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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林木种苗繁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主要措施及成效

2017-09-21张英玉

安徽农学通报 2017年17期
关键词:林木种苗主要措施尤溪县

张英玉

摘 要:该文介绍了尤溪县持续开展林业种苗繁育标准化示范建设,扎扎实实推进种苗繁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主要措施及主要成效。不仅提高了林木种苗繁育标准化工作水平,也引导带动了营造林、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保护、木材生产、林产品加工等方面标准贯彻实施,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林木种苗;繁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主要措施;成效;尤溪县

中图分类号 F326.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17-0106-03

1 基本情况

尤溪县是我国南方集体林区重点林业县之一,也是尤溪县是国家级林木种苗繁育重点县之一,全县现有良种基地388.27hm2。每年大田育苗面积10hm2,容器育苗150万袋,人工造林面积0.33万hm2。全县在开展林木种苗繁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后,通过全面、认真、细致地贯彻实施相关林木良种基地建设、种子生产与管理、苗木培育与管理、种子与苗木检验检测等标准,用示范区的典型经验引导各地在林木种苗按标准繁育、按标准生产、按标准检验检测,对在各地推广林木种苗繁育标准化工作,提高林木种苗繁育的质量与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种苗繁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后,不仅提高了林木种苗繁育标准化工作水平,也引导带动了营林生产、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保护、木材生产、林产品加工等方面标准贯彻实施,促进林业经济的发展。

2 示范区建设主要措施

2.1 健全组织机构,保证示范区建设持续开展 县政府成立了“尤溪县林业种苗繁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林业的县委常委担任,副组长由林业局长担任,县政府办公室、技术监督、财政、农业、科技、林业等六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工作组挂靠县林业局,抽调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骨干组成尤溪县林业种苗繁育中心,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和技术工作,落实示范建设工作任务,组织示范区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各阶段工作,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挂包领导、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并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落实,使示范区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个阶段的工作和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组织进行检查,督促各项目按期完成示范建设计划并及时进行總结,起到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作用。

2.2 认真制定方案,落实示范区建设项目

2.2.1 林木良种工程标准化建设示范 加强对现有种子园和母树林的管理,对林木种子全部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使用合格种子育苗。新建杉木三代无性系种子园84.4hm2。种子园建成后,保障种子的充足供应,大幅提升杉木高世代良种供应水平,全面提升杉木高世代良种繁育水平,提高杉木的造林成效,提高林业“三大”效益。

2.2.2 主要造林树种壮苗培育技术示范 按照育苗技术规程、种苗繁育标准化等有关标准要求,每年分别在全县各乡镇及国有林业场(站)建立林木育苗标准化示范片(点),对育苗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对苗木按标准要求进行质量检测、产地检疫、苗木分级,确保合格苗上山造林。

2.2.3 容器育苗技术标准化示范 在常规马尾松容器育苗方法基础上,创新育苗新技术,增加容器育苗的比重,开展轻型基质容器育苗,如:开展的“马尾松容器育苗轻型基质筛选及指数施肥技术研究”,辐射带动了阔叶树、油茶种苗、花卉等相关产业,有力地推动了轻型基质容器育苗集约化、工厂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苗木质量,降低劳动力强度,提高功效,节约造林成本,提高经济效益20%。

2.2.4 林业无危险性病虫害种苗繁育基地建设 种苗繁育全过程认真做好病虫调查预测预报,及时防治病虫害,控制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实施产地检疫,使种子园、母树林、采穗圃、苗圃全部达到林业无危险性病虫害种苗繁育标准,实现全县无病虫害苗木上山造林。

2.3 抓好示范典型,提高种苗繁育标准化质量 近几年来,我县在开展示范区建设工作,围绕种苗繁育标准化建设内容,认真组织种苗繁育标准示范,严格按照种苗繁育标准化建设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2.3.1 严格管好种源,保证林木种子质量 一是坚持凭证采种,合同管理。林木采种实行“定人员、定山场、定时间、定任务”,即选定经过培训,有采种经验,责任心强的林农在指定的山场林分按树种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种,并集中凉晒处理,防止外来种子流入和掺杂作假;二是建立林木种子检验制度,实行统一调配。做到未检验的种子不入库、不调拨、不使用,实行统一收购,统一调制,统一检验,统一供应。三是做好跟踪管理,保证育苗质量。建立良种使用跟踪管理制度,在调配良种的过程中,签发良种合格证,随种调运,凭证育苗,确保育苗质量。

2.3.2 加强苗木管理,严格执行苗木标准 一是选好圃地。选择道路交通条件好,排水条件优越的农田作为圃地,对育苗示范片(点)、育苗大户进行设立标牌。同时做好圃地耕作和土壤环境消毒,消灭传染源;二是加强苗木田间管理。对苗木各阶段除草、间苗、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及时加以指导,作业生产记入生产档案,跟踪监测,做到规范有序;三是做好苗木检查验收。在苗木出圃前,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圃地,对苗木进行检查验收和产地检疫。签发《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和《产地检疫合格证》,作为苗木出圃的依据;四是把好苗木出圃关。按不同等级分别包装、挂附标签,分批调运造林,杜绝不合格苗木上山造林;五是加大轻型基质容器育苗规模。开展轻型基质容器育苗,辐射带动了阔叶树、油茶种苗、花卉等相关产业,有力地推动了轻型基质容器育苗集约化、工产化的发展。通过推广轻型基质容器育苗,提高造林成活率。

2.3.3 做好产地检疫,防止林木病虫传播 一是通过加强有害生物防疫体系建设,完善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制度,加大防治标准的实施力度,提高了林农对森林植物检疫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对森林病虫的防范意识;二是把住林业有害生物的源头关,扎实做好种苗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杜绝了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使育苗户培育苗木病虫害防治支出明显减少,增加了育苗户的收入;三是减少有害生物发生危害,避免了经济损失,提高了林木本身的自控能力,实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确保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endprint

2.4 落实保障措施,确保示范区建设顺利实施 一是落实责任制。按照示范区建设示范内容范围,领导小组与示范乡、村、户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奖惩,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制;二是建立服务体系。县种备站、县检疫站分别负责林木良种的调配供应,苗木繁育的技术指导监督和种苗基地苗木病虫检疫、防治技术指导,确保示范片(点)实现良种壮苗,无危险性病虫苗木;三是落实资金投入。积极落实配套资金投入,采取示范村、户投入为主,县林业局补助确保示范建设正常开展。同时,认真用好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补助资金,确保有限的资金用于示范区建设的示范区生产补助和标准宣贯开支,确保了示范区建设的顺利开展。

2.5 加强标准宣贯,推动种苗繁育标准化实施 一是出宣传专刊宣传标准。利用基层各林业站宣传栏每年刊出1~2期林业标准化宣传专刊,宣传林木种苗繁育、造林抚育、林产品加工等有关技术标准和示范片(点)执行标准的典型事例,引导广大林農和企业自觉执行生产标准;二是送科技下乡宣传标准。每年在科技宣传周期间和送科技下乡活动中,把林业标准化宣传作为一项重点内容;三是举办科技讲座宣讲标准。我县组织林业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乡村举办林业科技讲座,将林业生产经营技术和林业标准,特别是种苗繁育,造林抚育等技术标准传授给林业生产经营者和林农,为林业标准化生产奠定了基础。同时,举办村级农民林业技术员培训班。每年上半年对全县聘任的252名村级农民林业技术员进行林业生产经营技术培训,把林业标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努力通过村级林业技术员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和林农贯彻执行标准;四是开展科技挂包村示范执行标准。认真按照有关技术标准组织指导生产经营活动。引导广大林农提高标准化生产的意识;五是依托科技推广网络推广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科技推广网络,形成了以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为核心,乡镇林业站科技推广组、村林技员为纽带,科技示范企业、示范户为载体的县乡村户林业科技推广网络。林业标准化工作,作为科技推广的重要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推广林业标准,为林业标准的有效执行提供了组织保证。

3 示范区建设主要成效

3.1 种苗质量提高,林农增加收入 示范区建设后,我县林木良种基地主要造林树种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种子质量全部达到Ⅱ级以上,全县育苗全部使用优良种源生产的合格种子;良种使用率达1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合格率均达97%以上,其中Ⅰ级苗率比示范前得到很大提高,杉木达95.6%,马尾松达68%,木荷达65%,分别提高5.6%、8%和15%。育苗户平均每hm2增收39750元,直接经济效益达1000多万元。

3.2 苗木标准繁育,提高造林成活率 通过标准化繁育的林木苗木,质量明显提高,采取苗木出圃分级调运上山造林,造林成活率普遍提高。经抽查统计,杉木达98.5%,马尾松达95.5%,阔叶树达86.5%,较2003年分别提高5.5%、8%和14%。由于提高了造林成活率,节约了造林补植投资900元/hm2,直接经济效益约1200万元。

3.3 健全防疫体系,杜绝有害生物传播 一是通过加强有害生物防疫体系建设,完善有害生物防治管理制度,加大防治标准的实施力度,提高了林农对森林植物检疫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对森林病虫的防范意识;二是不仅把住了林业有害生物的源头关,同时扎实做好种苗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杜绝了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育苗户培育苗木病虫害防治支出明显减少,增加了育苗户的收入;三是减少有害生物发生危害,避免了经济损失,提高了林木本身的自控能力,实现林业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确保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3.4 种苗标准示范,促进种苗培育技术创新 示范区建设期间开展的“马尾松容器育苗轻型基质筛选及指数施肥技术研究”,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容器苗造林。同时辐射带动了油茶种苗、花卉等相关产业。如2012年6月尤溪县三叶花卉合作社引进日本“神马、白扇”菊花种植14.33hm2,年产鲜切花1200万枝,合格率80%以上。在此基础上,2013年9月在八字桥乡组建日本“神马、白扇”菊花种苗标准化繁育基地3.33hm2,年产菊花苗3000万枝,三叶花卉合作社年产值达2300万元,是我省目前鲜切花最大种植和产菊花苗基地。农田1hm2年利润达30万元以上,有力地推动了我县鲜切花产业的发展,也带动农户提前步入奔小康,推动新农村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

3.5 种苗标准繁育,推动林业标准化的实施 通过林业种苗标准繁育示范,《尤溪县油茶丰产栽培技术规程》地方标准通过验收,起到了示范辐射作用,同时育苗户主动地按照育苗有关标准来进行苗木的培育,提高了全县林业种苗质量,促进了造林质量的提高。通过林业种苗繁育标准繁育标准宣传、培训,引导广大林业生产经营者在营造林生产经营活动中自觉地应用林业标准,提高了林业生产质量14.3%、经营效益21.6%。

3.6 繁育标准示范,促进林业标准化建设 通过林业种苗繁育标准化示范建设,促进了我县林业全行业标准化工作的开展。从种苗繁育,到营林生产,从森林资源保护、到木竹采伐和木竹加工利用,通过标准化工作小组的推动,通过标准的宣传贯彻,通过标准化技术培训等措施,积极实施标准,并引导企事业单位主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制订企业标准,积极反馈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完善标准、普及标准、全面应用标准,进而全力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林业生产经营水平和经营效益。

(责编:徐焕斗)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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