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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早中期家庭意识形态探析

2017-05-30傅燕晖

北方论丛 2017年2期
关键词:中产阶级

傅燕晖

[摘要]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早中期(1837—1870年)的家庭意识形态话语是规范与约束当时女性尤其是中产阶级女性行为的主导力量,亦深刻影响了这一时期乃至后世的文学作品对女性形象的再现。追本溯源,此意识形态与19世纪初英国中产阶级的形成与崛起息息相关,构建了中产阶级的“家庭理想”与中产阶级女性的“家庭天使”意象,是中产阶级对严肃道德生活追求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此意识形态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日后又将为英国中产阶级女性所用,推动着她们积极改变自身命运。

[关键词]维多利亚时代;家庭意识形态;“家庭天使”;中产阶级

[中图分类号]K5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3541(2017)02-0102-08

Abstract: Victorian domestic ideology is the omniscient ideology that regulates women, especially middle-class womens behavior. And it has a profound effect upon the representation of women in the Victorian and modern literary works. Encompassing both the domestic ideal and “the Angel in the House” ideal, this ideology comes into being almost concomitantly with the formation of middle-class in Victorian England and becomes part of Victorian middle-classs serious pursuit of a moral life. Yet the discordance between the ideology and societal realities eventually compels Victorian middle-class women to take the initiative to make changes in the 1860s.

Key words:Victorian domestic;family ideology;“the Angel in the House”;middle-class

维多利亚时代早中期(1837—1870年)的英国,“家庭天使”(the Angel in the House)、“家庭理想”(the domestic ideal)话语兴盛至极,这在当时为女性所做的行为指南书或文学作品等清晰可见,其强势的影响甚至延续到了20世纪初。也因此,著名女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指出,她的女性同胞们在进入写作领域时,须先拔除一个“幻象”,即“家庭天使”,她温顺、纯洁,不可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情感,受到很多禁忌的限制;“家庭天使”的“幻象”束缚着女作家的表达,令她们只做规矩顺从的女人,强迫她们展现出符合女性规范的形象,所以,女作家须先将其“扼杀”,才能真正写作 [1](p.279)。 伍尔夫所处的20世纪初尚且如此,维多利亚时代的女作家更是深受此“幻象”的羁绊。因此,维多利亚时代小说的“维多利亚性”(Victorianness)之一即是再现女性的“家庭天使”形象[2](pp.2-3)。在刻画女性形象时,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们或是亦步亦趋,或是离经叛道,但终归都避绕不开“家庭天使”意象的纠缠。

维多利亚时代的家庭意识形态(domestic ideology)与维多利亚社会现实之间的鸿沟,是这一时代的一大焦点。维多利亚时代小说中的“写实性”面临的其一问题即是“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维多利亚时代的“家庭天使”理想与女性在社会中的现实处境矛盾重重,作家对这种紧张关系的意识决定了他们展现出怎样的女性形象[3](p.53)。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男作家多因两性差异,无从窥探女性的真實内心,也因其对女性充满期待,其笔下的理想女性常与“家庭天使”的意象亦步亦趋。经典女作家笔下的女性虽也深受“家庭天使”原型的影响,但还是较为贴近社会现实,她们在女性人物身上寄托了改变女性命运的期望。凡此种种,不能不让人好奇维多利亚时代的家庭意识形态究竟为何物。追根究底,维多利亚时代家庭意识形态的缘起,与英国中产阶级的兴起休戚相关,它的成形,也承载着维多利亚时代中产阶级严肃的道德追求所向。这是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中产阶级女性最具统治效力的意识形态,引导但同时也牢固束缚着这一群体女性的行为举止及思想等等。这亦是维多利亚时代中后期中产阶级女性开始着力改变自身命运的出发点。

一、英国维多利亚时代中产阶级的道德追求

知名历史学家劳伦斯·斯通(Laurence Stone)在《一个开放的精英体系》中写道,1660—1800年间,英国社会出现了“中间阶层”(middling sort),人数众多,充满“活力”,盛载“财富”,这是这一时期英国最重要的社会特征[4](p. 408)。斯通所指的“中间阶层”此时是介于贵族和下层劳动者之间,主要包括从事贸易和专门职业(profession)的两大类人群,而到了19世纪初期,中间阶层的人群大量扩展,并且逐渐用“中产阶级”(middle class)称谓自身。不过,这不仅仅是称谓的变化。此前的中间阶层尚未孕育出特定的阶级自觉意识。但是,从18世纪末19世纪初开始,在一系列事件尤其是19世纪三四十年代反谷物运动的推动下,此阶层的人逐渐认识到自己和这个群体中的其他成员分享共同的利益,与另一群体的利益则明显对立。在“阶级”实体形成的过程中,人们越发能感知到社会中不同人群之间的利益冲突剧烈化,“阶级”一词也渐渐取代“阶层”等词汇来称谓这些人群。“阶级”在19世纪的语境中充满“社会冲突”与“敌意”的色彩[5](p. 26)。这些冲突和敌意不断得以化解,又不断重获新生。中产阶级在利益冲突的推动中生成,成长为维多利亚社会举足轻重的一股力量。

英国的中产阶级主要起家于工商业,广泛容纳了相当多的人群。收入来源是划分阶级的主要标准,据此可划分出贵族(地租,rent)、中产阶级(利润,profit)及工人(工资,wage)三大阶级[6](pp.36-40)事实上,维多利亚人还采用其他标准为当时的社会人群归类命名。同样是三层式架构,托马斯·卡莱尔以是否“工作”(work)来划分,分别是“工人、工作的雇主和不工作的雇主”(Workers, Master Workers and Master Unworkers)。FD毛利斯的划分法是“贵族、商业阶级和工人阶级”(the aristocracy, the commercial classes and the working classes)。马修·阿诺德将维多利亚人分类为,野蛮人、贵族(Barbarians, the aristocracy),非利士人、资产阶级(Philistines, the bourgeoisie)和大众、工人(Populace, the workers)。除了上述三层式的社会等级分类法之外,还有两分法。例如,马克思按照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把当时的英国社会归纳为两大敌对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科贝特(Cobbett)认为,维多利亚社会是由“主人和奴隶”组成;本杰明·迪斯累利(Benjamin Disraeli)在《西比尔》(Sybil, or the Two Nations)中则归纳出“富人和穷人”两类人。但是,历史学家贝德瑞达(Bedarida)指出,马克思虽然这样划分社会人群,他却注意到统治阶级中其实存在着贵族与资产阶级两大阵营,而且在《资本论》未写完的最后一章中,马克思的生产过程理论也是以租金、利润、劳力为基础的,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对维多利亚社会等级的建构其实也是三层式的,包括地主、资本家、工薪者。马克思的这一概念,其实源自亚当·斯密等人根据生产收入类型来定义社会结构的思想。贝德瑞达认为,在众多对维多利亚社会等级的三层式建构中,似乎更为普遍的分类法是,社会底层是普通大众(popular classes),或称下层或工人阶级(the lower or working classes),中层是资产阶级(bourgeoisie)或称中产阶级(middle classes),最上层则是贵族或称上层阶级(the upper classes)。这种三层式的社会等级结构根源于人们的思维习惯中根深蒂固的等级观念。参阅Francois Bedarida, A Social History of England, 1851-1990, trans., ASForster and Geoffrey Hodgkinson,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1998, pp36-40。。18世纪后期开始,英国城市中的工商业者,抓住工业革命的契机,迅速累积财富,中间阶层的队伍扩大。到了19世纪中期,中产阶级日渐成为英国社会的中坚力量。不过,虽然统称中产阶级,其内部又不乏差异。中产阶级内部按财富多少又可细分为上、中及下层中产阶级。上层中产阶级主要包括大金融家、银行家、大商人、工业家,以及部分高级职员,年收入在800英镑以上[6](pp. 48-53),过着同贵族水准较为接近或更为优渥的生活。中层中产阶级年收入一般在300—800英镑之间,包括一般雇主、律师、文人等,生活节制有度,安逸舒适。下层中产阶级则主要由小商贩、小店主、推销员等组成,年收入在100—300英镑之间。中下层中产阶级人数占中产阶级的多数。值得注意的是,middle class汉译“中产阶级”“中产”,在中文语境中可能让人产生联想,认为这一阶级的收入在英国社会中处于中等水平。当然,这也符合大多数中产阶级家庭的实际状况。不过,英国上层中产阶级(尤其是大金融家、大工业家等)或甚至是中层中产阶级其实可能比部分贵族更为富有。但是,他们依然位列中产阶级,因为middle class这一概念在英国更多指向的是其社会地位,而非其收入水平。

中产阶级内部虽然存在职业类别、收入水平等差异,他们却拥戴共同的价值体系,以“工作伦理”(work ethic)为其核心理念。凝聚阶级的因素之一在于,一个阶级必须形成与其敌对阶级相对立的本阶级理想。在这一方面,塑造各阶级理想的功劳主要应归功于中产阶级职业人群中的思想家。这些人从理论上将各阶级的理想“道德化”,将各阶级自身对经济利益的追逐升华为道德层面的追求,并催促其努力达成目标 [5](p.261)。他们塑造出的中产阶级男性理想形象以工业家为原型:富于进取,奋斗不息,勤于自助,节制有度。中產阶级的核心理念是“工作的福音”(the gospel of work)。事实上,维多利亚时代之前的英国社会即已认识到“工作”的重要性。不过,视“工作”为“福音”却是始于维多利亚时代。在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塞缪尔·斯迈尔斯(Samuel Smiles)等人努力下,这一理念深入人心。维多利亚人赋予了“工作”多层面的意义。在世俗层面上,工作是工业社会新兴中产阶级赖以生存的源泉,是工业社会物质进步的根本途径;在清教传统浓厚的中产阶级中,工作还被看作是在完成上帝赋予的使命,是高贵的行为[7](pp.242-262)。因此,“工作伦理”也成为中产阶级批判贵族的懒散与腐朽的利器。他们同时还把矛头指向工人阶级,通过宣扬“工作伦理”来展示自身的道德优越性。维多利亚时代的中产阶级将“工作伦理”推崇到了极致境地。

中产阶级践行“工作伦理”来赢取经济实力,在维多利亚社会的经济生活中日益占据主导地位。但是,他们还须确立自身的社会地位,这主要通过模仿贵族的文雅生活方式(gentility)来达成 [4](pp.397-426)。在模仿之中,两大阶级的纽带又得以联结。贵族的文雅之风,主要先由上层中产阶级习得后传播至整个中产阶级。这些人尤其是上层中产阶级中的新富(大工业家、银行家等)的影响至关重要,因为他们的生活方式即是中产阶级的理想。中产阶级理想的生活图景中有着大房子、仆人、雅致的马车、精致大方的晚宴,以及供养在家的贵妇人等等。有学者将这种生活方式称为“全套的文雅生活”(paraphernalia of gentility)[8](p.87)。乍看之下,仿佛与贵族生活相去不远,实则不然。对于贵族而言,尽显慷慨奢华是他们的责任,但中产阶级却是不同,他们必须在追逐文雅生活的同时保持节制的习惯,因为他们的收入不如土地贵族的稳定。贵族的奢华生活显然让大多数中产阶级家庭望尘莫及,但他们按着自己的收入水平也能过上体面的生活,也学着在体面的家宅里供养着闲散的妻女,外出时有马车接送,在家有佣人在旁服侍,一应俱全。虽然中产阶级与贵族在经济利益上互为对立,对文雅生活的追求又转而成为联结二者的纽带。这两大阶级间有着“同质”(homogeneity)的文化和行为举止方式 [4](p.423)。

中产阶级构筑与贵族的纽带不仅在于前者跟风后者的生活方式,还在于中产阶级逐渐选择“绅士”作为自身认同的对象。争取成为绅士既能提升中产阶级的社会地位,但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在金钱泥沼中摸爬滚打的中产阶级追求道德生活的体现。虽然绅士也位列贵族,但他们不属于公侯伯子男爵这类有头衔贵族。中产阶级只须拥有一定地产即有望成为乡绅。“绅士”吸引中产阶级之处还在于,他们拥有社会地位,具有土地贵族的名望,可为与“贸易”有关联的中产阶级去除“贸易”的不良名誉。“绅士”有着社会地位的内涵,又不是个相当民主的概念,于是成为中产阶级男士潜心模仿的典范。绅士风度的精髓在于文雅的行为举止与高尚道德之间存有某种联系。道德(morals)与行为礼仪(manners)互为贯通,文雅的举手投足映透出美德的光芒。在此意义上,以绅士规范为标准来约束自身,亦能成就中产阶级男性的道德追求。不过,中产阶级并不单纯被贵族的“绅士”概念同化,而是依靠本阶级的重要社会力量,改造了“绅士”的概念。

中产阶级选择贵族作为仿效的对象,在冲突与调和中构建自身的社会地位,追求道德生活。在两套价值体系的冲突中,最难以消融的是中产阶级的“工作伦理”与早期以贵族为主要构成人群的绅士的基本特征之间的矛盾。化解冲突的过程催生了新型的中产阶级职业理想。贵族绅士的根本特征是不事体力劳动,有赖地产过日。这显然与依靠工作起家的中产阶级的根本理念不相融合。19世纪五六十年代,中产阶级发起的政治运动,要求英国政府部门改革政府对文职人员的招聘方式,要求政府重新审视公学教育体制等等,推动了“绅士”的重新定义。在这股东风之下,大约开始于19世纪60年代的公学改革,强调以“职业精神”(professionalism)为根本,注重培养学生的诚挚品性(moral earnestness)、公共服务精神(public service)、公允无私(disinterestedness)等品质。进入公学的中产阶级后代在毕业后大多避离父辈的工商职业,转而成为专门的职业人员,组成了新一代的职业人员精英团体。到了19世纪最后25年间,维多利亚社会似乎已形成某种共识,认为不论父辈从事何种工作,接受公学通才教育的学生都掌握了“文雅”的门道,具备了“绅士”的资格。职业精神与公共服务精神的突显,也使得“绅士”概念与“工作伦理”的冲突得以缓解。在此意义上,19世纪英国社会产生的是新兴的“绅士化、职业化、官僚化”的资产阶级,不是恩格斯所说的“资产阶级贵族”(bourgeois aristocracy),而是“贵族式的资产阶级”(aristocratic bourgeoisie)[4](p.411)。

英国中产阶级在这一时期心态复杂。他们将自己视作工业文明的主要贡献者,对自身所取得的成就深感自豪,但同时也意识到工业发展、利润追逐等引发的社会问题。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指出,19世纪40年代英国中产阶级的“社会性特征”——节制、严肃、节俭、工作等成为当时社会最具影响力的意识形态,但后来在对待弱者的态度等问题上这一“社会性特征”又融入了“公共服务”的重要理想 [9](p.80)。 在同一意义上,历史学家亚撒·布里格斯(Asa Briggs)也认为,所谓的“维多利亚主义”(Victorianism)包含四个主要构成因素,即“工作的福音、认真的品格、体面、自助”[10](p.450)。这些都是源自中产阶级的价值理念,他们代表着进取、勤俭、竞争、自律、节制等优良品质。布里格斯进一步分析道,对这四个因素的强调,并非自满的情绪所致,而是维多利亚人“感觉到若要掌控好机器,提高生活水平,他们需要寻找到一个稳定的道德秩序,能扶助他们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与这个从18世纪80年代以来飞速发展的国家并存共荣” [10](p.451)布里格斯在分析斯迈尔斯鼓励人们培养自助节制等美德时指出,斯迈尔斯推崇这些美德,“这反映了尽管这个社会业已取得惊人的工业成就,却仍然存在大量的浪费和无效率现象,因而这个社会需要美德。维多利亚人尚未握有一个能让他们驯服自然并控制机器的牢靠的道德秩序,而如若他们想要达到心中所预想的经济增长速度,他们需要这样的秩序”。参阅Asa Briggs, Victorian People: A Reassessment of Persons & Themes, 1851-1867,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2, p124. 斯通亦指出,这一时期英国社会大量规劝引导人们行为的文学作品都一致宣扬清教教义,反对人們纵欲享乐,但不能因此认定中产阶级普遍都遵从这一教义。相反,如此频繁反复宣传,并不能证明清教教义的胜利,反而是表明了耽于享乐等习气顽固存在。参阅Laurence Stone and Jeanne Stone, An Open Elite?, p256这些分析都表明,维多利亚人并非已经具备了他们所津津乐道的这些美德,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无论是维多利亚社会还是维多利亚人都有赖于这些美德,因而他们孜孜以求之。。 因此,对道德生活的追求成为保障中产阶级自身及社会发展之必要。于中产阶级而言,他们在追求文雅生活,以及在将自身塑造成为绅士的过程亦是在追寻道德生活。与此同时,他们对道德的追求还体现在其对另一重要理想的建构——“家庭理想”,而这又关涉到另一群体,即他们的妻女——中产阶级女性。

二 “家庭理想”与“家庭天使”

维多利亚时期,英国中产阶级的道德诉求不仅体现在中产阶级男士的“绅士化”(gentrification),还通过更大范围内的“道德革命”来实现。不过,这一“道德革命”(Moral Revolution)[5](pp.280-290)的推行早于中产阶级形成之前,大概从18世纪80年代即已开始。这一时期英国社会的道德观念、行为举止、风格品位等各方面发生的变化已开始影响人们的生活。1780—1850年间,英国变得不再是最“喜好争斗、野蛮、粗暴、直率、喧闹、残忍、血腥”的国家之一,转而变为最“压抑、礼貌、有序、温柔、拘谨、虚伪”的国度之一 [5](p.281)。 这一转变无不得自当时中间阶层发起的“道德革命”的影响。这场“革命”中,中间阶层塑造了他们自身的高尚道德形象,抨击贵族的腐化习气,以及下层劳动者的堕落。从18世纪晚期开始,严肃的中间阶层人士越发为自身求取道德领域的统治权。他们拒绝将“地产”看作荣誉之源,强调“内在精神”的首要地位,将家庭生活作为基督式的“善”的生活的必要基础 [11](p.450)。中间阶层人士构建他们理想中的乡村家庭生活蓝图,把家庭设定为培育道德的源起之地,用以对抗城市商业生活的腐化堕落。在此精神指引下,这场“道德革命”也萌生了维多利亚时代中产阶级的“家庭理想”,亦催生了这一时代的主导女性典范意象——“家庭天使”。

“家庭理想”的出现,不仅源自中产阶级求取道德生活的内在需要,其成形还得益于18世纪中后期英国工业革命所创造的外在条件。这场工业革命促使家庭和工作场所分离,家庭作為生产场所的功能逐渐丧失,渐至具有隐私性,这一变化为“家庭理想”的产生奠定了实质基础。同时,新富起来的中间阶层家庭仅靠家中男性的劳动,已足以支撑整个家庭的生活用度。因此,这些家庭的女性开始退出生产性活动,赋闲家中,后来成为“家庭理想”的承载者。摆在她们面前的生活与工业革命之前已婚女性的生活迥然不同。工业革命之前的已婚女性常被称为“完美的妻子”。她们生儿育女,打理家务,身兼重任,在生产过程中又是丈夫的帮手,农场、储物间、厨房等到处都活跃着她们的身影。但是,工业革命之后,这些家道殷实的家庭中,家务可由专门的仆人分工承担,家中女性开始享有更多闲暇。她们似乎迅速成为“闲散淑女”(a lady of leisure) [12](p.66)。中间阶层的道德改革家们急于重塑“家”的概念,定位本阶层女性的生活重心。

18世纪后期开始,福音派(Evangelicalism)将孕育道德的任务交付予家庭,重塑女性形象,规定女性在家中的道德重任。面对新兴工业城市出现的种种罪恶,面对上层贵族的道德堕落之风,福音派以威廉·温布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汉娜·摩尔(Hannah More)等为首的改革家们深切意识到提升英国国民的德性品行的紧迫性,提出了回归乡村、回归家庭的理想,强调乡村家庭生活(domesticity)对道德培育的重要意义。在定位女性的家庭角色之前,他们重塑了当时社会对女性的认知。以医学上的新发现为依据,人们渐渐认定女性的性欲几乎是不存在的。长期以来,女性身为性欲强的长舌妇在此之前,医学上认为从身体构造而言,女性是男性的不完美的翻版,因此,女性必须服从于男性,而且女性的身体构造也决定了她们身上有许多不稳定的因素。男女身体构造不同,造就了性情的迥异:男性积极主动、精力充沛、勇敢强壮,女性则温柔被动、心地善良。此外,宗教上规定,两性在精神上是平等的,但夏娃是从亚当的肋骨所生,女性为男性而生,作为男性的配偶依附于男性。夏娃因其道德毅力孱弱,导致了人类被逐出伊甸园。因此,女性要饱受分娩之苦,并且须承担抚育孩子的责任。顺从、虔诚是女性的优良美德,但当时社会普遍认为,多数女性都缺乏这些美德,对女性的整体评价相当低,女性常以长舌妇、妓女、女巫意象出现。参阅Sara Mendelson and Patricia Crawford, Women in Early Modern England,1550-1720,Oxford: Clarendon Press,1998,pp15—74。等负面主导形象逐渐消失 [13](pp.15-74),转而以谦卑、被动等面目面见世人。福音派还规定了“女性气质”(femininity)的基本内容。他们将“依赖性”定为女性本性之根本,把女性描述成虔诚的妻子与母亲。女性的救赎之路在于承担母性责任。女性与男性在精神层面上被认为是平等的,但女性在社会地位上依附于男性。当时的英国社会充斥着这些论断,部分原因可能也是针对女权主义者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Mary Wollstonecraft)宣扬的男女教育平等的主张。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在《为女性权利辩护》一书中指出,两性的差异是其所受的不同教育造成的,女性在智力等方面落后的根源在于其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女性有权接受应得的教育。在此问题上,汉娜·摩尔则主张男女之间生来存在差异,男性擅长执掌公共领域,女性则适合家庭生活。两分领域的概念(separate spheres)在这一时期开始成形,主张经济、政治、商业、法律领域分属男性,而女性的领域是在家庭之中。沃尔斯通克拉夫特的观点是到了19世纪末才更多引起女权主义者的重视。她主张的男女平等教育权实际上也是针对当时的另外一脉思想而作,尤其是让—雅克·卢梭等人所持观点。他们否认女性接受教育的权利,把女性视为家庭的装饰,认定女性只为愉悦男性而生。在同一问题上,摩尔认为,女性具有仁善天性、温柔品性,并且因为久居家中,不受社会腐败之流的影响,易保有美德,她们顺理成章理应担当起维护家庭道德的大任。摩尔摒弃了把女性作为家庭装饰的观念,提升了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其主张更为温和,也更为当时的英国社会所普遍接受。

福音派的“家庭理想”在维多利亚时代由约翰·桑德福夫人(Mrs. John Sandford)、萨拉·路易斯(Sarah Lewis)、艾利斯夫人(Mrs. Sarah Stickney Ellis)等人承袭。她们的指导书紧随福音派的基本主张,以女性的善良品性为出发点铺陈细述。如桑德福夫人所言,女性可以选择自己作为自私的人的短暂性存在,也可以选择一种更崇高的听从基督召唤的存在方式,把和善的影响传播至周围的人[14](pp. 1-13)。在《女性使命》(Womans Mission)中,萨拉·路易斯力主女性要利用其影响力使社会重获新生。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家庭理想”贯穿始终的基本理念。旧日的社会原来是强调宗教和家庭合力对女性的危险性情加以遏制,如今转而倡导女性完成使命,鼓励她们选择圣母玛丽亚而非夏娃之路,这一转变的意义是重大的 [3](p.4)。 而且她们拒斥将女性定位为家庭的摆饰,赋予家庭女性更为重要的角色。不过,福音派改革倡导的是回归乡村、家庭,更注重在乡村中构筑“家庭理想”。但是,到了维多利亚时期,多数中产阶级家庭都只能安居闹市或是城郊,改革家们相应也把“家庭理想”的构建地转移到了城市。当人们不可能享受乡村生活时,甜美的家庭生活对于许多住在城区的中产阶级家庭亦是个绝佳的替代。营造甜美生活的重任,落在了家庭女性身上。家庭是男性逃避外界、与世隔绝的场所,却是女性的责任之地。“家庭理想”倡导者们在认可男女分域而治的前提下,试图为女性确立发挥作用的新领地。

维多利亚时代“家庭理想”倡导者中,以艾利斯夫人的影响最深,最具代表意义,她的思想后来影响了全体中产阶级女性。艾利斯的思想精髓在其第一本著述——《英国女性》(The Women of England: Their Social Duties and Domestic Habits, 1839)中亦已点明。书名中的“女性”一词用意颇深。艾利斯指出,当时的指导书很多是为贵族淑女(lady)或生活在这些人影响之下的女士而写,她的书却是为“中产阶级的女性”而作,主要涵括当时收入有限的职业人士、贸易制造业者、商人等中产阶级群体的妻女。艾利斯的思想脉络中首先构建了“家”的概念。在她看来,房子不仅要整洁干净,还须迎合家中每个人的品味,不给他们造成困扰,保持宁静平和、美丽雅致。家庭须兼具外在的“秩序”“舒适”与内在“自信的坚实壁垒”,足够强大以阻挡任何“外界敌人”的入侵,因而女性不仅要将家庭打理体面,且要辅之以“家政管理”技巧,投入“最崇高、最良善的情感”,这样才能营造出真正的家庭 [15](pp.25-26)。 艾利斯强调,尽管当时的女仆可以包揽各种家务,但是,构建理想家庭的重任落在女主人身上。

艾利斯认为,当时的女子教育培养出来的女性无法营造出真正的“家”。她批判将女性培养成家庭装饰物的女子教育制度,主张中产阶级女子教育应旨在培育女性无私的道德品質,使得她们能够胜任道德重任。但是,当时该阶级的女子教育仿照贵族女子教育方式,轻道德教育而重女子技艺。这些技能无益于她们承担肩上的重任,且造就了当时女性“病态的精神萎靡”,使得她们急于逃避任何“实实在在的个人职责”[15](p.15)。 艾利斯的目的是将女性教导成为英国社会的“积极活跃且有用”的成员[15](p.265)。女性心中潜藏着美好的道德能力、广博的同情心与善心等,但如若不能将这些品质付诸实践,也就无法造福他人。因此,女性应在日常生活中勤加习练,培养每日向善的习惯,才不至于空有善心,无任何实际影响力。当时社会唯独缺乏指导女性具体行动的书籍,倒是有许多关于女性行为举止的指导书,但皆是空泛之谈,没有“直接对家庭与社交场合中的细枝末节加以定义,但其实这些细节是有助于习惯的培养,为完善道德品性奠定基础的”[15](pp.v-vi)。艾利斯的书意在填补这一空缺,传授女性持家之道。

艾利斯等人的“家庭理想”主要围绕着女性的道德使命的命题展开,引导女性在家庭生活中具体而微地发挥作用,影响男性,提升男性的道德高度。艾利斯和汉娜·摩尔一样,都把家庭生活看作女性的“道德使命”。女性孜孜不倦锤炼自身道德的目的,是为了在家庭生活之中影响男性,借以遏制当时社会经济生活中日益增多的恶行。艾利斯声称,女性的最佳品德是极具道德感、“无关私利的善心”(disinterested kindness),居家女性应凭借自身的高尚品德影响男性,使得男性在政治经济领域行事时能谨遵道德原则。男性需要女性在道德方面的引导。事实上,艾利斯并无贬低男性道德水准之意,而是认为他们在社会上打拼,易受引诱,导致道德下滑,而女性常居家中,更易保持道德纯洁,因而很适合做男性道德良心的向导。艾利斯这样写道,在“市场”“交易所”“公共场所”,男性的私心一再受到引诱,正直之心稍稍动摇,利益驱动之下他的决心开始瓦解;而正是此时,女性平日里的“潜在的秘密的影响”好似已化作男性心中的“第二个良心”,男性随身携带,随时作为行事的参考或精神指引,在内心波动或外在诱惑出现时,他会想起遥远家中孤独守候在炉火边的谦卑女主人,记起她的美德,这将驱散他脑中的混沌,他回到家时将变得更具智慧,也更为良善[15](pp.46-47)。女性的道德感即是如此发挥作用的。女性的道德感和道德责任的命题影响至深,甚至成为当时相当一部分女性用于定位自身的最主要要素。

艾利斯等人笔下的理想女性形象,后来因考文垂·帕特摩(Coventry Patmore)发表于1854至1862年间的赞美其妻的组诗——《家庭天使》(The Angel in the House),得名“家庭天使”,后又被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神化。帕特摩在名为《紫罗兰》(The Violets)的第五章中的“比较”一节,开篇即描画了两性差异,女性的“被动”、“纯洁”性情与男性的“进攻性”形成鲜明对照 [16](pp.146-162)。1864年,罗斯金的《皇后的花园》(Of Queens Gardens)一文更是极尽对女性温顺、纯洁、虔诚形象的神化。罗斯金也将建筑理想家园的责任交予女性。他写道,女性依靠的是她的“管理”而不是“征战”能力,女性的智力是用以“温柔地下发指令,做出安排和决定”的,而不是用来“发明或创造”;只要这样的“真正的妻子”出现的地方,家就围绕她而存在[17](pp.136-137)。罗斯金的理想家园是远离“恐怖” “怀疑”与“分歧”的“宁和”之地;一旦纷繁复杂、充满敌意的外在世界渗入到家庭的私密世界中,它便不再成其为家[17](p.137)。在这片与外部世界完全隔绝的神圣之地,男性保护女性免受各种诱惑、免于受伤;女性则守护家中,给予外界归来的饱经考验的男性精神上的慰藉。在这些话语中,女性被推崇至极,家庭也似乎变成了宗教圣地。不仅如此,在社会生活中,维多利亚女王与阿尔伯特亲王也为全民树立了“快乐家庭”的形象,布里格斯赞誉这是维多利亚女王与阿尔伯特亲王取得的诸多“成就”之一,因为维多利亚时代王室的幸福家庭生活与前任王室的荒淫无度形成鲜明对照,后者更多是因“缺点”而非“美德”闻名全国[10](p.459)。JH米勒把维多利亚人在他人身上寄予宗教般仰慕的心态归因于维多利亚社会宗教信仰的日渐式微[18](p.96)。华特·胡顿也认为,将家庭神圣化是对“蓬勃发展的商业化生活和宗教信仰式微的回应”[7](p.348),这个时代的商业追求与“批判精神”正在摧毁一些道德与精神价值,而“家庭是这些道德与精神价值的避难所”[7](p.347)。在此意义上,“家庭理想”亦盛载了维多利亚人应对宗教信仰式微、商业腐败等社会危机的希望。

不过,维多利亚时代的“家”并不仅仅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私密道德场所,还是彰显社会地位的地方。这又涉及女性的另一角色的扮演。对此,历史学家汤普森(F. M. L. Thompson)有过精辟的总结:“家庭作为展示社会地位的工具,同时也是外在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家的主要功能可能是用蕾丝窗帘或者女贞子树篱来构建家庭生活的隐私,但同样重要的可能还在于,房子的尺寸、模样、风格和地点明显象征着家庭主人在社会等级中的具体地位”[19](p.152)。那么,打理家庭、提升家庭社会地位的责任同样也落在女性肩上。具体主要涉及三件事:如何起家、如何管理、如何改进。[20](p. 218)针对女性的这一任务,毕顿夫人(Mrs. Isabella Beeton)的《家政管理之书》(Book of Household Management)、华伦夫人(Mrs. Warren)的《我每年如何用两百镑持家》(How I Manage My House on Two Hundred Pounds a Year)等指南书具体教导女性如何明智地使用钱财,将家庭门面装扮体面,尽显社会地位与品味。这一时期还出现相当多的“礼仪指导书”(etiquette books),指导女性的行为举止、穿着打扮等等。有学者指出,此类书在1804至1828年间消匿无声,却又在30年代悄然再次兴起,这与中产阶级开始求取在英国社会的地位共时,它们的兴盛代表着中产阶级家庭建构社会地位的需求;家庭女性在此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她们的互访、穿着打扮、家政管理等都是家庭地位的表征[21](p.27)。因此,中产阶级女性的另一紧要任务是合理利用丈夫的钱财来为家庭打造体面形象。

由此可见,“家庭理想”倡导者们为维多利亚时代的中产阶级家庭女性定立了有意义、有担当的角色:道德的守护者与体面家庭的营造者。实际上,帕特摩、罗斯金的女性与艾利斯夫人、毕顿夫人等的略微不同,这在后世一些研究著述中皆有所论及,前者渲染“家庭天使”的被动温顺,后者却突显女性作为能干的家庭管理者的形象[22](pp.248-249)。这些针对女性的意识形态话语,一方面强调她们在两性关系中的依赖性和柔弱;另一方面,又期待女性能够有效管教孩子、打理家政。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面对的显然是多重的意识形态声音。不过,家庭意识形态强加于维多利亚时代女性身上的多重角色之间的矛盾之处以及此意识形态与社会现实之间的矛盾,亦成为女性改变自身命运的契机。

三 “家庭天使”的现实困境与出路

维多利亚时代的家庭意识形态给女性的生活带去了诸多限制。“家庭理想”的倡导者在纠正当时女子教育重技艺轻道德的偏向之时,侧重强调女性道德的重要性,却也忽视了女性的智力教育。艾利斯的指导书中也多次论及女性的“学识造诣”(intellectual attainments),指出女性是孩子生活中的启蒙者,因而其智力教育环节对培养下一代的健全品格至关重要。艾利斯反复强调,女性不应为了掌握知识而学习,学习最终应是为了锻炼心智,更好服务于家庭生活。但艾利斯在此话题上也只流于空泛说教,智力教育仅在她的指南书中占据极小篇幅。家庭意识形态过分注重女性道德的培育,最终也导致了女性的智力教育被严重忽视。

“家庭理想”的另一后果是,女性还因被赋予了道德使命而困陷家庭生活中。“家庭理想”取“天使”意象用于女性,却仅是取其道德性和纯洁性,并未给予女性“天使”般的行动自由。最初,鉴于维多利亚时代女性被排除在政治经济领域之外,艾利斯夫人等人致力为中产阶级女性在家庭领域中谋求一方天地,把道德领域的重任委于女性。在她们看来,女性如若卷入政经领域的利益纷争中,不免会丧失其德性,削弱其道德影响力。萨拉·路易斯这样分析道,女性作为男性的道德代理人、道德原则的典范、正义的代表,不偏向权宜便利,在男性心中根植不妥协的责任感和自我奉献精神……一旦她的动机或个人品格成为受攻击的对象,女性的和善影响随即失效;单是这一缘由就应该耐心地督促她与公共事务隔绝 [23](pp.50-51)。有鉴于此,“家庭理想”从对女性道德感和道德责任的推崇出发,引申出其主张的核心要求,极力反对中产阶级女性进入政治经济领域,主张将其活动范围限制在家庭领域之中。在此意义上,“家庭理想”既赋予女性影响男性的力量,却也进一步限制了女性的自由。因此,在维多利亚时期,女性作为道德价值承载者的地位得以加固,“家庭理想”确立了中产阶级女性在精神生活中的责任角色,给予了她们权利,但同时却也限制了其活动空间。

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中产阶级女性而言,婚姻是她们生来即被规定的必然命运,家庭几乎是她们唯一能施展能力的地方。家庭意识形态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影响着维多利亚人的价值观念。工作几乎被看作是件丢脸的事。而且中产阶级女性可从事的体面职业少之又少,仅限一两种,薪水低廉,如家庭女教师(年收入大概在20—30英镑之间)、贵族夫人小姐的女伴等。做店员等更是有失身份。总之,女性一旦从事跟贸易有关的职业,她很有可能会失去原有的社会地位。“体面”与“女性气质”的规范牢牢束缚着女性的思想和行为,因而中产阶级女性不到万不得已之时也是不愿屈尊到社会上寻求工作的。中产阶级女性的处境犹如:本来可能成为“花园中盛开的花”的女人现在被“驯服”,安全移居室内,成为“室内盆栽”,变成某位男士的财产,女人应是“受限制的、被驯服的、性方面受统治的”,女人必须“深植家中,以妻子、女儿或姐妹的身份,领受男性监护人的保护”[11](pp.191-192)。世俗观念与社会现实合力将中产阶级女性牢牢捆缚于家庭生活中。

中产阶级女性非但不能踏出家门,她们甚至在家庭这方寸之地的道德影响力也是有限的。虽是被委以道德使命,女性在经济上却须依赖男性。根据宗教训诫规定,女性与男性在精神方面是平等的,但其社会地位依附于男性,女性应服从男性的统治。艾利斯夫人认为,女性无论从她们的体质,还是从社会地位看,都是“相对性的存在”(relative creatures) [15](p.123)。而且这种从属关系还通过法律加以巩固。法律上,已婚女性处于极为劣势的境地,她的一切皆由丈夫全权代表。虽然英国在1857年已出台了《婚姻与离婚法》,英国女性在历史上第一次获得离婚的权利,但该法令明显偏倚丈夫的利益。丈夫只要证明妻子通奸后即可离婚,但妻子若是意欲提出离婚,除证明丈夫通奸外,还须提供婚姻不幸的证据,如受虐待、遭遗弃、被施暴等。1870年《已婚妇女财产法》出台以前,妻子的任何经济收入,继承或拥有的任何财产皆归丈夫所有。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丈夫未必就如此专制,但法律加诸女性种种限制,却是为男性在家庭中占据实际统治地位提供了有力保障。法律与宗教联合限定了女性的附属地位。在这种情形之下,“家庭理想”所设定女性的“温柔的被动的力量”[11](p.116)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发挥实际作用,着实令人怀疑。维多利亚时代著名的女权主义者芭芭拉·蕾·史密斯·博迪尚(Barbara Leigh Smith Bodichon)形象描述道,“女性在被追求和举行婚礼时被当成天使,婚后却被剥夺了作为理智与道德的人的尊严”[24](p.119)。另一女权主义者安·兰姆(Ann Lamb)更是早在30年代即质疑女性被限制在家中,是否就能使得社会获得重生,因为女性在提出道德建议时常被嘲笑,或是一笑置之 [25](pp.31-32)。女性被赋予了道德感与道德使命,却无从施展,这一境况也推动着她们去改变命运现状。

维多利亚时代的“家庭理想”在其成形之时,即已为中产阶级女性埋下了改变命运的种子。英国女性形象从18世纪后期到维多利亚时代的转变,从夏娃神话转向圣母玛丽亚神话,从“引诱者”转变为“救赎者”,实是对女性进行“去性别化”(de-sexualization)的過程,女性逐渐被剥离其世俗肉身本质 [3](p.8)。在维多利亚时代,女性在指导书以及一些文学家笔下渐至被完全神化,幻化为“天使”。有学者认为,女性行为指南书“代表了女性原型上的巨大进步,它们刻画了在家庭中承担有意义的重任的女性” [26](p.19)。提升女性形象并且委以女性大任,这是“家庭理想”倡导者的重大贡献。无论如何,女性脱去早先的不良形象,不再被视为家庭的摆饰,被冠之以高尚道德的品性,被委以维护家庭道德的重任,这亦是维多利亚社会对女性的认识的关键性提升。然而,身负道德使命的女性,却又受困于智力上的无知状态,无权与男性接受同等教育,无力赢得经济独立,不能服务于更广大的社会领域。她们日后自然是要逃脱狭隘的领地,寻求发挥作用的更广阔天地。在这层意义上,赋予女性高尚的品性,却也是极具意义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中产阶级女性在生活中所遭遇的各样矛盾,推动着她们去改变自身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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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中國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文学博士)[责任编辑张晓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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