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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背景下公共图书馆如何满足读者多元化需求

2017-07-19陈元倩

卷宗 2017年13期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图书馆

陈元倩

摘 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正呈现一片欣欣向荣之势,这除了带来与日俱增的财富累积和丰裕的物质文明,还带来人民对于生活高品质和高标准的追求。如何打造出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的大众文化和精品公众文化,形成便民利民的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都是在新形势下需要着重关注的问题,而公共图书馆的性质和地位也决定了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特殊位置。随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出台与落实,满足多群体、多地区、多民族的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已经成为崭新的社会议题。因此本文立足于公共图书馆的性质和其在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独特地位与作用,在全面客观地论述和探析中深刻提出了其更好地满足读者多元化需求的具体举措。希望这可以为我国公共图书馆的完善提供具有一些实际可操作性意见与建议,从而更好地使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扎根基层和贴近群众生活。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公共图书馆;多元化阅读需求

经济基础的巩固可以带动上层建筑的发展,而上层建筑于适当条件下也可以对经济基础的稳固发展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两者之间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协调更是国家繁荣富强的有力保证。在取得一系列令世界瞩目的经济领域的成绩之外,我国并不简单满足于此,从而掉头转向对于全民思想领域的建设。近几年国家在顺应时代发展的大趋势之下,结合人民群众对于文化需求的呼声日益高涨和当前经济建设颇见成效的实际情况,在全社会范围内掀起了一股弘扬“社会主旋律”和坚持发展先进文化的热潮,如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文明城市的评选和全国道德模范选举等各色各样的工作与活动,这无不都是为了积极响应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表现。可以说,国家的最后目的还是为了服务于人民和最大化满足人民对于精神文明的需求,因此,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蕴含于其中的公共图书馆事业的优化就顺势被提上了议程。

1 《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首次关于社会公共服务的固定成形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公共文化服务的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而非其他集体或者是个人,这是对我国文化立法短板的一次全面弥补,是对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底子薄、欠账多的现实情况的实际考量,我国目前在设施建设、财政投入、监督评价等方面还缺乏必要的制度性保障,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这种硬性文件的出台也就预示着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也将步入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的行列中,大大规范了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操作手段和操作流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16年12月25日发布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全文分别对硬件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的保障措施、公共文化服务法律责任等四个个方面进行具化、细化、优化。概括来说,它的出台有利于在坚持社会主义性质文化大方向不动摇的基础上,鼓励大众文化和主流文化的发展和创新。它的出台同时也有利于改善我国文化资源分配不均、流通不畅、渠道单一的局面,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不同的文化需求,从而为我国迈向精神文明建设新台阶打下坚实的“后勤保障”。此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更多的是强调全民对于文化资源的深入共享和使用状况的改善,因此它是具有公益性的;其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具有基本性的,它对于国家文化政策的制定和适当调整也是从我国经济发展多元化推进文化需求多元化这一现实国情出发的。另外,在《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第九条中,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有权利、有义务应该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群体等特殊群体的特点和不同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这体现了它的平等性和客观性。

2 公共图书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与特点

公共图书馆的特殊性质和地位决定了要想优化和提升社会公共文化服务,那么就必须从它入手,把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作为最高追求和最高目标。公共图书馆的浓厚的教育性和高校图书馆一般无二,但是唯一不同的是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性质”也决定了它应该是无偿面向公众开放的。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一个有效实际载体,承担着社会教育和社会娱乐的重要功能。它本身具有的特点也让它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一个亮眼的标签。

2.1 公共图书馆的覆盖性更加广泛

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最直接、也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生活的现实载体,存在于各个省、区、县,今年来也大有逐渐进驻到城镇、乡村,成为惠及千家万户的“文化移动交流站”。公共图书馆的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它上至不同省份,下到各个乡村,规模可大可小。公共图书馆的灵活便捷还在于它藏有大量与生产生活有关的资料文献,这对于社会各行各业的工作辅助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2.2 公共图书馆更具现实接近性

公共图书馆不仅具有空间接近群众的优势,它也有心理接近群众的优势。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形式如文化下乡等活动的举办是不定期和非延续的,而公共图书馆是固定的,它不需要人们被动地接收信息,人们只需要各取所需,这种自由选择度大大提高。

2.3 公共图书馆读者对象的多元化

公共文化重在服务,而对象的不确定性和读者多层次化需求也暗暗加大了公共图书馆的管理和维护难度,如何在最大限度的范围之内满足多种不同需求,这需要因地制宜和因时制宜,而不是统一管理和统一标准。

3 公共图书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3.1 公益性原则

公共图书馆是面向广大民众免费开放的,旨在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和扩展他们的视野,它的发起人是国家和政府,而我国的国家性质也决定了“人民当家做主”的首要地位,因此公共图书馆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图书馆,公益性和无偿性是最基本的,也是必需的。

3.2 实用性原则

公共图书馆的书本储备应该是事先经过一定选择,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购买和码放的。因为公共图书馆与高校图书馆不同之处在于,高前者有固定的用户对象——老师和学生,他们的身份和角色决定了高校图书馆的工作应该更加严谨和专业对口,而公共图书馆不同,公共图书馆不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因此,“博而不专”才能在最大程度贴近群众的使用心理和满足读者多元化的需求。

3.3 教育性原则

公共图书馆的教育性原则是因为它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各级政府,它的目标受众是广大群众,因为公共图书馆也是国家和各个地区一张惹眼的名片,它从中可以直接反映出一个国家或者是城市的文化底蕴和文化涵养。而教育事业的对象不仅仅是学生,也可以是广大人民群众,公共图书馆中的优秀书籍可以为人提供必要的知识养分,帮助人们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为他们的日常生产生活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借鉴。

4 新时代背景下公共图书馆的具体优化举措

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的各项规定来看,公共图书馆应该立足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多层面、多方位、多领域的新发展形势下读者的文化需求多元化和层次化,积极转化工作思维和改变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以趋利避害。因此,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就如何满足读者多元需求这一主要问题展开具体的论述。

4.1 创新服务形式,主动“走出去”

传统意义上的图书馆不过是等着读者借书和还书,这使得它长期处于一种被动的尴尬地位。新时代背景下,公共图书馆应该创新服务形式,适时“走出去”,为广大偏远地区和一些老弱病残举办诸如文化下乡、文化节、图书馆对点赠书等活动,以丰富和充实他们的精神世界,这也是公共图书馆积极“换位思考”的一种表现,寄情于民和取信于民都是公共文化服务的最本质的内涵所在。这也是让公共图书馆在这种面对面交流、心贴心温暖中更具一种别样“人情味道”,一改过去的呆板的“单项式”服务形式。

4.2 综合“数字鸿沟”,保证公正公平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活跃,这种地区和地区、集体与集体、个人与个人之见的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由这种贫富悬殊而导致的“信息富余”和“信息贫困”也是成为长期困扰着人们的实际问题。这和公民对于信息的自由获取、信息生产和信息传播等权利的本质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公共图书馆应该努力逾越“数字鸿沟”,确保社会信息的畅通无阻和平等分配,要着重着眼于西部这种信息较为闭塞的地区对于信息的需求,适当地有所偏移来保证各地区的公共图书馆资源得到相对公平的分配,以保证社会间信息分布和获取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4.3 综合发挥娱乐放松功能

社会教育义务不过是公共图书馆的必要义务之一,它还应该兼有娱乐大众的社会功能。因为为大众所喜闻乐见的大众主流文化不应该是严肃的,而应该是具有活力的,可以起到舒缓身心和放松愉悦大众的作用。这也是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需求的。而当今互联网的“影子”无处不在,图书馆不应该只有着庞大的馆藏量,还应该把“互联网+”的思维模式拓展运用到具有公益性质的图书馆事业的优化之中,如开设公共图书馆微博账号、主动建立图书馆交流贴吧、完善和简化网络图书馆续借手续等。以微博为例,微博这样综合性社会平台有着扎实的粉丝基础和群众观看效应,因此,适度的运用可以为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时代活力,使得公共图书馆也能够感染到互联网的生动和活泼,同时也便于公共图书馆的信息的发布和定期维护。

4.4 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公共图书馆的读者受众群体主要是广大人民,因此,有必要把可以公开的政府工作打印成册,分放在省、市、区的公共图书馆设立的专门的文件公示处,这样,人民群众可以随看随取,用一定限度地公开工作的形式去维系政府的诚信和权威,力保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度,满足人民好奇心和窥探欲的同时,也适当尊重了他们对于政府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言论权,这对改善和调节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帮助。这种政府信息的适时适度公开也可以有效调动人民群众潜在的问政意识,有利于形成一种上下良好互动的局面,而人民群众的由衷发声和积极反馈也会反过来促进政府工作的改善。

4.5 维护区域文化多样性

眾所周知,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因此民族的复杂性和冗繁性也暗示着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不能仅仅是直线式单项地输送知识,还应该做好当地特色文化的保护工作。对外来说,这是我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重要基石,对国家内部而言,这是区域文化独树一帜、独领风骚的重要凭证和历史价值。公共图书馆应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避免这种区域特色文化资源陷入空白记录的困境之中。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离不开对于公共图书馆事业的优化。因此,在新的时代发展背景之下,我们应该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认真落实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的各项规定,从而把改革大方向牢牢把握住,这是符合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也是契合我国目前推行的大政方针的内涵要求。希望在这个基础之上,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从宏观局面上来说,接近和实现“乌托邦式”的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社会模型也就变得指日可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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