利的好名字正确拼写出来,不是少了字母就是顺序不正确。题名中的“永远”在作家的笔下是指一种“不可逆转,没有退路,再也回不到从前”(27)的感觉。这就是作家在被医生告知儿子的状况时才开始真正理解的“永远”的含义,也是作家通过与儿子20多年的共同成长,通过这部小说的写作,在小说结尾终于能够真正接受的事实,带着一份褪去了尘埃落定后的无奈与英雄史诗般的悲壮而留存的诗意的安然。

1 独立于拉美之外的巴西文学

尽管巴西文学是在一个比较广阔的世界文学视野下进行创作,但在拥有阿根廷的博尔赫斯、哥伦比亚的马尔克斯、智利的聂鲁达等文坛巨星的拉美西班牙语文学遮蔽下,巴西葡萄牙语文学在我国国内的认知度较低。作为拉美国家成员之一的巴西,其文学风格常常被陌生的读者先入为主地贴上“魔幻现实主义”的标签。事实上,巴西文学与我们所了解的拉美国家文学有着显著的区别,在巴西文学当中,体现出更多的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的倾向,并且侧重从社会视角聚焦于贫困和社会差异等较为宏大的、与现实结合更紧密的题材。“如果说拉美诸国因为语言的共通性而形成共同的文学史,那么巴西文学则是在独立轨道上发展,与葡萄牙文学和非洲葡语国家的文学共同构成了葡语世界文学空间,很少与西语国家发生互换。因此,巴西与周边西语国家的文学史是两种谱系,有不同的分期与承继的逻辑。”(闵雪飞,2015)在其他拉美国家大行其道的魔幻现实主义对巴西文学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在拉丁美洲,操不同语言的国家之文化历史渊源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同于很多拉美国家使用西班牙语,巴西是葡萄牙语国家,这种语言与历史的差异从根本上导致了文学作品中语言特色方面的分歧。

从19世纪开始,巴西文学的自我认知就刻意强调巴西性,强调自己与以西班牙语为主的拉美其他文学族群的差异。 除了强调文学的巴西性之外,从地缘关系来看,巴西在历史上曾经是葡萄牙的殖民地,后来又受到法国文化的较大影响,这也使得巴西与其他拉美国家之间有更强的疏离感,并且选择性地倾向于欧洲文学传统。国内学者胡续冬在接受《南方都市报》专访时指出:“泰扎是当之无愧的巴西当代文学代表人物。他的小说承续了马查多·德·阿西斯以来巴西作家努力‘去本地化’,试图与一个更宏大的西方文学语境对接的传统。”(黄茜,2014)这一点从作家在《永远的菲利普》当中与整个西方文学谱系的对话可以得到确认。就此而言,《永远的菲利普》“丝毫不‘拉美’,但确实很‘巴西’”(闵雪飞,2015)。

2 文学空间中的探索与成长

“文学”在这部具有自传性质的作品中,是不可缺席的关键词。作家在欧洲游后的时候,作品就是他的向导,比如当他参观巴黎的时候,他寻找着海明威在《流动的盛宴》里所描绘过的每一处地点。 “他对生活有着文学式的理解,做着人文主义的梦,与文字打交道。”(211)在相当长一段时间,他的生活空间和文学空间似乎没有明确的分隔,一直混为一体。对于这名文学爱好者和后来的作家而言,文学甚至成为这个没有宗教信仰的男人的一种信仰,当在生活中遇到了巨大的挑战和问题,需要寻求答案之际,他首先诉诸文学:

历史上没有对先天愚型患者的记录,他们是一种“缺失”的存在。从柏拉图的箴言到中世纪的经典名著,从《堂吉诃德》到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再到向来心系社会弱势群体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无一提到先天愚型患者,所以说,他们是一种“缺失”的存在。……在《尤利西斯》里,詹姆斯·乔伊斯并未让利奥波德·布卢姆在那绝对的二十四小时里遇到任何一个患先天愚型的孩子。托马斯·曼的作品也完全忽视了他们的存在。(34)

他与文学之间像是有一根古老的脐带连接,作为一名先天愚型患者的父亲,他一边陪同儿子治疗,一边习惯性地将自己放在文学的空间当中去寻找解决之道。

作家还在作品中通过与文学的对话,梳理自己的写作观,“只有通过写作,他才能了解真正的自己,至少他希望如此”(14)。他在写作中发现和深入了解自己,也分析自己写作的动机。“当他拿起笔,面对空白稿纸时,偶尔他会问:说到底是艺术创作还是自我治疗的过程?他一直掩饰着内心过分的骄傲,让自己看起来和其他人一样。……‘如果我把自己变为文字书写出来,那真实的我就可以完全消失,不留下任何痕迹。’”(233)同时泰扎也对自己的写作风格进行了深入反思:“在他的书中有一个角色会飞。魔幻现实主义在这位作家手中被讽刺、夸张以及隐喻所腐蚀。”(114)他在此明确表达了一名巴西作家对拉美文学的态度,如前文所指出的,在创作当中自觉地规避魔幻现实主义风格这一被人们标签化的拉美文学的标志性特征, 通过这种去拉美化行为凸显巴西葡语文学在拉美文学世界的特立独行。

作家在创作过程中对文学的意义以及写作的价值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赋予其自己的理解和具有个体色彩的价值。长期参与儿子的治疗不仅让作家逐渐接受了“父亲”这一角色,而且在这种存在中发现一种诗意:“(儿子)头脑中依旧没有‘昨天’、‘今天’或‘明天’的概念。他的生活是永无止境的‘现在’,就如同艾略特的诗歌,只是缺少了魅力。”(180)儿子的这种存在方式在影响着“父亲”,更影响着“作家”。“作家”通过观察和思考儿子的不同于“正常”人的存在状态,领悟到了一种态度,一种对待文学的态度:“他开始通过文学来逃避所有的抽象的原则。重要的是关注‘当下’与‘所在之处’,它们形成一张复杂的网将我们笼罩起来,只有时刻关注它们,才能活得有所不同。”(203)

泰扎早在1991年的作品ASuavidadedoVento(TheSoftnessoftheWind)中就形成了以作者为主人公的书写风格,并且在书写中尝试模糊读者与作者、读者与角色、事实与想象之间的界限(Silverman,1992:699)。米兰·昆德拉在《生命不能承受之轻》之中把小说看作“在世界变成的陷阱中对人类生活的勘探”(昆德拉,1995,24),世界变成了陷阱,对于泰扎尤其如此。虽然作家在20多年的写作当中进行了刻意的规避,半自传体作品《永远的菲利普》中描述出的家有患病儿子这一事实蕴藏了他长期的自省式思考,这种深思熟虑地体现在书写当中,每一处故事和细节都如从笔端自然而然地流淌出来。泰扎本人在中国接受访谈时也认为,自己创作在这部作品中形成了一个“质的飞跃”,正是这部作品的创作使作家的语言风格成熟起来(黄茜,2014)。施塔格尔(1992:74)在《诗学的基本概念》中认为:“生存的重量在过去时代的底部”。在缄默20多年后,作家在叙述中对自己的过去时代的进行了审视和清理,在叙述中发现“父亲”的角色,在叙述中发现“作家”的身份;然而,最重要的“发现”在于发现作为生命个体的 “自己”,发现了自己的“生存的重量”。在这次彻底面对自己的书写过程中,作家的笔将他带向了他自己,他站在“自己”的旁边冷静观察这个男人:

他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感情,有点抵触过分的情感外露,在这方面他略显笨拙。比起疯狂的爱意,他更喜欢诙谐的柔情蜜意,但他自己还不清楚这一点。他的双腿还不足以支撑起他心灵的重量。(17)

这是作者追忆刚刚见到产后的妻子而儿子还没有出现之前的那一刻。对过去的自己从一定的时间距离和叙事距离之外冷静旁观,作者发现“诙谐的柔情蜜意”才是自己擅长的情感表达模式。作品中仅有的一次关于父亲动手打儿子的叙述,则是作家的一次最重要的地标性的自我发现,“父亲和儿子很相似,在这野蛮且荒谬的一刻,他们像镜子一样照出对方”(163)。作家发现儿子对自己的重要价值则来自于后来儿子第一次失踪时,“他曾经从孩子出现那一刻起就希望孩子能死掉,如今却因为孩子不在而感觉自己快要死了”(203)。儿子的失踪是一个父亲的疏忽,是一个作家的无能,是一个男人的失责。这种“快要死了”的感觉,不只是文学的夸张修辞或者现实生活意义的痛苦表达,而是指儿子对他的存在价值的意义,对他作为“父亲”,也作为“作家”,更作为“男人”的存在意义。

作为一名先天愚型患者,儿子菲利普十分幸运,他逃过了这种病症的低存活率魔咒,在整个家庭的呵护下长大成年,甚至戏剧性地成为一名“艺术家”,能够通过出售自己创作的笔触专业、色彩抢眼的画作赚到钱。“他作画不是为了以此来实现个人价值(这对他这个‘永远的孩子’来说没有任何意义),而只是表现一个社会角色,找到一个能够定义他的位置。”(255)这是包括作家本人在内的所有人想要做到、但是很少有人能够达到的一种存在状态。儿子菲利普的幸运更在于拥有一位能够准确地理解他、耐心地陪伴他的作家父亲。在小说临近结束,叙述时间与现实时间逐渐重合之际,我们看到的作家是现实生活中一位优秀的、成功的父亲角色:父亲与儿子之间关系融洽,唯一的分歧就是喜欢的球队不同;父亲对儿子的“不正常”不仅达到了坦然接受的境界,甚至还能欣赏到儿子的世界之妙处并略感“嫉妒”。

3 回环转换的叙事视角

《永远的菲利普》作为当代巴西小说的代表性杰作,书中涉及人物数量不多,内容却蕴意深刻,探讨和反思了个体与世界的关系。其文风简约清朗,叙事晓畅,思辨精辟,剖白诚挚,并时有妙语点缀。同时,作者的叙事方式也是该书成功之所在。作家以儿子的出生为叙事起点,在小说中并行展开两条叙述线索,一是按正常的时间顺序,采取以外聚焦为主的叙事视角,讲述儿子在家庭的呵护指导下长大成人和自己接受并欣赏“父亲”这一身份的过程;另一条线索则是作家追忆在儿子出生之前自己作为一名典型的文艺青年的游荡经历,并将自己所观察到欧洲和拉美世界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社会面貌的近20年历史演变广阔的社会画面铺展在笔下。通过在内视角和外视角之间自如的推拉转换,小说的叙事进程沿两条线索以最佳方式毫无违和感地铺展开来。

作家有意采用了具有一定距离感的第三人称叙事视角,站在“自己”旁边与读者一起旁观自己过去近30年的经历,并且在不断的思辨中实现自我发现和自我更新。在作家娴熟驾驭的综合叙述视角下,小说的叙事获取了相当大的时空开合维度。该小说成功的原因之一也正在于作者选择了这样一种叙述方式。下文将对这部作品进行叙事视角的分析,来把握该作品不同于魔幻现实主义的巴西性文学价值,以及呈现出的作家个人创作文体风格。

叙事视角自进入文学理论家视野便备受关注。根据Abrams(2004:231)的定义,“作者采取的向读者表现人物、对话、行为、背景和事件等构成故事要素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即小说的叙事视角;法国结构主义叙事学家托多洛夫在《文学作品分析》中的论述强调了叙事视角的重要性:“视点问题具有头等重要性确是事实。在文学方面,我们所要研究的从来不是原始的事实或事件,而是以某种方式被描写出来的事实或事件。从两个不同的视点观察同一个事实就会写出两种截然不同的事实。”(张寅德,1989:65) 1969年,法国叙事学家热拉尔·热奈特在《叙事话语》当中率先提出了叙述聚焦(focalization,又译为视角)这一概念,它指的是观察者与观察对象的关系。热奈尔把视角划分为非聚焦型、内部聚焦型和外部聚焦型三类,并解释道:“第一类相当于盎格鲁-萨克逊批评流派所称的‘无所不知的叙述者的叙述,……在第二类中,叙述者=人物(叙述者只说出某个人物所知道的),……在第三类中,叙述者〈人物(叙述者说出来的要少于人物所知道的),这便是‘客观式’或‘行为主义式’的叙述,普庸称之为‘从外部来的视点’。”(胡亚敏,2004:24)中国学者申丹进一步指出:

在第三人称叙述中,“外视角”指的是故事外的叙述者用自己的旁观眼光来叙事,“内视角”指的是叙述者采用故事内人物的眼光来叙事。人物的眼光往往较为主观,带有偏见和感情色彩,而故事外叙述者的眼光则往往较为冷静、客观、可靠。从这个角度来看,“内”与“外”的区别常常是“主观”与“客观”之间的区别。(申丹,2004:202)

泰扎在《永远的菲利普》中采用了外聚焦叙述视角为主,穿插内聚焦叙述视角的第三人称叙事模式。詹姆斯(James,1948:8)在1888年的随笔《小说的艺术》中把小说从宽泛的视角定义为“个人生活印象的直接反映”,这部作品作为对本人亲身经历的追忆,尤其是一部个人化的产物。但作家大多数时候与故事保持距离,采用较为客观的观察角度,和读者一起冷静地旁观事件发展。同时通过外聚焦视角与内聚焦视角的反复回环转换,既在需要时融入角色,通过故事内的“父亲”或“作家”的眼光来叙述,使得角色充分地敞开人物的内心世界,透辟地剖析自我的内心感受,又随时跳出来与读者一起批判、分析、思考、总结。

在小说开篇,作家从旁观的外聚焦视角还原了近30年前儿子即将降生的那个非常特殊的时刻:

“就是今天了,”女人说,“就现在!”她提高了嗓门,伸手去抓男人的胳膊,他看起来心不在焉。

是的,心不在焉,也许吧。他就像个临时角色,已经二十八岁却仍未真正开始生活。严格地说,除了些许美好的期望,他一无所有,寂寂无闻。他如同一具快乐的行尸走肉,这快乐偶尔令人不悦。如今面对着怀孕的妻子,他仿佛在这一刻才看清了事实:孩子,他的孩子就要出生了。男人十分开心地笑着,来吧!(1)

中西方小说中采用外视角来开篇或许已然成为老套,但《永远的菲利普》的叙述者几乎从头到尾都采用了这种外聚焦为主的客观性较强的叙述模式。小说客观叙述风格的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就是,作为一部自传性质的作品,除了在直接引语形式的对话中,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作家没有使用一个“我”字。不仅如此,作品中只有儿子的名字“菲利普”得以直接呈现,作家在叙述中把自己的名字和妻子的名字也完全隐去,而是使用“男人”“女人”“妻子”“母亲”“父亲”“作家”这样一些不具有特定指示色彩的词汇——“作家”一词在文中不是指小说的创作者,而仅仅是一个可以和“男人”或“父亲”互换的表明被叙述者身份的词。这种有意识选择的客观叙述风格在作品中成功创造了空间感和距离感,使作家本人和自己、过去与文学形成了逻辑更清晰的、思辨更深入的对话。

下文是儿子开始了门诊治疗,“年轻父亲”的生活步入一种“常态”之后的一段叙述:

某个清晨,他独自走在市中心的某条街上,不时有些陌生人与他擦肩而过,四周十分安静,只有脚步声带着些许回音。他再次意识到自己与以前不同了,他已经走进了人生的另一个阶段,这里他还不熟悉,但身后已无退路。他无法掌控生活,只能成为生活的奴隶。他记起几年前他曾和朋友在凌晨时走过这条路,他们当时喝醉了,三个人一起把街边一处玻璃广告牌撬了下来,抱着走了很远,最后他们把广告牌打碎,欢呼着把碎玻璃抛上天,看它们反射出转瞬即逝的光。……没有退路了。往昔的一幕幕在他脑海中闪现,记忆仿佛试图告诉他什么,这信息需要破解,他却找不到密钥,只有残破的时间和画面,最后只剩下一种“再也没有退路”的感觉。“现在开始,全靠你自己了。”走着走着,他抑制不住地哭了起来,很快就有人发现他在哭,毕竟是在白天,他转身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又换了一条路,但不管哪一条路,都仿佛没有终点。(81-83)

文本中的“路”和“终点”既是现实生活中的空间位置又是心理意义上的被动处境。这段话聚焦层次相对丰富,作家在第二句毫无违和感地把自己代入到角色之中,从外聚焦叙述视角中转换为内聚焦,完全敞开个人感受,与自己的当下进行对话,随后在内聚焦视角又深入一层,与自己的过去进行对话,之后又抽身出来和读者一起站在那个“他”的身旁冷静观察。作家在这种叙述视角中进退自如,反复推拉转换,丰富了作品的叙述层次,增强了读者的审美感受。

在内外聚焦回环转换的叙述中, 一个“父亲”的形象被一笔一笔建构起来。 一名“不正常”的儿子的父亲渐渐发现这种“不正常”是自外部强加在儿子身上的,儿子本身的自我价值体系当中并不存在这样一种关于“正常”的尺度,在这一发现当中,作家逐渐接受现状,并且渐渐摆脱了“不正常”的阴影,最终成为一名“正常”的父亲。

华莱士·马丁(1991:158-159)曾指出:“叙事视点不是作为一种传达情节给读者的附属物后加上去的,相反,在绝大多数现代叙事作品中,正是叙事视点创造了兴趣、冲突、悬念乃至情节本身。”《永远的菲利普》的内外聚焦综合叙述视角在结构上将作品中的两条叙事线索精妙地编织在一起,回环往复的叙述视角和客观冷静的叙事风格在构成作家文体特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同时,该作品简白晓畅的语言不仅没有减损作品的审美特质,反而中和了文本中较强的哲思成分带来的阅读挑战。以上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作家独特的文体风格。

4 结语

《永远的菲利普》在书店里往往被归为家庭、婚姻或亲子类文学作品,事实上这部作品同样可以被看作是一部探索个人成长的小说。在与儿子共同成长的生命体验中,成长起来的不仅仅是儿子,还是一位“父亲”,一位“作家”。这是一个生命“个体”——作家本人——的成熟历程。昆德拉(1995:20)认为,“所有时代所有小说都关注自我这个谜”,在与自我对话,与过去对话,与文学对话的过程中,作家从一位获知儿子患病消息的错愕的年轻男人出发,经历了“反思自己-放弃过去-面对问题-发现自我”的完整探索过程。

虽然《永远的菲利普》是一部具有强烈个人色彩的叙事文本,但是作家将巴西近30年的社会发展与个人生活经历相结合,探讨了诸多超越民族和国界的更普遍的人类社会重大命题,并展示出独特的个人创作语言魅力,使该作品冲破国籍、地域、语言的限制,触动到不同文化背景的读者。长久以来,巴西文学因为其特立独行的文学主张而孤立于拉美文学家族,且在世界文学谱系存在感稀薄,克里斯托旺·泰扎的《永远的菲利普》改善了巴西文学的这种存在状况,在各引入国家受到欢迎并获得较高的关注度,这部小说堪称了解当代巴西及当代巴西文学的一个窗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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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Henry. 1948.TheArtofFictionandOtherEssays. [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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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米尔·施塔格尔.1992. 诗学的基本概念 [M].胡其鼎,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黄茜.2014. 克里斯托旺·泰扎:从优雅的世界堕落至此 [N].广州:南方都市报,2014-03-23.

胡亚敏.2004. 叙事学 [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华莱士·马丁.1991. 当代叙事学 [M]. 伍晓明,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克里斯托旺·泰扎.2014. 永远的菲利普 [M].马琳,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文中所注页码均出自此书)

米兰·昆德拉.1995. 小说的艺术 [M].孟湄,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闵雪飞.2015.“拉美文学”涵盖了巴西文学吗? [N].北京:文艺报,2015-02-09.

申丹.2004. 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张寅德.1989. 叙述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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