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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18-01-19

甘肃农业 2018年8期
关键词:临洮县农资农药

(甘肃省临洮县农牧局,甘肃 临洮 730500)

食品安全的源头在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也直接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近年来,临洮县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初步建立了县级、乡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成效显著,呈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态势。但同时也存在监管难、违法行为处罚难、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现状

(一)监管体系建设

2005年6月份根据《临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县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的批复》(临编发〔2005〕14号)批复,成立了临洮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核定人员5人;2016年1月根据《临洮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给县农牧局增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的批复》(临编发〔2016〕4号)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核定人员1人;2017年10月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了临洮县农业检测中心,配备检测人员6人。2014—2017年依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项目,在洮阳、八里铺和辛店镇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监管站,配备了相关的设备。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定政办发〔2014〕153号)文件精神,经请示县上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意,于2016年7月下发了《临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临政办发〔2016〕122号),在每个乡镇重新确定了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职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明确了职责和考核制度,配发了农残速测仪、电脑、打印机等仪器设备。2016—2017年,为全县20个基础条件较好的蔬菜生产基地和种植专业合作社配发了农残速测仪、电脑、打印机等检测仪器设备,督促企业开展农残自检,并将检测结果及时上传到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截至目前,县、乡(镇)企业三级监管检测体系基本建立,全县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99.98%。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2017年,经积极汇报衔接,县财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经费10万元、每个乡镇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经费2万元,从而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县农牧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园艺站、种子站、农技中心植保站、质检站、质检股等相关站室负责人以及乡镇农技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强化职责,县政府、县农牧局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县农牧局与质检站、园艺站、种子站、能源办、局机关办公室、农技中心签订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并制定下发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靠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快追溯平台建设步伐,提高农产品可追溯能力

2015—2017年,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项目和亚行贷款甘肃特色农业及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在6个乡镇和7个企业(合作社)建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配备了农残速测仪、电脑、条码打印机、摄像头等相应的追溯设备,督促企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试点开展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

(五)持续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提升产品质量

"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同时也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通过认证,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规范生产行为,按标准生产,提高产品品质。截至目前,全县“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共认证38个产品近2万hm2。2017年新申报认证“三品一标”产品23个,面积4.71万hm2。

(六)强化宣传引导,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会)、“3·15”、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周等专题宣传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资购买及使用相关方面的知识,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和辨别真假农资的能力,为生产优质农产品提供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生产规模小而分散,监管难度大

近年来全县尽管建设了一大批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数量也日益增多,农产品集约化生产初具规模,但传统的以农户分散种植方占据主导地位的格局尚未打破,加之食用农产品尤其是蔬菜产品种类繁杂,户均生产规模小,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度。

(二)农户分散生产经营模式匿名性强,违法行为处罚难

小规模的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加上不完善的监管体系建设和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尚未有效实施,导致违法行为具有很强的匿名性,农户在生产不安全产品后,很难受到相应处罚,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一定隐患。

(三)部分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农业从业者老年化、兼职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加之农民文化素质不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以药试病”“用药保收”的思想依然存在,不按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甚至使用禁限用农药的现象偶有发生,致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四)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不够

目前,全县18个乡(镇)持有农药经营许可证(2014年核发)的农资经营门店共148家,其中高毒农药经营门店3家。据调查了解,未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以及未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或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无证经营门店约有100家,大多分布在偏远乡(镇)行政村。加上2015年开始的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原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权移交到了县综合执法局,专业执法人员一并调出,使得农资市场监管处于被动局面,给不法农资经销人员以可乘之机,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严重挑战。

三、建议

(一)加大土地流转扶持力度,进一步推动农产品集约化、标准化生产

针对大部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小、规范化运行程度低、资金短缺等突出问题,地方政府应想方设法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健全流转服务机构。通过利用土地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担保、贷款利息补贴、设立风险补偿金等方式,不断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扩大生产基地面积,提高示范效果。另外,通过建立企业+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引导农户参与到农产品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中来,提高普通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逐步打破以农户分散种植经营为主的格局,减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力,降低质量安全风险。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生产基地执法检查力度

在做好例行监测的同时,要针对特殊时段,特定农产品种类加大产品抽检和生产基地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农产品生产基地(企业)建立完善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落实好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企业农残自检制度,对抽检和自检不合格产品一律推迟上市。同时,加强对分散农户种植基地的监管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对在例行监测、抽查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禁限用农药违规使用行为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公众平台和举办专题培训班(会)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尤其是2017年6月1日新实施的《农药管理办法》,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使其能够按照有关标准生产农产品,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注重源头治理,加大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

农药的不合理使用甚至滥用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核心,农资市场的监管成效直接关系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因此,必须想方设法加大对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结合2017年6月1日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督促农资经营企业建立农药进销货台账制度和高毒限用农药实名购买制度,逐步推行农药追溯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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