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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意见领袖的道德责任问题浅析

2018-01-25易雨彦

山西青年 2018年1期
关键词:责任意识领袖舆论

易雨彦

(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微博意见领袖的道德责任问题浅析

易雨彦

(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如今互联网的信息互交平台以微博为重要的传播活动场所,而微博意见领袖在其中属于影响能力者之一。本文以微博意见领袖在舆论事件中表述的道德责任问题为研究对象,分析其道德责任缺失的主要原因,以及如何构建微博意见领袖的道德责任。

意见领袖;微博;道德责任

在如今数字媒体的时代,互联网上一些信息交互平台已经逐渐成为受众信息传播活动的活跃场所,如微博、博客、微信等。在实际状况和预期想法相差较大的情况下,民众的意识渐渐觉醒,越来越多的民众选择多元化的网络媒介来发表声明,用来表明自身的话语权。而微博被认为是第三代互联网的信息平台代表之一,它将信息平台的特征和社交媒体平台的特性结合起来,然后又同时将信息的内容精简化,通过关注机制的主动性,让微博网民拥有相对应的传播媒介的能力。而微博意见领袖是踊跃参与于微博平台的互动,并且时常传播一定信息并敢于发表意见,从而使他能对群众产生较大影响的人。在众多舆论热门事件中,微博意见领袖转发并加以评论,可以对舆论的形成、演化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所以进行微博意见领袖的道德责任的研究,对建设和谐社会有着重要作用。

一、微博意见领袖及其道德责任

(一)微博意见领袖的界定

意见领袖最先出现在拉扎斯菲尔德所著的《人民的选择》中,指的是“在人际传播网络中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同时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但微博意见领袖又与网络意见领袖有所差别,其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微博意见领袖是活跃在微博平台的,具有一定数量的粉丝,与其他用户有着较多的互动,可以广泛地传播信息,在一定领域内有着重大的影响力的人们,也被称为“大V”。他们可以是某些领域的精英、专家,可以是明星、政府官员,也可以是普通群众中的一员。

(二)道德责任

在郭金鸿所著的《道德责任论》一书中所诉,道德责任是指具有一定自由和能力的责任行为主体(包括个体、团体与国家)基于一定的物质利益和道德认识,以社会客观道德价值为评价标准,履行(包括非自觉自愿和自觉自愿两种态度)一定社会赋予其上的对他人、社会、自然的责任,以及对于自我行为或由其控制的行为所导致或可能导致的有利于或有害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以及自觉自愿履行责任所形成的良好道德品质。道德责任与道德义务不同,但又有着紧密的联系。

(三)微博意见领袖的道德责任

在微博中,意见领袖们可以对信息进行加工和解释。他们能够运用自己的过往经验、专业知识和媒介素养,对信息进行批判的看待和处理。同时,他们也能对复杂的信息进行解释和说明,使内容精简化、通俗化,以加大传播的广度和深度。其次,他们可以对信息进行扩散和传播。大众传播的信息都有其对应的受众,并非能够到达所有群众,所以这些微博意见领袖能够运用自身的影响力对信息进行扩散和传播,从而扩大信息的影响力,因此他们需要有着相对应的道德责任担当。微博意见领袖需承担起道德责任,在文化方面,所述必须文明和谐,推进文化交流,保持文化自信;在政治方面,需要不忘历史,明确使命,坚持正确的道路方向,支持我国共产党所做的决定;在经济方面,勇于自我创新,吸取好的经验,推动经济的发展;在法律法规方面,不违法违规,倡导正确的作风;在环境方面,自觉地承担保护自然环境的责任,也同时提倡生态文明;在道德方面,接受民众的监督,提倡道德文明社会。

二、微博意见领袖的道德责任问题现状及原因

(一)微博意见领袖的道德责任问题现状

当今社会,微博上有部分意见领袖的确是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发挥着道德责任的模范和向导作用,但还有一部分意见领袖却在道德责任上起着负面消极作用,这些负面消极作用造成了各方面、各领域道德责任的缺失及伤害。有学者将这些道德责任缺失的现状概括为:“精神支柱方面的拜金主义和责任意识的弱化;凝聚力方面的离心离德和责任意识的逆反;文明秩序方面的道德虚无和责任意识的逃避;个人生活方面的享乐主义和责任意识的远离,存在意识方面的人情冷漠和责任意识疲软。”

如今微博意见领袖的道德责任的缺失体现在因大V们本身的道德责任缺失所引发的事件中,和网络舆论中大V的转发与评论中。如“出轨门”系列事件、戴某忍事件、杨某平事件、童谣诈骗案事件等等。以“出轨门”事件为例,大V卓某近年来爆料不少事件,引发一次又一次的舆论,其表现为职业道德责任的缺失和家庭道德责任的缺失。以戴某忍事件和杨舒平事件为例,是因其政治倾向的问题,在媒体和微博大V的转发评论中所引发的舆论事件,其表现为个人教育道德责任的缺失和个人道德责任意识的缺失。

(二)原因剖析

1.自身道德责任意识的影响

微博这类社交媒体的开放度非常高,在信息发布上,成本远远低于传统的媒体,在传统媒体中,信息的发布需要花费高昂的成本,因为媒介本身就存在成本,且传统媒体有强大的把关人,并非任何信息都可以直接刊登,普通受众更是无法左右发布内容,而微博的出现,对传统媒体的话语主导地位造成了巨大的挑战,微博信息发布的低成本特征更是让微博意见领袖们如鱼得水,短短的140字,可以在短时间引起巨大的蝴蝶效应,构建整个微博舆论的生态。之所以出现上述道德责任缺失的现象,很大一部分诱因是因为微博意见领袖自身的道德责任意识淡薄导致的,或是对于道德责任本身存在着误解导致的。在各个职业领域中,部分意见领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职业道德责任。他们为了获得更多的关注和利益,从而发布各种不利于他人利益的信息,忽略自身所需的职业道德责任。

2.道德责任教育的差异

微博意见领袖自身所受的道德责任教育不同。由于微博意见领袖分别活跃在各个领域,自然所接受的教育程度都有所不同。而且我国历史悠久,受传统文化的道德责任观较重,在如今社会中,道德责任教育内容上过于传统,缺乏对现代经济社会发展随机应变的灵活性。20世纪,西方文化流入中国,实用主义、个人主义盛行,传统主义弊端越来越多,导致一部分人抛却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只注重西方文化。这种西方文化主张权利本位、价值个体化,将道德责任虚无化,使人们以往密切的人际关系逐渐变得淡薄起来,道德责任教育越来越不到位了。

3.现有的责任制度不健全

因为我国责任制度的不完善,使责任不能落实在具体组织或个人身上,从而出现了许多责任的推诿、不明、混乱的情况,很多需要明确的道德责任变成了擦边球。此外,因为信息时代的发展,网络成为人们交流的环境,但由于网络环境的隐蔽性和虚拟性,存在大量虚假、失实的信息,所以要从中筛选出真实有效的信息进行道德评价是比较困难的。

三、微博意见领袖的道德责任建设

(一)加强筛选,培养政务领袖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对道德责任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微博上出现的热门事件中,意见领袖对于其发展有着重大影响和引导作用,所以现对于微博意见领袖的道德责任建设具有着重要作用。而道德责任的建设主要在培育主体,塑造具有责任意识的微博意见领袖。如今社会要想使意见领袖成为具有道德责任人格的公民,首先要注重微博上意见领袖的筛选,一个没有正确的道德价值观输出能力的微博网民就不能也不应该成为具有影响力的意见领袖,只有那些有着正确的道德价值观还能正确引领微博网民的人才能成为意见领袖。对于党和国家而言,要把握好网络舆论的风向标,需要大力培养政务领袖。实际上,从微博开始盛行以来,中央到政府各个级别的机构和官员纷纷进驻了微博,尝试进行官民互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国政务微博数量已经超过8000个,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务微博矩阵,对于政府形象的塑造起着积极的作用。

在下一阶段,要进一步强化政务领袖的培养,党政机关干部应该切实掌握微博平台的应用方式,认真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提高自身的公信力,避免在关键时刻丧失话语主动权,在发生突发舆情事件时,需要第一时间进行回应,占领主动地位。

(二)严加把控,加强道德自律

要注重全体公民的道德责任教育,充分实现道德实践活动。加强意见领袖的主体道德自律,完善个人人格操守。为其能引导舆论,传递正确的价值观。从而防止滥竽充数、以讹传讹,孤立过于偏激和不理性的看法。作为微博意见领袖而言,要做好自己的工作,在享受粉丝福利的同时,积极履行自身应该肩负的责任。在信息的发布上,担任好“把关人”的作用,及时更新微博中的错误舆论,对舆论产生正确的引导作用,作为微博意见领袖,他们掌握着较大的话语权,在信息的搜集上,有着更强的能力,因此,他们在众多的微博使用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微博信息的把关人。微博意见领袖用他们的人格、思想、判断、知识、睿智的魅力赢得了大量粉丝,他们分布于各个阶层中,作为微博话语权的操控着,微博意见领袖必须要树立起责任意识,肩负起弘扬社会主流价值观的重任,在发布信息时,要提前想好,是否会对国家、政府、民众产生不良影响?不能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控诉社会、发泄社会不满方面,而是应当在对立和矛盾中探讨和谐、和平的处理方法。

(三)完善法规,强化监管制度

从目前来看,我国在网络立法上存在主体多、层次低、缺乏系统性的问题,公安、工信、网信部门的执法标准不统一,导致微博意见领袖道德示范成本非常低,微博舆论生态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负能量开始从微博扩散到现实空间中,这是对法治的践踏,严重影响现实生活的治安。对于政府而言,要构建出完善的网络法律法制体系,对违法行为作出明确的量刑规定,进行明确的责任划分,严厉打击少数微博意见领袖无视社会责任的行为。然后,要完善我国责任制度和相关部门监管制度。加强相关部门对微博意见领袖的监管,不能随意让意见领袖引领舆论,及时制止不良风气,倡导诚信、责任、良心的道德氛围和环境;进一步强化社会道德责任体制机制的建设,以立法的角度明确其道德责任来弥补法律方面的不足。

四、结语

总之,在微博意见领袖的道德责任构建的实现过程上,我们应该注意,不能抛开利益只谈道德责任,也不能只注重利益而忽略了道德责任。道德责任建设是为了能够促进社会发展,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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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6

A

1006-0049-(2018)01-007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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