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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洛特的亚最大化后果主义

2018-01-23

伦理学研究 2018年4期
关键词:洛特功利主义最大化

龚 群

当代著名的德性伦理学家斯洛特(Slote,Michael),早期是一个后果主义者。后果主义是当代从古典功利主义发展而来的一种强调后果评价标准的规范伦理学理论。一般而言,后果主义强调后果的最大化善(好)是行为所追求的正当标准,也是评价行为合理性的正当标准。但斯洛特的后果主义与他人不同,他所提出的是“亚最大化后果主义”(sub-maximizing consequentialism),亚最大化后果主义又因为是以满足为好,因而又称为“满足的后果主义”(satisfacting consequentialism)。

一、满足的后果主义

斯洛特的策略首先从概念分析入手,指出后果主义(行动功利主义和行动后果主义,即以后果最大化为根本指向的理论)的最大化概念里面包括着可区分的因素:(1)一个正确的行动是最优的行动,(2)最优也总是意味着最大化个人福祉(well-being)以及最大化欲望满足等。当然是第二个观点蕴含了第一个,而不是相反。这样理解没有问题,不过,斯洛特认为可以以“足够好”(enough good)来替代最大化。他说:“大致地说,标准的后果主义涉及到这样的主张:行为的正确依赖于是否它的后果是足够好,并加上这样的观点:唯有最好的可能(在一定的环境下)是足够好。”[1](P36)然而,这样以“足够好”取代了“最大化”还是后果主义吗?无疑,这仍然是一种后果主义,这是因为,斯洛特并没有像道义论那样,如康德伦理学那样,以义务(责任)或善良意志作为行为的好坏善恶的标准,而是仍然以后果来作为行为道德性质的评价标准。换言之,最好的行动并非一定是好的后果最大化的行动,甚至有时可以说,最大化善有时并非是最好。但这里的问题是,斯洛特自己承认是后果主义概念的第二个要素蕴含了第一个,而不是相反。但是,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到他已经改变了第二个要素的成分,将足够好取代了最大化。因此,这虽然没有根本改变行动后果主义或标准的后果主义,但已经是一种不同于标准后果主义的后果主义。但这是否缺乏标准的后果主义吸引人的特征?斯洛特说:“这似乎是术语的性质[问题],可这样看待这个观点:正确性取决后果的好作为后果主义的一种形式,所以,也就适用于这样一种观点:并非是最好而是足够好就很明显了。也将适当地对待这样的观点:正确性取决于是否后果足够好而不是最好,有时足够好是后果主义的一种形式。这种足够好的后果主义是后果主义的一种新形式,可以把它称作‘满足的后果主义’”[1](P36-37)。这样,斯洛特就把他的后果主义命名为“满足的后果主义”。而所谓“满足”(satisfaction),并不是说追求行动后果的最大化好,而是说差不多就够了,“足够”也就好了。这里的足够是相对于最大化而言,即次于最大化的“好”,因此,也可以说亚次最大化的后果主义或亚最大化的后果主义。

当斯洛特以“满足的后果主义”取代最大化的后果主义,从最大化后果主义的立场看,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果人们放弃最大化善的追求,是不是合理的,或是不是合乎理性?斯洛特的回答是,从常识道德来看,这是合乎理性的,甚至优越于最大化形式的后果主义;并且,经济学领域里已经把追求“足够好”而不是最大化看作是合理行动。以下是从关于满足的经济学文献借来的一个例子。斯洛特的这个例子是用来强调它的合理性讨论的哲学相关性,而不是它的经济学理论的蕴含。某人准备搬家,搬到一个新地方去,并且现在打算把他的房子卖掉。他不想在卖房所得上最大化,即不想得到在那个时期可能卖到的最好价钱,而是想得到一个好的或满意的价钱。而似乎他所满意的价钱,取决于她想要搬到的那个地方的房子和房子的价钱,以及正常来说这个房子现在能够卖出怎样的价钱。现假定他对于什么是好或满足的价钱有概念,那么,他会把价钱确定在某个点上,而不是试图把价格弄高点,或尽最大可能卖个最高价。他不定个更高价的理由不是因为焦虑不能卖出房子,或者是感到可能不值得这么花费努力去算计怎样卖到最好的价格。他也不是富有到因这个房子收到额外的钱,这些钱从边际效用来说对他没有意义。斯洛特指出:“宁可说,他是因足够好而‘满意’,并不寻求最大化(最优)他的期望。他的欲望、他的需要是适度的,并且可能知道他自己。相比较卖出一个仅仅满意的价格,他没有特别的兴趣比这做得更好。如果有人指出,得到更多的钱对他更好,他可能回答不是不同意,而是指出,对他来说,至少一个足够好的价钱是足够好。”[1](P38-39)

在斯洛特看来,这个准备搬家的人并不傻。这个案例确实不是个人合理性的最大化和最优模式。然而,他指出,在主流经济学文献中的这种满足的例子,不仅可以代表个人的这种行动追求倾向,而且在公司的或国家中央计划的官员中,都具有这种满足追求的倾向。或者说,足够好是在经济生活中一种普遍的思想倾向。因而满足是理性的,至少不是非理性的。为什么在经济生活中满足就是合理的,而不是追求最大化是合理的?斯洛特没有给出说明。不过,从他所举的搬家卖房的案例可以看出,由于那位搬家者可能急于出手和急于搬家,因此,足够好而不是最大化的价钱对他来说就已经是满足了。如果等到最好价钱,那个人在时间上等不得。在交易市场上,急于出手而卖出一个适中的价钱,一般来说都是合理而正常的,人们不会说这是不理性的,而恰恰相反,会认为这是合乎理性的。如果某人在交易市场上既急于出手,又坚持要卖一个可能最高的价钱,他就难以在短时间里找到买家。因而这样的想法才是矛盾的,或不理智的。

斯洛特认为,寻求足够好而不是最大化利益,这在经济学上是司空见惯的。然而,决策理论家、经济学家西蒙(他也是当代人工智能的奠基者)则认为,在经济学上的最佳选择不是足够好,而是最大化,只是在目前的条件下,最大化利益的可能性不大,也许会选择足够好。西蒙说:“在那种最优未知和实践上的可能未发现的情形下,对于次于最优的决策程序来说,有一值得考虑的进步。这些程序通常称作探索式的方法,它明显区别于最优选择技术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与最优选择技术不同的是,它们抓住所设计或发现的可选择项,并且在可选择项中进行选择;二是它们在对发现最优回答感到绝望的情况下,常常‘满足’和确立足够好的回答;三是它们一般不确保它们所能提供的量,并且,常常不能确保它们发现了一种解决[方案]。”[2](P33)在西蒙看来,这第二和三个特征,并非是优点,而只是把决策理论运用到现实世界中不得不付出的代价。换言之,所谓“满足”或足够好,并非是最佳选择,而是在经济学和政府决策方面的不得不面对现实时的某种“无奈”的选择。西蒙认为,屈于做出“好”而不是“最好”的选择,是在那“最好”的解决方案无法达到的条件下才这样做的。

经济学家并不认为“足够好”是一种值得提倡的选择。不过,斯洛特也意识到了,这样的案例只是经济学的证明,而不是哲学的证明。为此,斯洛特又设想了另一个午后快餐的选择案例。想象已经是午后时分了,你已经用过一个美满的午餐了,而且现在不饿。另外,你也不想吃什么。不过,如果有一块糖或可口可乐,你还是愿意要的。不过,隔着你的桌子在冰箱里,现在有这么一份快餐,是你公司免费提供的。如果你知道这一切,那么,你有必要消费这份快餐?如果你不这么做,那么,你是害怕影响了你的晚餐,或因为你在节食或你太忙?可能都不是。你仅仅是感到不需要任何快餐。你不想做这件好事(不吃白不吃),是你已经满足了,因为你感到这样满足了就很好了。斯洛特说:“我们大多数人常常有这样一种满足,常常这样做。我们不是无限地追求最大化的最优,但有时或更多时候我们是欲求和追求适度。就我们自己而言,这种适度不是非理性的或不合理的。”[1](P39)斯洛特的意思是人们在可能最大化行动结果时,不追求这种最大化而只要求适度满足,这是合乎理性的。类似于卖房这样的经济学的案例中的适度或足够好,是受到一定的客观条件的限制,或者是在一定的客观的环境条件下,足够好的追求是合理的。斯洛特认为这个午后快餐的案例是哲学性解释,怎么理解呢?这是因为,斯洛特认为,这里可以排除所有外在条件的限制,而只是因为其中的主人翁只是有足够好的满足愿望,只是这一愿望决定了他采取这样的行动。换言之,这是一种主观条件性的解释,而与一切外在的考虑无关。

不过,斯洛特的这个案例能说明问题吗?实际上,如果我在工作休息时,虽然有免费快餐,但如果我中午用了很好的午餐,这时我的胃并没有想再吃点什么的欲求,确实并不会想用这份快餐。因此,这确实是满足了,或因为中餐而满足了。不过,如果用了工作快餐就是最大化善(好)了吗?很难说是最大化了。正如这个案例中所说的,如果这个人想到,用了这份快餐将影响晚餐的胃口,那么,因此而放弃这份免费快餐,这就并非是因为放弃了最大化好的追求而选择了满足。不过,斯洛特认为,拒绝选择工作快餐是个人主观偏好,与那些客观原因都无关。然而,这种主观偏好并非是任意的,而应当看作是一种习惯。斯洛特说:“我认为,我们大多数人的满足都不是非理性的,但因为我们因一定的需要或满足而有一种适度的习惯,午后快餐的假设案例表达了一种合理满足的观念,这超出了经济学家所要表达的。”[1](P42)在这里,“适度”是斯洛特对于满足的又一种表达。或者说,不是因为只有得到最大化才有满足感,而是因为有了适度的收获或心理上有了某种适度感就得到了满足。但是,如果把只是做到欲望满足看成是一种习惯,那么,这是理性行为吗?当我们形成某种行为习惯,并非意味着这就是理性行为。如我们抽烟的行为习惯。我们知道抽烟并非有益于健康,但我们已经养成习惯,那么这并非是理性的,或当我们知道抽烟已经影响了我们的健康,我们仍然抽烟,那么,这无疑是非理性的或不合理的。因而,也许斯洛特意识到了把适度满足看成是一种习惯可能存在的问题,因此,他说:“如果我们把愉快或享乐看作是某些满足,他肯定是审慎地拒绝了这种满足的最大化。(个人感到或没有感到把已有的满足看作是某种满足,特别在于这个事实:他有足够的[东西],或除了他现在有的能够使他满足的东西,他不需要什么别的。……)在某种程度上,个人拒绝可得到的满足。假设他表明他自己偏向于或不欲求满足,即不追求他的偏好或欲望满足的最大化。最重要的可能是,当他放弃午后快餐时,适度的个人是否把他自己看作是失去了任何好的东西,我们并不清楚。因为虽然他知道,他喜欢那快餐,而拒绝这个享受的事实可以是一个明确的证据:在那个环境中,他没有把这种享受看作是一件好事。在这种情况中,依据某种量的满足概念,但不是更精致的或更有弹性的个人好的观念,他是满足的。”[1](P42-43)在这里,可能回答了不用午后快餐并非是一种习惯的问题,尤其是,斯洛特这里复杂的说明,在于表明,吃这个午后快餐,可能就是一种满足的最大化,但被他拒绝了,也就是说,这个案例的主人翁不追求最大化,而只是追求适度。其次,斯洛特强调,这个案例的主人翁如果吃了这个午后快餐,也就意味着他在追求一种满足的最大化,而他没有这样做,证明他并不把这种享受看成是最好的事,因而他只需要某种适度的满足。在这里,斯洛特对于“满足”(satisfaction)这个概念又进行了一次修正,即把它与最大化(maximizing)联系起来。但我们在前面看到,斯洛特是将满足与最大化两者区别开来的,即满足的,就不是最大化的,而最大化的,是超出满足的。那么,这个问题是怎么出现的?

所谓“满足”,指的是内在欲望的满足。因此,个人的欲望或偏好是什么,如果能够实现或达到欲望,也就是达到了一种满足的状态。如果你的欲望或偏好在于行动后果或结果的最优或最大化好,那么,达到这一种实现状态,也就是你的内在欲望或偏好满足的状态。如果你的欲望或偏好是欲求达到行动后果或结果的适度好,那么,当你的行动后果或结果达到了的话,那么,你的这种欲望也就满足了。因此,满足这个概念并不能与最大化追求真正区别开来。换言之,我们只有把斯洛特的满足概念限定在行动后果或结果适度好而不是最大化好的意义上,才是斯洛特想要表达的。

不过,可能由于午后快餐这样的案例受到类似于习惯这样因素的影响,对于斯洛特来说,可能他所认为的纯粹性哲学解释还没有到达。于是,他假设了另一个许愿的童话故事。这有一个童话故事,在这里,仙女给你提供一个许愿的机会,你可要求或是收到某种非常好或可欲求的东西。我们如何响应?如我们可以希望一点金子,或一个珠宝盒,或一百万美元,或要足够的钱使得我们的家庭或自己在我们的余生过得舒服。在这里的每一种情形中,假设有个人,他给出的要求都比他能要求得更少些。但我们不要老是在认为他所要求的比他所能要求的更少是不理性的。一般而言,这个童话故事并没有蕴含着什么批评的标准,所以,假定这个故事的倾向是充满了人类傻瓜这样的道德。斯洛特认为,我们有某种证据,这样的童话故事中主人翁的愿望不需要看作是非理性的。不把他看成是非理性的,我们不要混淆关于童话我们所知道的和在童话中的个人应当知道的。在某些童话故事中,要求太多的人结果达不到他们的愿望,或以一种不可接受的方式实现它。普希金所写的著名童话故事诗《渔夫和金鱼的故事》,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渔夫的妻子贪得无厌,对知恩图报的金鱼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无止境的索取、索取再索取,最后一无所获。格林童话中也有一个《渔夫与他的妻子》的故事。渔夫的妻子对于知恩图报的比目鱼提了一个又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要求,这些愿望都让她实现了,但这时她的贪心膨胀得无以复加,最后,她甚至要当太阳和月亮的主人,而比目鱼只好让她重新回到原来的破草房里。因此,在斯洛特看来,那个类似傻瓜的人实际上是大智若愚。实际上,这类神话故事是告诫人们,不要贪得无厌。那些十分贪心的人往往最后一无所获。因此,这样的童话故事是在告诫人们,适度是最好的,而不是无穷的欲望满足是最好的。斯洛特说:“现在神话中的这个人要求少于我们所知的可要求的东西……他认为一块金子或足够过日子过得舒服的钱就是他所有的需要,这些就使他满足,多于这的任何东西对他来说都没有什么重要性。(确实这样一个愿望表明他不是苦行主义者)。同时,他能够认识到,或愿意承认,如果要求更多,这能对自己更好。他不需要想象他自己由于增加了金钱或黄金而使得他不能受益。”[1](P44)但斯洛特认为,这样一个只要求适度的人,就是有这样一种可能他也不会要。换言之,斯洛特在这里假设,他要求再多一些甚至最大可能的满足他的最大愿望都是有可能的。他说:“我们可以假设,假如神话中的仙女激励他问:‘你确信你不想要更多些?’他还会坚持他原来的要求。如果我们对于适度的观念有任何同情,或对一个人欲望的适度,我们就应该同意,对较少钱的希望的那个人的满足本身不是非理性的。”[1](P44)斯洛特假设的这个童话故事,排除了其他一切条件,而只有一个有着持有适度满足愿望的人。并且,这个人在有实现其最大愿望的可能面前都毫不动心。斯洛特认为,这不能说他是不理性的,因为他就持有一种适度愿望。这个较适度的愿望实现了,他就满足了。在斯洛特看来,这个案例由于没有经济学上的考虑,也没有受到外在客观条件的限制,而纯粹只是对适度欲望的诠释,因而是对他的次最大化满足或适度满足的后果主义的哲学实例解释。

二、对适度满足批评

斯洛特提出“亚最大化的后果主义”,激起了人们的讨论与批评,其批评之一就是对他这一理论中的关键性概念“满足”概念的批评。胡卡(Hurka,Thomas)指出,斯洛特的满足概念的特征是模糊的[3](P107)。斯洛特的满足是以行动后果的足够好为前提的。而他对足够好的解释并非是一种而是两种。胡卡说:“第一种解释,满足选择满足的好的临界点,并不参照行为者已有的可选择项。它选择结果中的某种绝对水平的好作为满足,要求行为者达到它。”[3](P107-108)当人们的行动产生的结果可能低于这个绝对的临界点,行为者的责任如同追求最大化的责任一样,他所做的也就是尽一切可能达到满足的好。在这里,所谓“满足”是以某种临界点或临界值为标准的,这个临界点或临界值是低于最大化那个最优目标的。如在卖房的案例中,搬家的人不卖最高的价,但他心中有一个适中的价,这个价就是临界点。当然,可能他心中还有一个最低价,即如果急于出手,他可能还会接受低于临界点的那个价,但决不会低于最低价出售。这个最低价是他的心理能够接受的,但不是满足的价格。

第二种解释,胡卡指出:“第二种解释是比较性的。这是说,行动的结果是足够好,如果它合理地接近行为者能够达到的最好。”[3](P108)也就是说,足够好是相对最好而言的,而行为者只要达到了这个足够好的目标,也就满足了。胡卡把这种比较性目标看成是一个百分比的问题,即行为者的责任在于产生最大化好的某种合理的百分比。具体说,如果把最大化好看成是100%,足够好的合理百分比是80%,那么,行为者的责任就在于努力达到最大化80%的好。但是,就与最大化后果比较而言的足够好,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百分比,它只是说相对于最大化而言的次最大化。胡卡指出,绝对水平和比较层次的这两种解释,在许多案例中都合并存在。在有些案例中,这两种解释可能都行得通。但是,并非所有案例都可能使得这两种解释一致。即这两种解释可能会不同。当一个人的行为努力结果还低于绝对的临界点时,那么,满足的要求是告诉他你应当尽可能地达到那个临界点,从而使得行为结果能够足够好,从而达到满足。但比较的满足没有这种强的要求。不管初始状态如何不好,它只要求行为者尽其可能,达到最大化好的某种可能好的百分比。胡卡指出,这两种解释还有对立的可能。如果行为者的努力已经超出了临界点,那么,行为者没有必要,也没有责任尽更大的努力来做什么,因为这已经很满足了。然而,比较性的足够好总是相对于最优和最大化后果而言,假设我们永远达不到最优和最大化好的结果,因而,就这种解释而言,行为者就永远处在追求次于最大化的足够好的状态中,或行为者永远有责任改进自己,从而使自己的努力能够趋于某种满足或满意[3](P108)。

前面已述,在经济学上,西蒙认为最大化选择才是最优选择,并非认为“足够好”的选择是选择的上策,而是在客观条件无法达到的情况下不得不现实地考虑而给予的下策,但斯洛特认为人们并不总是寻求最大化,而是达到一定程度的期望水平而满足,足够好的选择是满足的选择,在某种意义上是比最大化选择还好的选择,然而,西蒙说:“当一个公司可以在期望水平和高于期望水平两者之间进行选择,将选择对他们来说可达到的最优的选项。”[4](P264)在斯洛特这里,假设有A和B两个选项,我们已知A好于B,虽然当事人没有理由选择B而不是A,他仍然认为选择B而不是A是合理的。马尔干也举了一个神话故事来形象地说明这个问题:

阿基里斯被锁在一个屋子里,这个屋子只有一个门。在他前面有一个电视机屏,有一个数字在上面(我们可称它为“n”),电视机屏下是一个数字键。阿基里斯知道,n是活在贫困线下的人的数目。他也知道,只要将一个数字敲进电脑,那数字所代表的人的生活将升到贫困水平线之上,这对他来说并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并且门就开了。这里没有别的方法来开门。阿基里斯敲进一个数字p,虽然是一个较大的数字,但却比n这个数字要小得多。我们问他为什么不将n-p的人提高到贫困线之上。他回答说,他是一个满足的后果主义者,他认为解救p这样量的人脱离贫困是“足够好”。这样,他没有理由解救更多的人,而且不认为他这样做是错了[5](P131)。马尔干的这个故事类似于斯洛特所说的那个神话故事。在斯洛特的神话故事里,人们可以许一个愿,要一点金子,或一个珠宝盒,或一百万美元。这三者无疑一百万美元为最多,而那个主人翁只要足够好,因此,宁愿不要一百万美元,而要一个珠宝盒。马尔干说:“阿基里斯的选择是不可接受的。如果他确实能够拯救更多的人摆脱贫困而不需要付出什么,那么,他应该这样做。他对他的行为的辩护事实上是荒谬的。”①[5](P131)

不过,斯洛特可能没有这么快就会被击败。斯洛特认为他主张满足的后果主义有他的理由。或者说,满足的后果主义不是没有合理理由的要求。首先,我们看到,从斯洛特的三个案例来看,其中两个案例所说的都是围绕行为者自己的需要或判断来讨论满足,第三个神话故事涉及到了自己家人的幸福。然而,马尔干所设计的神话故事,则涉及到了超出自己的亲人之外的他人,这是以一种从全人类的视域出发的后果主义来讨论问题。因此,这里实际上有三层次的满足问题:(1)作为行为者本人的满足,他不需要更多,他对自己目前的状态很满足或很满意。(2)行为者的亲人的满足。他的亲人不需要更多,他的亲人对他们目前的状态很满足。(3)普遍的满足。没有一个人对他目前的状态不满足,所有人对他目前的状态都很满意。其次,则是经济上的足够好,是否可以转换为道德上的足够好。在斯洛特看来,这两者是完全一致的。实际上,斯洛特只是从作为行为者本人的满足再加上他的家庭需要的满足来论证道德上的足够好。然而,道德上的足够好不能仅仅看作是本人自己以及自己家庭的满足。或者说,道德上的好并非仅仅是对自己和对自己的家庭好,或更重要并非是对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好,而是如何对待他人好。马尔干所设计的案例典型地按照斯洛特的神话故事模式来设计,但对于对象主体则进行了转换,而这个转换恰恰暴露了斯洛特的案例中隐藏的问题。即将经济学上的满足转换为道德意义的足够好,仅仅从个人的满足来看是远远不够的。仅仅从行为者本人或他的亲人不缺乏需要,不需要解救不是道德上好的充足的理由。马尔干说:“道德恰恰不是考虑到你自己的需要和你的亲人的需要。它也要求你对他人的需要持一种说法。你不能(无代价地)不提供某人益处,仅仅是因为你不要他们有这些益好:你必须问他们如果他们需要它呢。”[5](P135)马尔干也意识到,常常允许人们拒绝提供一定的帮助。而他所否定的是,仅仅是当事人不需要提供帮助。不过,马尔干在这样批评斯洛特时,也隐藏了后果主义的一个问题,这是因为,后果主义或者说功利主义是一种强调量度的伦理学,最大化就是其量度的一个最高点。在功利主义和后果主义这里,对于道德的好或足够好,不论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反映在量上,如快乐的量。这个快乐,首先是行为者自己的,其次才是他人的。最大化后果即是正当的,值得选择的行为,这里所讲的就是道德上的正当与否,或者如斯洛特所说,不是最大化好,而是那种次最大化的好或足够好是合理的。因此,斯洛特的论证前提是对功利主义和后果主义的一般理解。因此,当马尔干说道德不是考虑你自己或自己的亲人需要(是否满足,或最大化)时,他已经转换了话题了。

马尔干与斯洛特之争,实际上暴露了从古典功利主义到当代后果主义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实际上已经为西季威克发现。在《伦理学方法》中,西季威克将“每个人行为的终极目标在于自己的最大化幸福”,称之为“自我主义”(egoism,中译本为“利己主义”)。[6](P55)西季威克认为,这样的道德追求也就是按这样的原则去行动:即按最有利于个人自己的幸福方式去行动。实际上,这是边沁的功利主义和斯马特的行动功功利主义在行为相对于自我幸福(快乐)时的后果主义标准。这个标准在边沁那里,与集体性的目标“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是不能分开的,这是因为,边沁的集体性的社会幸福是个人幸福的简单相加。但西季威克称它为“自我主义”而不是功利主义的道德要求,这样,西季威克就把自我主义的幸福与功利主义的幸福区分开来了。那么,对于功利主义,西季威克则提出是每个人将行动的终极目标看成是所有人的最大幸福。他说,“使用‘功利主义’这词意谓着这样一种伦理学理论:在任何既定的环境条件中,所做的客观上正确的事情是在全体意义上将产生最大量幸福的事。即为这一行为所影响的所有那些人的幸福的事情。”[6](P200)因此,在西季威克看来,功利主义必须与自我主义的快乐主义(在边沁那里,幸福的量是以快乐的量为代表的)区别开来:“(1)每个人应当追求他自己的幸福,(2)每个人应当追求全体的幸福。”[6](P200)而以往的功利主义伦理学是把这两者混淆在一起的。不过,他也认为,虽然人们都在普遍地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是,通过苦乐经验或其他心理联想,追求自我利益的行为者可以产生利他主义的行为。尽管如此,但这毕竟是不同的问题。当边沁等人的功利主义将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建立在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最大幸福的前提和基础上时,个人对自己的最大幸福的追求也就是合乎道德与善的。但是,如果从西季威克将两者区别开来看待时,个人对自己的幸福追求与个人对他人的幸福的关心,则变成了两个不同的问题。

我们回到斯洛特与马尔干的争论。在斯洛特那里,他完全是以个人和其亲人的满足为后果考量标准,所有的说明都没有涉及到马尔干案例中的那些陌生人或其他可影响的人。在斯洛特的神话故事里,主人翁可以许一个愿,要一点金子,或一个珠宝盒,或一百万美元,但他能够满足的是他只考虑他自己和他的亲人的余生幸福,从而不要最大量的财物,而只要自己能够满足的。如果是从所有人或全人类的视域看,几亿甚至十几亿贫困线下的穷人的需要,则是有可能一次性获得的一百万美也是远远不够的。不过,虽然如此,但比较三种选择,只有最大量的资金才可拯救更多世界上处于贫困线下的人。而马尔干以计算机数字神话再现的足够好的问题,所反映的恰恰是,从个人需求来看的满足,在涉及到全体人类或所有人时,问题就很明显的。在这个意义上,斯洛特对后果主义的修正并非是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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