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发挥工会职能,维护城镇化发展中农民工权益

2017-05-20周会

新农村 2017年2期

周会

摘要:“农民工”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特殊概念,是指户籍身份还是农民、有承包土地,但主要从事非农产业、以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人员。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明确提出要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把农民工问题放在了显著位置。广大的农民工作为城镇化的前沿力量,在创造大量财富的同时,也面临突出的问题。

关键词:工会职能;城镇化发展;农民工权益

1 城镇化发展中农民工面临的问题

1.1 义务和权利不对等。农民工生活在城市,根却在农村;职业上是城市的劳动者,户籍和身份却是农民;农民工的就业权、受教育权和受救助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实现;农民工很少能享受到城市住房、医疗卫生服务、职业教育服务、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等国家是提供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社会对农民工存在不同程度的偏见和歧视等等,都赋予农民工“边缘人”的特征。

1.2 就业领域少,收入低。农民工为城市二、三产业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低成本劳动力,满足了工业化进程对劳动力的需求。农民工从事的基本都是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低、工资报酬低的工种,农民工的大量进入,填补了制造业、建筑业、餐饮业和服务业等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的岗位空缺,而且工种存在较强的不稳定性。

1.3 生活条件差、子女受教育难。农民工基本生活条件差,大多居住的是活动板房和租住的民房,居住区域里一些基本的生活需要和安全保障措施较差;而且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难,他们的子女基本都未在工作地接受教育,孩子与父母长期分开形成“留守儿童”这一社会问题,对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影响很大。

2 产生农民工问题的原因分析

2.1 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变化。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推动城乡协调发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广大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相比城市发展速度,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差距仍在不断加大,大多数农民依靠种地打粮是不能满足生活需要的,广大农民为了改善生活条件,背井离乡前往城市某生。

2.2 现行的法律和制度仍存在需要完善之处。其中户籍制度是影响农民市民化最大障碍。虽然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但绝大多数农民工仍然不能享受户籍改革政策。户籍制度将城市居民和外来农民工两个群体进行了严格的区分,这就直接影响了就业岗位的选择。用工方在制定就业政策时,往往倾斜于选择具有城市户口的劳动者。同时城市的教育、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障制度也将农民工作为外来人口对待,农民工享受不到同等的社会待遇。

2.3 有关部门服务职能的发挥还不到位。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的建设,相关部门也作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就业培训、子女教育、权益维护、社会保障等问题是由不同的部门各自管理,而各个部门之间缺乏相互的沟通和协调,导致农民工在享受合法权益方面存在“打折扣”的现象。

2.4 农民自身素质较低。农民工受教育水平普遍偏低,没有接受过操作技术的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较高的工种,大多数从事的都是脏、苦、累的体力重复劳作,劳动强度大并且报酬较低。同时随着机械化、智能化的发展,城市劳动市场对这方面的用工需求越来越少,更多的是需要有专业技术的熟练工种,这就导致了农民工的工作越来越不好找。

3 发挥工会职能,维护城镇化发展中农民工权益的建议

离开农村所拥有的土地,在现代化进程中扮演重要角色,推动经济迅猛发展的广大农民工,并没有完全获得相应的回报,他们依旧扮演着城市“异乡人”的角色,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地带”。

工会的性质和职能决定了其必然担当起组织、引导、服务农民工、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工作。

3.1 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工认识到工会的职能作用。一个普遍的事实是,不少农民工在城市打拼多年,几乎是整日忙着挣钱,养家糊口,缺乏社会组织观念,找不到可以倾诉和依靠的组织,他们不清楚工会的作用,不明白工会就是农民工的家,没有形成有困难找工会的氛围。为此,工会组织应大量宣传工会的作用,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宣传栏等途径,广泛宣传工会组织的性质、职能以及工会工作。同时,开展工会志愿者进社区、进工地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开展工会维权案例宣传等方式,让广大农民工了解工会、信赖工会。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各类典型案例,让广大农民工在具体活动中进一步认识工会。

3.2 发挥工会作用,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运用三方协商和工资集体谈判等手段,切实提高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推动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长效机制的建立。建立农民工维权组织机构,统筹解决好农民工的户籍管理、社会保险、子女教育、卫生医疗等问题。要坚持以农民工和非公企业员工为重点,开展追讨工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代理仲裁诉讼等维权服务,引导农民工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学会依靠组织依法解决问题。构建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设立劳动仲裁庭、勞动监察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法律志愿者队伍,为农民工维权构建“绿色通道”,从速从快处理农民工维权的案件。

3.3 建立和完善农民工技能培训体系。《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占0.13%,而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高达76.4%。农民工由于文化素质较低,从一开始就缺乏与用人单位平等协商的条件和资本,往往只能选择对劳动技能要求不高的岗位从事简单劳动。加大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除要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外,还要提升其思想政治水平,引导他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使他们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产业工人,增强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3.4 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因此工会有着 “桥梁纽带”和“协调作用”两个重要历史使命。

(作者单位:石泉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