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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适应现代农业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策

2017-09-05祝士苓王素斋

职教论坛 2017年21期
关键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祝士苓+王素斋

摘 要:现代农业的发展需要加快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当前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取得了空前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了不少问题。为适应现代农业需求,文章认为,应加大对初、中、高级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和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通过制定各种优惠政策、解决回乡返乡创业农民的后顾之忧、完善涉农高校课程建设与实践教学等制度建设,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满足现代农业转型与发展对新型职业农民的需求。

关键词:农业需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中图分类号:G7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7)21-0061-04

新型职业农民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破解我国农村地区“如何种地”问题的关键,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要“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1]”,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进行了顶层界定。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是一个长期过程,是城镇化建设和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取得的成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政府加强了对农民职业技能的培育,先后组织了“星火培训”、“燎原计划”、“绿色证书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2]等农民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和职业技能,并对农民从事现代农业和转移就业起到了良好的技术支撑作用。特别是自2012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以来,农民培育取得了巨大成绩。

截至2015年底,我国已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272万人,这些新型职业农民中少部分从事着现代化的种植业、养殖业、牧业、渔业、林业等,属于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他们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致富方面起到了良好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也为文明和谐、环境优美的新农村建设贡献着力量。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接受《财经》杂志记者专访时,提到“现在我国40%的耕地由270万的农业新型主体经营,他们已经达到规模化生產的阶段[3]。这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现代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他们有资金、有技术、有经营管理的能力,能进行规模化的现代意义上的农业生产经营,并从中获得较高的收入,是我国未来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我国还有大批务农的中老年农民,他们年龄大,文化和科技素质低,适合进行针对某种技术的短期技能培训。我国现已培育的1272万新型职业农民中大部分为这种类型的专业技能型的职业农民。他们或者加入了专业合作社,或者成为了规模化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农业工人、农业雇员。

除此之外,这1272万新型职业农民中还包括各级农广校培育的部分农业产前、产中及产后从事农业服务的人员,他们不仅包括以个体或组织形式提供农业生产信息、动植物防疫知识等服务,并收取费用的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还包括负责农产品销售的农村电商以及与农产品销售相关的农产品的分档、分级、包装、保鲜、物流等领域的新型职业农民,更包括为群众尤其是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农业、分享农业等服务的新型农民。

2017年1月9日,农业部印发《“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农科教发[2017]2号)指出,截至2015年底,全国新型职业农民达到1272万人,到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将不断壮大,总量超过2000万人[4]。2000万的新型职业农民远远不能满足未来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长期需要。首先,从所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的数量上来说,“即使按照70%的城镇化率来计算,未来我国也将有4亿-5亿农民生活在农村,……以未来新农村建设所需4亿-5亿农民的1/3培养成新型职业农民来算”[5],未来新型职业农民的数量也会超过1亿人。其次,从质量上说,能够真正具有现代农民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是长期职业培育的结果,也是良好的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的成果。因此,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任重道远。

通过对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际进行调查分析,发现现阶段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还面临诸多共性的问题,只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才能得到持续、健康的长远发展。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问题

(一)后备培育对象数量少

目前各地培育的新型职业农民多为技能型职业农民,主要是在家务农的农民和一些有一定资金、技术的回乡、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等。近些年,随着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打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80后、90后)不会、甚至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纷纷到城镇从事非农产业。广大农村生源的大学生毕业后也很少再回农村,未来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后备劳动力缺乏。

(二)现有培育对象质量低

据各地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调查资料,新型职业农民年龄在35岁以上的人数比例很高,“16-35岁劳动力仅占全部调查人数的2.65%”[6],这表明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以70后、60后甚至是50后为主。而且,“近77.7%的受调查者仅具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7],这表明从事农业生产的新型职业农民以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为主,说明已有新型职业农民的质量偏低。

(三)农民接受培育的内在动机缺乏

农民接受培育的内在动机缺乏原因很多,从理性生存的角度来说,现有农业效益低下,大多数农民宁愿背井离乡外出打工,也不愿从事经济收入很低的农业生产。况且对于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而言,能否从工作中获得尊严和价值更是他们考虑职业选择时的重要因素。农民社会地位低,很难吸引新生代农民继续当农民。用大量的实例及广泛的宣传让新生代农民认识到,新型职业农民同样可以拥有丰厚的收入和体面的生活,是调动他们参加农民职业培育、从事现代农业的内在动机。

(四)培训内容有待不断调整

据各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实际情况来看,培育主要依靠中央及各级农广校完成,师资力量主要是农广校老师、农村科技推广人员等。培育的内容主要是培训机构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自上而下制定,主要是针对各种实用技术的初级专业技能培训以及农产品的电商培训。中、高级的农场主、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企业家的培育较少,不能满足我国现代农业快速转型的需求。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应构建高、中、初不同层次以及生产经营型、专业服务型、专业技能型等不同类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制,应结合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实际情况,培养不同领域的新型职业农民。

因此,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需要做一定的调整与完善,才能适应未来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所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和质量的要求。

三、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对策

与工业和服务业相比,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相对较低,新生代农民对农业生产缺乏兴趣和热情。据农业部测算,目前我国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分别占农民工和大学毕业生总数的2%和1%[3]。现代农业发展需要大批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对现有职业农民的培育,同时吸引大批高素质的潜在农民进入农业领域,是解决未来“谁来种田”问题的关键。

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新型职业农民主要来源于当地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及科技素质较低,被称作初级新型职业农民更为贴切。随着传统农业的快速转型,人们对绿色、健康、安全的农产品和农村环境的需求愈加强烈,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更加迫切。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具有更高的文化和综合素质,更前沿的知识和技术,更创新的思维和理念,这样的新型职业农民仅仅靠几天或是几次的技能培训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的是系统的、长期的职业培育过程。改变现阶段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主要集中于专业技能型的现状,加大中、高级专业服务型和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力度。

(一)初级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

初级新型职业农民主要指现阶段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农民,这些农民大多年龄大、知识水平低,培训的目标是以培养成专业技能型的农业工人、农业雇员为主。目前需要对他们进行从事现代农业生产所需的相关技术、技能的培训,使他们快速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所需要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技能,盡最大可能提高自己从事现代农业的能力。对这些人的培训应以当地农广校、农村成人学校等为主,也可以和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大型农场等签订“订单式”培训计划。通过短期技能培训,直接进入企业、农场等从事农业生产。培训经费可由地方政府和“订单式”单位共同出资。

(二)中级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

中级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年轻、有见识、有魄力、有资金、愿意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的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城镇居民等群体,为确保正在务农及返乡创业人员的农业激情,当地农广校等成人学校应采取一对一的培训模式,针对他们自身的特长和需求,制定有效的培育计划,并提供跟踪式的技术服务,积极与相关土地流转部门、金融信贷部门等协调沟通,确保他们培育后能很快进行生产经营。这些农民以培育成生产经营型、专业服务型及从事农村电商、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的新型职业农民为主。

(三)高级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

高级新型职业农民主要指涉农高校的毕业生。到2020年末,我国政府计划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00万人,这些新型职业农民以当地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农民为主,并积极吸引有意愿、有能力、有资金的城市人员下乡创业。但这仅仅解决了我国新型职业农民短期培育的问题,现代农业的发展,新农村的建设需要持续不断的更高素质的新农民后备力量,建议针对目前我国涉农高校的培养目标和模式做相应的调整。培养目标界定为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的建设培养优秀人才,成为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要求理论和实践并重,除了校内的实习、实训,各涉农院校一定要与本地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场主等建立密切合作。一是为学生实训提供现实的场地,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二是培养学生对农业、农村的感情,增强学生毕业后现身农业的决心;三是对于有意愿从事农业的学生,积极鼓励他们进行新型职业农民的资格认证,确保毕业就可享受各种创业优惠政策。四是对于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证并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大学毕业生可以免除学费,并给予资金的支持等优惠政策;五是加强地方农业高校与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密切合作,激发涉农高校毕业生从事农业及相关产业的热情,确保农业后备劳动力的持续增长。

四、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制度建设

(一)对从事农业生产的新型职业农民提供各种优惠政策

我国地域广大,农业发展各具特色,中央政府应制定统一规范的原则性优惠政策,各地政府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方针政策,使国家的顶层设计真正落到实处,使农民从国家的支持政策中真正得到好处。

新型职业农民在从事现代农业及与现代农业相关的产业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比如,土地流转的租金、年限,生产经营的启动资金,种养殖业的自然灾害、病虫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政策信息、技术支持、公共服务等,这些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决,直接决定了新型职业农民的经济效益,进而影响到后续农民从事现代农业及融合产业的热情。制定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各项政策(包括土地流转、农业贷款、农业保险、农业补贴等各项政策),确保新型职业农民生产经营无后顾之忧,才会吸引更多潜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与此同时,新型职业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取得的经济效益的榜样作用,也会吸引更多、更高素质的农民不断投身于现代农业和新农村的建设中来。所以,制定各种优惠政策,确保他们的收入不断增长,是吸引更多潜在高素质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内在动力。

(二)解决回乡返乡创业农民的后顾之忧

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与教育、医疗、社保、文化等公共事业的建设,吸引新生代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和退伍军人回乡返乡创业,除了要让他们能够从新型农民的经济收入中看到希望之外,还要真正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现实社会城乡之间的差距,成为人们到农村创业的巨大阻力。这些差距不仅包括农村各种基础设施的落后,还包括农村教育资源、医疗资源、文化资源的匮乏,也包括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落后。那些曾经见过城市繁荣和发达的新生代农民工们、大学毕业生们要想主动回到农村创业,除了经济的原因,乡村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教育、医疗、社保条件的改善,美丽文明的乡村环境都是他们考虑的因素,如果这些方面不能得到有效改善,恐怕吸引更多、更高素质的人们回乡创业也只是一句口号而已。

与此同时,应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提升农业生产的吸引力。良好的农村文化环境是吸引人们回乡返乡创业的重要原因,是激发高素质的新生代农民从事现代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基本条件,也是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回乡返乡创业的内在动力。

(三)完善涉农高校课程建设与实践教学

目前,我国地方农业高校以及涉农的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后从事现代农业及相关产业的比例很低,究其原因,与涉农学校的课程设置、培养模式有关。首先,各涉农专业的课程设置及内容还是延续传统的计划安排,有的专业自建立以来课程设置及內容就没改变过,这与我国农业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需求的知识储备相差甚远。课程设置与内容与农村实际需求相脱节,难以保障学生毕业后顺利进行农业种植、养殖生产及经营活动。其次,有些涉农院校学生参与相关专业的实践很少,学生们对农业生产与经营缺乏感性认识与实践经历。因此,应加强涉农学校的课程设置,使课程学习与未来农业生产相对接,使学生所学的知识能够满足农业生产的知识需求。同时,加强涉农专业学生的农业实践,增强学生的的实践能力,除了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实践基地的训练外,学校还应积极与地方各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农场主等沟通协调,建立学生实习基地,使学生进入他们的企业、农场、田间进行实习、实践,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最后,培养学生对农业的兴趣和激情,增强他们对农业的感情,为现代农业发展培育后备人才。

总之,解决好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问题,制定各项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是促进新型职业农民队伍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是从根本上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现代化转型以及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参考文献:

[1]万鹏.学者解读习总书记谈“三农”创新:培养“新型职业农民”[EB/OL].http://theory.people.com.cn/n1/2017/0309/c40555-29133223.html,2017-03-09.

[2]黄武刚,陈琛凝.我国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发展历程探研[J].安徽农业科学,2007,35(19):2875-5876,5926.

[3]昕原,邓锦宏,苏珍妮.专访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共筑农业现代化[EB/OL].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7-02-21/doc-ifyarrcc8341670.shtml?qq-pf-to=pcqq.c2c,2017-02-21.

[4]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农业部印发《“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J].农业工程技术,2017,1(25):19-24.

[5]祝士苓,王素斋.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的思考[J].职教论坛,2016(27):56-60.

[6]周瑾,张景林,齐国,等.山西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验与启示[J].黑龙江畜牧兽医,2016(16):254-257.

[7]张洪霞,吴宝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问题及机制建构——以天津市三个新型职业农民试点区县为例[J].职教论坛,2015(16):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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