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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吴川木偶戏发起表演的民俗缘由及其组织形式

2017-12-02李文杰,梁晓

教育教学论坛 2017年44期
关键词:民间信仰组织形式木偶戏

摘要:民间信仰是广东吴川木偶戏赖以传承、发展的支撑力量,也是其发起、组织的根本因素;粤西“年例”、道教神明诞期、传统节日、人生仪礼等都是其发起的缘由。吴川木偶戏表演的发起、组织是完全民间的,由群众据“例”自发筹款、联络艺人、主持民俗仪式等,其组织过程依靠于民众的民间信仰力量。

关键词:木偶戏;组织形式;民间信仰;民俗

中图分类号:K8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44-0071-03

广东省吴川木偶戏,民间称鬼仔戏,以吴川白话作为演唱方言,流行于广东省吴川市乃至邻县遂溪、邻区坡头等地。吴川木偶戏以吴川骨方言区与茂名腔方言区为界,分为两个派系。一是吴川骨方言区的多人木偶戏,俗称鬼儿戏;二是以茂名腔方言区为主的单人木偶戏,俗称鬼仔戏。本文所述,主要指吴川多人木偶戏,也即“吴川骨”(以吴川吴阳话为代表)方言区的木偶戏。据笔者近年田野调查总结,绝大多数的艺人口述,基本认为吴川木偶戏大约源于宋代,随着闽人卜居吴川而传入。传承百年,吴川木偶戏之于吴川百姓,早已影响深远。虽则近年因城市化进程过猛,乡土传统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但我们在调查时依然能清晰地感受到吴川木偶戏在吴川民间起到的不可或缺的作用。经过深入调查、多方走访,我们发现,吴川木偶戏之所以能够在现代化的浪潮中衰而不败,是因其背后有着强有力的支撑力量,这股支撑力量的根源来自植根于吴川的民间信仰。吴川木偶戏的组织,绝大部分是出于“娱神”的目的,包括因年例、人生仪礼、传统节日而发起组织的木偶戏表演,围绕着“娱神”这一核心内容,有着比较固定的祭拜仪式。民众因着对神明的信仰,自发组织木偶戏的表演及祭拜活动。

一、发起请戏的民俗缘由

吴川木偶戏的表演主要出于娱神的目的,由民间民众自发发起,邀请木偶戏艺人,在相应的时间、场合,按照相对固定的程序,进行表演。其发起请戏的民俗缘由多种多样,其核心出发点是娱神以祈福,从而达到人神共乐的效果,总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缘由。

(一)神祈神明的诞期、具有特殊意义的纪念日

神祇神明的诞期以及具有特殊意义的纪念日,是吴川民间发起木偶戏表演的重要缘由之一。某神祇神明的诞期,是供奉该神明的村庄必须做出“表示”的日期。不仅要祭拜、奉茶酒、奉牺牲等,更要有相应的敬神活动,木偶戏表演即是这些敬神活动中最为常见的一项活动。另一方面,村庄里面信奉的神祇神明的“开光”、神庙入伙等的纪念日,也是需要进行敬神活动的,也常常会在这个日期发起木偶戏表演以娱神敬神。

据笔者在吴川民间所作的调查统计,吴川民间信奉的常见神明有:白龙元帅、陈留候三相、宋岳飞、观音、天后圣母、上帝、文昌、关帝、康皇、金轮、华光、车麦二帅、境主(即土地公)、伏波、雷祖、日宫、太岁、五土龙神、司命灶君、水神、木公、田神、石公、路神等。以上所列的这些神祇神明当中,大部分是民间道教的神明神祇,但也有一些是佛道合一了的,如观音,即是此类。另还有一部分,神衔被民众熟知,如水神、木公、田神、石公、路神等神明,很少被雕刻偶像而供奉。而如康王、金轮、伏波、华光、关帝等神明,在吴川地区,较为普遍地被刻像供奉,多数有专门的神庙。上列神明中的“境主”,是每个村子都要供奉的。有一些村子,村庄较小,人丁不旺,即便没有专门的庙宇供奉其他神明,至少也会有专门的地方供奉“当坊境主”。除当坊境主这一吴川地区的村庄基本都会刻偶或以石头为偶供奉的神明外,吴川地区各村庄主要供奉的神明是各有不同的,因此,各个村庄进行发起表演的日期也有所差异。如康王(敕封诚孚广福康王仁恩大帝)的诞期在农历七月初七、关帝的诞期在农历五月十三、文昌的诞期在农历二月初二、金轮的诞期在农历三月十五。在这些神明诞期里面,供奉相应神明的村庄必然会组织敬神活动,普遍而言,木偶戏表演是这些活动中的非常重要的一项。

(二)传统节日

在一些重要的传统节日中,吴川的民间民众也会发起组织木偶戏的表演。传统节日的木偶戏表演并非是非做不可的,是出于民间信众的“诚心”,因此,并不是所有的村庄都会在传统节日发起组织木偶戏表演;另一方面,也并非是所有的传统节日都会发起组织木偶戏表演,如清明、中元节这样的传统节日,一般都不会发起组织木偶戏表演。比较普遍地发起组织木偶戏表演的是一些喜庆的节日,如中秋节、重阳节等。究其原因,在于发起木偶戏的本质性目的——娱神、敬神的目的。如清明节、中元节(鬼节)这样的传统节日,与其有直接关系的是祖先、魂灵等因素,因此民众一般不会选择在这样的节日组织发起木偶戏表演,换一个角度来说,这样的传统节日,也不足以成为民间民众发起木偶戏表演以娱神、敬神的缘由。

(三)人生仪礼

所谓人生仪礼,包括出生仪礼、成年仪礼、婚姻仪礼、丧礼等。在这些人生仪礼当中,能够成为吴川木偶戏发起、组织缘由的是诞生仪礼、婚姻仪礼。在这三者当中,又以诞生仪礼为最重要,也是最普遍的缘由。根据笔者在吴川地区的调查,诞生仪礼在吴川地区的一个重要仪式被称为“开灯”。“灯”与“丁”谐音,所谓“开灯”,即是添丁的一种仪式。“开灯”实质上是民众昭告境主(土地)自己的家庭添了新丁的敬神仪式。“开灯”的仪式,对于添了新丁的家庭來说,可以在新丁的儿童时期甚至是成年后举办都可以,但一般都选择在儿童时期进行;对于整个村庄来说,每年都会有一个集中的“开灯”的时间,一般是正月初八或者正月初十。这两种情况,都是发起组织木偶戏表演的缘由,后者较前者更为常见。个别家庭的请戏,出于这个家庭的主观意愿。而整个村庄的发起组织,往往有不成文的习惯,几乎每年在正月初八或者初十都会组织木偶戏表演。这一年要“开灯”的家庭,需要将纸扎的“灯”挂到土地庙里面。土地庙前搭木偶戏戏台,连续几日做木偶戏来“酬神”,有的村庄甚至连续请木偶戏艺人表演十几日。

除了出生仪礼外,婚姻仪礼也是民间民众发起木偶戏表演的缘由之一。在木偶戏的繁盛时期,吴川地区经济条件较好的民众,在结婚的时候,常常也会请木偶戏艺人到神庙或土地庙或者自家门前(需要请神像或者神炉到位)进行木偶戏表演。一方面是为了敬神,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增加婚礼的喜庆气氛。人生仪礼是吴川木偶戏的发起组织的其中一个缘由,而人生仪礼中的诞生仪礼和婚姻仪礼又是其中较为重要的因素。endprint

(四)年“例”

年例习俗是粤西一种具有浓厚地方文化色彩的民间习俗,它以一系列的仪式来体现村民的民间信仰和宗族认同。这里所讲的“年例”不仅仅指具有长时间的持续性的集中各类民俗活动的传统节日,在不少的村庄,“例”的概念还可以延伸到各类型的并不集中的民俗活动。比如,某村庄山歌赛会的固定时间,可以视为“例”,某村庄表演大戏(粤剧)的固定时间,也可视为“例”。各村庄的“例”期不尽相同,但都是约定俗成的。因此,所谓年例,可以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普遍意义的年例,也就是学者普遍关注的,集中进行各类民俗活动的长时间、持续性的年例;另一种即是较为分散的,持续时间并不长,民俗活动并不集中的约定俗成的节日。如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周大鸣先生所研究的粤西电白县潭村,“粤西人做年例,日期固定,持续时间长,形式繁杂,有舞狮、燃社火、游庙神、演木偶戏、上刀山、过火海、鸣铳炮、送瘟神、烧纸船、插田旗等多种事项”,这类型的,时间长,有着繁杂形式,持续举行多种民俗事项的活动,就是上文所述的第一方面所称的具有正式意义的年例。以此为缘由发起的木偶戏表演,一般表演的周期都较长,且连同其他民俗活动一起,组成一系列的年例活动。又如笔者所调查到的吴川市黄坡镇那罗村,当地的发起木偶戏表演的“例”,一年当中甚至可以有几次。问及民众为什么是这个日期进行木偶戏表演,民众口述基本都是说“这是例,依例进行表演的”。这里所讲的“例”,也就是上文所述的第二方面的内容。这类型的年例,所举行的民俗活动一般都较为单一,单就某项民俗活动而发起组织。那罗村的木偶戏表演比较频繁,一般依“例”发起木偶戏表演的日期有七月份、十一月份等。笔者对民间艺人、民众进行访谈,总结出了这种“例”的依据的可能性原因。这种表演的日期,一般的集中在农闲时节。根据艺人和民众口述,若是一开始有某人某户出于诚心敬神发起,或者该村庄的民众在某个时间想要敬神,进行了第一次的木偶戏表演,就成了“例”的开始,此后,一般民众都要继续在这个时间进行表演。因此,吴川民间多有“做开始了就要做下去”的说法。从这一层面来看,上文所述的道教诞期、传统节日、人生仪礼等的发起木偶戏表演的缘由,都可视为“例”。因其发起组织是约定俗成的,也是有相对固定的时间的。

综上这些,年“例”包括狭义的粤西年例习俗,又包括了神明诞期、传统节日、人生仪礼等因素,还包括自然形成的如出于民众诚心发起表演的因素。由此,作为木偶戏发起缘由的年“例”,与上文所述的三个因素是存在一定交集而又不完全囊括这三个因素的。

二、自发性的筹款及祭拜的组织形式

除私人赞助的木偶戏表演外,木偶戏表演的花费都是村民集体分担的。其资金来源有两个途径,一是民众的临时筹款,一是“会份”的公款。

(一)自发组织的筹款

第一个资金来源是民众的临时筹款。依据约定俗成的习惯发起木偶戏表演的筹款,是由民间民众自发形成团队,自发筹款的。一般由具有一定宗族威望的村民,或者是住在表演场所附近的民众进行组织。这样的组织没有成形的组织结构或明确的成文规定,基本出自于民众多年来所养成的习惯。一般差不多到了往年木偶戏表演的时间,就会有民众主动提出要筹款组织,或是由往年的组织者提出筹款。负责联系木偶戏班的人,往往是最主要的负责人。当筹款的建议被提出,就会有一些农活不算特别多的民众,主动提出可以帮忙筹款。人手不足时,主要的负责人就会根据往年的情况请那些有较多空余时间的民众帮忙收钱,负责收钱的多是平常空闲时间比较充裕的妇女。

这样的筹款,对于组织者而言,出自对神明的“诚心”,希望通过自己的劳动,得到神明的庇佑。组织者、筹款者根据表演的场数、艺人的酬劳预算出大概的总额,再根据村中的人口进行估算,以户为单位,按人口数上门收款。收款的账目表上,只需要写上户主的名字,再在户主的名字后面写上人口数与总数额。

第二个资金来源是“会份”。会份是属于整个村庄或者整个境份的公款,来源于平时的民俗活动的筹款所余及利息所得。这里需要说明的有几个问题。首先是“境份”,上文提到,土地公被称为当坊境主,所谓一境,就是村庄里面的一个区域。一个村庄按照居住环境的远近,分为几个小的区域,这些小区域,即被称为“境”。而“会份”,就是在整个村子或者某个境的民俗活动的公款。“会份”的资金,多来自于往年的民俗活动的筹款所余所盈。一部分是往年的包括醒狮、游神、表演木偶戏的筹款所余,一部分是在其他民俗活动中,于民众的竞标中所盈,比如,每年燃放烟花的娱神活动,由民众对烟花进行“拍卖”、竞标,所得的盈利就归入会份。这些资金每年累积,形成“会份”。“会份”有专门的小组负责管理,存在银行,需要用的时候即取出。“会份”的资金,可以用于包括木偶戲在内的各项民俗活动。

(二)请神、祭拜的组织、程序

筹款完毕并邀请了艺人到村庄表演,艺人就会在村庄搭建戏台,将木偶、道具搬至村子里。村民在木偶戏的首场表演开始之前要请到神明的偶像或者香炉到木偶戏的戏台前。一般而言,康王、金轮、华光这类型的“大神”,在平常时候,其偶像不会离开庙宇,多数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可以请神像出庙宇,要表演木偶戏敬神,就要将戏台搭到庙前。而当坊境主(土地公)的偶像,是可以被请到戏台前的。如果村子里同时有两个区域表演木偶戏,按照先后顺序,一个区域请神像,一个区域请香炉,互不冲突。请神像到表演场所,要经过祭拜、昭告、辞庙、请神到位等的一系列的严格仪式。木偶戏表演的第一个晚上,需要由木偶戏艺人表演《八仙贺寿》、《仙姬送子》这样的贺神戏。

每天的木偶戏开始前,要燃香、奉茶、奉供品,行三拜九叩之礼。祭拜的仪式一般是先燃香,奉茶、供品等,再跪拜。木偶戏表演结束,木偶戏艺人演唱贺神的唱词,民众同时进行跪拜,燃烧金元宝、鞭炮,奠酒相送,最后跪拜以迎送神驾,一个晚上的表演才算正式结束。请神、迎神、送神的组织,都是自发的,约定俗成的,其流程具有固定的程序,民众需要遵照传统的程序进行。

三、总结

综上,我们可以发现,民间信仰是广东吴川木偶戏得以传承、发展的支撑力量,也是其发起、组织的根本因素;粤西“年例”、道教神明诞期、传统节日、人生仪礼等都是其发起的缘由。吴川木偶戏表演的发起、组织是完全民间的,由群众据“例”自发筹款、联络艺人、主持民俗仪式等,其组织过程依靠于民众的民间信仰力量。在田野调查和撰写论文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包括吴川木偶戏的组织形式在内的民俗文化特征研究,还有很多的问题可以探讨,如木偶戏艺人之间的组织,吴川木偶戏在众多民俗活动中的地位、意义等,这些都是很值得探讨的论题。

参考文献:

[1]周大鸣,潘争艳.“年例”习俗与宗族认同——以粤西电白县潭村为中心的研究[J].文化遗产,2008,(1):61-70.

[2]林玮,李铭建,李文杰,梁晓.吴川木偶戏的艺术形态与技艺传承[J].文化遗产,2016,(1):150-156+5.

[3]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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