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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I中公益组织财务透明度问题分析及研究

2017-10-26古非凡潘兴熊雅臻杨柳

财税月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捐赠者非营利调研

古非凡++潘兴+熊雅臻++杨柳

摘 要 根据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已经注册的3710个民间公益组织中,GTI(中国民间公益透明指数)的平均分仅为32.83分。同时根据资料显示,公益组织在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比如缺乏监督机制,公益组织的财务不透明的成本低;缺乏相关的财务人才,公益组织透明成本高;民众对资金捐助的意识还仅仅停留在捐助表面,不会去监督资金的使用;公益组织内部之间竞争小,不披露信息也可获得大多数群众的支持;政府缺乏完善的引导的措施等等。对此,建议公益组织积极培养非营利组织财务人员,同时促进捐赠者捐赠意识的进步;政府应加快完善慈善领域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意识,完善对公益组织的监督。

关键词 GTI公益组织;财务透明度

我国目前公益组织财务透明度问题的现状较为严峻。数据显示,我国已经注册的3710个民间公益组织中,GTI的平均分仅为32.83分,其中反映出诸多问题,如缺乏监督机制,公益组织的财务不透明的成本低;缺乏相关的财务人才,公益组织透明成本高;民众对资金捐助的意识还仅仅停留在捐助表面,不会去监督资金的使用;公益组织内部之间竞争小,不披露信息也可获得大多数群众的支持;政府缺乏完善的引导的措施等等。

为了求证这些问题的真实性以及发现新的问题,并且寻求解决方法,本课题小组来到南昌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考察。这是一家GTI指数为100的公益慈善基金會,在基金会负责人施先生的帮助下,小组对公益组织财务账簿该如何制作以及南昌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财务信息的公开的程序有了初步了解。同时,我们走访了南昌崛美行动公益发展中心,并与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其项目运行情况以及组织各方面信息披露情况。

在实地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公益组织的GTI指数极低,更有甚者,连GTI指数都无法得出准确计算。这说明国内公益组织对自身信息公开透明化方面有待加强。另外,我们也发现,GTI指数高的公益组织如崛美行动,其项目受欢迎程度以及接受群众的捐助金额明显比GTI指数低的企业要大。

在通过对相关人士的访问、实地调研以及和公益组织的负责人交流之后,我们发现目前公益组织在财务信息公开透明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多数公益组织缺乏专业的财会人员

现如今,公益组织逐渐呈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趋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都开始积极参与到慈善中来,然而,能够做好“公益”这笔帐的财会人员却又少之又少。这主要是因为公益组织的记账方法与企业的记账方法不同。比如,一些为老年人服务的公益组织,逢到端午节会买一些粽子送给老人,但这笔钱却无法入账。普通的会计未经系统的培训和实际操作很难了解如何制作公益组织的日记账。这就使公益组织财务透明度很难达到符合要求的水平。除此以外,专门针对公益组织制定的会计制度目前在中国大陆还没有完善,这无疑是对公益组织财务透明这一问题上雪上加霜。

(二)公益组织缺乏财务透明动力

其一,就公益组织的性质而言,它是以实现社会公益目标为己任的非营利组织。从财务角度来看, 公益组织的财务资源属于社会,其组织及个人既不拥有该资源的产权,也不拥有运用该资源的收益权,从而使公益组织缺乏有效利用资源以及披露财务信息的动力。其二,就信息披露的成本效益而言,信息披露操作成本大于所带来的收益。民间公益组织一般工作人员少,机构发展并不完善,组织没有多余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放到信息公开上,信息披露对他们带来的收益高于成本,所以很多公益组织为了节省成本,省去了财务信息披露的环节。

(三)政府尚无对公益组织信息公开透明的具体奖惩规定

对于公益组织的财务披露而言,我国目前缺乏一套完善的可行的规定以及奖惩机制,对公益组织的财务的监管与责任追究体系不完善,公益组织不披露信息的成本几乎为零。且缺乏透明度的衡量标准与披露方式,公益组织披露财务信息需要一定的成本,所以在缺乏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的情况下公益组织就更倾向于节省这部分费用。

(四)对公益组织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不完善

1.政府层面:政府对公益组织监管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未设立专门的评估机构,政府监督部门众多,存在职能交叉和监管空缺的情况,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反而使监管力度不够;另一方面也使得行政审批的程序繁杂,从而带来慈善组织缺乏信息公开的内在动力。

2.同行业层面:我国非营利组织是在政府的扶持或直接管理下诞生的,很多地区提供某种服务的公益组织数量就一个,几乎处于垄断地位,没有竞争,缺乏压力,想要对公益组织进行捐助的民众和企业只有一个选择,所以公益组织并不需要担心由于信息缺失而造成的不能获取相关资助的问题。

3.社会层面:就获取信息的途径而言,中国慈善领域缺乏一个完善的信息平台,民众对公益组织进行捐助后很难查找公益组织的财务信息,其也不愿花更多的时间去调查;就大众媒体而言,虽然有些媒体的报道中常会有对当前慈善组织诸多不良现象的质疑,但是总的来说,其大多时候都是以积极宣扬慈善组织的正面行为为主,对不良现象只是一笔带过,媒体的片面报道使得公众对公益组织感觉良好,从而不会对其有过多质疑。

同时,造成公益组织财务信息不透明的原因可以细分如下:

(1)公益组织间缺乏竞争。多数地区提供某种服务的公益组织数量仅有一个,几乎处于垄断地位,有捐助意愿的民众和企业往往只有一个选择,这种情况导致公益组织不透露财务信息也可以获取相关的资助,从而不利于公益组织的发展。(2)缺乏完善的制度。我国目前对公益组织的财务信息披露缺乏一套完善的可行的规定,公益组织想要披露财务信息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和模式。(3)信息披露操作成本大于其所带来的收益。大多数民间公益组织一般工作人员少,机构发展并不完善,信息披露给他们带来的收益往往高于成本,所以很多公益组织为了节省成本,省去了财务信息披露的环节。(4)相关方面的人才缺失。民间公益组织参与者来自社会各界,其中并不一定有懂得财务的人才,所以在组织运营的过程中很难做到整理出一套完整的财务信息并向社会公开。(5)民众对于相关信息的了解意识不强。很多民众和企业对公益组织进行捐助后不会追踪其善款的使用和流向,没有对其进行监督。(6)民众查阅财务信息途径不明,无相关平台查阅账务。民众对公益组织进行捐助后很难查找公益组织的财务信息,缺乏相关的、规范的平台进行查阅。(7)政府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未设立相关评估机构。政府对于公益组织缺乏监管,监管不够完善,很多公益组织对于同一规则各行其是,对于财务信息也缺乏相关的规定和评估机制。(8)缺少激励机制及淘汰机制。公益组织披露财务信息需要一定的成本,然而不披露财务信息的成本为零,在缺乏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的情况下公益组织就更倾向于不披露财务信息。endprint

应对上面出现的问题,课题小组通过实地调研、访谈和与一些社会公益人士交流,得出以下可够参考的解决措施:

(一)积极培养非营利组织财务人员

政府以及公益组织应当积极培养具有公益知识及意识的财会人员。由于专门针对公益组织的会计制度目前在中国大陆还处于空缺状态,缺乏理论支持,实践也寸步难行,所以,培养出具有公益方面知识储备的财会人员迫在眉睫。政府可以设立非营利组织会计培训中心,聘请相关方面专家对公益组织会计进行培训。各家公益组织可以定时向新引进的财会人员进行培训,并带领他们进行实战训练。在此基础上,公益组织还应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强化针对公益组织财务透明度标准遵行情况的公益组织财务审计,促使公益组织进行自我控制与自我评价,也可以充分发挥公益组织实现财务透明的主动性。

此外可以提高组织经费的业务利用效率以及管理效率,使公益组织更有意愿去披露信息。如除了核心人物外,管理层可以以志愿者的形式,没有任何工资或只提供少量补偿;以及尽可能减少行政管理费用,限定日常开支最高限额,逐笔记录开销,尽最大可能将捐助者资金用于实际捐赠等。正因为出色的表现,组织将有强烈的意愿向公众传达、披露信息,以及将有更多的闲置资金用于财务披露,使信息披露的机会成本降到最低。

(二)促进捐赠者捐赠意识的进步

就财产所有权而言,捐赠者不拥有对已捐赠资产的所有权以及收益权;捐赠者也不愿意花费更多的社会成本(如时间、精力、金钱等)在具体的慈善信息上;以及公益组织并不进行利润分配,属于非营利,所以捐赠者对其产生信任;基于以上原因致捐赠者对于相关信息的了解意识不强,很多民众和企业对公益组织进行捐助后不会追踪其善款的使用和流向,没有对其进行监督。公益组织可以采取线上及线下方式宣传捐赠信息公开透明的重要性,鼓励捐赠者积极追踪了解捐赠情况,自主将被捐赠者的情况与捐赠者反馈等。

(三)政府加快完善慈善领域法律法规

政府尽快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来加快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法治化进程,对信息透明公开者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及使信息不公开非法化。政府还需统一慈善组织信息披露的标准,拒绝慈善组织选择性披露组织信息的行为。

(四)加强监督意识,完善对公益组织的监督

其一,由于政府部门的监督机制很容易出现监督盲区,导致监督效率低下;因此可以建立独立于政府之外的专门的监督机构,且第三方监督机制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性和可靠性,以保证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的专业性。其二,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广泛性,使其作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一个社会平台,社会公众可以亲自通过新媒体了解所想要了解的慈善组织的财务信息,监督慈善组织对善款流向的处理等,从而迫使慈善组织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同时,在本次大创项目研究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第一手资料难以获取,很多信息涉及到公益组织的内部信息,对方对调研和访谈不太配合,不肯透露公司内部财务信息,如公益组织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收入总额、主营业务收入等重要数据都难以获取,所以给调研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和困扰。另外仅仅从访谈中获取的信息难以避免的带有一些主观性,这也是调研存在的一个重大难题。

2.无详细的信息披露标准来进行衡量,慈善组织信息披露尚处于自愿披露阶段,信息披露所呈现的质量、效果等参差不齐,慈善组织行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进行衡量。

3.前期调研与预期目标偏离,未能達到预期效果,在实际调研中,调研方式较为简单,难以获取实用信息。

对此我们有如下应对思路与措施;

1.尝试重点对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公益组织进行调研,获取其内部的财务信息,并且和目前一些财务公开透明的公益组织进行联系,对其进行实地调研,采集年度财务报表等重要财务数据,对此进行分析。另外我们也将对一些大型公益组织如壹基金、中国红十字会、宋庆龄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进行分析,验证我们的研究。

2.课题组内部自主讨论,探索解决方案。同时和相关专家、课题指导老师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针对目前的披露渠道和方式进行研究,并对此进行完善和创新。

3.对前期调研结果进行二次分析,筛选其中有用的信息,并且结合之前的调研计划,总结还有哪些信息仍未获取,同时准备开始第二次调研,弥补前期为获取的数据

结论:随着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以及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民间公益组织的数量急剧增加,公民对公益事业的捐助也直线上升。我国的民间公益事业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现在我国兴起了一股公益创业的浪潮,民间公益组织瞬间崛起。但是我国目前对公益组织的规范并不是特别的明确,公益组织的自身在一些问题上的意识也不强,特别是在财务信息上,公益组织的信息公开透明度很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大大削减了公益组织的公信力,不利于我国公益事业向全民公益发展。政府和公益组织应相互交流合作,建立起一套符合国情的公益组织财务信息披露系统,逐步完善我国公益信息体系。

参考文献:

[1]刘亚莉,王新,魏倩.慈善组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因素与后果研究[J].会计研究, 2013,01:76-83+96.

[2]张彪,向晶晶.构建非营利组织财务透明度提升机制的基本思路[J].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8,07:75-78

[3]周咏梅,王孟龙,王晓琳.透明度研究综述——兼论非营利组织财务透明度研究的必要性[J].学会, 2013,03:5-12.

[4]张立民,李晗.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与审计——基于汶川地震中16家全国性基金会的案例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1,26(3):3-10

[5]李亚莉,解露莎.慈善组织性质、治理特征与财务报表审计[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3):73-81

[6]李晗,张立民,汤胜等.媒体监督能影响基金绩效吗?——来自我国的初步经验证据[J].审计研究,2015,(2):72-80

基金项目:江西财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论文,项目编号:201710421158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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