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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教育事业“十三五”开局实现开门红

2017-05-17郝文婷

内蒙古教育·综合版 2017年5期
关键词:十三五自治区全区

郝文婷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一年来,全区教育系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各项决策部署,推进重点、攻克难点、化解热点,各项工作稳中有进、稳中提质、稳中增效,全区教育事业实现了新发展,取得了新成效。

一、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一是基础教育办学水平持续提升

全区提前一年完成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二期工程,普惠性幼儿园资源得到了进一步扩大,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90%以上,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16个百分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年内有34个旗县市区通过国家均衡发展认定,至此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已通过国家督导验收的共计61个,为全面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启动县域特色高中建设,着力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围绕“核心素养”加强学校特色建设。在理念、方法和行动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促进全区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年生均经费提高到了6000元,基本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的全覆盖。

二是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职业教育的立交桥更加畅通,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高职院校增加到了15所,开展单独招生的达到了28所。推动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学分制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中、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继续深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区有2所高职院校和8所中职学校获批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作规划项目。

三是高等教育改革取得新突破

印发实施《统筹推进国内和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标志着“双一流”建设拔锚启航。结合“双一流”建设对全区26个特色学科建设给予重点资助和支持,推动全区高校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学科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加快推进高校转型发展,确定赤峰学院等5所高校为整体转型试点学校,内蒙古医科大学等4所高校为部分专业(集群)转型试点学校,引导高校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强化特色、分类错位发展。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召开了全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推进会,举办第二届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全区高校逐步构建起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综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五位一体”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继续深入推进高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河套学院成为新增学士学位的授予单位,增列3个硕士一级学科点和2个硕士点专业学位点,确定了12个自治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培育组建了6个协同创新中心,新增16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3家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就业方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86.19%,超过全国平均水平8.3个百分点,其中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率同比提升3.92个百分点。

四是继续坚持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

民族教育法制保障更加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民族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组织实施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典项目“民族学校和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确定项目学校40所,总投资约5亿元。启动实施理科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培训校长、教师9300人次,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蒙古语文教材通审修订工作。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是加强和改进德育、思想政治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实落小落细

召开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方案分段分层落小落细,着力抓基础,强化小学公民意识教育;抓养成,夯实初中生公民素养;重实效,促进高中学生做合格公民。在高校相继开展“敦品励学,成才圆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系列活动,结合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等重大历史事件,深入开展了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启动“易班网”建设,推动高校思政工作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全区建成国家级足球特色校743所,自治区级特色校907所,覆盖了全区50%以上的中小学。具有我区特色的 “四级两段”赛事体系,即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联赛,延伸推进中职、高职系列联赛,校园足球冬令营、夏令营、集训营工作全面展开。全年完成四级联赛9818场次,增幅超过15%。

以校园足球活动带动学校体育工作纵深发展。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学校体育开课率、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情况、场地设施器材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等关键指标。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举办全区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并组织开展了合唱班培训,大力促进音乐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特别是合唱指挥专业能力的提升。坚持守护学生健康安全防线,继续扎实推进学校卫生与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加强语言工作,促进广大青少年在写好“方块字”、说好普通话过程中更好地感悟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

啟动了国家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内蒙古汉语方言调查项目,完成了15个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促进广大青少年写好中国字、说好普通话,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三、统筹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依法治教,进一步提高教育开放水平

一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有序推进

2014—2016年列入教育部门牵头落实的改革任务,已正式出台方案或实施意见的有32项。备受关注的《自治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教育部批复备案正式印发并向社会公布。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自治区本级财政提高了对寄宿制学校、民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进一步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自治区教育厅与人社厅联合印发了《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二是依法治教扎实推进

教育立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运用“双随机”抽查手段,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组织实施了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以章程建设为突破口,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现了全区高校“一校一章程”。

三是教育开放视野更加宽广

制定了我区《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推动国内区域合作;吉林大学与我区签署了校地合作协议,与我区5所高校对接了校企合作项目;积极打造“留学内蒙古品牌”,新增接受来华留学生学校3所。

四、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多措并举提高教育保障能力

一是全面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我区全面建立了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统一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并将民办学校纳入经费保障范围,实现教育经费可携带。同时拓展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内容,将国家提出的“两免一补”政策拓展为“两免两补”,即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城乡寄宿生补助住宿费;对民族学校按照双语授课学生人数和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的10%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将取暖费补助政策由农村牧区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学校。

二是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全面改薄”项目开工建设学校1385所,全区88个旗县(市区)纳入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范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安排学校36所,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工程投入1.14亿元,校舍安全改造三年规划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三是进一步完善全覆盖资助体系

全年发放资助资金50.05亿元,惠及学生445万余人次,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学生13.03万人次,实现“应贷尽贷”的目标。通过“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精准资助”工作机制。

四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通过“特岗计划”,校长、教师交流,退休教师、志愿者、在职教师支教、高校毕业生支教等多元化途径,拓宽了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建立全区教师管理信息库,加强了教师信息化管理。

五是进一步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

全区已有92个旗县区建成“同屏互动课堂”系统,中小学互联网接入率达到了99%,整体水平位居西部省区前列,“教育云”取得突破性进展,“自治区教育公共服务云平台”项目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六是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规划立项教育科研课题530项,围绕全区教育综合改革启动“教育扶貧政策保障”等十个方向课题研究。面向基层学校科研需求,分类开展课题主持人、学校科研骨干培训,不断提升教师教育科研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不断推动自治区级、盟市级、旗县级“名师工作坊”的建设,为改进教研工作搭建交流平台。落实各级“名师工作坊”成员及教研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使教研触角覆盖到全区每所学校和幼儿园。积极开展在线教研,每周开展一次全区“同屏互动课堂”常规教研活动,促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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